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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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南北朝
淝水之战
383年东晋击败前秦的重大战役。

因战役主要发生在淮水支流肥水一带,故名。

前秦苻坚统一北方以后,不顾大臣的反对,亲率大军南下攻晋。

383年八月,苻坚依仗其优势兵力,西起鄂北,东到寿春,兵分三路,全面进攻。

东晋宰相谢安沉着镇静,以荆州刺史桓冲控制长江中游,以防御为主。

兵力处于劣势的晋军首战告捷,士气大振,水陆并进。

被迫当兵的各族人民拼凑的秦军,在洛涧失败后,谢玄等引兵乘机抢渡肥水猛烈进攻,秦军溃败,晋军乘胜追击至寿春城西的青冈才收军,秦军死者十之七八。

苻坚身中流矢,单骑而逃,至长安后不久,于385年,为羌族将领姚苌所杀,前秦瓦解。

宗主督护制
北魏前期地方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

西晋末年以后,北方长期战乱,十六国时期,诸少数族政权频繁更迭,地方基层行政机构实际已不复存在,各地豪强地主聚族而居,纷纷以宗族乡党的形式,割据一方,武装自卫,从事生产,维持生存。

在宗主督护制下,各地宗主实际分割了国家大量的劳动力,构成了地方割据势力的基础。

孝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三长制,取代了宗主督护制。

三长制
魏孝文帝元宏改革时,为加强中央政府对人民的实际控制,于太和十年建立三长制,以取代宗主督护制。

三长制规定,五家为邻,设一邻长;五邻为里,设一里长;五里为党,设一党长。

实行后,国家直接控制的自耕农民大量增加,国家赋税收入相应增加,农民赋税负担也有所减轻。

北魏后期社会经济明显地恢复和发展,与此有密切关系。

北魏的三长制后来成为北齐、隋、唐时期乡里组织的基础。

均田制
西晋末年,中国北方在长期战乱之后,户口迁徒,土地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颁布均田制并开始执行。

均田制的基本内容主要有,规定每户应占有的土地数量,井严禁买卖,这种政策对豪强地主兼并土地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国家可以进行公开的授田,将本来依附于豪强大族的农民和一些流民招来,开垦荒地,发展生产,有利于国家赋税的征收和徭役的征发。

六镇起义
六镇:北魏前期在都城乎城以北边境设置的六个军镇,自西而东为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六镇。

主要是为了防御来自北方柔然的侵扰,拱卫首都平城。

孝文帝迁洛后,六镇失去了军事上的重要性,加上受门阀制度的影响,军人地位一落千丈,军镇的主将、僚属及豪强因仕途受阻而不满,一般镇民则因受到沉重的奴役和压迫,反抗情绪更为强烈。

523年,沃野镇民破六韩拔陵率众杀镇将,六镇起义爆发。

沉重打击了北魏的腐朽统治。

八王之乱
291-306年,晋武帝为了维护和巩固司马氏集团的统治,大封宗室为王,允许王国置军,取消州、郡武备。

随着诸王势力发展和西晋中央政治制度的腐朽,发生了争夺最高统治权的“八王之乱”,长达十六年的战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百姓大量死亡,加速西晋王朝的灭亡。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

又名九品官人法。

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

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

其办法是:选择“贤有鉴识”的中央官吏兼任本州、本郡、本县的大中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散处在各地的士人,作出“品”、“状”,供吏部选官参考。

共分九品,分别高下,故名。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

后来,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此制到北魏河阴之变后,完全流于形式。

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坞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也称坞堡或壁垒。

多择既有山林险阻,又可进行农耕的宜守宜农之地设置。

坞壁主要盛行于北方地区。

十六国和北魏的统治者,往往按坞主的实力大小,分别给予官职,大小坞壁又成为各级地方政权机构的治所。

北魏前期,推行宗主督护制,更全面地承认了宗主们及其控制下的大小坞壁的合法地住。

魏孝文帝推行三长制,三长代替了宗主;邻、里、党等地方基层组织也取代了大、小坞壁组织。

玄学
魏晋玄学是在东汉经学衰微、名教之动摇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哲学思潮。

玄学以老庄思想为估计,同时是糅合了儒家学说。

讨论的中心问题是本末有无。

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正始玄学、竹林玄学、西晋玄学(自己查看)。

随着佛教的传播,出现了玄佛合流的去世,此后讨论非有非无的复学逐渐取代本末有无的玄学,中国哲学的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

