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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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天津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一、前言为规范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

三、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

2.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计划等文件。

四、施工质量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4.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

五、施工安全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电气、机械等设施的安全管理。

六、文明施工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垃圾清运、扬尘控制等工作。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噪音、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治理。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

七、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2.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绿化、美化工作。

八、施工进度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控能力,市建交委制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为了使《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项目部的管理效能,市建交委决定先行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实行项目部人员配置实名制管理,即项目部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制。

2、各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的各项规定,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标准》配置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本标准。

3、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参加培训,以满足项目部配置及工程投标的需要。

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可优先安排培训。

4、市、区(县)招标监管部门要做好《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其中,对参加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标的企业,要检查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和上岗证,对不按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无上岗证的取消投标资格。

5、市、区(县)市场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施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置的检查力度,凡发现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或未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标准》配置管理人员的,应立即责成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2023年天津市《安全员》C3证考试考前训练题(含答案)

2023年天津市《安全员》C3证考试考前训练题(含答案)

2023年天津市《安全员》C3证考试考前训练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8题)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A.30日B.10日C.15日D.20日2.()是通过确定总目标、分解目标、具体实施、严格考核等环节,最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A.安全目标管理B.安全生产责任制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D.安全生产检查评比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是()的工程。

A.1万平方米以下B.1-3万平方米C.1-5万平方米D.5万平方米及以上4.依据《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施工单位应()对绿色施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情况以及资料留存情况进行过程检查。

A.每日B.每周C.每月D.每季度5.关于乙炔等气瓶搬运、存放、使用,下列方法错误的是()。

A.保持直立状态防止倾倒B.避免高温C.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D.与火源距离不小于5m6.下列影响人操作可靠性的因素中不属于人的因素为()。

A.反应能力B.训练程度C.人体尺寸D.噪声7.承包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开始时间为()。

A.承包人主张权利之日起B.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C.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D.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8.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

A.注册监理工程师B.注册安全工程师C.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D.注册安全员9.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根据具体情况,与()共同确定.A.监理单位B.设计单位C.勘测单位D.建设单位10.依据《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负责绿色施工过程的动态管理及目标实现。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一、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临建房屋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的配套设施,其建设标准对保障工地的施工安全和施工人员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临建房屋的分类、设计原则、施工规范等方面,就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标准进行探讨。

二、临建房屋的分类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功能需求,可将临建房屋分为办公、生活、接待和其他几类。

其中办公房屋主要用于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办公使用;生活房屋则用于施工人员的居住和生活,包括宿舍和食堂等设施;接待房屋主要用于接待来访人员,提供会议和聚餐等场所;其他类房屋则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类,如仓库、厕所等。

三、设计原则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临建房屋的结构、材料和施工工艺应满足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 实用性原则:临建房屋的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需求,合理布局,便于施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

3. 舒适性原则:临建房屋的内部环境要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和保温性能,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4. 环保性原则:临建房屋应尽量选择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合理利用资源。

四、施工规范基于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设计原则,以下是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规范:1. 基础施工:临建房屋的基础应按照相关标准设计,确保房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2. 结构施工:临建房屋的结构施工应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采用合理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保证房屋的承载力和抗震性能。

3. 安装施工:临建房屋的安装过程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4. 室内装修:临建房屋的室内装修应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材料安全无毒,装修过程符合环保标准,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和健康。

5. 消防安全:临建房屋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疏散通道等,以确保火灾发生时的人员安全和资产保护。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一、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原则1、施工平面布置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空间,精心安排,周密规划,合理布局,尽量布置紧凑,将占地范围减少到最低限度。

2、合理布置起重机械和各种施工设施,科学规划施工道路,最大限度的缩短场内运输距离,尽量降低二次运输费用。

3、采用装配式临建设施-复合聚苯保温板装配彩板房,提高安装速度,尽快投入使用。

4、各项临建设施要本着“有利生产、经济适用、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布置。

5、设备和材料场地平面布置按照主体与装饰交叉施工阶段为主进行平面布置,因为该阶段机械、物资投入最大,场地占用面积广。

二、施工平面图布置依据1、根据现场的场地大小和拟建工程的位置确定施工平面位置图。

2、施工部署和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3、总进度计划及资源需用量计划。

4、建筑红线、水源、电源位置。

5、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任务(一)、基础阶段现场平面布置需要布置的任务1、设置围墙及大门,五牌一图与标识、标志、企业形象等;2、搭设食堂、厕所、浴室、以及办公及休息场所;钢筋、模板加工车间、材料堆放场地;3、接通临时水源;4、接通临时电源;5、小型施工机具安装;(二)、主体阶段施工平面布置任务本阶段是工程的关键阶段,施工任务重,现场材料、机具用量大,并处于施工高峰期,本阶段布置的主要任务有:1、模板、钢管、扣件、钢构件等周转材料堆场的布置;2、临时水、电固定并延伸到工作面。

