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19)船舶值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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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公司轮机部航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船务公司轮机部航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船务公司轮机部航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一、值班须知(一)、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严肃认真,集中精力操作管理,不做与航行无关的事。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加油、加水、保持各种温度和压力正常,防止开错车。

(三)、及时正确地执行驾驶台命令,紧急用车时,应尽量大可能安全开出车,并做好车钟记录。

(四)、加强巡回检查、勤听、勤看、勤摸、勤嗅,不断查看仪表及电气设备,注意压力、温度、水位、油位、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排除。

(五)、对机舱内正在运转的设备,检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对中间轴承,尾轴、套筒、冷藏机等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舵机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应急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以使用。

(六)、做好机电运转应急准备,当机电发生故障时,应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遇特殊情况需要慢车或停车,一般应由值班轮机员决定,并取得值班驾驶员同意,当危及人身及机器安全时,可以先停车,并报告驾驶台和轮机长。

(七)、船舶通过大桥、船闸、重要滩漕、进出港口轮机长必须下机舱检查机电设备,并指挥操作,配备电机员(电工)的船舶,电机员、电工应到机舱检查电器设备运转情况。

(八)、保持机舱设备,工具及分管区的整洁;二、交接班须知(一)、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班作业会,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机舱,根据接班检查路线分工进行逐项检查。

1、检查和交接内容(1)、主辅机各部位润滑情况,以及运转状况有无异常及杂音。

(2)、各设备温度/压力等仪表显示数字是否异常。

(3)、尾轴套筒及中间承润滑和运转情况。

(4)、配电板上电压、电流、功率、绝缘等,仪表显示数据及开关使用情况,供电情况。

(5)、日用燃油、油位、润滑油存量、油柜有无残水、并进行排放。

(6)、备用发电机和其它辅机使用状态,各阀门、开关使用情况。

(7)、机舱整洁情况,舱底有无积水、机舱专用工具是否齐全。

(8)、检查机舱遥控转换装置的正确位置。

(9)、各控制箱开关所处位置,试验各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海运公司船舶调度室值班须知

海运公司船舶调度室值班须知

海运公司船舶调度室值班须知1.调度室是海运公司的通讯信息链接点,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直拨),传真 ---;调度室电话 ---、录音电话(---)使用见说明。

不是重要的事项或遇险紧急的情况不要录音。

2.在值班电脑--- 上的---和---里查各轮动态;散货船、杂货船、集装箱船、特种船动态均可以在---里查。

收到传真和邮件的动态要记录,晚上要查看电脑上邮件和传真信息并记录后方可休息,但是需要准备随时进入紧急状态,不可麻痹松懈。

浏览气象资料可查阅气象资料邮箱,方法为:开始—运行—\\--- —确定—气象资料。

气象资料由安监和调度室共同整理辑录,应该尽全力使之详实并长期保存。

3.所有船舶动态信息均发到公司传真机和电脑上接收,注意查看信息做好详细记录,如有重要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

4.值班时间:白天0830-1930;夜晚1930-0830。

5.船岸应急反应通讯录在海图桌上的文件夹和SMS文件-安全管理手册应急准备页里,值班表(上有值班人员通讯方式)在墙壁图框上;航次指令在调度室文件夹里;护航编队通信录在海图桌上。

6.船队/船名、呼号:---/--- ---,---/--- ---7.航运部门生产计划调度(航运主管)船名/主管:---/---,---/---8.遇船舶遇险等事涉人命和巨大财产损失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船管DP或相关公司主要领导,按领导指示,启动应急反应机制,穷尽一切手段通知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快速反应,迅速到公司调度室集结;同时,按领导要求或报北京搜救中心或公司属地或事发地海事机构,并将反馈信息迅速传达给公司领导。

9.卫通电话各洋区通用00870,然后拨被叫船舶的卫通电话即可通话。

但一般情况下不要使用。

使用后在通话记录上签字。

10.值班不得脱岗;11.值班电脑和电话不得挪用;12.接班人员没来不得下班,不得空岗;1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记录上签字;14.接班前要检查传真机纸张是否充足;15.有不明白或不能处理的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16.值守夜班时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17.所有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18.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要提前向公司或部门领导请假,部门内部协调替补。

关键性操作须知机舱值班规则

关键性操作须知机舱值班规则

机舱值班规则
一、机舱是船舶动力的中心,除船舶领导、轮机长、机舱当值人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
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进入,未经轮机长或值班轮机员许可,不准带领非本船人员进入。

二、在机舱当值和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打闹或高声喧
哗;禁止吸烟、喝酒;更不得躺着;不准做夜餐和看书、报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进入机舱不得赤膊或只穿背心、内裤、拖鞋,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

