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执照有关问题说明
私人飞行执照怎么考、碰瓷党的特点有哪些
私人飞行执照怎么考?报名考取私人飞行执照首先要到国内直升机培训机构报名学习。
根据规定,凡年满17岁的中国公民即可报名参加培训,男女不限。
体检二类体检报名者则需要经过体检,民用直升机私用、商用飞行员驾照要求并不高,只要符合二类体检标准即可。
目前,我国航空部门对申请不同类别飞行执照的人员规定了三类体检。
三类体检要求各不相同。
其中一类体检要求最严格,目前国内航空公司的飞行员都需过此体检。
第二类体检相对一类宽松,其中可申请二类体检的对象就包括申请私用(飞机、飞翔、直升机和动力升空器)驾驶员执照的人。
据称,报名者一般体检没有什么问题,但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等疾病的不能考取飞行驾照。
私照视力检测是环形视力表即C字表(有东、南、西、北、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八个方向),只要矫正视力达到1.0即可,这意味着戴眼镜的近视者也能开飞机。
培训理论学习私用飞行员驾照首先受训者要开始45个小时的飞行理论学习,后参加理论考试,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
通过理论考试后便可办理学生飞行员执照。
飞行培训取得学生飞行员执照后学员便可以上机操作,接下来要进行至少40个小时的实际飞行培训,学成后就可参加实践考试。
实践考试由考核航空知识的口试和演示飞行技能或飞行熟练性的实飞考试组成。
口试内容主要包括航空气象、航空法规等,实飞包括悬停起落、转场练习等。
两年学习时限从学生执照到取得私照必须在两年内取得,但一般实际大概是两个月左右的练习时间。
学生执照有效期是两年之内,两年之内如果没有考取私照,要重新办理、延续学生执照,但是不需要重新交20多万元报名费。
不过受训者需要重新体检,此外理论考试也仅仅只是两年内有效,所以理论考试也得重新再考。
拿商照先拿私照商用飞行员驾照考试则有所不同。
受训者必须先取得私照,隔两个月之后才可报名商照考试,同样要经过理论学习,累积150小时的飞行时间后,再通过民航局组织的商照理论和实飞考试,便可取得执照。
碰瓷党的特点有哪些碰瓷主要有以下特点:1、慢速行驶或行走进行碰瓷。
中国民航执照介绍
中国民航执照介绍
中国民航飞行员执照根据规章《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部)的规定,分为私用、商用、航线运输驾驶员、多成员驾驶员执照等几种。
具体介绍如下:
- 运动驾驶员执照:指驾驶运动类航空器的飞行员执照,是航空领域成为飞行员的最低门槛。
这类飞行执照和飞行员管理基本在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申请和管理。
报考要求层次也最低,满17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即可。
- 私用驾驶员执照:类似于私家车的C1执照,经过正规的飞行培训学校训练,考核后获取,但不得从事商业取酬性质的飞行活动。
- 商用驾驶员执照:是强化版的私照,类似于出租车、网约车取得的驾照,可以开展商业运营。
-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是等级中最高的飞行员执照,在运输航空公司中从事航线运输,类似于汽车运输中的A照和B照。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中国民航执照的信息,可以继续向我提问。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一、执照申请和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符合所申请的维修级别的相应技术标准。
2.申请人需完成民航总局规定的执照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文件。
二、维修级别和执照类型1.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维修级别分为机械和电子两类,每类维修分为多个级别。
2.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选择适合自己的维修级别进行申请。
三、执照考试和培训1.所有申请人在申请执照前必须通过民航总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2.考试合格后,申请人需参加由具备相应技术资质的维修单位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
四、执照发放和管理1.执照由民航总局进行发放,有效期为5年。
在有效期内,持证人需完成每年规定的维修人员补习和考试。
2.持证人需保管好自己的执照,不得转借或复制。
如发现执照遗失或损坏需立即向民航总局进行报备和补办手续。
五、执照更新和升级1.执照持证人在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内,需向民航总局申请更新执照。
更新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文件,并通过民航总局组织的补习和考试。
2.持证人在维修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和培训经历,可以申请升级维修级别。
六、执照的撤销和暂停1.对于严重违反民航法规和维修规范的维修人员,民航总局有权撤销其执照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于涉及安全风险的情况或执照持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民航总局有权暂停其执照的使用。
以上是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该规则是为了维护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和运行可靠所制定的,对于保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从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在正确的管理下,能够有更多的合格维修人员为航空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飞行员执照有关问题说明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境外型别等级训练
在境外训练中心进行训练(取得境外民航 局颁发的执照或仅使用模拟机除外)而需 要直接取得中国执照或等级的,其训练中 心须经民航局审定获得CCAR-142部合格证 并取得考试权;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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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境外型别等级训练
对于未取得考试权的142训练中心或经局方 认可的训练机构,局方应指派委任代表或 有资质的监察员实施考试;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AC-61-FS-2014-03R5 2014年8月13日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目的
为规范执照办理工作程序,统一标准,以 及针对特定问题作出说明
4பைடு நூலகம்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修订说明
