市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奖励实施细则【模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奖励实施细则为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号),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编制上报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出具支持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先获得较低奖励,之后在政策实施期内又符合较高奖励的,按较高标准补差计奖。

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三、申报资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XX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家(省级)称号批文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

2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提出支持意见。

五、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六、监督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具体解释。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XX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申请表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申报材料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如果获得资助,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XX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申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