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
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
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一、引言产科超声检查是孕妇产前检查的重要手段,通过高频声波检测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以及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广东省作为我国南方重要的医疗中心,制定并实施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旨在规范和提升本省的产科超声检查技术,确保母婴健康。
二、指南内容1、检查设备与人员资质产科超声检查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超声设备,并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医生进行操作。
设备应具备高分辨率、低噪音等特性,以便更准确地检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医生应接受过严格的超声检查培训,并熟练掌握胎儿生长发育的生理知识。
2、检查流程产科超声检查通常在孕妇怀孕18周至24周进行,部分有特殊需要的孕妇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多次检查。
检查过程中,医生会使用探头在孕妇的腹部进行扫描,获取胎儿的各项生理数据。
这些数据将用于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以及预测可能存在的遗传疾病。
3、图像解析与报告撰写医生在完成超声检查后,需对获取的图像进行细致解析,并撰写检查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胎儿的各项生理数据,以及医生对胎儿健康状况的评估。
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医生应在报告中明确指出,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三、实施与监督本指南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各级医院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进行产科超声检查,确保母婴健康。
同时,相关部门将对指南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本指南的有效执行。
四、结语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是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
通过规范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我们可以更准确地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预测可能存在的遗传疾病,为孕妇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这也有助于提高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的整体水平,为更多的孕妇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技术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母婴健康保驾护航。
产前超声检查是怀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检查手段,它能够在胎儿出生前获取关于胎儿发育状况的宝贵信息。
本文将引导大家了解产前超声检查的目的、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推荐,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的孕期检查。
产科超声检查指南2012
适应证、检查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规范和深入解读。
基本要求 一、机构的设置
2.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与卫生部《产前 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产前超声诊断医师要求一 致。即:从事产前超声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 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 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 断的系统培训。(2)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 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 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解读:本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筛查及产前超声 诊断人员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事产前超声工 作的人员条件应符合或高于本指南的规定。
