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管理的通知
企业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职称管理工作,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组织员工职称评定工作,建立职称档案,并定期对员工职称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与职称评定,鼓励员工积极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3. 员工本人负责按时参加职称评定,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职称评定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2.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3. 鼓励员工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为职称评定创造条件。
五、职称评定程序1. 员工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职称评定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评定意见。
5.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六、职称管理1. 员工获得职称后,应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确保职称的持续有效性。
2. 员工职称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3. 员工职称评定结果作为公司内部晋升、培训、薪酬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证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如下规定:一、证书发放对象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技师、高级技师等各类技术职称的人员;2. 职称聘任证书:主要包括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各类职称的人员。
二、证书发放程序1. 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后汇总汇总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批是否符合条件;3. 发放: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给各单位,单位再由专人将证书送达到相关人员手中。
三、证书发放管理1. 有效期: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证书到期后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续期;2. 变更处理:如证书持有人在有效期内有职务变动或其他情况需变更证书内容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3. 丢失补办:如证书持有人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证书遗失,应及时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需提交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1. 对于违规行为者,证书发放单位有权中止或撤销该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2. 对于伪造证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遵守执行。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及时向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
愿各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青海省的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激发员工钻研业务知识、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热情,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在岗职工,不包括协议工资制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激励措施,促进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优化持证结构及人员持证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激励措施第四条员工考取以下证书类别并完成相应注册(仅注册类证书)可享受相应证书奖励:1. 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 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4. 能源管理体系;5.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6. 其他行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员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发放给员工的一次性奖励。
一人取得多专业、多类别证书,一次性奖励按规定标准累加发放。
第六条员工获得一次性奖励后,在三年内(自证书批准日期算起)离职的(不包含一航局内部工作调动),应在离职时全额退还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含业务总监等技术序列)及技能人员(含船员等)持有相应证书,享受月度证书补贴。
第八条一人取得多专业、多类别证书,每月最多可同时享受3个证书补贴,其中一个专业证书月度补贴按照相应证书补贴标准发放(可由职工选择所持有的证书中任一证书,即就高原则),其他证书月度补贴按照如下标准发放:1. 相应证书月度补贴标准低于800元的,按800元发放;2. 相应证书月度补贴标准高于800元的,按实际补贴标准发放。
第三章证书管理第九条员工需在取得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提交的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证书信息录入公司员工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员工证书进行统计,并向公司领导层汇报持证情况。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资格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资格证件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资格证件的种类及要求第四条公司员工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2. 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3. 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4. 行业资格证书:行业特有资格证书、许可证书等。
5. 其他资格证书: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资格证书。
第五条公司员工资格证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 证件真实有效,无涂改、伪造、变造等违法情形。
2. 证件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无虚假陈述。
3. 证件在有效期内,无过期、失效等情况。
第三章资格证件的管理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相关资格证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第八条员工资格证件发生变更、遗失、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员工资格证件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员工资格证件进行审查,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证件,应及时告知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或更换。
第四章资格证件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资格证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2. 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合规性。
3. 员工持证上岗的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十四条对持有不合格资格证件的员工,公司有权暂停其相关工作,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第十五条对在资格证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奖励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公司资质和发展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报考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在岗期间所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
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职称证书或申报、认定、评定等取得的资格证书, 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3.职称、资格证书类别3.1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3.2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3.3 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八大员证等;3.4 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等。