四、机舱内各种机电设备除紧急情况外,未经轮机长、主管人员或值班轮机员的同意,
不得任意启动,也不准拨弄各种报警装置、开关和阀门。

五、机舱内各处和各种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工具、备件物料应放在指定的地点,标志
明显,整齐稳妥。

六、每次检修完毕应将现场收拾干净;把工具及剩余物料放回原处;废旧的油污棉纱和
破布不准乱丢,应集中放在规定的铁箱(桶)内。

七、机舱的照明,尤其是通道、应急出口、各操纵场所、主要设备的监测仪表等处的照
明必须经常保持良好。

八、易燃、易爆、易挥发或侵蚀的物品应妥善放在专用仓库(室)内或其它安全可靠的
地方,不得在机舱内晾晒衣服被褥等物。

九、船舶发出各种应变警报信号后,轮机部船员除应变部署表有职责按规定执行外,其
余人员一律迅速进入机舱听候轮机长、值班轮机员指挥。

十、如有外来人员(船厂工人)在机舱工作时应指派专人监修和配合工作。

1。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一、总则1.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5.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2)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3)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6.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即报告船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7.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编制值班时间表轮值。

8.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记录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二、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1.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2.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员需要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3.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能应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4.值班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航速。

对船长所采取的航线、风流压差及罗经差均应及时核对,遇疑问即报告船长。

5.认真进行海图作业,按规定测定船位,能见度不良时应充分发挥助航仪器的作用,勤测船位。

6.按规定测算助航仪器误差,并认真记录;注意罗经的稳定性,防止故障。

7.通过渔船密集区域,应认真观察渔船动态,判断是否锚泊或联合作业;并按章施放声号,谨慎避让。

【科普】海船船员安全值班须知丨海员之家

【科普】海船船员安全值班须知丨海员之家

【科普】海船船员安全值班须知丨海员之家当今海难事故的频频发生,按海事统计分析,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是人为因素。

因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安全值班,以高度戒备和特别的谨慎进行值班,可以大幅度减少事故的发生,但这又必须以充沛的体力和精力为前提。

为此:01船长和大副应合理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的工作和休息,避免值班人员在未得到足够休息的情况下,继续值下一个班,造成连续疲劳,以保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具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02当值班与正常工作规律由于某些原因被破坏时,船长应对值班人员的疲劳程度进行观察和判定,以确定是否影响安全值班;03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有疲劳的症状,但仍能担任其职责时,在值班的组成上应考虑配备精力充沛的其他人员配合其值班;04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因疲劳的影响难以保证安全值班时,应毫不犹豫地进行调整,使之得到适当的休息,以利于下一个班次时能够胜任职责的要求;05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如在航行值班时,由于工作强度过大,感到疲劳以至于难以保证安全值班的情况下,应毫不犹豫地通知船长;06为保证安全值班,必要时船长应亲自到驾驶台值班。

STCW规则为防止疲劳作出的指导性意见为了能切实保障值班人员适于值班,在《STCW规则》B部分第VIII章第B-VIII/1节中对防止疲劳作出了如下指导建议:1在遵守休息时间的要求时,“压倒一切的条件”应该解释为仅指由于安全或防止污染原因而不能延误的或在航次开始时而不能合理预料的至关重要的船上工作。

2虽然疲劳尚没有普遍接受的技术性定义,但每一个参与船舶工作的人需警惕能导致疲劳的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那些本组织已明确的因素,并应在决定船舶工作时加以考虑。

3在运用STCW规则第A-VIII/1条时,应考虑以下各项:◆ 所制定的防止疲劳的规定应确保不采取过多的和不合理的整段工作时间,特别是第A-VIII/1节规定的最少休息时间不应解释为暗示所有其他时间可用于值班或履行其他职责;◆ 休息时段的次数和长短以及准予的补休是一段时间内防止疲劳的关键因素;◆ 对短航次的船舶,只要作出特殊的安全方面的安排可以有不同的规定。

船舶驾驶员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员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员值班制度船舶驾驶员值班制度为完善船舶值班制度,保障船舶运输生产的安全,现将中国航海学会组织编写、审定的《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内河船舶轮机员值班规则》推荐给你们,请各航运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上述两个规则,进一步加强船舶值班管理,落实船舶值班责任制度,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驾驶员的值班职责,保障船舶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机动船值班驾驶员。

但是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船和体育运动船艇的驾驶员不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船长对值班的安排应能保持安全值班。

第四条驾驶员值班时应当领导本班值班人员各司其职,完成值班任务。

第二章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第五条值班驾驶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或国境河流的有关航行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航行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保证正规了望,及时掌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周围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航行安全。

