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来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工作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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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来人员/物品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维护小区业主正常的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廊坊荣盛物业公司各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0 职责
3.1 安防主管、班长负责该项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
3.2 安防员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4.0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和过程控制。
4.1.1 当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时
a)门岗安防员接待外来人员时行为语言规范参见《BI手册》中
执行。
b)当外来人员说明是拜访业主时,门岗安防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一个单元、探访谁。
如外来人员能准确说探访对象,门岗安防员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严格登记,有机动车辆的按照《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执行。在符合登记要求且完毕后方可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同时,门岗安防员告之其要走的路线,并及时联系巡逻岗安防员。如外来人员无法说出要访的业主姓名或单元号码时,门岗安防员要礼貌的劝其离开小区,语言行为规范参见《BI手册》中执行。
c)当外来人员说其是施工人员,则门岗安防员需核对其是否办理了有效的临时出入证。如有,请其出示其临时出入证,经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临时出入证,则要
①门岗安防员在检查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时,应仔细核对证件有效期。
②如果门岗安防员检查施工人员存在出入证丢失或过期,应及时通知施工人员到管理处客户部补办证件。
③安防员应严格按照管理处相关装修规定的内容对装修人员和装修现场进行管理。如有违章施工行为,各岗位安防员应及时向管理处汇报,由管理处相关人员进行解决,并协助管理处有关部门进行制止。
4.1.2 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
a)当外来人员属于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其由于工作需要确实要进入小区
时,门岗安防员应请其出示有效证件,同时立即向当值班长汇报,班长根据情况及时向安防主管、管理处汇报。
b)如执行公务人员对小区业主房屋进行搜查前,应请其出示执行部门签发的搜查证。
c)外地执法人员进入小区,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陪同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
4.1.3 公司领导进入或领导率领的参观团进入的管理
a)如公司领导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时,门岗安防员行为
语言规范参见
《BI手册》中规定执行,同时通知各岗位安防员进行准备工作。
b)当有外界参观团进入小区时,门岗安防员行为语言规范参
见《BI手册》
中规定执行,并用对讲机调度各巡逻岗安放员做好迎接及准备工作,同时调度巡逻岗安防员进行现场指引工作。监控室做好中控系统的现场跟踪录像工作。
4.1.4 可疑人员的管理。当外来人员来到小区门口要进
入小区时,其行为
动作存在可疑之处,门岗安防员应对其进行询问,询问其要进入小区的原因,如无任何原因,应用礼貌的语言请其离开工作区,必要的时候向当班
班长进行汇报。
4.1.5 小区内禁止任何闲杂人员(如推销、发广告人员)进入。
4.1.6对来访人员,值勤安防员要防止其损坏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及卫生环
境,如其不服从管理,应注意处理办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寻求协调解决。
4.1.7 门岗安防员负责劝阻任何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
爆、剧毒等危险品
进入小区。
4.2 物品出入放行管理。
4.2.1当外来人员如有
物品需要带离小区时,业主
应带外来人员到管理处客
户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
续,在办理时工作人员需详
细记录物品的种类、数
量、带出人、带出人证
件、业主授权意见等。
4.2.2 管理处客户部工作人员应将业主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的信息向安防班长反馈。
4.2.3当外来人员及施工
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
爆、剧毒等危险物
品时,门岗安防员应礼貌
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
区内。
4.2.4 门岗安防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小区的施工用具、
材料等加强控制与
管理。
4.2.5 当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门
岗安防员应礼貌检
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
行条列明的物
品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只放行《物品放行条》列明的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
行手续后门岗
才能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后,门岗安防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
及日期,收
回《物品放行条》,并将所放行的物品的种类、数量等及时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并予以放行。
4.2.6各岗位安防员在具体工作中,行为语言规范应严格依照《BI 手册》中的规定进行执行。
4.3记录保存
《外来人员登记表》、《物品放行登记表》、《物品放行条》由管理处安防部集中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4.4门岗安防员值勤管理。门岗安防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则需要向当班班长请示,由当班班长安排相关人员到岗替岗,同时,门岗安防员应将离岗信息反馈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负责对外来人员进出通道重点录像监控。
5.0 记录
5.1《外来人员登记表》
5.2《物品放行登记表》
5.3《物品放行条》
6.0相关支持文件
6.1《车辆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BI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