更新了执照本记录页“检查类型”签注代 码; 增加执照到期换发相应程序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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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CCAR61部咨询通告培训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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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AC-61-02R1
实践考试
可免除实践考试的 私照 24个日历月 商照 12个日历月 “仍在飞行”,指在上述期限内飞行时间超过24小时 必需的实践考试 超出范围 仪表等级 型别等级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2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CCAR-121部AC
使用英语通信的有关要求以及对CCAR-121.479条的偏离限制(AC-121-FS-024)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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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AC-61-01R3
执照升级
申请人取得中国驾驶员执照后,可以申请升级或增加等级, 其在境外的飞行经历时间必须有原执照颁发国民航当局对 其经历时间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方可用于所需飞行经 历时间的计算。对于无法出示原执照颁发国民航当局的官 方证明文件的申请人,仅计算其在获得中国执照之后在境 内各飞行单位运行的飞行经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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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AC-61-02R1
依据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16•【文号】民航总局令第136号•【施行日期】2005.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航总局令(第136号)经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A 章总则第65.1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第65.3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证书的申请、颁发和管理。
本规则所称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是指对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实施执照课程训练的机构。
第65.9条管理职责(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考试合格的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和审定合格的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申请人统一颁发飞行签派员执照。
(b)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飞行签派员执照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的审定工作,制定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标准,发放飞行签派员执照。
(c)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受理本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的申请,审查申请材料,组织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考试,颁发飞行签派员临时执照,负责本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和机型签注,负责本地区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的合格审定,颁发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证书,监督检查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的训练课程和训练质量。
B章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第65.11条执照申请、受理与颁发(a)飞行签派员执照(在本章中简称执照)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航务管理职能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填写本规则附件B中规定的《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和审查表》;(2)提供本规则第65.57条规定的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寸标准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3)申请人只申请理论考试的,应当提供证明符合本规则65.53条(a)款要求材料。
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
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一、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重要性二、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要求2.1 年龄限制2.2 教育背景要求2.3 健康状况要求2.4 知识考试要求三、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培训课程3.1 理论课程3.1.1 无人机基础知识3.1.2 飞行原理与技术3.1.3 飞行安全与法律法规3.1.4 模拟飞行训练3.2 实操课程3.2.1 环境适应与飞行准备3.2.2 飞行器起飞与降落3.2.3 飞行器操控与航线规划3.2.4 飞行应急与故障处理四、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考试要求4.1 理论考试4.2 实操考试五、获得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意义六、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未来发展趋势七、结语一、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重要性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对无人机飞行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获得无人机飞行员执照是合法、安全、规范进行无人机飞行的必要条件。
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是获得无人机飞行员资格的重要证明,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二、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要求2.1 年龄限制获得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成熟度和责任心。