第七条正确使用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并掌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亲自或督促轮,驳水手(或舵工)检查号灯、号型、旗号、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第九条船长在驾驶室,但未言自己指挥航行或操作前,值班驾驶员不得认为已被船长接替而放弃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条船长在驾驶室接替指挥航行时,值班驾驶员仍负有协助了望及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一条遇下列情况应当果断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一)能见度不良而无把握继续航行时;(二)对通航条件有疑虑时;(三)遇雷雨大风威胁航行安全时;(四)发现遇险信号和各种危及航行安全的可疑物时;(五)主机,舵机或其他主要的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发生故障时;(六)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火警、人落水或船舱进水等紧急情况时;(七)出现危及航行安全的其他情况时。

第十二条指导实习人员的实习工作,并对其操作安全负责。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为保证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准时上岗,坚守岗位,认真操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二、机舱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时对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机舱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车钟信号,正确而迅速地执行驾驶台命令,对有主机遥控装置的船舶,必须注意警报信号。

四、当机舱主要设备出现问题,必须减速或停车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经同意后,方可减速或停车,但若危及人身和主机安全时,可先停车,但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及时通知驾驶台。

五、值班人员应加强检查,做到“四勤”,注意检查各运行设备的油、水压力及温度。

六、运行中的机电设备每2小时检查1次;中轴、尾轴、舵机、空调、锅炉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在《轮机日志》上做好检查记录;各主要阀门,应急设备应每航行班检查一次,使之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七、轮机长应根据规定,在船舶驶经大桥、船闸、重要滩漕、进出港口时,下机舱检查、监班。

八、值班人员应对掺混装置、加油装置、油管路进行检查,使之保持正常状态。

九、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舱室、舱底积水,及时处理过多的积水。

十、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机舱工作,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看书报、吹牛聊天、谈笑打闹等。

十一、应按《内河轮机日志记载规定》的要求记载“轮机日志”。

十二、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油类及污水处理工作,防止水域污染,并按规定填写《油污记录狈。

#2楼回目录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航行值班制度|2015-11-1611:511、值班人员应以高度责任感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严格执行《内部避碰规则》、《约法三章》等安全航行规定。

2、加强了望,正确及时掌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航行。

3、充分运用无线电话、雷达等助航设备、互报船位,掌握来船动态,明确避让意图。

4、船舶过大桥、船闸等,应严格按照各大桥、船闸管理规则,作好准备,确定操作人员,落实安全措施。

船舶值班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值班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值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值班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外航行的所有船舶,以及船舶上的所有船员。

第三条船舶值班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舶值班工作进行全面负责,确保船舶值班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

第二章值班人员及职责第五条船舶应设立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值班岗位。

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

第六条船长是船舶值班的最高负责人,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总责。

船长应亲自或者指定其他船员负责值班。

第七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航行;(二)及时处理船舶航行中的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事故的发生;(三)对船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四)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五)完成船长或者其他值班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值班安排及交接第八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根据船舶的航行任务、船员数量和业务能力,合理制定值班安排。

第九条值班安排应明确规定各岗位的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和值班要求。

值班安排应提前告知船员,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当在接班前完成接班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设备正常运行,资料齐全。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当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当在接班前对前任值班人员进行询问,了解船舶运行情况和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交接班时,前任值班人员应当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船舶运行情况、注意事项和需要处理的问题。

接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并在接班后进行确认。

第四章值班要求及纪律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船舶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熟练使用船舶通信、导航、雷达等设备。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1工作职责1.1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服务员负责执行各项值班规定。

1.2船长负责安排值班和值班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1.2.1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1/3。

1.2.2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接班人员未达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接1.2.3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若因故不能值班时,驾驶员必须得到船长同意,其他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指定适应人员代替1.2.4全体船员严禁酗酒和酒后值班1.2.5开航前全体船员应按船长规定的时间返船,由于船员未按时返船延误船舶开航时间或漏船时,船长应向公司和主管机关报告.1.2.6船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疲劳操作,保证所有参加值班的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工作流程2.1甲板部航行值班、交接班2.1.1一般要求2.1.1.1航行值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专心致志地完成航行值班的各项任务,保证船舶安全航行。

2.1.1.2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30分钟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驾驶台。

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1.2驾驶员航行值班的职责2.1.2.1应集中精力,认真瞭望,密切注意湖面情况,如有疑难,立即报告船长。

2.1.2.2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正式接替,值班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1.2.3保证正规了望,及时掌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周围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航行安全。

2.1.2.4船长在驾驶室接替指挥航行时,值班驾驶员仍负有协助了望及其他有关职责。

2.1.2.5正确使用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并掌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2.1.2.6亲自或督促水手检查号灯、号型、旗号、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船舶值班制度一、所有施工船舶的停泊必须听从船舶调度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二、所停靠的船舶应按水上规定悬挂显示信号,夜间应有明显灯光信号。

三、停靠有施工现场的船舶,船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下船。

四、船舶停泊时,应及时向调度人员了解当天的天气,水流、水位情况,做好防搁浅、防风、防浪、防盗、防走锚、防断缆等安全工作。

五、在码头停靠的船舶应有值班船员,值班船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常检查船舶上的'安全措施,随时调整缆绳的松紧。

