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制度细则及相关表单)6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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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普通员工试用期考核 (3)
第三章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 (6)
第四章其他 (8)
第五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某连锁机构所有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有一个公平、客观的评价,了解其职业倾向,并为新员工的转正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某连锁机构
第三条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注重过程定性考核与注重结果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多角度考核原则;
第四条试用期考核周期
1、详见《试用期员工(周)月考核表》,第一月进行周跟踪考核,次月起改为月度考核。
2、根据公司规定,所有人员试用期均为3个月,表现优秀者经主管部门申请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第二章普通员工试用期考核
第五条定义
普通员工指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人员。
第六条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月度工资的80%,转正考核合格实行标准工资;
福利:试用期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享受相应餐补、加班费、部分员工住宿等福利待遇
第七条各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
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组织管理;
向考核指导人发放相关考核表;
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
试用期员工转正(辞退)的办理;
对考核过程中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以保证考核质量;
对考核结果及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表单进行存档。
2、各部门负责人
布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审批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指定指导人并监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和评价工作;
给予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考核评分及评价;
对新员工提出指导意见;
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关于新员工的转正意见;
配合试用期内对新员工的相关培训。
3、入职引导人(可为部门负责人)
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公司环境、相关制度。
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定期或不定期的与试用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最新动态;
对试用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试用员工本人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入职引导人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试用期考核安排
试用期考核共有六次:试用期第一月进行周跟踪考核,次月起改为月度考核。
每阶段考核结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送达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以后工作跟进,直接主管负责面谈。
试用期考核的具体安排如下表:
*说明:表中时间节点适用于试用期为三个月的普遍情况,其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酌情安排。
第九条考核流程
1、在新员工入职之前,部门负责人指定新员工的指导人(未指定指导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指导人);
2、新员工在办理入职当天,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入职导读》
3、新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引见指导人,布置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任务,
4、在新员工入职后第1周开始到第2个月结束,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找部门负责人领取《试用期员工跟踪考核表》,并填写完整,由部门负责人评定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视情况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处理意见。
5、人力资源部会在新员工转正前至少两周前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发送《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6、部门负责人指导新员工完成《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的填写并给予转正建议,最迟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3天必须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7、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考核意见,通知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试用期考核应用
1、试用期考核得分以部门负责人的评分为主,指导人有建议权,
2、试用期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不同分值分别对应A、B、C、D,4个等级,对应关系如下表:
3、考核结果应用
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属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予以解聘处理,连续优秀者,公司予以重点培养,可酌情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三章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
第十条定义
管理人员指部门负责人(含)及以上人员。
第十一条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月度工资的80%,转正考核合格实行标准工资;
福利:试用期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享受相应餐补、加班费、部分宿舍等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各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
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组织管理;
向考核指导人发放相关考核表;
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
试用期员工转正(辞退)的办理;
对考核过程中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以保证考核质量;
对考核结果及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表单进行存档。
2、总经理
管理人员的主管领导即为总经理;
布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审批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指定指导人并监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和评价工作;
给予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考核评分及评价;
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对新员工提出指导意见;
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关于新员工的转正意见;
帮助试用期员工熟悉公司环境、相关制度;
帮助试用期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定期或不定期的与试用期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最新动态;
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3、试用员工本人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考核流程
1、在新员工入职之前,总经理指定新员工的指导人(未指定指导人由总经理担任指导人);
2、新员工在办理入职当天,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入职导读》
3、新员工由总经理引见指导人,布置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任务,
4、人力资源部会在新员工转正前至少两周前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发送《试用期主管转正申请表》;
5、新员工完成《试用期主管转正申请表》的填写,总经理给予转正建议,最迟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3天必须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6、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考核意见,通知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试用期考核应用
1、试用期考核得分以总经理的评分为主,指导人有建议权,
2、试用期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不同分值分别对应A、B、C、D,4个等级,对应关系如下表:
3、考核结果应用
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属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予以解聘处理,连续优秀者,公司予以重点培养,可酌情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条试用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无故旷工2天(含2天)以上;
试用期间事假超过5天(含5天)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