以上所包含的职称资格证书与公司资质申报及发展成正相关。
4.证书所有权及使用权4.1 员工自愿自行考取员工自愿自行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证书所有权归员工本人。
员工可参照本办法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书》,协议期间内将相关证书原件由公司统一保管,并授权给公司使用,同时享受本办法的相关奖励政策。
学习及考试期间的学杂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4.2 公司组织培训考取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有培训考试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交通费等),员工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后五年内使用权归公司,期满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相关补贴;员工提前离职并要求带证离岗的,按《培训协议书》约定按比例赔偿相关费用;取得证书后半年内离职的,赔偿培训考试费用的200%。
4.3 参加与职称、资格考试培训相关的学习,需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因参加培训学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事假处理(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除外)。
5.奖励办法5.1 备案人才库持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将在公司的人才库备案,在加薪、升职等情况优先考虑。
5.2 带薪备考假及带薪继续教育假考取相关职称证书属全国统考性质的员工,为员工临考前复习创造条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靠前三天带薪备考假。
公司证件证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证件证书的管理,确保公司各类证件证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持有的各类证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1. 职业资格证书;2. 执业资格证书;3. 职称证书;4. 行业资格证书;5. 其他对公司业务有重要影响的证件证书。
三、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资部)为证件证书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证件证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建立证件证书登记台账,对证件证书进行分类管理;(3)负责证件证书的申领、注册、年审、换发等工作;(4)定期对证件证书进行清查,确保证件证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以下工作:(1)对本部门员工持有的证件证书进行监督管理;(2)确保本部门员工持有的证件证书真实、有效;(3)督促员工按时参加证件证书的年审、换发等工作。
四、证件证书管理细则1. 证件证书的申领与注册(1)员工需参加相关考试或评审,取得相应证书后,由本人向人资部提出申领申请;(2)人资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3)注册完成后,人资部将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分别保存。
2. 证件证书的保管与使用(1)证件证书原件由人资部统一保管,员工个人不得随意携带;(2)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证件证书原件时,需提前向人资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使用完毕后,员工应及时将证件证书原件归还人资部。
3. 证件证书的年审与换发(1)员工持有的证件证书到期前,应及时向人资部提出年审或换发申请;(2)人资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年审或换发手续;(3)年审或换发手续办理完成后,人资部将新的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分别保存。
4. 证件证书的变更与注销(1)员工持有的证件证书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人资部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人资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变更手续;(3)证件证书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员工需向人资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注销。
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办法
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办法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办法职称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称管理工作,与社会职称管理的发展相适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国家职称与职业资格考评,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加盟,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称定义本制度所指的职称包括切合我司实际的专业技术职称及有关职业资格。
定义如下:(1)专业技术职称:遵照国家或各行业现行的法定程序,以评审、考试、认定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通过注册登记、复审等程序而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体在其自身从事专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与学识水平的等级称号。
(2)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职称分类(1)以等级划分,我国现行专业技术职称由高至低,分为三个等级五个档次:a.高级:正高级(含部分副高级)、副高级;b.中级;c.初级:助理级、员级。
(2)以专业属性划分,我国现行专业技术职称有二十九个系列,涵括12个大类学科700多个专业,其中,适于我司实际的职称专业主要分布于工程、财经、农业、新闻出版司法文化艺术及其他等系列,具体如下:a.工程系列:机电、机械、电力、电气、热能动力、锅炉、自动控制、自动化、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设备安装、环境工程、建筑及工程、给排水、概预算、造价、通信、安全、矿山、化学、轻化工程、水产等;b.财经系列: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c.农业系列: 林业、农艺、畜牧兽医等;d. 新闻出版司法文化艺术及其他等系列:翻译、律师、档案、船舶(驾驶、轮机、船电、报务)等。
专业技术职称分类详见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分类一览表。
(3)根据我司的实际情况,适于我司相应岗位任职资格需要的职业资格主要有:造价员、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含初、中、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青人社厅函〔2021〕94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现就进一步规范证书发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证书发放(一)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承办机构(单位)从2021年起,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工作职能由以下部门(单位)发放(见附表1):1.省人事考试中心:按国家人社部的部署要求,组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并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国家级或省级合格证书。
2.省卫健委:按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按规定负责发放国家级、省级、“三区三州”合格证书。
具体承办机构为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省财政厅:按国家财政部的部署要求,组织会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并按规定负责发放国家级、省级、“三区三州”合格证书。
具体承办机构为青海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4.省通信管理局: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署要求,组织通信专业初、中级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并按规定负责发放国家级合格证书。
具体承办机构为青海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聘任证书发放工作。
省人社厅自2021年起不再单独印制发放职称聘任证书。
由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向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印发相应受聘文件,作为聘任的依据。