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六、安排当日值班的交通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随时调船。

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拒绝动船。

值班船舶机械性能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如当日不能值班,应及时向船舶调度员报告。

船舶调度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如因故障当日不能值班的船舶,应按情况及时报告船舶调度员,并及时修复,船舶调度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值班船舶。

船舶停泊值班制度2015-09-26 13:20 | #2楼为保证停泊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大副为全船停泊值班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责任,认真值班。

二、各停泊值班负责人应对本停泊值班负责。

三、应按规定留足停泊值班人员。

四、停泊前注意事项:1、大副应提前选择好安全锚地,(港口码头除外),布置和检查各部门停泊前的准备工作。

2、选择停泊锚地应充分考虑锚地周围航道情况(不碍他船航行)、水位、河床底质、当时气候、风向。

3、机舱应对主副机、发电机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水手长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锚泊和系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以备抛锚作业及停泊之需。

五、要求:1、船舶锚泊稳妥后,应立即按规定悬挂显示停泊的号型和灯号。

2、值班人员应立即进入岗位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被撞等工作。

3、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10)驾驶部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周围环境,附近来船动态,必要时可用高频电话联系,对高频电话进行认真监听;应注意水位涨落,必要时勤测水深;可用探照灯向岸上(不影响他船航行)扫射,以观察船位是否变化和其它异常,防止走锚或断链,值班人员在进行异常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报告船长和大副。

船舶集控室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集控室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集控室值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集控室值班管理,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船舶集控室的值班管理工作。

第三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确保船舶安全、环保、经济运行。

第二章值班组织第四条船舶集控室值班组织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和值班要求。

第五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分为日常值班和应急值班。

日常值班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监控、设备维护和资料记录等工作;应急值班人员负责处理突发情况和应急事件。

第三章值班职责第七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船舶运行规程,确保船舶安全、环保、经济运行;(二)实时监控船舶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船长;(三)执行船长、轮机长的指令,确保船舶运行秩序;(四)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船舶运行情况;(五)参加船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六)维护船舶集控室设备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接班、交班,不得迟到、早退;(二)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饮酒、吸烟;(三)保持船舶集控室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四)遵守船舶无线电通讯规定,确保通信畅通;(五)认真执行船长、轮机长下达的指令,不得擅自改变船舶运行状态;(六)遇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告船长。

第四章值班安排第九条船舶集控室值班安排应根据船舶运行计划、人员实际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

第十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应按值班安排表执行值班任务,不得私自调整值班班次。

第十一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向船长、轮机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应接受公司、船队的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船舶集控室值班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表彰、奖励:(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表现突出的;(二)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避免事故发生的;(三)在应急事件中,表现英勇、果断,为公司、船队挽回损失的。

船舶机舱运行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机舱运行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机舱运行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船舶机舱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值班制度。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二、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熟悉船舶机舱各项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保持值班室整洁,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 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4. 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5. 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6. 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7.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值班安排1. 值班人员分为白班和夜班,白班为08:00-20:00,夜班为20:00-08:00。

2. 值班人员按船期和任务需求进行排班,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

3. 轮机长负责机舱值班工作的组织与安排,确保值班人员配备充足,设备运行正常。

四、应急处置1. 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船长和轮机长。

2. 值班人员应保持冷静,迅速判断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

3. 应急处置完毕后,值班人员应向船长和轮机长汇报处理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培训与考核1. 值班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公司应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值班人员,应暂停其值班资格,待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内容范本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内容范本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夜间航行安全,提高值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规范夜间值班工作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熟悉船舶航行设备、仪器和操作流程。

2. 值班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 值班人员应具备团队协作精神,相互支持,共同确保夜间航行安全。

三、值班职责1. 遵守航行规定,严格执行船长发布的各项指令。

2. 密切关注船舶航行设备、仪器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船舶周围环境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船长。

4. 严格执行舵令、车钟口令和其他操作指令,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5. 保持与船长、轮机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6. 妥善处理夜间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船长。

四、值班工作程序1. 接班前,值班人员应充分休息,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接班时,值班人员应与前任值班人员充分沟通,了解船舶航行设备、仪器的工作状况及注意事项。

3. 接班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船舶航行设备、仪器的工作状态,确认正常后开始工作。

4. 每小时对船舶航行设备、仪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5. 每半小时对船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船长。

6. 执行船长发布的各项指令,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7. 夜间航行期间,值班人员不得离岗、闲谈、看阅书报,不得擅自关闭航行设备、仪器。

8. 接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五、值班纪律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船长管理。