2.2 教育背景要求申请人需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以确保其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
2.3 健康状况要求申请人需通过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良好,能够适应无人机飞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
2.4 知识考试要求申请人需通过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理论考试,包括无人机基础知识、飞行原理与技术、飞行安全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考核。
三、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培训课程3.1 理论课程3.1.1 无人机基础知识该课程主要介绍无人机的基本构造、组成部分以及相关的技术原理,包括无人机的传感器、飞控系统、通信系统等。
3.1.2 飞行原理与技术该课程主要介绍无人机的飞行原理、飞行操控技术和飞行安全知识,包括气象学、空气动力学、飞行器操控技巧等。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1999年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199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1.08•【文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2号•【施行日期】1999.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06)[失效](发布日期:2006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21日)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2号)现发布《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2),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一九九九年一月八日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1986年4月14日发布,1997年1月6日民航总局令第60号第一次修订1999年1月8日民航总局令第82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技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参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以下简称执照)是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执行空中交通管制任务的资格证书,未取得执照者不得单独上岗工作。
第三条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颁发和管理。
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空管局)负责办理颁发和管理执照的具体事宜,并应当定期向民航总局报告执照颁发和管理的情况。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执照管理工作。
民航地区管理局执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区执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管理执照的具体事宜,并应当定期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执照的管理情况。
前款所称地区执照管理部门是指民航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未设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的,是指该地区管理局相应的执照管理部门。
第二章执照颁发第四条执照分为机场塔台管制员执照、进近管制员执照、区域管制员执照、进近(监视)雷达管制员执照、进近(精密)雷达管制员执照、区域(监视)雷达管制员执照、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以下简称报告室)管制员执照、地区管理局调度室(以下简称管调)管制员执照、总局调度室(以下简称总调)管制员执照。
关于《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模板】
关于《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按照在民航领域扎实推进“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飞行签派员资质建设和执照管理,我们起草了《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草案。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必要性《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自发布施行以来,在飞行签派员资质管理和训练方面起到了良好效果,但随着民航业快速发展,运行范围日益扩大、运行环境日趋复杂,对航空公司运行控制及其飞行签派员有了新的需求。
同时国际民航组织对飞行签派员及其训练也提出新的要求,本规章已不能更好地适应和支持未来飞行签派员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管理工作,有必要尽快进行修订。
由于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是两个单独的行政许可,参考民航局对飞行、维修、空管等专业人员执照与训练机构规章分开管理的原则,本次修订后规章仅规范飞行签派员执照相关事项,训练机构相关内容在其他规章中另行规定。
二、修订原则(一)规范行政许可,贯彻好国务院关于“放管服”以及“简政放权”的政策要求。
(二)强化三基建设,落实好民航局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
三、修订过程民航局于2017年7月完成修订草案的初步意见征求,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再次调研行业需求,在充分分析和研讨的基础上于2020年8月形成送审稿。
修订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多次召开修订讨论会,组织召开了由民航局飞标司航务处、运输处、航安办,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航空公司运控部门和飞行部门领导、一线签派员,以及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等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签派学生共55人组成的编写组规章报审前研讨会。
四、规章结构与主要内容修订后的规章共6章27条,主要内容如下:1.A章为总则。
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机构及职责。
2.B章为飞行签派员执照要求。
包括飞行签派员执照的颁发条件、经历和训练要求、知识和能力要求。
3.C章为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申请与颁发。
包括考试的一般要求、考试不合格后的再次考试、考试中禁止的行为,执照的申请,执照的受理、审查和颁发。