查已在各级医院广泛开展,但1l~13+6周NT超声
检查由于其对仪器及检查人员要求较高,主要是为
了测量NT估测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建议只在有产
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
中晚孕期超声检查包括产前超声筛查(I级产 前超声检查、II级产前超声检查、III级产前超声检 查)及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产前超声检查)。 1.I级产前超声检查:主要对胎儿大小进行 评估,此级别产前超声检查不对胎儿结构畸形进
要用于晚发畸形的筛查,如脑积水、小头畸形、颅 内占位性病变。
声检查妊娠囊平均内径>20 rain,囊内未见卵黄囊 及胚胎回声,应考虑胚胎停育。 (6)经腹部超声
检查妊娠囊平均内径≤25 mm或经阴道超声检查 妊娠囊平均内径≤20 mill,囊内未见卵黄囊及胚
各类产前超声检查的适应证、检查内容 及要求存留图像 一、早孕期超声检查 (一)早孕期普通超声检查 可以选择经腹部或经阴道超声检查。 适应证:证实宫内妊娠,临床可疑异位妊娠, 评估孕周,诊断多胎妊娠,了解胚胎(胎儿)情况
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
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试行)为规范我省产科超声检查,提高产前超声检查质量。
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参考国外产科超声检查标准与指南,结合我国产科超声检查实践与现状,特制订《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试行)》。
它是产科超声检查应遵循的技术指南和专科性标准。
在临床工作中由于孕妇和设备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一些偏离或超出,它不限制超出指南的检查。
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类:?I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II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中、晚期妊娠胎儿超声检查(即超声产前筛查),主要在妊娠16,24周进行;?III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即超声产前诊断)和针对性(特定目的)超声检查。
要明确告知孕妇产科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胎儿畸形。
妊娠18,24周时超声应当检查出的致命胎儿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
一、人员要求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医师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专以上学历,而且具有中级以上超声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二、设备要求实时超声诊断仪。
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单位,应具有一台以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并配有图像记录设备。
三、超声检查标准(一)早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I级产前超声检查)。
1、检查内容:确定宫内孕、诊断多胎妊娠、评估孕周、排除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葡萄胎、阴道出血)、排除其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辅助绒毛活检等。
2、检查方法:经腹部超声检查;经阴道超声检查。
3、检查项目:胎囊(大小、形状、位置)胎芽(头臀长、胎心搏动)子宫、双附件(二)中、晚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I级产前超声检查)。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产科部分)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产科部分)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续)第二部分产科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 暂称之为一般产科超声检查, 对于条件较差的基层医院, 对胎儿进行粗略的生长发育评估, 或在条件较好的医院已进行过系统超声检查的孕妇, 仅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超声检查, 检查内容仅要求进行双顶径、股骨长及腹围的测量, 判断胎儿是否存活, 胎盘位置及羊水情况等, 这一层次的超声检查虽不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超声检查, 但对产科临床仍能提供一些有意义的信息。
第二个层次, 暂称之为产科常规超声检查。