2. 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酒后值班。

3. 值班人员应认真记录值班期间的相关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4. 值班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5. 值班人员之间应相互监督、相互支持,共同确保船舶夜间航行安全。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驾驶室值班须知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驾驶室值班须知

1 目的本文件对船舶驾驶室值班制度作出规定,旨在使船舶在航行、停泊时的值班和交接,船员能严格按规定执行值班和交接制度,以保证船舶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船舶驾驶室值班须知3.1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3.1.1 值班驾驶员负有安全航行的法律责任。

3.1.1.1航行值班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集中精力,认真驾驶;3.1.1.2坚守岗位。

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同意或其他驾驶员正式代替,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

值班时,不允许做与航行无关的事情;3.1.1.3船长虽在驾驶室,但未声言自己指挥航行前,不得认为已被船长接替而放弃履行自己的职责;3.1.1.4船长或引航员在驾驶室亲自操纵时,仍应协助了望,不可疏忽其它一切应尽的责任;3.1.1.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缩短在海图室逗留的时间;3.1.1.6航行值班时间规定:大副:04∶00~08∶00 16∶00~20∶00二副:00∶00~04∶00 12∶00~16∶00三副:08∶00~12∶10 20∶00~24∶00每天大副用晚餐时,由船长或三副替换值班,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3.1.2 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及相应港口的港章和各项航行法规。

3.1.2.1保持正规了望,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情况,使用安全航速,避免出现紧迫局面;3.1.2.2经常测定来船的罗经方位,如有碰撞危险,应按避碰规则及早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宽让来船,随后还应查核避碰行动的效果,直至让清为止;3.1.2.3能见度不良时,应按章鸣放雾号、通知机舱减速,立即报告船长;3.1.2.4为避免碰撞或应变需要,应果断地使用车、舵、声光信号,如有疑难,立即报告船长;3.1.2.5熟悉本船的操纵性能,并了解各种类型船舶的操纵特性;3.1.2.6注意避让渔栅、渔网及各种漂浮物,特别要注意未点灯小船及从事捕渔的船只;遇密集渔船群阻碍航道,必要时可绕道航行。

(SMO 41)船舶值班须知

(SMO 41)船舶值班须知

1 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船舶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活动,特制定本须知。

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的船舶。

2 一般要求2.1 船舶值班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值班形式必须满足国际及船旗国的公约、规定和港口国的要求,其值班人员的资格必须满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均不能向上越级替代值班。

2.2 船长在认为必需时有权对已排定的值班提出更改,或临时增加值班人员,但同时必须对加班人员的休息及后续值班作出安排。

2.3 大副、轮机长按工作需要,需对持证船员的值班作出调整时,应事先征得船长的批准。

2.4 对已排定的值班,任何船员不能私自调班,如确需调换,持证船员应经大副、轮机长报告船长并获得批准,非持证船员应经大副、轮机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2.5 船舶开航前1小时全体船员必须到船准备出航。

2.6 船员在接班前应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严禁疲劳上岗。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饮用任何酒类;所有接班人员在接班前4小时之内不得饮用任何酒类。

2.7 船长在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

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他们值班期间,特别是他们在涉及避免碰撞和搁浅时,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

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协商,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2.8 航行和锚泊时每班4小时二副、二管轮 0000-0400 1200-1600大副、大管轮 0400-0800 1600-2000三副、三管轮 0800-1200 2000-2400航行时驾驶台通常每班水手一名,机舱通常每班机匠一名。

2.9 停泊值班可视船舶在港口的任务不同可有不同的值班安排,但船长应充分考虑船舶生产和安全的需要,与各部门商榷,确保安排适当而有效的船舶值班。

2.10 大副负责编制船舶港内停泊期间值班表,轮机长负责安排轮机部值班人员并将安排情况报大副;值班表经船长批准后执行。

在编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任何形式的值班必须保证需要对修理、供应、安全检查、船舶检验、审核、临时移泊、办理手续及代理等工作留足必要的相关人员。

船舶安全巡查及值班须知

船舶安全巡查及值班须知

XX游轮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XXX船舶安全巡查须知目录1目的6巡查区域划分2适用范围7安全巡查要求3参照文件8记录4安全巡查职责9附表5安全巡查分类修改记录1 •目的本文规定了船舶驾驶部、轮机部、酒店部和保安对部门的安全巡回检查内容,旨在确保游轮和旅客安全。

2 •适用范围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3 .参照文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操作方案和须知制定程序》4 安全巡查职责4.1船长对全船安全全面负责,要组织各部门长,安排好人员值班,明确每日部门值班负责人和其它值班人员,并督促本规定的落实。

4.2停航待令或修船期间,船舶值班总负责人应全面履行现场管理责任。

4.3停航待令或修船期间,各部门值班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和物资安全的现场责任人,对本部门管辖区域的安全负责。

