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实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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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购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实例辅导
【标 签】账务处理,税款征收,资产重组
【业务主题】印花税
【来 源】中国税网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全部资产,经评估总价款为1.5亿元,其中:库存商品200万元、房屋2,500万元、建筑物500万元、机器设备等7,000万元、土地使用权4,500万元、应收账款300万元。双方协议商定:乙公司的全部负债8,000万元(长期银行借款7,500万元、应付账款500万元)由甲公司负责偿还,其余7,000万元作为对价,由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给乙公司,乙公司的全部职工由甲公司安置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乙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甲公司后,乙公司仍然保留着企业法人资格。甲公司收购资产后,因没有取得发票,怕有纳税风险,会计一直未敢入账处理。为此,甲公司财会人员咨询两个问题:甲公司收购的资产,有无涉税问题?没有发票会计能不能入账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笔者作出如下回答:
第一,关于涉税问题。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资产,甲公司是购买方或承受单位或买受人。因此,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甲公司主要涉及缴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的规定缴纳契税。”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资产并安置了乙公司的全部职工,但由于乙公司不是破产企业,仍保留着企业法人资格,没有予以注销,因此,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应按成交价格4%税率计算缴纳契税280万元(2,500×4%+4,500×4%)。
印花税: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必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并办理过户发证手续。因此,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甲公司还应按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万分之五计算缴纳营印花税3.5万元(2,500×5+4,500×5)。
第二、关于入账依据处理。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没有取得发票会计能不能入账处理,这要由经济业务性质来判定:如属于经营性业务,需要取得发票,会计才能入账处理;如属于非经营性业务,则无需取得发票,会计可凭其他收款收据入账处理。
根据会计法律法规规定,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因此,办理会计事项或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由于经济业务事项复杂繁多,因而原始凭证种类繁多。企业的原始凭证,按其经济业务性质分类,可分为经营性业务原始凭证和非经营性业务原始凭证两大类。根据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用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一种原始凭证,不是唯一的原始凭证,所有经济业务发生都需要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证明,但不是所有经济业务发生都需要取得或者填制发票证明。只有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也就是在发生经营性业务收付款项时,才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取得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因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京地税票[2003]322号、[2004]439号文件规定,凡属于非经营性的业务往来,一律不得填开正式发票,否则将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处理。凡纳税人取得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于纳税人发生的不属于经营性的业务往来,可以使用上级部门自制的划拨单据或企业自制的证明单据。
乙公司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出售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甲公司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3号、第51号公告规定,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缴纳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缴纳营业税。因此,乙公司发生的资产重组出售业务不属于经营性业务,应属于非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开具发票,可以开具自制的收款证明。为此,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资产无需取得发票,会计上入账,可依据甲、乙公司签订或者自制的资产收购或转让协议书、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负债交接明细表、实际支款凭证、自制收款证明、实物验收证明、职工交接明细表等相关原始证明进行入账处理。其会计分录应为:
收购的资产:
借:应收账款300万元
库存商品200万元
固定资产—房屋2,500万元
—建筑物500万元
—机器设备等7,000万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500万元
贷:应付账款500万元
长期借款7,500万元
银行存款7,000万元
缴纳的契税:
借:固定资产—房屋100万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80万元
贷:银行存款280万元
缴纳的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3.5万元
贷:银行存款3.5万元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