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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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公司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应收款项(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她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

本制度所称资产组,是指公司可以认定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钞票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她资产或资产组产生钞票流入。

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各项资产将来可收回金额或期末市价低于账面价值所发生损失。

详细指公司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关于会计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第三条部门职责:
(一)财务部为资产减值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收集、整顿各部门对其所负责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料,分析其与否符合会计准则或者公司关于制度规定;负责对经批准资产减值计提或核销进行相应账务解决。

(二)投资管理部为金融资产减值管理责任部门,也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管理牵头组织部门。

其她各归口管理部门是存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减值管理责任部门。

(三)各责任部门对其所负责资产在发生减值迹象时,按照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或者引起减值准备因素消失时,提供可以证明减值或者转回有关书面资料,涉及减值准备或者损失计提或转回数额、计算办法和过程、根据条件、所用数据来源等,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章坏账准备
第四条公司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五条坏账准备计提办法及计提比例: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二)按组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应收款项(涉及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款项,按如下信用风险特性组共计提坏账准备。

1、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2、对其她组合,采用其她办法计提坏账准备阐明如下:
无风险组合包括应收合并范畴内关联方款项。

(三)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四)相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她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依照其将来钞票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后,有客观证据表白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坏账准备应当予以相应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下列各种状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应收款项。

(二)筹划相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她方式进行重组。

(三)其她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应收款项。

第七条坏账损失确认原则
(一)凡因债务人破产或被依法撤销,根据法律清偿后的确无法收回应收款项。

(二)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的确无法收回应收款项。

(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列作坏账损失应收款项。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清理应收款项(如下简称清欠)管理体系。

配备专职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及律师相应收款项实行全过程控制,至少涉及下列内容:(一)年度清欠筹划金额。

(二)清欠部门经济责任制及有关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内容涉及客户欠款数额、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与分析等。

(四)采用法律手段清欠制度办法。

第九条为了尽量减少应收款项损失,公司在与新客户订立合同或合同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必要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

(二)必要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对财务状况良好、信誉高客户在采用必要债权保证办法后方可订立分期销售合同,对资信状况不好客户不准采用赊销方式。

(三)在赊销状况下,必要在合同内规定还款筹划及拖期惩罚条款,除不可抗力导致意外事故外,导致死帐,依照数额大小和应负责任,规定经办人和直接主管人员负连带补偿责任。

(四)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状况下,公司应依照双方自愿达到合同或经法院裁决,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某些款项。

第三章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条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预计售价减去至竣工预计将要发生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有关税金后净额。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如下原则拟定:
(一)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预计售价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有关税费后金额,拟定其可变现净值。

(二)需要通过加工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产成品预计售价减去至竣工时预计将要发生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和有关税费后金额,拟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某些有合同价格商定、其她某些不存在合同价格,应当分别拟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相应成本进行比较,分别拟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或转回金额。

第十一条财务部会同存货管理部门分析存货库龄,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所有或某些陈旧、冷背、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因素,使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差额,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测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普通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二条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价值后来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第十三条对生产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应相应调节已计提跌价准备。

第十四条存货损失:
(一)已霉烂变质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存货;
(四)其她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存货。

第四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五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以外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第十六条分析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否发生减值,应当注重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否持续下降。

普通状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第十七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下降形成合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第十八条各分、子公司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进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和处置。

公司进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和处置,应由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负责,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做出书面报告,详细阐明投资或处置因素、金额、预测投资风险或回报(或实际收益)等,投资或处置按照《公司章程》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十九条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期末账面存在各类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因素导
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应当依照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预测将来钞票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拟定。

第二十条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第二十一条各分、子公司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进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开办延伸公司、联营公司、投资参股等)。

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或处置,应由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负责,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做出书面报告,详细阐明投资或处置因素、被投资单位状况、投资或处置金额、股权比例、期限、预测投资回报(或实际收益)等内容,投资或处置按照《公司章程》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各类长期股权投资跟踪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期股权投资台账,涉及投资单位、时间、金额、股权比例、投资收益以及投资回收等状况;收集和整顿被投资单位重要文献,如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合同章程、年度报告等;及时理解、分析被投资单位经营、财务状况和钞票流量等;
定期或不定期汇总投资总额、投资收益,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上报长期股权投资状况表。

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第二十三条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期末账面存在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损坏等因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第二十四条期末公司应对投资性房地产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投资性房地
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期末账面存在固定资产,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因素导致其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十六条期末公司应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第二十七条在建工程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期末如果有证据表白在建工程项目已经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状况,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一)长期停建并且预测在将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在建工程;
(二)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备很大不拟定性;
(三)其她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情形。

第二十八条期末公司应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第二十九条负责资产管理部门,必要建立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账,贯彻固定资产保管、保养、维修和安全负责人。

在年度中期和期末,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提出解决及改进意见。

投资管理部应对在建工程投资额进行严格控制,对资产安全完整负责。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必要订立租赁合同并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程序审批。

第七章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十条无形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期末账面存在各项无形资产,如果由于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她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该项无形资产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或其她足以证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情形,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十一条期末公司应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管理,必要可以获得和控制无形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

例如:公司应拥有无形资产法定所有权,或公司与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自然人或法人订立了合同,使公司有关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第八章商誉减值准备
第三十三条非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所形成商誉,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结合与其有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第三十四条期末先对不包括商誉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有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再对包括商誉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有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涉及所分摊商誉账面价值某些)与其可收回金额,如有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商誉减值损失,计提减
值准备。

第九章资产减值准备报告及损失核销程序第三十五条公司财务负责人每年度末应向董事会提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书面报告,详细阐明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办法、比例和数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等。

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股东大会。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依照本制度规定原则及实际状况,合理确认各项资产损失,详细核销损失程序为:当公司上述资产发生损失时,一方面应由关于责任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复核,由财务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总经理。

书面报告至少涉及下列内容:
(一)损失核销金额,并详细阐明资产损失形成过程及因素。

(二)确认损失根据:追踪催讨办法和采用详细办法,法人单位破产、清算注销、资不抵债、财务状况恶化证明材料,自然人消灭或丧失行为能力证明材料,有关资产市场参照价格及有关证明材料、技术资料,被投资单位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

(三)资产处置办法及处置残值。

(四)损失涉及关于负责人及解决意见。

(五)其她需要阐明问题。

金额重大(普通为50 万元以上)或性质严重,公司总经理应以书面报告方式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批准后核销。

金额巨大(普通为200 万元以上)或性质极其严重,应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书面报告至少应涉及下列内容:
(一)损失核销金额、损失形成过程及因素以及相应书面证据或根据。

(二)资产处置办法及处置残值。

(三)减少损失改进办法。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五)涉及关于负责人员解决意见。

(六)董事会以为必要其她书面材料。

第三十七条当公司浮现下列状况时,公司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做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实行:
(一)核销或计提金额在100 万元(含100 万元)以上。

(二)减值准备金额超过上年总资产5%(含5%)或年度增长50万元以上。

(三)涉及关联交易坏账损失或减值损失。

董事会书面报告至少涉及下列内容:
(一)核销和计提金额。

(二)核销损失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过程及因素。

(三)追踪催讨过程和改进办法。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五)对涉及关于负责人员解决成果或意见。

(六)核销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关联方偿付能力以及与否会损害其她股东利益阐明。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涉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九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有关实行细则或详细执行办法,实行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背本制度有关规定。

实行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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