4.4各部门值班人员,对本人值班期间本部门区域的安全和物资安全负巡查责任。

4.5保安人员负责全船消防通道、消防火警的巡查和全船人员物资的安保检查工作。

5 安全巡查分类安全巡查分为交接班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巡回检查、消防安全巡查、跳口安保检查。

6 巡查区域划分6.1船长、船舶消防大副是船舶安全巡查责任领导,巡查区域为全船。

6.2驾驶部巡查区域:驾驶室、驾驶部船员生活区及船员生活间、本部门物料间、驾驶部当日修理场所(有修理时)等,并至少在驾驶甲板、主甲板设置2处固定巡查薄。

6.3轮机部巡查区域:机舱、锅炉间、空调机舱、舵机房、电瓶间及配电间、备件舱及物料间、轴笼间、灭火站、轮机部当日修理场所(有修理时)等,并至少在空调机舱、油舱等前后设置2处固定巡查薄。

6.4酒店部巡查区域:客区各楼层、配电间、布草间、厨房、洗衣房、船员餐厅及酒店部当日修理场所(有修理时)等,并至少在每层楼前后重点防火部位交叉设1处固定巡查薄。

6.5酒店部厨师长要安排厨师巡查厨房电热器具、油炉灶、排烟道、船员餐厅的安全巡查,并至少在厨房、船员餐厅设2处固定巡查薄。

船舶安全值班规定(3篇)

船舶安全值班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保护船员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籍船舶上从事船舶安全值班工作的船员,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员、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水手、机工等。

三、值班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和船舶管理,组织船员值班,确保船员值班制度的落实,监督船员执行各项航行安全规定。

2. 驾驶员:负责船舶的驾驶工作,按照航行计划和航线,确保船舶安全航行,严格遵守航行规则,负责船舶的舵手和导航仪的操作。

3. 轮机员:负责船舶的轮机设备操作和维护,确保船舶动力系统安全可靠,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

4. 大副、二副、三副:协助船长进行船舶管理,负责船舶的货物装卸、货物系固、船舶备品备件的管理等工作。

5. 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协助轮机长进行轮机设备操作和维护,负责船舶的能源供应、轮机设备的保养等工作。

6. 水手、机工:负责船舶的清洁、维护和保养,协助船员完成各项任务,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行。

四、值班制度1. 船员值班制度应按照船舶类型、航区、航线和航行条件制定,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2. 船员值班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船舶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确保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3. 船员值班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制度,值班船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4. 船长应合理安排船员值班,确保船员值班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船舶安全航行要求。

5. 船员值班时应按照规定穿戴救生衣、救生筏等安全设备。

五、值班要求1. 船员值班时应熟悉船舶的航行计划、航线、气象、水文等信息,掌握船舶的技术状况。

2. 船员值班时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持与其他船舶的通信畅通。

3. 船员值班时应密切注意船舶的航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4. 船员值班时应做好值班记录,如实记录船舶的航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异常情况等。

船舶安全值班值守制度范本

船舶安全值班值守制度范本

船舶安全值班值守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船舶安全值班值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组织1. 船舶应当设立安全值班机构,明确值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负责船舶安全值班工作。

2. 船舶安全值班机构应当保持24小时运转,确保值班人员始终在岗。

3. 船舶安全值班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安全设备、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

2. 值班人员应当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 值班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值班。

4.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船舶安全信息。

四、值班内容1. 监控船舶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监控船舶周边环境,注意气象变化、航道状况和其他船舶动态。

3. 接收和处理海上交通安全信息,包括航行警告、天气预报、海事预报等。

4. 执行船舶安全应急预案,参与船舶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 保持与岸基通信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安全状况和突发事件。

五、值班记录1. 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包括气象、航路、设备运行状况等。

2. 值班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篡改、删除或伪造。

3. 值班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六、值班交接1. 值班人员应当在交班前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值班期间的情况,包括气象、航路、设备运行状况等。

2. 值班人员应当在交班时将值班记录、通信设备、应急设备等交接班人员。

3. 接班人员应当在接班后立即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认无误后开始值班。

七、监督检查1. 船舶公司应当定期对船舶安全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值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船舶公司应当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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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值班须知1 目的为规范船舶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活动,特制定本须知。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的船舶本操作为特殊操作3 一般要求3.1 船舶值班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值班形式必须满足国家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

3.2 船长在认为必需时有权对已排定的值班提出更改,或临时增加值班人员,但同时必须对加班人员的休息及后续值班作出安排。

3.3 驾驶员、轮机长按工作需要,需对船员的值班作出调整时,应事先征得船长的批准。

3.4 港外作业,船舶开航前1小时全体船员必须到船准备出航。

3.5 船长在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

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他们值班期间,特别是他们在涉及避免碰撞和搁浅时,负责船舶和安全航行。