除要求要完成第一个层次的检查内容外, 还应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 如颅内某些重要结构、四腔心切面、腹腔内肝、胃、肾、膀胱、肠管等脏器的观察, 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粗略的筛查, 例如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所规定于妊娠18~24 周应诊断的致死性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
检查内容详见附录。
第三个层次, 暂称之为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此种检查要求较高, 对超声医师、仪器设备、检查所需的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时孕周大小均应严格要求, 不是所有超声医师、所有医院都能进行此种超声检查的, 这种类型超声检查, 我们建议在具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院、由取得产前超声诊断资格的超声医师进行此项检查, 但并不排斥其他医院进行此种类型的超声检查, 通过这种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可提高胎儿畸形的检出率, 降低严重缺陷胎儿出生, 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这种检查使用的仪器要求分辨力高, 图像清晰, 我们推荐最好用高档彩超检查。
第四个层次, 暂称之为针对性超声检查(包括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此种检查通常要在前三种检查的基础上才能开展, 针对某一特殊要求或目的进行详细检查。
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属此范畴。
由于所接受的检查层次不同, 目的不同, 收费不同, 要求和内容也不一样, 因此作为超声医师有必要在检查前让患者对本次检查的目的和内容、超声的局限性以及一些注意事项有一个起码的了解, 像手术前签字一样, 我们主张也要让患者在检查前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 这样既可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 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也可让患者有所选择。
[教学]卫生部产前超声检查指南
[教学]卫生部产前超声检查指南产前超声检查指南(试行)产科超声检查指南是基于目前我国产科超声检查实践与现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参考了国际上其他国家产科检查标准与指南,由从事产科超声检查的专家们编写的专科性标准的文件,是一个学术和继续教育文件,目的是规范产科超声检查和提高产科超声检查质量(有效性、安全性)。
它是一个产科超声检查可遵循的总体标准,在临床工作中由于病人和设备的具体状况,可能有一些偏离或超出,它不限制超出标准的检查。
产科超声检查的总体原则是:掌握适应症,在在最低超声暴露条件下获得必要的诊断信息;产前超声检查可分为1.早期妊娠诊断检查;2.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3.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4.针对性(特定目的)超声检查。
要明确指出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胎儿畸形,妊娠18-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
执行下述标准可以最大限度地检出胎儿畸形。
一、人员要求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具有职业医师资格;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医师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超声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2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二、设备要求实时超声诊断仪,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单位,应具有一台以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配有图像记录设备。
三、超声检查标准(一)早期妊娠超声检查1.适应症宫内孕确定(胎心搏动、生长发育)多胎妊娠诊断评估孕周(月经龄)疑宫外孕阴道出血葡萄胎盆腔肿块子宫畸形辅助绒毛活检2.检查方法经腹部超声检查经阴道超声检查3.检查项目胎囊(三径线标准测量、形态、位置)胎芽(胎芽长度或头臀长度、胎心搏动)子宫、附件(肌瘤位置大小、宫腔积液、附件包块)子宫直肠窝(子宫直肠窝积液)(二)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1.适应症估计孕周胎儿生长评估(间隔三周以上)评价胎儿体表与内脏结构羊水评估胎盘确定胎位2.检查项目胎头双顶径(或加测头围)心脏(心率、心律、孕妇和设备条件允许情况下,观察四腔心)腹横径、前后径(或加测腹围)股骨长脊柱胎盘羊水(三)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1.适应症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或有畸形的高危因素时,要进行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产科超声检查实用标准与指南设计