月旦评
月旦评,东汉末年由汝南郡人许劭兄弟主持对当代人物或诗文字画等品评、褒贬的一项活动,常在每月初一发表,故称“月旦评”。

无论是谁,一经品题,身价百倍,世俗流传,以为美谈。

因而闻名遐迩,盛极一时。

元嘉北伐
元嘉北伐,又称瓜步之战,是南北朝时期南朝宋伐北魏之战,公元430年宋文帝率军北伐,结果大败,损失惨重。

南朝军民被魏军屠杀掳掠,损失不计其数。

而魏军虽然也大伤元气大伤但是损失却比刘宋要小很多。

至此,北强南弱的态势更加明显。

河阴之变
是公元528年北魏权臣尔朱荣策划并实施的一起针对皇族和百官公卿的屠杀事件,因事件发生在河阴县而得名。

尔朱荣借助此次军事政变,将迁到洛阳的汉化鲜卑贵族和出仕北魏中的汉族大家消灭殆尽,完全控制了北魏朝政。

简答题
1.南朝门阀士族衰落的原因。

门阀经济实力的削弱。

由于南朝时期家族关系的变化,门阀大土地所有制也由宗族所有向家族所有转化,财富的分散和封建依附关系的削弱,使门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动摇。

魏晋以来,门阀长期拥有政治特权。

到了南朝,士族虽然夸耀门第,自视清高,但实际上已经腐化堕落,成为社会的寄生虫,逐渐丧失了统治能力。

于是庶族出身的人便以武职为升官的阶梯,在立了军功、掌握军权之后,进而取得政权。

刘裕出身寒门,掌权后削弱了世家大族的军政实权,重用寒门。

宋、刘、梁、陈四朝,军政实权,均由寒人掌握,门阀士族独揽朝政的局面被打破。

侯景之乱中,京都大族被消灭殆尽。

2.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措施及影响。

(1)经济方面。

第一,推行均田制。

太和九年(485年),遣使“均给天下之田”:即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受露田40亩,妇人20亩,奴婢同良人。

丁牛一头,受田30亩,限4牛。

土地宽余之处露田可加倍或加两倍授与。

受田者年老或身死,则要给国家交还露田。

受露田的男子又给桑田20亩或麻田10亩,妇人5亩,奴婢依良人。

桑麻田皆为永业,可世代相传,并可买其不足,卖其所余。

地方官于任所授给公田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县令、郡丞各有差。

罢官者还田,新任者继受,严禁买卖。

由于均田制并未触动大土地私有制的封建性质,故拓跋贵族和豪强地主对土地的大肆兼并并未止息,农民受田不足相当普遍。

但由于均田制的实行,促进了土地的开垦,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兼并有所限制,增加了北魏的财政收入,改变了拓跋族内农、牧业的经济结构,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其意义也是不可低估的。

第二,变宗主督护制为三长制。

北魏初年,为了拉拢和争取拥有大量荫庇户的豪强地主和世家大族,便把他们封为宗主,用以督护所属民众,是为宗主督护制。

孝文帝于太和十年下令:废除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分别设立邻、里、党长。

不但增加了财政收入,也加强了中央集权。

第三,变九品混通制为新的租调制度。

九品混通制是北魏初年在宗主督护制推行时的一项赋税制度。

即按每个宗主的财产多寡,分为九等,按等征税。

实行三长制后,孝文帝即颁布了新的租调制度:即一夫一妇调帛一匹,纳粟二石,另外,十五岁以上未婚者4人,奴婢8口,耕牛20头,并纳一夫一妇租调。

由于曾被荫庇的大量民户从宗主督护制下分离出来,纳税户比前大大增加,故国家的财政收入亦有增长。

〖JP〗
(2)政治方面。

第一,把都城从平城迁至洛阳。

由于北魏初年的首都平城,地处偏北,土地瘠薄,交通不便,又是拓跋贵族聚居之地,保守势力很大,对推行改革不利。

于是,孝文帝遂于太和十七年(493)借口南征南齐,遂率军迁至洛阳,并下令定都于此,并先后平定了保守势力的多次叛乱,有利于改革的大力推行。

第二,改革官制。

北魏初年的官名“皆拟远古云鸟之义”,不仅质朴,且带有图腾余味。

孝文帝迁都洛阳后,遂模仿两晋南朝,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新的官僚机构。

第三,改革律令。

孝文帝曾于太和十六年颁定新律。

新律不但律文简省,而且删去了旧律中的一些残酷而又落后的刑法,在我国法制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3)社会风俗方面。