公司证书已经职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证书和职称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素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证书和职称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1. 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资部”)是公司证书和职称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和实施公司证书和职称管理制度;(2)负责公司员工证书和职称的申请、评审、颁发和管理工作;(3)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证书和职称档案;(4)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证书和职称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2)协助人资部做好证书和职称申请、评审工作;(3)对本部门员工证书和职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证书管理1. 公司员工证书分为以下几类:(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行业资格证书;(4)其他相关证书。
2. 证书管理细则:(1)员工取得证书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交给人资部登记保管,个人保留复印件;(2)证书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如确有需要,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3)人资部负责建立证书管理台账,定期对证书有效期进行核对,并及时通知员工;(4)员工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资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补办。
四、职称管理1. 公司员工职称分为以下几类:(1)专业技术职称;(2)职业资格职称;(3)其他相关职称。
2. 职称管理细则:(1)员工取得职称后,应及时将职称证书原件交给人资部登记保管,个人保留复印件;(2)人资部负责建立职称管理台账,定期对职称有效期进行核对,并及时通知员工;(3)员工职称晋升、评审、变更等事宜,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执行;(4)员工职称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资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补办。
五、监督与考核1. 公司定期对证书和职称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2. 对违反证书和职称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3. 员工对证书和职称管理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公司反映。
员工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激发员工学习热情,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称资格证书的定义1. 职称证书:指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通过评审、考试、认定等方式,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明员工在特定专业领域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证书。
2. 职业资格证书:指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通过考核、鉴定等方式,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明员工具备从事某一职业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证书。
四、职称资格证书的管理1. 职称资格证书的申请与评审(1)员工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参加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评审。
(2)公司根据员工申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公司协助员工参加评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2. 职称资格证书的登记与管理(1)员工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应及时向公司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登记。
(2)公司建立职称资格证书档案,定期对证书进行审核,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职称资格证书的更新与延续(1)员工持有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到期前,应及时向公司提出更新申请。
(2)公司协助员工办理证书更新手续,确保员工证书的延续。
五、激励措施1. 公司对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在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持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
3. 对取得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或绩效奖金。
六、监督检查1. 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职称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员工对职称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单位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证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员工证书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证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
三、证书管理流程1. 证书归集:员工入职时需将自己的各类证书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和归档,以备查验和管理。
2. 证书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提交的证书进行审核,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证书备案:审核通过的证书将被整理归档并备案,形成员工档案。
同时,公司在员工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
4. 证书更新:员工所持证书如有更新、续展或其他变更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最新证书,并进行更新备案。
5. 证书动态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检查员工的证书有效期,提醒员工注意证书的有效期,以免因证书过期而影响工作。
四、证书使用规定1. 证书仅限于员工个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证书转借、出售或非法传播。
2. 公司可根据证书所代表的专业技能和资质,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和岗位晋升机会。
3. 员工在使用证书时,应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证书的尊严和信誉。
五、证书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证书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确保证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经理要负责员工所持证书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督促员工及时更新证书,促进员工的继续学习和提升。
3. 员工本人应自觉维护个人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从事任何伪造、涂改或欺骗行为。
六、违规处理1. 对于因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书而受到严重处罚或让公司蒙受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2. 对于未按要求及时更新证书或不合理使用证书影响公司业务的员工,公司有权要求其接受相关培训或调整工作,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保留对其修改的权利。
员工岗位资格证管理办法
员工岗位资格证管理办法1. 管理概述为了保证公司员工能够保持专业、规范的工作状态,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公司对员工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统一管理。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2. 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公司员工职业资格证书适用于员工持有的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专业技能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书•特种行业操作证书•消防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3. 申领与认定3.1 申请员工如需申请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
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3.2 认定公司将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相关审核和认定。