产科超声检查标准与指南第一节正常妊娠一、适应证:1、诊断早、中、晚孕2、筛查胎儿解剖结构异常、确定胎位3、引导进行羊水穿刺或绒毛膜活检4、产前判断孕龄,以综合制定处理方案5、分娩过程中判断胎位和胎先露二、检查内容:1、早孕:(1)孕囊的位置、大小,孕囊内有无胚胎,以及胎芽的长度或胚胎的头臀长。
胎龄判断:孕龄(d)=孕囊平均直径MSD(d)+30。
之后判断在孕囊内有无胚胎,如果有,应测量胎芽的长度或胚胎的头臀长,头臀长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孕龄,孕龄(d)=CRL(mm)+42。
如果在孕囊内没有见到胚胎,则应注意孕囊内有无卵黄囊,以帮助判断是否为真孕囊。
(2)胎心搏动:经腹部超声检查胎芽长>9mm时(经阴道超声胎芽长>5mm)应该观察到胎心胎动,如果没有观察到,应复查以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3)胚胎的数目:(4)子宫、附件区和陶氏腔:子解子宫有无肌瘤和附件区肿物,及其位置、大小;陶氏腔有无积液,如果有积液,应同时检查有无腹腔积液。
有时,早孕时区分正常和异常妊娠是非常困难的,常需要结合血HCG的结果综合考虑。
2、中、晚孕:(1)胚胎的数目、胚胎是否存活、胎位和胎先露(2)测量BPD、FL、HC、AC(3)筛查胎儿畸形:侧脑室、后颅凹(包括小脑半球和小脑延髓池)、唇、四腔心(包括与胸腔的相对位置)、脊柱、胃泡、肾脏、膀胱、脐带腹壁入口处、前腹壁完整性。
(4)羊水量:测量方法:孕妇平卧,探头尽量垂直于水平面,垂直测量羊水的深度。
测量时探头不能加压,并避开脐带和胎儿肢体。
最大深度:4—8cm羊水指数AFI:8—18cm(5)胎盘的位置、形态、与宫颈内口的关系;脐带孕妇膀胱过度充盈或子宫下段收缩可能造成胎盘前置的假象。
(6)子宫、附件区结构了解有无子宫肌瘤和附件区肿物,及其位置、大小;中晚孕时孕妇的卵巢往往不易显示。
胎儿头位时经腹可能看不清宫颈,经会阴检查可能判断胎盘与宫颈内口的关系。
第二节异常妊娠一、适应征:1、妊娠期间阴道出血2、疑有滋养细胞肿瘤3、宫高、腹围与停经时间不符4、评价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5、既往有胎儿先天畸形妊娠史或家族性遗传疾病史6、血清筛查指标异常(AFP升高、风疹等病毒抗体滴度升高等)7、发现胎儿解剖结构异常后随访8、疑有胎盘早剥9、疑有死胎10、疑有羊水过多或过少11、多胎妊娠二、检查内容:标准检查与针对性检查:在正常妊娠时,产科超声的目的是判断胎儿的数目、孕龄、胎儿生长情况、胎盘的位置、羊水量、筛查胎儿主要的显著的解剖结构异常,称为标准检查。
产科超声技术操作规范
产科超声技术操作规范一、操作前的准备1.检查仪器:在使用产科超声仪器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包括电源、探头、连接线和显示器等。
确保设备无任何损坏和故障。
2.消毒与清洁:操作人员应将超声探头进行消毒处理,以确保探头表面无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
同时,操作人员也应保持手部清洁,并佩戴洁净的手套。
3.超声准备:在进行产科超声检查前,操作人员应将仪器设置为正确的参数和模式。
根据检查目的,选择相应的探头和频率,并对超声仪器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患者沟通:操作人员需要与患者进行简短的沟通,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产科超声检查。
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体位和暴露:在进行产科超声检查时,操作人员应根据检查要求和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体位和暴露方式。
要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2.控制超声波能量:产科超声检查是利用超声波对患者的身体进行扫描,操作人员需要控制超声波的能量和持续时间,以免对患者产生不必要的伤害。
3.扫描技术:在进行产科超声扫描时,操作人员需要熟练掌握扫描技术和手法。
包括探头的握持姿势、扫描角度和方向,以及探头的移动和压力等。
4.标记和测量:在产科超声检查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在相关结构或异常区域进行标记,并进行必要的测量,以便进行精准的诊断和评估。
5.录像和图片:产科超声检查可以通过录像和图片记录下来,操作人员应灵活运用相关功能,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保存和整理,以方便医学评估和诊断。
三、操作后的处理1.数据存储:完成产科超声检查后,操作人员需要妥善保存相关数据和信息。
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检查结果和诊断意见等。
确保数据的安全和私密性。
2.超声仪器清洁:操作人员应对使用过的超声探头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避免交叉感染。
根据相关规定,选择适当的清洁剂和方法进行清洁。
3.患者沟通和解释:操作人员需要与患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和解释,向其详细说明检查结果和诊断意见,解答患者可能存在的疑问。
孕期超声检查指南