第一,禁胡服胡语,倡导着汉服,说汉话,用以消除鲜卑族和汉族在服饰和语言方面的隔阂,为进一步推行汉化改革创造条件。

第二,改革丧葬风俗。

孝文帝迁洛后曾下令:“迁洛之人,死葬河南,不得北还。

”,改变了鲜卑族原来身死要归葬祖茔的旧习。

第三,改姓氏。

太和十二年(496年),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的复姓一律改为汉字单姓。

如拓跋氏改为元氏,达奚氏改为奚氏,丘穆陵氏改为穆氏等。

意义:第一,使北魏的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缓和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巩固了北魏的统治。

3.九品官人法推行的背景、内容及效果。

4.两晋南北朝的历史特点。

1)战乱相继,政权更替频繁。

2)门阀士族把持政权。

3)江南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4)民族融合大大增强。

5)文化成就辉煌。

5.玄学发展的几个阶段及代表人物。

正始玄学(约240-249年)以王弼、何晏为代表,为玄学发展的第一阶段,由汉末才性问题的讨论演进到玄学本体论的范围。

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用道家思想解释《周易》。

时人注重《老子》、《庄子》和《周易》,称为“三玄”,是魏晋玄学家最喜谈论的著作。

竹林玄学(约255-262年)以嵇康、阮籍为代表,为玄学发展的第二阶段。

在哲学上嵇、阮与向秀利用了王弼体系的内在矛盾分别发展了王弼“崇本息末”与“崇本举末”的思想,使正始时期的玄学向两个方面发展。

嵇、阮崇尚自然,认为“自然”乃是宇宙本来的状态,是一个有规律的和谐的统一整体,其中没有任何矛盾冲突。

而人类社会又是自然的一部分,也本应是一个无利害冲突的和谐整体。

他们认为名教破坏了这种和谐状态,因此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非汤武而薄周孔”。

西晋玄学(约263-316年)以裴頠、郭象为代表,构成玄学发展的第三阶段。

这一时期,玄学仍朝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嵇、阮“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由贵无派发展到极端,使当时一些名士如阮瞻、王澄、谢鲲等人,继承嵇、阮思想中颓废的一面,嗜酒极欲,追求表面形迹上的放达。

这种放浪形骸的拙劣模仿完全窒息了玄学贵无派在思想上的创造力,使它走向没落。

二是沿着向秀的思想发展为裴頠和郭象的崇有论哲学。

裴頠(267-300),裴秀之子,作《崇有论》,指斥时弊,批评“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风气,重新肯定名教的作用。

东晋玄学(约317-420年)以张湛为代表,为玄学发展的第四个阶段。

这时司马氏政权南迁,社会矛盾尖锐复杂,进一步导致思想上的空虚。

因此超生死、得解脱的问题便成为玄学的中心内容。

东晋以后,玄佛合流,般若学各宗大都以玄学语言解释佛经。

因此,讨论非有非无的佛学取代了讨论本末有无的玄学,中国哲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隋唐五代
隋代三省六部
隋文帝即位后,废除北周六官制,建立三省六部的中央官制。

朝廷的主要职掌在三省六部。

三省即尚书、门下、内史;六部则指尚书省下设的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后改刑部)、度支(后改户部)、工部共六个朝政机构。

三省的长官相当于宰相,彼此各有所职,分掌国家大政。

内史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史侍郎;门下省长官为纳言,副长官为门下侍郎。

内史、门下二省设在宫内,主管皇帝生活起居和宫廷保卫,其亦有谏诤及匡正皇帝过失之责。

尚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仆射,是朝政的总管。

尚书省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分别掌管国家曰常行政,并参议朝政。

除此以外,中央官制内另有较次要的秘书省、内侍省分掌政务,另又有御史台作为朝廷的监察机构。

此外还有十一寺作为朝廷事务的执行机构。

隋唐以后各朝官制名称虽有所变化,但基本上仍沿隋制。

甘露之变
唐文宗大和九年(835)谋诛宦官而失败的一次事变。

大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训等本想以观看甘露为名,将宦官诱至金吾仗院,一举而歼灭之,但计划失败。

宦官退到含元殿,迫使文宗乘软舆入内宫。

朝臣中很多被牵连而死。

经过这次宦官的大屠杀,朝列几乎为之一空。

从此宦官更加专横,凌逼皇帝,蔑视朝官,文宗因此郁郁而死。

隋朝大运河
为了巩固政权,通过运河直达江淮,从而加强东都洛阳与江南地区的联系,从已经成为富庶地区的江南运转物资以供应隋中央政府的需要,以及满足隋炀帝巡游作乐,隋开通贯通南北水路的大运河。