认定通过后,将颁发相应的证书,并将员工的相关信息登记在公司管理系统中。
4. 证书管理4.1 颁发公司将按照职业资格证书的类别和级别制作证书,由领导签字盖章后颁发给员工。
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证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毁损、转让、出借或改动。
4.2 转岗管理员工如在公司内部转岗,根据新工作的具体要求,公司将对员工职业资格证书进行重新认定和审查。
如员工已经获得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可以继续在新岗位上工作,否则需根据具体情况重新考核。
4.3 更新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有时效性,为确保员工职业技能与市场需求的及时匹配,公司将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更新管理。
员工须在职业资格证书到期前申请领取新的职业资格证书,更新后的证书将取代过期的证书。
5. 监督管理公司将对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发现工作中出现职业技能不符合证书要求的员工,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有必要,应进行重新培训和认证。
6. 处罚措施对员工在申请、使用、管理等方面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予以纪律处分。
7. 其他事项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本公司员工岗位资格证管理办法,如有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不得泄露任何与员工相关的个人信息。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职称、职业资格的通知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职称、职业资格的通知各部(室)、项目部: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技能,加强公司资质建设,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公司鼓励员工报名参加业务学习以及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一)鼓励类别1、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参加全国各类专业注册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二)鼓励政策1、薪资调整:员工取得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将作为薪资调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2、费用:①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并获取证书的,公司报销其考试报名费。
②公司安排参加培训考试的,按《费用报销制度》中外派培训的相关规定报销。
3、请假:①个人申报参考并获得证书的,参加考试当日请假可视为正常出勤,不扣款,不扣假。
②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安排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的,视为正常出勤。
4、继续教育培训费:员工按照相关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可视为正常出勤,不扣除工资。
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申报流程1、个人申报参加取证的情况:申报取证的员工应先填写《参加职称、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经审批同意后,将申报表、准考证复印件、主办方通知交公司行政部备存,考试获证并在公司注册资格后享受鼓励政策;2、公司安排参加取证的情况:外派培训考试前,由部门填写申报表,审批同意后。
将申报表和主办方颁发的培训考试通知,在行政部登记备案,同时外派培训考试人员签订《外派培训服务协议书》。
3、办公室、财务部根据《参加职称、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申报表》,进行考勤和报销工作。
办公室负责更新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资料和资格注册。
(四)本通知从2016年4月12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
请各部遵照执行。
2016年4月7日专业技术资格奖励自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
二、执业资格(一)目前,对公司资质和招投标急需的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由公司统一注册后,除公司给予的证书补贴外,大理分公司按如下表标准每月发给证书补贴。
公司个人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证件管理,确保公司资质审验及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持有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证件实行统一管理,劳动合同期内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员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
第二章证件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证件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证件奖励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证件管理工作,确保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证件日常管理第六条证件的考试或评审:(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职称)。
(二)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证)。
第七条证件注册、年检:(一)公司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各类证件的注册、年检手续。
(二)员工应主动配合公司办理证件注册、年检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证件流动管理第八条员工离职取证:(一)员工离职时,需经总经理审批,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取证。
(二)离职员工应将证件原件交还公司,不得私自带走。
第九条岗位证件的借用:(一)岗位证件的借用需经负责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岗位证件借用登记表》,在规定期限内将证件归还综合部。
(二)禁止借证人将借出的证件用于他途,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五章证件奖励第十条公司对在证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物质奖励: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实物奖励。
(二)精神奖励:给予荣誉称号或晋升机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个人证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证书的管理,提高证书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个人证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资部)负责公司员工个人证书的归口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个人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证书管理细则1. 证书领取与保管(1)员工取得个人证书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交给人资部进行登记、备案。
(2)人资部对证书原件进行统一保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证书的复印件进行保管。
2. 证书使用(1)员工在需要使用个人证书时,应向人资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使用证书原件时,需提前向人资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
3. 证书登记与维护(1)人资部负责建立员工个人证书登记台账,详细记录证书信息,包括证书名称、取得时间、有效期等。
(2)人资部定期对证书台账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4. 证书回收与销毁(1)员工离职时,应将个人证书原件交给人资部进行回收。
(2)人资部对回收的证书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按规定将证书原件交给人资部进行登记、备案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2. 员工未按规定使用个人证书,或借用他人证书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 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管理本部门员工个人证书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企业员工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管理办法做好企业员工各类专业技能职称和资格证书的管理,对于企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稳定企业人才队伍,激励企业员工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各类现场管理专业技能的考核。