孕期超声检查指南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孕期超声检查已经成为了判断胎儿健康状况、监测孕期并发症、预测分娩日期等方面的重要手段。
超声检查是一种无创、安全、简便、可重复性高的检查方法,不仅不会对胎儿造成任何影响,而且可以帮助医生及时了解孕妇及胎儿的状况,提供更好的医学保障。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孕期超声检查的指南。
一、孕期超声检查的定义和原理超声波是一种高频声波,它的频率超过人耳所能听到的上限,一般在1-20兆赫范围内。
超声波在人体内传播时会遇到不同组织的阻力和反射,从而形成不同的图像。
孕期超声检查就是利用超声波对孕妇的腹部进行检查,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和状况。
超声波可以穿透人体组织,反射出胎儿的图像,通过超声图像来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胎儿脏器的形态、胎儿的运动状态以及羊水的量等等。
二、孕期超声检查的指南1、孕早期超声检查孕早期超声检查一般是在孕周6-10周之间进行,此时的胎儿还很小,难以通过肚子触摸到,只能通过超声波来检查。
早期超声检查有助于确认孕囊和胎芽的位置,排除异位妊娠和多胎妊娠,确定胎儿发育情况,预测胎儿的预产期和分娩方式。
同时,还可以观察胎盘的位置和血流情况,检查子宫内膜的厚度,判断子宫内膜异位症等疾病。
孕早期超声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检查时间:最好在孕周7-8周之间进行,因为此时孕囊已经成形,胎儿也可以看到。
(2)饮食:检查前需要禁食4-6小时,以避免肠胃内的气体影响检查。
(3)排空膀胱:检查前需要排空膀胱,因为膀胱内的尿液会妨碍检查。
2、中期超声检查中期超声检查一般是在孕周18-22周之间进行,主要是通过超声波的显像技术,对胎儿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包括胎儿的器官、四肢、躯干等结构是否正常,了解胎儿的大小、体重、羊水量等信息。
此外,还可以观察胎盘的位置和血流情况,检查胎盘植入情况,排除早产、胎盘早剥等疾病。
中期超声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检查时间:最好在孕周20周左右进行,此时胎儿已经发育成熟,各器官的结构比较清晰,容易观察。
产科超声指南
产科超声指南引言:产科超声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诊断工具,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监测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产科超声技术,医生能够对妊娠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监测胎儿的发育和健康状况。
本文将为您介绍产科超声的基本知识、技术及其在产科临床中的应用。
一、产科超声的基本知识1. 产科超声的定义产科超声是一种利用超声波技术对孕妇和胎儿进行检查的方法。
通过产科超声,医生可以观察孕妇子宫和附件结构、测量胎儿的大小和位置,以及检测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2. 产科超声的原理产科超声利用超声波的高频振荡和回声来形成图像。
医生将超声探头放置在孕妇的腹部,这些超声波会穿过皮肤和其他软组织,然后反射回来。
这些反射的信号会被转化为图像,显示在超声机的屏幕上。
3. 产科超声的安全性产科超声是安全的无创诊断方法,对孕妇和胎儿没有明显的副作用。
它不使用放射线,且超声波在常规使用情况下是无害的。
二、产科超声的技术1. 超声探头产科超声使用的主要探头类型是腹壁探头。
这种探头通常具有宽频的特点,可以提供更清晰的图像和更广泛的扫描范围。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使用阴道探头进行检查。
2. 模式和参数产科超声有两种常用的模式:B模式和彩色多普勒模式。
B模式图像是一种黑白的二维图像,可显示胎儿的器官和结构。
彩色多普勒模式则可以显示血流速度和方向,有助于评估胎儿的循环系统。
3. 超声计量通过产科超声,医生可以测量胎儿的大小、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参数,以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
此外,医生还可以测量羊水的深度、胎盘的位置和厚度等指标。
妇科超声检查规范
妇科超声检查规范妇科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妇科检查方法,通过超声波技术对妇科疾病进行诊断。
在进行妇科超声检查时,医务人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操作,以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以下是妇科超声检查的规范操作要点:1. 术前准备在进行妇科超声检查前,医务人员需要与患者充分沟通,解释检查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不适感。
患者应该脱下下身衣物,空腹前来检查。
医务人员应穿着规范的手术服,保持个人卫生,准备好所需的检查设备和器械。
2. 检查位置在进行妇科超声检查时,患者需要采取特定的检查姿势,以便更好地展示盆腔结构。
医务人员应指导患者正确摆放身体姿势,保持舒适和放松。
同时,在检查中应尽量减少患者的疼痛和不适感。
3. 超声探头选择妇科超声检查一般采用阴道探头进行检查。