隋朝开运河始于文帝时期,当时引渭水从大兴城到达潼关,长三百里,名广通渠,转运关中物资。

隋炀帝即位后,利用天然河道和旧有渠道,开通了以东都洛阳为中心,北起涿郡(北京),南到余杭(杭州)的大运河。

其工程共分四段:通济渠、山阳渎、永济渠、江南河。

大运河开通后,贯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等省,连接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全长2500多公里,是世界上最雄伟的工程之一。

大运河的开通,加强了南北联系,成为南北交通大动脉,对加强我国统一,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

两税法
中国唐代中期实行的赋税制度。

唐玄宗开元年(713-756年)后,经过安史之乱等剧烈的社会动荡,天下户籍久不更迭,土地买卖兼并之风日盛,贫富两极日益分化,农民失地逃亡严重,均田制名存实亡,租庸调失去存在基础,旧的税制流弊日甚。

德宗继位(780)后,采纳宰相杨炎建议,改行两税法。

两税法的内容:
(1)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役、杂税,将各种捐税合并。

(2)课税主体不分主(当地土著户)、客(外来户),“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行商由所在州县征收,负担同固定居民均等。

(3)实行按财产多少征税,改变了唐代以前以人、丁为本的赋税制度。

根据资产定出户等,按户等征收户税。

其田亩之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应纳钱谷总额分摊到各州县,按各户贫富等级缴纳。

课税物品,原则上户税征钱,地税征米粟,实际缴纳时,以钱计税,折钱纳物。

收入体制对所征两税按“上供”、“送使”、“留州”三部分分配,成为以后赋税史中“起运”、“留存”制度的雏形。

(4)纳税期限分夏、秋两期缴纳,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5)课税原则为量出为入。

中央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

按资产定户等,地主豪商勾结官府降低户等,转嫁税负;以大历十四年垦田数为准进行分摊,但旧额多已失准,难于保证负担合理;户等三年一定,不能适时调整;以货币计税,人民于纳税以外,还要承受以物折钱的损失。

意义:
(1)此法把租庸调和各种杂谣、杂税合并,建立了统一的税制,在一定时期内,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人,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

(2)此法规定官僚、贵族、客户、不定居的商人都要纳税,这就扩大了税源。

又此法规定按土地资产的多少征税,比租庸调不管居民有多少土地资产,一律按丁征税合理。

这样的一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不合理状况。

(3)此法关于定税计钱、折钱纳物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从总体上看,两税法的创建,标志着一种新的税制的开始,它奠定了明、清税制的基础。

“二王八司马”事件:称永贞革新
是唐顺宗时发生的反对宦官集团的革新运动。

永贞元年(805)正月,顺宗即位后,叔文、王任以及柳宗元、刘禹锡、韦执谊、韩泰、韩哗、陈谏、凌准、程异等十人,着手进行改此削弱宦官的势力。

同年八月,以权阉俱文珍为首的宦官集团与韦皋、裴均(荆南节度使)、严绶苜度使)等内外呼应,迫使顺宗禅位于太子李纯。

李纯即位,是为唐宪宗。

宦官得势后,“二王”即,王任病死于贬所,王叔文被贬后又被赐死。

柳宗元、刘禹锡等八人被贬为边州司马,时称“八司主个事件被称为“二王八司马”事件。

府兵制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

府兵平时为耕作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打仗。

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以农民授田为前提,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

唐高中至玄宗时,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废弛,大批农民破产或逃跑。

破产农民无法备甲杖,府兵制也无法施行。

随着内外战争频繁,对兵力的需求日增。

于是旧有的三年轮换制遭到破坏,士兵参战时间长,于是就影响到农业生产。

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善,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两百年。

羁糜制
针对异域归化或者内附民族所实行的一种特殊管理方式。

中央以一种相对松散的宗藩关系为基础设计制度,来维系王朝的政治统一。

这种制度一方面把内地的行政体系推广到边疆,建立不同于边疆民族原来的行政机构,但又照顾了当地风俗民情,职官世袭,保持原来的部落组织和生产、生活方式不变。

它是唐王朝对于边疆地区采取的一种高度自治的开明统治方法,曾切实有效地理顺了中原与边疆的名族关系,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从历史高度看,唐代羁縻州府是秦汉以来“以夷制夷”政策的发展,并且形成一套完全的制度,也为以后宋、明王朝的边疆地区行政设置所仿效。