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
标题:探索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在今天的科技时代,无人机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和应用。
无人机的使用范围从航拍、物流配送到农业、环保等方面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对于无人机飞行员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ASFC(美国大学和学院体育协会)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是一个国际认可的资格证书,持有该执照可以在很多国家从事相关工作。
本文将会从深度和广度多方面来探讨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并深入阐述相关概念。
1. 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含义和作用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是由ASFC颁发的一种资格证书,持有该执照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操作工作。
ASFC的飞行员执照和常规飞行员执照有着类似的作用,是无人机飞行员的合法唯一识别信息明,也是无人机飞行员能够参与商业飞行的关键证明。
2. 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申请要求和程序要获得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申请者需要通过ASFC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培训,并参加执照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飞行操作技能、无人机法规、气象知识等。
通过培训后,申请者需要参加ASFC 组织的考试,通过考试即可获得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
3. 深入探讨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法规和标准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颁发标准和相关法规是保障无人机飞行安全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ASFC对于申请执照者的要求十分严格,涉及到飞行技能、安全意识、法规遵守等方面,通过考试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4. 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具体应用和前景持有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飞行员可以在很多领域从事无人机飞行操作工作,如航拍摄影、风力发电巡检、农业植保等。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具有相关执照的飞行员将会在未来有更广泛的就业前景。
总结回顾:ASFC初级无人机飞行员执照是一种国际认可的无人机飞行员资格证书,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飞行员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申请和取得执照的过程中,申请者需要通过培训和考试,对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有着深入的了解。
直升机飞行执照报考条件
直升机飞行执照报考条件
1. 年龄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年满18岁,有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对申请人的最大年龄也有规定。
2. 教育背景,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有些培训机构可能对申请人的学历有特定要求。
3. 健康状况,申请人需要通过相关的体格检查和健康证明,以证明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飞行员的标准。
4. 飞行经验,申请人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飞行经验,通常要求有一定小时数的飞行经验,有些培训机构可能对申请人的飞行经验有特定要求。
5. 理论知识考试,申请人需要通过相关的理论知识考试,包括航空知识、气象学、导航学、飞行规则等方面的知识。
6. 飞行技能考试,申请人需要通过相关的飞行技能考试,包括起飞、着陆、飞行操作、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技能考核。
总的来说,直升机飞行执照的报考条件是非常严格的,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学历和健康状况,具备一定的飞行经验和通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飞行技能考试。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飞行员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地驾驶直升机。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1996年8月1日发布,2002年10月21日第一次修订,2004年12月16日第二次修订)CCAR-61R2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37 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1)的决定》已经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对2002年10月21日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115号令公布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1)作如下修改:一、第61.7条定义(t)修改为:“(t) 考试员,是指由局方授权实施本规则要求的航空人员执照或者等级的定期检查、熟练检查、实践考试或者理论考试的人员。
考试员必须是局方的监察员、或者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规定》(CCAR-183FS)委任的驾驶考试员或者经局方批准的检查人员。
”二、第61.9条执照、合格证、等级和许可的要求(h)修改为:“(h) 对特定运行的年龄限制(1) 参与CCAR-121运行的驾驶员必须遵守CCAR-121对驾驶员年龄的限制。
(2) 年满60周岁的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从事国际商业航空运输运行的航空器上担任驾驶员前应当得到运行所在国的允许。
”三、第61.13条按本规则颁发的执照和等级(d) 修改为:“(d) 对完成本规则所要求的相应训练并符合所申请等级要求的申请人,在其地面教员执照上签注下列相应的等级:(1) 地面教员执照种类:(i) 基础;(ii) 高级;(iii) 仪表。
通用航空飞行员条件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通用航空飞行员条件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对通用航空飞行员条件要求的简要介绍和背景说明。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概述内容:引言1.1 概述通用航空飞行员是指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资质从事非商业性质的航空飞行工作的人员。