医务人员在选择超声探头时,应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和检查要求来决定探头的型号和尺寸。
在使用探头前,应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菌状态。
4. 操作流程在进行妇科超声检查时,医务人员需要先进行外阴观察,然后缓慢插入阴道探头,调节超声仪器的参数,进行盆腔器官的扫描。
医务人员应根据检查目的,逐一观察子宫、卵巢、输卵管等器官的形态、大小和结构。
5. 注意事项在进行妇科超声检查时,医务人员应注意保持仪器的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不适,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检查完成后,及时向患者解释检查结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治疗建议。
通过遵循上述妇科超声检查的规范操作要点,可以确保检查过程的安全、准确和有效。
妇科超声检查是一种重要的妇科诊断方法,对于妇科疾病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务人员在进行妇科超声检查时,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
自查报告。
姓名,张三。
年龄,30岁。
检查日期,2022年10月15日。
临床诊断,孕妇超声检查。
超声检查目的,评估胎儿发育情况和母体子宫及附件状况。
检查方法,腹部超声。
检查结果:
1. 孕囊及胎儿,孕囊位于子宫腔内,大小正常,胎儿头臀长为7.5厘米,符合孕周,胎心率为140次/分钟,胎儿活动正常,未见明显异常。
2. 子宫,子宫大小正常,形态规则,未见明显异常。
3. 卵巢,未见明显异常。
4. 宫颈,宫颈长度正常,未见明显异常。
结论:
本次超声检查显示孕囊及胎儿发育正常,母体子宫及附件结构未见明显异常。
建议定期复查,注意饮食营养,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避免过度疲劳和情绪波动。
医师签名,李医生。
日期,2022年10月15日。
以上报告为本人自查报告,仅供参考。
如有不适或疑问,请及时就诊咨询专业医生。
产前超声操作基本技术操作规程
产科超声筛查标准技术操作规程一:I级产前超声检查1:早期妊娠超声检查(1)检查内容:观察妊娠囊部位,是否多胎妊娠,评估孕周、排除其他付款疾患(包括附件区肿块,子宫肌瘤等)(2)检查项目:孕囊部位大小、胎芽、头臀长、胎心搏动。
(3)子宫双附件2.: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1)检查内容:确定单胎或多胎、胎位、胎儿生长参数评估、羊水、胎盘(2)检查项目:胎儿双顶径、股骨长、胎位、胎心率及节律、胎盘、羊水、脐带。
(3)注意事项:在实施中、晚孕一边拿超声检查中,如果发现胎儿右严重发育异常,应在超声报告中做具体说明,并转诊左II级或II I级产前超声检查,以明确诊断或做出合理解释(二)II级产前超声检查(超声产前筛查)1:检查内容:除包括I级产前超声检查在中、晚期一般超声检查的内容外,主要是对胎儿体表及内脏的大体结构进行系统的观察,目的是发现以下严重致死性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膜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并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2:项目检查:除包括I级产前超声检查的项目外,至少还应包括以下项目:头部:颅骨、脑中线、侧脑室、丘脑。
颜面部:上唇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及主动脉长轴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及肺动脉长轴切面脊柱:颈、胸、腰、骶尾段腹部:肝、胃、双肾、膀胱。
四肢:观察肱骨、尺桡骨、股骨、胫腓骨,测量股骨长。
胎儿辅助结构:脐带、胎盘、羊水。
在胎儿胎位允许时,还可以检查其他解剖结构3:注意事项:I I级产前超声检查提倡在妊娠18-24周进行,某些部位如果显示欠佳,可在两周后复查一次,因胎位羊水母体等因素影响,在超声检查中不能很好显示清楚,超声报告中应该说明。
如果胎儿发育异常,转诊做II I级筛查。
(三)III级产前超声检查(超声产前诊断)1:检查内容:主要是对在I、II级产前超声检查中发现的疑似或疑诊胎儿畸形进行系统全面检查2:检查项目:(1)对胎儿进行系统检查的同时对II级产前超声检查提出的疑诊内容进行重点复查(2)针对某些畸形进行相应脏器而特定内容检查。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
腹壁检查可使用凸阵、线阵或相控阵探头,通常使用的探头频率为2.5~5.0MHz;经阴道扫查用经阴道探头,常用的频率为5 ~ 7MHz;经会阴扫查需用高频探头。
经阴道探头插入阴道前需套上安全套或专用的一次性探头套。
检查后,使用过的安全套或探头套应予集中存放并适当处置。
探头应用抗菌液擦拭清洁,抗菌液的种类和作用时间应根据仪器制造商的要求及受检者疾病的种类确走。
三、三、检查前患者准备经腹部超声检查时”膀胱需适度充盈。
经阴道超声检查时,需排空膀胱。
经直肠超声检查需排空大便。
经会阴超声检查无需特殊准备。
经阴道超声检查由男医师操作时,应有一名女性医务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场。
四、检查顺序(一)子宫女性盆腔超声检查首先应检查子宫。
以子宫和阴道作为盆腔内其它器官或结构的定位标志。
观察子宫时应注意以下内容:子宫的大小、形状及位置;子宫内膜、子宫肌层、宫颈及阴道。
阴道可作为子宫颈的定位标志,子宫颈可作为子宫下段的定位标志。