(三)、装饰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任务钢筋加工机械拆除,搭设五金库房,钢筋加工车间作为装饰材料堆放的库房,木工加工棚作为水暖电材料库房,钢管、扣件及模板等周转材料陆续退场,室外空地逐渐腾出,室外工程逐步展开。

四、现场围墙及大门1、本施工现场临近主干道,在此设(大门)入口,作为现场入口,以便利于施工和工人的出入。

2、本施工现场围挡均采用2.5米高蓝色彩钢围挡,所有围墙及隔离波形彩钢板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划定的界限进行围档。

天津工程建设标准DBT292042010

天津工程建设标准DBT292042010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DB/T29-204-2010备案号J11715-2010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条文住宅建筑4.1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4.1.1建设场地不得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有价值的植被和其它保护区。

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

在建筑场地内进行土壤氡含量和土壤污染程度的检测,并采取应对措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2、多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不高于24m2、高层不高于15 m24.1.4住区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种植适宜天津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环境无害的植物。

4.1.6中环线以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

,其它地区住区绿地率不低于4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 m2。

4.1.7居住用地内配套设置的自行车、汽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29 -6的规定配置。

4.1.8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9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应符合现行《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DB29 - 200 - 2010 )的要求。

一般项4.1.10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4.1.11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4.1.12住区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4.1.13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4.1.14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5根据天津市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藤、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天津地方标准

天津地方标准

天津市地方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DB/T29-209-2010)2011年7月1日建科[2011]451号《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技术规定》(暂行)2011年4月8日建科教[2010]797号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187-2009)图集中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天津市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DB29-140-2011)2011年5月1日建科[2011]180号《挤扩灌注桩技术规程》(DB29-65-2011)2011年5月1日建科[2011]120号《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10)2011年4月1日建科[2011]6号《天津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T29-88-2010)2011年3月1日建科[2010]1175号《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T29-190-2010)2011年2月1日建科[2010]1118号《天津市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T29-178-2010)2011年2月1日建科[2010]1115号《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72号《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71号《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59号《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T29-72-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63号《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T29-184-2010)2010年12月1日建科教[2010]917号《建筑内外墙涂料应用技术规程》(DB/T29-132-2010)2010年12月1日建科教[2010]865号《建筑用界面处理剂应用技术规程》(DB/T29-133-2010)2010年12月1日建科教[2010]862号《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B/T29-130-2010)2010年12月1日建科教[2010]864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DB/T29-115-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62号《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58号《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29-129-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65号《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B29-203-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60号《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B29-103-2010)2010年11月1日建科教[2010]820号《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29-202-2010)2010年11月1日建科教[2010]819号《天津市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技术规程》(DB/T29-176-2010)2010年11月1日建科教[2010]819号《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检测技术规程》(DB/T29-112-2010)2010年11月1日建科教[2010]798号《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DB29-89-2010)2010年10月1日建科教[2010]800号《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DB29-110-2010)2010年10月1日建科教[2010]797号《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DB29-200-2010)2010年10月1日建科教[2010]76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29-197-2010)2010年8月1日建科教[2010]553 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DB/T29-162-2009)2009年12月1日建科教[2009]361号《天津市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6月1日建科教[2008]395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DB29-185-2008)2008年6月1日建科教[2008]302号《聚合物砂浆面保温装饰板应用技术规程》(DB29-183-2008)2008年4月1日建科教[2008]13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安全技术标准》(DB29-182-2008)2008年4月1日建科教[2008]138号《天津市CS外墙外保温板和屋面板工程技术规程》(DB29-180-2008)2008年3月1日建科教[2008]41号《天津市玻纤水泥平板复合保温屋面外墙施工验收规程》(DB29-179-2007)2008年2月1日建科教[2007]1459号。

施工部署和编制依据

施工部署和编制依据

施工部署和编制依据<1>施工总体部署<1.1>施工部署的指导思想及原则<1.1.1>指导思想根据本工程的重要性,工程特点、工程量和节点工期及竣工工期的要求,为实现工程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目标,施工总承包将遵循“选用最佳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选用最有战斗力的施工队伍,投入先进的机械设备,选用优质材料,应用最佳的施工技术,安排合理的施工工序,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方法,保证达到优质、安全、按期竣工的目标”的指导思想进行施工总体部署。

<1.1.2>部署原则1、时间上的部署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节点工期,考虑季节性对施工的影响。

统筹兼顾,综合安排施工作业,冬、雨期尽量避开不利于施工的工序。

2、空间上的部署原则:考虑立体交叉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及周边环境条件,综合考虑工程工期、质量、劳动力、周转材料、大型机械、临建设施等资源投入情况,组织分阶段分重点进行施工。

施工期间,平面分区段,立体分流水、交叉作业。

合理组织,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均衡性、节奏性,做好分阶段验收安排,适时插入二次结构、粗装修、机电管线安装的施工。