与商业航空飞行员不同,通用航空飞行员主要从事私人飞行、训练飞行和飞机管理等方面的任务。
通用航空飞行员条件要求旨在确保这些飞行员具备足够的知识、经验和心理素质,以有效、安全地执行任务。
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和民航飞行员需求的增加,通用航空飞行员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关注。
通过明确规定飞行员的条件要求,可以提高通用航空飞行员的整体素质,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各种飞行任务,并最大程度地确保航空安全。
本文将重点讨论通用航空飞行员的条件要求,包括航空知识要求、飞行经验要求和心理素质要求等方面。
通过深入了解这些要求,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通用航空飞行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标准。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详细探讨每个要求的具体内容,并探讨其对通用航空飞行员的重要性和影响。
同时,我们还会对未来通用航空飞行员条件要求的发展进行展望,以期为未来的飞行员选拔和培养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是对整篇文章的结构进行介绍和说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组织和内容安排。
在本文中,文章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为读者提供了文章的背景和主题,概述了通用航空飞行员条件要求的重要性。
同时,引言还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了简要介绍,方便读者了解整篇文章的内容安排。
正文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具体展开了通用航空飞行员的条件要求。
其中,航空知识要求包括对飞行器的结构和性能、气象学、导航与航行等方面的知识要求;飞行经验要求包括必要的小时飞行时间和相关飞行任务的经验;心理素质要求主要包括对飞行压力的应对能力、团队合作和决策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结论部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对通用航空飞行员条件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思考,并对未来发展的展望进行探讨,为读者提供一个对该领域发展趋势的思考和参考。
空运飞行员的航空规章和法规
空运飞行员的航空规章和法规航空运输业是一项严谨和高风险的行业,因此航空规章和法规的遵守对空运飞行员的安全和飞行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空运飞行员在航空规章和法规方面需要遵守的内容,并提供相关指导。
一、飞行员资质和许可证要求作为一名空运飞行员,首先要确保自身具备合格的资质和许可证。
航空运输管理部门通常要求飞行员拥有民用航空委员会(CAA)认可的飞行员执照。
除此之外,还需要具备特定的飞行经验和培训,例如获得相关类别和等级的飞行员执照,以及通过健康和体能测试等。
二、航空器维护和安全要求在飞行前,空运飞行员有责任确保航空器维护良好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这包括检查航空器的适航性、飞行仪表的功能、油料和液位的充足等。
航空器的维护记录也需要进行审查,以确保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维护和检修。
三、航空交通管制要求航空交通管制对于航空安全和飞行效率起着重要作用。
空运飞行员需要遵守航空交通管制员的指示和规定,包括按时文件飞行计划、保持通信联系、在规定的高度和航线上飞行等。
在紧急情况下,飞行员需要及时与航空交通管制员沟通,并执行相关指示。
四、飞行操作规程飞行操作规程是空运飞行员必须遵循的核心要求。
这些规程详细说明了飞行前、飞行中和飞行后的步骤和操作。
例如,在起飞前,飞行员必须进行仔细的飞行计划,包括天气状况、目标机场的状态、燃油计划等。
在飞行中,飞行员需要遵循预定航线、保持安全高度和速度,并随时关注飞行仪表和导航系统的工作状况。
飞行后,飞行员需要记录飞行数据、填写相关报告,并遵循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五、应急操作和安全规定应急操作是飞行员在面临紧急情况时必须做出的响应。
这包括如何处理机械故障、恶劣天气、失速等情况。
空运飞行员需要定期接受应急操作的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此外,还需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例如乘务员和乘客的安全要求、应急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
六、法规和法律遵守空运飞行员还需要遵守当地和国际的航空法规和法律。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的执照管理,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管制员执照的申请、颁发、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管制员执照的统一管理工作。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管制员执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执照类别与等级第四条管制员执照分为塔台管制员、进近管制员和区域管制员三个类别。
第五条每个类别的管制员执照根据工作范围和责任大小,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管制员执照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三)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训练;(四)通过民航局规定的专业考试和体检;(五)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四章考试与培训第七条管制员执照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两部分。
第八条申请人员应当参加由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章执照颁发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并通过考试的申请人员,由民航局颁发相应类别和等级的管制员执照。
第十条管制员执照有效期为五年,持照人应当在执照到期前申请换发。
第六章执照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持照人应当按照执照规定的类别和等级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工作。
第十二条持照人应当定期参加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应当对管制员执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管制员执照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由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持照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可以吊销其执照。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飞行员执照种类区分