3.6 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协商,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3.7 船舶厂修停泊期间,必须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船员经船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并须二人及以上同行,任何外出船员在晚上十一点前必须回船,严禁夜不归宿。

发现船员未按时回船,值班人员及时向船长报告。

3.8 港内作业停泊期间,由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安排班组人员分时段值班,并作好记录。

3.9 船员在接班前应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严禁疲劳上岗。

3.10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饮用任何酒类。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4小时之内不得饮用任何酒类。

4 甲板部值班须知4.1 航行值班原则:* 值班驾驶员应保持正规了望。

正规了望应做到:* 利用视觉、听觉及其他可用的一切方法进行的连续观察。

* 了望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能见度、天气和海况;对来往船舶的动态观察;对周围水域环境、信号、声号和航标的观察;对高频电话守听;对系泊在岸上和浮筒上船舶的观察;对小型机动船、挂机船和人力驳,除注意其动态外,还应观察其装载情况;靠离中对码头设施和前后船只的观察等。

* 航行中应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了望。

其了望位置可在驾驶室内或驾驶台外。

* 港内拖带作业值班驾驶必须指派水手在恰当位置进行了望。

4.1.1 值班驾驶员应:* 在驾驶台保持值班不得随意离开驾驶台,不得进行与航行无关的工作。

* 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责,即使船长在驾驶台,直到明确船长接过指挥为止。

* 航行值班驾驶员,不应被分派或担负任何妨碍船舶安全航行的职责。

* 在任何时候均应使用安全航速,在需要时,值班驾驶员应毫不犹豫地使用舵、主机和音响、灯光信号装置。

* 值班驾驶员必须充分掌握本船的操纵特性。

* 值班时应做好与航行安全有关的动态和工作的正规记录。

* 所有值班驾驶员应完全熟悉所装备的电子助航仪器的使用方法,包括其性能及局限性。

在值班期间,应最有效地使用船上一切可用的助航仪器,以足够频繁的时间间隔对所驶的航向、船位和航速进行核对,以确保本船沿着计划航线行驶,并注意在适当的时候使用回声测深仪。

* 即使在良好天气航行,值班驾驶员仍应精确地测定所接近的船舶的罗经方位和距离,以便及早判断有无碰撞的危险。

必要时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与它船协调避让措施,采取准确的避让行动,并细心查核避让行动的有效性。

应特别注意,在从事拖带时,他船对本船的拖带状况有无充分注意避让。

* 值班驾驶员应充分了解船上所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放置地点和操作方法,并应了解和考虑这些设备在操作上的局限性。

* 值班驾驶员应对有关设备作定期检查,以确保:. 船舶按正确的航向行驶。

. 航行灯和信号灯及其他航行设备正常工作,夜航时严禁有碍正常航行的灯光外露。

. 相关无线电设备应按正常工作并按规则的要求进行值守。

* 全回转拖轮在航行中转换舵机开关,必须使大舵和小舵的舵角位置处于同一角度再转换,以防由于产生电位差而引起跑舵,严禁在航道狭窄地段和来往船只相近情况下转换舵机开关。

* 所有值班驾驶员应能熟练地使用雷达。

* 值班驾驶员应将所有与航行安全有关的指示和信息告知值班水手,以确保安全值班和正规瞭望。

4.1.2 值班水手应:* 协助值班驾驶员了望。

* 执行值班驾驶员指令,开关航行灯、信号灯及悬挂各类号旗、号型,并应经常注意号灯、旗、型是否正常。

4.2 停泊值班4.2.1 值班人员须知:(值班人员名单应事先排定并记录在单船工作联系簿上)a 掌握全船人员动态,经常巡查,关心从事高空、舷外等工作的人员安全,保持联系畅通。

b 值班水手按时升降国旗、开关灯,显示或悬挂有关号灯号型;值班水手应经常检查系泊缆绳并及时调整,特别是在有较大潮流变化的泊位上,应加强巡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

值班驾驶员或船长予以监督。

c 值班人员注意收听调度指令及天气预报记入《航海日志》,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或船长,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持船舶、人员的安全。

d 及时加装淡水,并注意装满时收妥水管。

e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及防火规定,遇火警、人落水或船进水时,应即发警报。

f 严禁在系泊区域内排放污油水、垃圾及杂物,防止本船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3 锚泊值班4.3.1 值班驾驶员在锚泊中应做到:a 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回旋范围,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应知晓,并记入航海日志。

b 要经常校核锚位是否正常。

c 确保保持有效的瞭望,并注意:* 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如过往船舶或邻近锚泊船起锚离泊时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若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d 注意观察气象、潮汐和海况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及船艏偏荡,特别在转流时,注意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因本船或他船走锚酿成危险或事故。

e 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而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船长在船时,应立即通知船长。

f 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还应勤测锚位,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督促值班水手经常检查锚链、锚链制和锚设备。