1 •子宫的形状和位置子宫正常呈倒置的梨形,其位置依据子宫体与子宫颈的关系而定。
前位为子宫体与子宫颈之间向前成角,后位为子宫体与子宫颈之间向后成角,水平位(中位)是子宫体与子宫颈间无明显夹角。
2•子宫的大小子宫长径的测量应在子宫长轴切面上测量子宫底浆膜面至宫颈外口的距离。
子宫前后径(厚度)的测量应在长轴切面,测量垂直与长径的子宫前后壁间的最大距离(2个测量标尺分别置于前后壁浆膜面)。
子宫竟度的测量应在冠状面或横切面上测量子宫底最宽处两侧浆膜间的距离。
3 •子宫内膜观察并测量其厚度. 声及位置。
观察宫腔内有无节育器及有无占位性病变。
4•子宫肌层观察前后壁厚度. 声、有无肿块。
如发现肿块应描述肿块的位置.大小.形态及其内部回声。
若用彩超检查还应观察肿块内血液供应状态。
5•宫颈及阴道观察其形状. 声及有无肿块。
(二)附件(卵巢和输卵管)评价附件时.首先应确定卵巢的位置.可将卵巢做为附件结构的主要位置参照。
无盆腔手术史的正常女性, 卵巢通常位于骼内血管前方,子宫体侧面。
妇产科超声检查技术
采取胎头横切面丘脑-透明隔水平
双顶径是从一侧颅骨板外缘到对侧颅骨板内缘 之间测量;头围测量是包含全部颅骨板
– 腹围(AC)
直接反应胎儿内脏器官发育和营养情况,适合 用于36-42孕周
采取胎儿腹部横切面,该切面包含胃泡、门静 脉左右支汇合处、脐静脉、脊柱横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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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卵巢囊肿蒂扭转。活动度大,中等大小, 如畸胎瘤。受体位影响,如翻转,胀小便,
解小便易发生。 4人流后宫腔粘连。人流40-50天,声像 图上,宫腔积液(量较少),宫腔内有不
规则带状暗区,有时有点状强回声。 5急性输卵管炎。排除宫外孕再考虑。声像
图上陶氏腔可有少许积液。(经后期) 6阑尾炎。局限于右下腹部包块。排除妇科 疾病后再诊疗。阑尾脓肿可累及右附件,
转归:
1流产;2破裂;3继发性腹腔妊娠。
(先找到正常卵巢,然后在卵巢旁找孕囊)
判别诊疗:
1黄体破裂:无停经史,发生在月经中后期,
普通在性中后期,
劳累后突然腹痛。既往史:附件包块,子
宫内膜异位症。声像图上肠间可见渗出性
液性暗区,无显著盆腔积液,卵巢囊肿仍
妇产科超声检查技术
– 中晚期妊娠:各种胎儿畸形,胎儿宫内缺氧,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双胎妊娠异常(联体双胎、 双胎输血综合症),胎盘、脐带及羊水异常(前 置胎盘、胎盘早剥、胎盘肿瘤,脐带绕颈、 单脐动脉、脐带脱垂,羊水过多、羊水过少)
妇产科超声检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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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技术
检验前准备
– 早期妊娠:孕12周前进行TAS时,需充盈膀 胱;进行TVS时,无特殊要求。
– 囊腺瘤及囊腺癌(浆液性,粘液性),畸胎瘤, 转移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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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
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试行)
为规范我省产科超声检查,提高产前超声检查质量。
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参考国外产科超声检查标准与指南,结合我国产科超声检查实践与现状,特制订《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试行)》。
它是产科超声检查应遵循的技术指南和专科性标准。
在临床工作中由于孕妇和设备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一些偏离或超出,它不限制超出指南的检查。
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类:?I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II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中、晚期妊娠胎儿超声检查(即超声产前筛查),主要在妊娠16,24周进行;?III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即超声产前诊断)和针对性(特定目的)超声检查。
要明确告知孕妇产科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胎儿畸形。
妊娠18,24周时超声应当检查出的致命胎儿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
一、人员要求
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医师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专以上学历,而且具有中级以上超声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二、设备要求
实时超声诊断仪。
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单位,应具有一台以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并配有图像记录设备。