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
1、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的管理1、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毕业证书必须统一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人证具在,公司将把员工的职称作为定薪的依据。
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书的人员不能调入本公司工作。
2、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司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
办公室应对所有证书登记造册并复印一套存档备份。
证书保管人员对公司各种证书的分类、数量必须做到了如指掌,随时保障需要。
证书保管人员如调整或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公司因业务需要临时借用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毕业证书等,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明确用途和借用时间,用完及时归还办公室存档,防止丢失损坏。
4、本公司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未经批准,不允许外借给任何单位。
5、公司员工辞职或者调离公司,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是自己带进公司的,由公司与员工协商处理,原则上归还给员工。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学习深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证书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如建筑行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造价员“九大员”证书及会计员、统计员、电工等..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如: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册一二级建筑师、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结构师、给水排水工程师、监理师、暖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造价师、会计师、统计师等..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负责考证书的日常保管、协调使用等工作..第五条公司员工已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原件必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及统筹使用;公司员工持有的证书;必须注册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单位..第六条公司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员工已持证但未提交公司统一保管者;按300元/月处以罚款;若超过3个月仍未提交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不予转正..第七条各部门、员工如需使用证书的;需填写员工专业证书使用申请表进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字领用..第八条关于员工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报考费用、奖励问题..一公司员工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年审含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若员工在该证件年审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则本次年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并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二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生活空余时间学习深造;提高自身修养和专业素质..凡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准入证书;每证奖励1000元..凡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职称等级证书;初级每证奖励1000元、中级每证奖励2000元、高级每证奖励5000元..员工备考期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备考时间..员工新获取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参加培训和报考的费用含报名费、基本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予以凭票报销每证限报一次..若员工当年自动离职的;该费用由员工承担;并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第九条执业资格补贴一凡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结构师;给水排水工程师;监理师;暖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公司每月补贴1000元;凡取得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每月补贴500元..二对单人具备多个执业资格的;补贴标准按照该员工具备各类执业资格中应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第十条职称补贴一员工持有初、中、高级职称证;公司按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职称工资补贴;按月发放..二对单人具备多个职称的;补贴标准按照该员工具备各类职称中应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第十一条员工持有非本人工作岗位必备的从业资格证书;用于公司经营项目的;每月补贴200元..员工持有非本人工作岗位必备的职称证书;用于公司经营项目的;初、中、高级职称分别按每年2000、5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第十二条本规定制定、修订及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第十三条本规定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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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员工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
统一管理的通知
集团各部、室、中心,各子、分公司:
集团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公司各级各类员工的支持。
尤其每年的房产资质年检更需要公司各级各类员工支持。
为了有偿使用大家的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公司给持有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以工资的形式给予了相应的职称补助。
为了方便公司在每年的房地产资质年检时使用大家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公司员工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员工入职前由人力资源部提前告知公司关于缴纳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在入职时必须将自己所持有的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交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后,并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社保办停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否则,不予录用。
三、已入职但未将职称或职业资格缴纳到公司的正式员工,须在此通知下发之日后1日内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否则,月度工资按50%发放。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将相关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的,经董事长同意,并签批后,可以延缓交证时间。
四、已入职但未将职称或职业资格缴纳到公司的试用期员工,须在此通知下发之日后1日内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否则,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将相关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的,经董事长同意,并签批后,可以延缓交证时间。
五、各级各类人员的资格证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管理,如因个人需要借用,必须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使用结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工资延期发放。
望各集团各部、室、中心,各子、分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以上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宁夏康力实业集团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