一、通用航空飞行员与商用航空飞行员的区别目前民用航空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
商业航空是指以航空器进行经营性的客货运输的航空活动,就是我们常见的航空公司(东航、南航等)运营模式。
而通用航空就是除去商业航空后民用航空其他所有部分。
通用航空飞行员主要从事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二、学习飞行的机型分类直升机helicopter ,一种以动力装置驱动的旋翼作为主要升力和推进力来源,能垂直起落及前后、左右飞行的旋翼航空器。
固定翼机fixed-wing aircraft,泛指比空气重,有动力装置驱动,机翼固定于机身且不会相对机身运动,靠空气对机翼的作用力而产生升力的航空器。
这种定义是为了与滑翔机和旋翼机有所区别。
固定翼机在中文里通常简称成飞机。
三、私照与商照的区别私用飞机驾照,此种驾照的持有人只能进行不以赢利为目的的飞行。
商用飞机驾照,持有人可以担任小型喷气机机长和客运飞机副驾驶。
我国内地的飞机驾驶执照共分为三个类别,一是航线运输驾驶执照,持有人能够担任客运飞机机长;二是商用飞机驾照,持有人能够担任小型喷气机机长和客运飞机副驾驶;三是私人飞机驾照,此种驾照的持有人只能进行不以赢利为目的的飞行。
考取飞机驾照需过三关:体检、理论学习和实践飞行。
理论考试和实践飞行是同步进行的,依照规则,实践飞行考试最少要完成50小时以上的飞行时间,由指定的培训教官来对学员考评。
飞行驾照的培训周期:私人飞机驾照的培训是四个月左右,飞行学时在50小时以上,;而考取商用飞行驾照培训是八个月左右,飞行学时在250个小时以上。
飞行驾照的报考有严格条件限制:学员必需年满17周岁;身体高度、腿的长度、听力、视力等身体条件都要合格;此外还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正确读、听、说、写汉语;无影响双向无线电对话的口吃和口音;具有高中或者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等。
飞行教员执照
飞行教员执照
作为一名飞行教员,获得飞行教员执照是非常关键的。
以下是关于
飞行教员执照的一些基本信息:
一、飞行教员执照的种类:
1.私人飞行教员执照(PFI): 主要教授私人和商业飞行员的初学者课程。
2.商业飞行教员执照(CFI): 主要负责飞行员准备商业飞行员证书的训练。
3.工业飞行教员执照(GFI): 主要对工作或特殊的飞行任务进行培训。
二、获得飞行教员执照的要求:
1.年龄要求:法定年龄必须达到18岁及以上。
2.证书要求:必须是私人飞行员(PPL)或商业飞行员(CPL)持证者,并持有相关类别和等级的仪表飞行执照(IFR)。
3.经历要求:须具有至少两年以上的飞行经验,其中包括至少250小时
的飞行时间。
4.考试要求:应经过相关机构和考试,取得飞行教员执照,并在特定培
训计划中进行培训。
三、飞行教员执照的职责:
1.飞行教员是教授飞行技能和技术的专业人员。
2.飞行教员指导初学者学会操作飞行器,以便取得与所认证等级相应的驾驶执照。
3.飞行教员应指导学员了解飞行器的性能和限制,并熟悉必要的飞行规则和法规。
4.飞行教员必须满足相关的资质和经验,为目标人群提供最佳培训计划。
总之,飞行教员执照是飞行教员的必要条件。
通过相关认证和培训,
飞行教员可以负责指导和训练新手飞行员,确保他们在飞行安全和技
能方面具有充分的知识和能力。
报考民航飞行员要注意什么
报考民航飞行员要注意什么报考民航飞行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教育背景:报考民航飞行员首先需要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并且在数学、物理和英语等科目中表现出色。
2. 健康状况:作为一个飞行员,身体健康状况是非常重要的。
申请人需要通过体检来确保没有任何严重的身体疾病或残疾。
3. 相关证书:民航飞行员需要持有飞行员执照,该执照需要在民航局或相关机构获得。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具备相关技能证书,比如航空器驾驶证书和仪表驾驶规则之类的证书。
4. 飞行经验:在申请成为民航飞行员之前,积累一定的飞行经验是非常有必要的。
可以通过参加飞行学校的培训课程来获得飞行经验,或者租赁小型飞机进行飞行锻炼。
5. 语言能力:作为一个飞行员,良好的语言能力是必备的。
民航通常要求飞行员能够流利地使用英语进行交流,因此申请人需要通过相应的英语考试,如托福或雅思来证明自己的英语水平。
6. 心理素质:飞行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包括抗压能力、冷静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等。
在入职前,申请人需要通过相关的心理测试来评估自己是否适合从事飞行员的职业。
7. 面试准备:在通过初步筛选后,申请人需要参加面试,并通过面试才能最终获得飞行员职位。
为了准备面试,申请人需要熟悉民航行业的相关知识,了解飞行规则和安全标准,并且展示自己的才能和潜力。
8. 终身学习:作为一个民航飞行员,学习是终身的责任。
飞行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的技术和规章制度,以适应民航行业的日益发展和变化。
总之,报考民航飞行员是一个严肃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健康状况和飞行经验,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和心理素质。
通过仔细准备和持续学习,申请人有望实现自己成为一名民航飞行员的梦想。
民航人员执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民航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民航服务质量,保障民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民航系统内所有从事飞行、维修、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三、执照管理1. 民航人员执照分为飞行人员执照、维修人员执照、通信导航监视人员执照、气象人员执照等。
2. 民航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3. 民航人员执照分为以下类别:(1)飞行人员执照:分为驾驶员执照、飞行机械师执照等。
(2)维修人员执照:分为飞机维修人员执照、发动机维修人员执照等。
(3)通信导航监视人员执照:分为通信导航监视人员执照、无线电设备维护人员执照等。
(4)气象人员执照:分为气象预报员执照、气象观测员执照、气象机务员执照等。
4. 民航人员执照的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需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 民航人员执照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
四、执照申请与颁发1. 民航人员申请执照,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2)通过民航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民航人员申请执照,需向民航局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2)学历证书;(3)相关资格证书;(4)体检证明;(5)其他民航局要求的相关材料。
3. 民航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合格者颁发相应执照。
五、执照管理与监督1. 民航局对民航人员执照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执照的颁发、复审、吊销、注销等。