g 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规定显示或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

h 锚泊中发生碰撞时,应将对方的动态和碰撞时间,以及本船所采取的措施和受损情况等详细记录在航海日志上,并画出示意图。

i 根据锚地情况及主管当局的规定,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在规定的频道上守听。

j 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5 轮机部值班须知5.1 航行值班5.1.1 值班轮机员须知a 值班轮机员应保证维持既定的正常值班安排,值班三管轮应协助值班轮机员使主、副机、舵机等设备处于安全有效运行。

b 轮机长在机舱时,值班轮机员应继续对机舱工作全权负责,轮机长发现值班轮机员操作管理有误时,应及时给予指正。

c 轮机值班的所有成员都必须熟悉被指派的值班职责,此外,每个成员对其服务的船舶还应掌握:* 正确的使用内部通信系统。

* 机舱逃生通道。

* 机舱报警系统,特别是关于辨别各种警报与二氧化碳警报的能力。

* 有关机舱灭火设备的数量、位置、性能和使用。

* 船舶堵漏工具的使用。

d 在值班开始时,应对所有运行的机器工作情况、工况参数加以验证、分析、并保持在正常范围值。

e 值班轮机员应定期巡回检查机舱和舵机室,以便及时发现机器的故障和损坏情况,并执行其他一切需要的任务。

f 当机舱处于备车状态时,值班轮机员应保证一切在操纵时可能用到的机器设备随时处于可用状态,并使电力有充足的储备,以满足用电需要。

g 值班轮机员应告示值班机工有关对机器的潜在危险情况,以及危及人员和船舶安全的情况。

h 值班轮机员应确保机舱在有效的监管之下,一旦值班人员丧失值班能力,应安排替代人员,不能使机舱处于无人监管的失控状态。

i 值班轮机员在值班期间不应再被分派或承担任何会妨碍其监管主推进系统及其辅助设备的其它任务,而应保证机器及设备处于经常的监管之下,直到正式交班为止。

j轮机长应将在航行期间拟进行的预防性保养、维修工作等情况通知值班轮机员。

在进行一切预防性保养或维修工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与负责维修工作的轮机人员合作,这些工作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对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的机器加以隔离和旁通。

* 在维修期间,将其余的设备调节至充分和安全地发挥功能的状态。

* 必要时将已修理过的机器和设备进行测试、调整、投入使用。

k 值班轮机员应确保在机舱从事维修工作的机工,在一旦自动设备失灵时,可协同对机器进行手动操作。

l 任何运转失常的、预料将发生故障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机器,连同已经采取的措施应作详细记录。

如果需要,应为进一步的措施拟出计划。

m 值班轮机员应记住,为使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免遭任何威胁,在船舶推进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速度变化或停止运转、舵机瞬间失灵或失效、机舱发生火灾、电站发生故障或类似这种威胁安全的其它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

这种通知如有可能,应在采取行动之前完成,以便驾驶室有最充分的时间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避免可能发生海难。

n 在遇到下列情况,值班轮机员应立即通知轮机长:* 当机器发生故障或损坏,可能危及船舶的安全运行时。

* 发生失常现象,经判断会引起推进机械、辅机、监视系统、调节系统的损坏或破坏时。

* 发生紧急情况或对于采取措施和决定无把握时。

o 除需要将上条所述情况报告轮机长以外,为了机器和船员的安全需要,值班轮机员可以立即毫不犹豫地采取措施。

p 值班轮机员应将保证安全值班的一切指示要求和信息告知值班机工,日常的机器保养工作应纳入值班日常工作之内。

详细的维修工作,包括全船的电气、机械、液压、气动或适用的电子设备的修理,应在轮机长和值班轮机员的监视下进行。

这些修理应作记录。

q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按应变部署表分工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r 认真执行船长、轮机长指派的其它工作。

s 在下班前,值班轮机员应将值班中有关主、辅机发生的事情完整记录下来,并提醒接班人员注意。

5.1.2 值班三管轮须知a 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属分工工作,严格遵守机舱规则和安全操作规则;b 按时检查主副机滑油、燃油、冷却水、排气压力和温度等工作参数。

发现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 即报告值班轮机员并协助处理;c 经常查看主、副机循环滑油柜及主副机膨胀水柜, 保持油、水位在正常高度。

d 按时检查轴系情况, 及时补充滑油;e 按时检查舵机运转情况及油位高度,并注意活动部位加油;f 保持空调设备的正常运转;g 按时检查海、淡水泵等运转是否正常; 淡水日用柜的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h 排出舱底水必须经值班轮机员和驾驶台同意; 移注压舱水必须有值班驾驶员的通知并将时间记入轮机日志。

i 及时补充压缩空气, 保持空气瓶正常压力;j 负责机舱地板和主、辅机及其周围的清洁工作;k 执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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