《士族志》
唐太宗执政不久,下令修《士族志》,将当今皇族和外戚列于最高地位,而后才是关东传统大姓。

他这样强调皇家的尊贵,扩大了唐政权的社会基础,旧门阀势力的影响虽在,但毕竟又受到了一次沉重打击。

此外,唐太宗对少数族采取友好的政策,开创了邻近各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新局面,加上唐朝自身文化建设文化的很多建树,使之成为当时世界上极有影响的强大的帝国。

将《氏族志》改为《姓氏志》
为了提高武氏的社会地位,拉拢中下层官僚,武则天主持修撰了《姓氏录》。

《姓氏录》规定以现有官员的品秩为准,凡五品以上者,不论士庶一律收入;凡为品级的士族,则一概排斥在外。

《姓氏录》修成以后,不仅后族武家列为一等,而且凡当朝五品以上者都升为士流,继续了贞观修《氏族志》“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的精神,扩大了政权的基础,使魏晋以来的门阀制度进一步受到打击。

昭武九姓
所谓“昭武九姓”就是粟特人,原址生活在中亚核心地带的众多小邦,主要有康、石、安、曹、史、米、戊地和火寻等国,因早起出自中国西北的昭武城而得名,皆属祁连山下的月氏人。

他们本为草原游牧民族,因其特殊地理位置,数百年来经营东西贸易,养成了善于经商的习性。

从南北朝开始,生来经商的粟特人就大量来华贸易。

到7世纪上半叶,大食即阿拉伯帝国势力扩张到中亚,逐步吞噬河中地区。

于是失去家园的粟特人大规模动迁,成为大唐帝国的臣民。

“十恶”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叛、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不睦、内乱,所谓“十恶”都是直接危及君主政权,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

唐律规定: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

“八议”
对八种特权人物犯罪可优待,即所谓“八议”。

“八议”: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且明确规定:“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

”但“其犯十恶,不用此律”。

实录
即皇帝在为时的大事记,主要依据以上三种文献,以编年为体,如实记录其时的军政大事,经济措施,自然灾祥,社会风俗等,最早是南朝的《梁皇帝实录》,由唐开始每位嗣君即位,必赦史臣撰修前朝实录,沿为定例,至清末光绪朝止。

一实录和日历等史撰为基础,由史馆编撰纪传体的当代国史。

起居注
由门下省的起居郎在皇帝身边,“录天子言动法度,以修记事之史”。

由中书省起居舍人,“掌修记言之史,录天子之制诰德音”。

其体例是“以系日,以日系月,以时系年”,按时间顺序,广泛记录皇帝的日常言行和皇帝有关的军国大事。

禅宗
其始祖是天竺僧人达摩,但真正的创世人是禅宗六祖,南派开宗慧能提倡“顿悟”始盛于唐中期,因其教法不用果世修行,也不用繁琐的哲学思辨,颇受中国文人学士的欢迎,同时由于朝廷的扶持和慧能弟子在各地的大力宣扬,南宗成为禅宗的正统,流传极其广泛,禅宗是中国佛教本土化最成功的一个范例,后来成为中国佛教中的主流宗派。

“三夷教”
摩尼教、袄教、景教都发源于波斯,它们东渐中国,在隋唐时期影响巨大,被并称为“三夷教”。

刘知几
唐代刘知几的《史通》20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成系统的史学批评和史学理论著作,完成于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此书多有精要之义:
1.提出史家三长论,认为写史之人应该具备才、学、识三长。

2.深入剖析史著源流,下叙各体史书的衍化流变,深刻揭示其产生背景及长短得失。

3.科学划分史书体例,在区分正史和杂史的基础上,将正史以记言、记事等特点分为六家,又以纪传、编年的写法分为二体,再将杂史分为偏记、小录、家史等10种体裁。

4.叙述历代史官的建置沿革及其选拔途径,尖锐指出官修史书的五大弊端。

5.准确评价纪传和编年的得失,指出撰写史书的四大“必须”:题材必须严谨,断限必须清楚,叙述必须明晰,取材必须详略得当。

6.重视史料的搜集和抉择,强调广泛搜集和严格鉴别史料是撰史的基础。

7.在撰史的方法和技巧上,主张文约事丰,语言通俗,反对过度雕饰。

8.对历史人物的取舍和评价,认为必须兼重正反两方面史料。

9.修史态度上,强调善恶必书,直笔写史,反对阿世取容,曲笔掩过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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