2. 民航局对民航人员执照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照使用合法、合规。
3. 民航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执照。
4. 民航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民航局将依法吊销其执照。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民航局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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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机长 经历要求
ATPL
CPL
机长经历不足
CPL+PIC 备注“升级”
CPL + PC-PIC 直至满足 经历要求
下一次PC前仍 未满足经历要
求
副驾驶 SPIC 满足经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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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所有中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及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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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页填写说明
“检查类型”签注代码新增条目 SI 运动教员Sport Instructor FI 基础教员Flight Instructor FII 仪表教员Flight Instructor-Instrument TRI 型别教员Type Rating Instru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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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页填写说明
“检查类型”签注代码
PIC 机长资格Pilot-in-Command Qualification
CP
副驾驶资格Co-pilot Qualification
IR
仪表等级资格Instrument Rating Qualification
Cat II II类仪表运行许可Category II Pilot Autho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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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61-FS-2014-03R5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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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规范执照办理工作程序,统一标准,以 及针对特定问题作出说明
PC-IR 仪表熟练检查Instrument Proficiency Check
PC-Cat II II类仪表运行熟练检查Proficiency Check for Cat II Pilot Authorization
PC-Cat III III类仪表运行熟练检查Proficiency Check for Cat III Pilot Autho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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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行人员执照 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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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检查
机长熟练检查
PC-PIC
机长资格
副驾驶熟练检查
熟练检查
PC-CP 签注
副驾驶资格
机组成员
机长熟练检查
副驾驶熟练检查
机长资格人员
机长 or 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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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更新了执照本记录页“检查类型”签注代 码;
增加执照到期换发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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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页填写说明
熟练检查应针对执照上的某一个等级或副 驾驶资格进行,使用该等级下的一种机型 进行。
如B-737型别等级,可使用B-737-300,B737-800
如多发,PA-42、Y-12等任一机型 轮替训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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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
Cat II Cat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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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页填写说明
PPL
履行私用权利
CPL
定期检查
FR
ATPL
(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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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III III类仪表运行许可Category III Pilot Authorization
FR
定期检查Flight Review
PC-PIC 机长熟练检查Proficiency Check for Pilot-in-Command
PC-CP 副驾驶熟练检查Proficiency Check for Co-Pi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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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页填写说明
PPL/CPL/ ATPL申请人
实践考试
PIC
IR申请人
实践考试
IR
副驾驶训练
通过考试
II类
实践考试
I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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