三、超声检查标准
(一)早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I级产前超声检查)。
1、检查内容:确定宫内孕、诊断多胎妊娠、评估孕周、排除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葡萄胎、阴道出血)、排除其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辅助绒毛活检等。
2、检查方法:经腹部超声检查;经阴道超声检查。
3、检查项目:
胎囊(大小、形状、位置)
胎芽(头臀长、胎心搏动)
子宫、双附件
(二)中、晚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I级产前超声检查)。
1、检查内容:胎儿生长参数评估(间隔三周以上),评估羊水、胎盘、确定妊娠数、胎位。
2、检查项目:双顶径、股骨长、腹围、胎位、胎心率及节律、胎盘、羊水等大体形态指标;估计胎儿大小。
3、注意事项:在实施中、晚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中,若发现无脑儿等畸形,超声报告要作具体说明,并转诊做确诊检查。
(三)中、晚期妊娠胎儿超声检查(II级产前超声检查)。
1、检查内容:除包括I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如颅内某些重要结构、四腔心切面、腹腔内的肝、胃、肾等脏器的观察,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粗略的筛查。
妊娠18-24周应诊断的致死性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的脑膨出、严重的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
2、检查项目:除包括I级产前超声检查的项目外,最少还应包括以下解剖方面的项目:
头部:颅骨、大脑、脑中线、侧脑室、丘脑。
颜面部:唇。
心脏:四腔心切面。
脊柱:颈、胸、腰、骶尾段。
腹部:腹壁的完整性、肝、胃、双肾、膀胱。
胎儿脐带及其附着部位。
在胎儿体位允许时,还可以检查其他解剖结构。
3、注意事项:胎儿检查最少应检查以上胎儿解剖结构。
但有时因为胎位、羊水少、母体因素的影响,超声检查并不能很好地显示这些结构,超声报告要说明哪些结构显示欠清。
4、检查时间:比较适宜在妊娠18—24周进行。
(四)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级产前超声检查)。
1、适应证:中、晚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和胎儿超声检查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或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时,应及时进行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如有条件应在妊娠18—24周进行一次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2、检查项目:
(1)基本项目:应观察并报告双顶径、头围,颅骨是否完整,描述胎儿数目、胎方位及胎儿大小,脐带有无绕颈,羊水最大深度。
描述胎盘附着位置,胎盘厚度,胎盘成熟度。
(2)颅脑:脑中线的位置,侧脑室是否增宽,小脑形态及小脑蚓部的完整性。
(3)颜面部:应观察并报告上唇皮肤是否连续。
(4)脊柱:应观察并报告各段脊柱椎体排列形态是否正常,脊柱弯曲度是否正常,脊椎骨是否呈平行排列,有无椎体连续性中断。
(5)胸腔:应观察并报告肺脏、心脏位置是否正常。
(6)心脏:应测量胎儿心率,描述心律、心脏大小、四腔心切面、左右房室对称性、左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以及依据超声心动图检查适应症选择超声心动图检查。
(7)腹部脏器:描述腹壁是否完整,肝、胃、双肾、及膀胱形态,脐血管。
(8)四肢:测量股骨,应观察并报告四肢肱骨、尺桡骨、股骨、胫腓骨。
(五)针对性检查。
针对性检查应在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基础上,针对胎儿、孕妇特殊问题进行特定目的的检查,如测量透明带,以及胎儿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更细致的超声检查。
(六)超声检查报告。
超声诊断报告应与上述标准一致,阳性结果要有图像记录。
因为胎儿、孕妇等因素导致对胎儿解剖评价受限制的情况,要记录在报告上,必要时进行随访检查。
四、安全性
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表明,胎儿产前超声检查是安全的。
总体原则是掌握适应症,在规定允许的最低超声暴露条件下获得必要的诊断信息。
五、质量控制
贯彻执行人员、设备要求,继续教育规定,定期统计产前超声诊断符合率。
附: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适应症及检查时间
一、适应症
(一)胎儿因素:水肿、颈部水肿、脐膨出、单脐动脉、十二指肠闭锁、食管闭锁、食管,气管瘘、淋巴水囊、心律异常; (二)母亲因素:先心病、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早孕感染(病毒)、药物、高龄初产;
(三)家族史:家族成员先心病、基因异常。
二、检查时间
经腹:18孕周,产前,最佳检查时间24,34孕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