尤其注重保障专业分包施工项目的工序穿插,在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使用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服务。

3、工艺上的部署原则: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围护;先主体,后装修;先土建,后机电设备专业的总体施工顺序原则进行部署。

4、施工总平面布置原则:坚持阶段性、适用性、灵活性及可改造性兼顾的原则。

科学合理布置施工临时设施、运输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立足紧凑性和可移换性,以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阶段性调整,为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提供服务场地,最大限度地减小临设占地对后期业主指定承包人施工绿化和室外道路工程的影响,做到投入最低,收效最大,经济适用。

5、施工资源部署原则:考虑人、财、机、料合理配置①根据该工程的重要性,公司将选派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选用最有战斗力的管理和施工队伍,组建成一支优秀的项目团队。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使用第三章房屋装饰装修第四章房屋修缮第五章房屋安全鉴定第六章危险房屋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除外。

第三条使用房屋应当遵循合法使用、定期检查、及时修缮、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使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内房屋安全使用的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指导。

规划、建设、市容、环保、工商、公安、消防、人防、地震、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使用第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禁止下列使用房屋的行为:(一)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二)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三)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四)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五)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楼面拆除施工方案

楼面拆除施工方案

目录一、编制依据 (2)二、工程概况 (2)2.1施工范围 (2)2.2施工内容: (2)2.3本工程的一些主要特点和难点分析 (2)三、施工安排 (3)3.1施工组织 (3)3.2施工队伍 (3)3.3施工顺序 (3)3.4施工进度安排 (3)四、施工准备 (3)4.1技术准备 (3)4.2材料准备 (3)4.3主要施工机具准备 (3)4.4劳动力准备 (4)4.5现场准备 (4)五、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 (4)5.1拆除工程 (4)5.2模板工程 (5)5.3钢筋工程 (7)5.4砼浇筑工程 (8)六、质量管理 (9)6.1质量管理流程 (9)6.2质量的管理措施 (9)七、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9)7.1对环境因素的控制 (9)7.2消防措施 (10)7.3安全保证措施 (10)一、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2.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招标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1年第十五号)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50009-2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50010-2002)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9.《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1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1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218-2002)12.《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01)16.《建筑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1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8.《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1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2.《建筑施工手册》(2006版)23.天津市地方性法规:24.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71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25.天津市人民政府2006第100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6.天津市安全管理站发布《施工现场安全样板标准》;27.《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程》(DB29-113-2004);28.《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04】1511号);29.《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建质安【2005】484号)30.《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试行)》31.我公司现有的技术、装备以及多年积累的类似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资料、公司ISO9001的质量手册及ISO14001-96标准的环境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实施。

本工程承诺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工程承诺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工程承诺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施工组织设计体现了我公司对名景花园(六建搅拌站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的总体部署与原则性作法,提供了完整的纲领性文件,也为业主选择施工企业提供参考。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们将依据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有关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方法,严格遵循我公司技术管理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在图纸会审之后,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导和规范工程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以确保优质、高速、低耗、安全、文明地完成本工程的建设任务。

第一节编制依据一、业主相关文件1)业主提供的“名景花园(六建搅拌站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工程”的招标文件。

2)相关招标答疑文件。

二、、国家有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四、主要标准四、主要图集五、主要法律、法规六、其他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文件。

(1)ISO9002质量体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标准》;(2)OHSAS18000职业健康体系;(3)OHSAS14000环境卫生体系。

第二节工程概况名景花园(六建搅拌站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工程位于天津市西青道与罗浮路交口。

本标段总建筑面积45243.57m2,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分为1、3、4、5、6号楼,层数:25层、22层、18层。

主要功能民用住宅及相关配套生活设施。

第三节承包范围第四节总承包管理与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分项工程多,参加施工的分承包商多。

业主在施工图设计、进度管理、现场协调等方面对总承包商的要求高。

施工对策: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项目总包管理方案,用以指导总包管理。

针对各指定分包和供应商、独立分包和供应商的全方位、全过程做好总承包管理、协调、服务和配合。

重点推行目标管理、跟踪管理、平衡协调管理,积极处理好各方关系,协调施工现场各类资源的合理配备。

搞好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技术的总包管理,确保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2.31•【字号】建质安〔2004〕1511号•【施行日期】200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我市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标准。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含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应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包括总则、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附则。

第二章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条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围档。

围档应设置合理,整齐划一,应采用灯光装饰。

建筑工程应当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实体围挡。

市容景观道路及主干道的建筑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对施工所占用的场地四周设置金属彩板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横不留隙,竖不留缝,底部用直角扣牢。

第五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实体大门,宽度不得大于6米,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4.08
•【字号】建科教[2008]302号
•【施行日期】2008.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科教[2008]3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达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等单位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07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7]1243号)要求,编制完成《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

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轻钢结构拼装型临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DB29-185-2008)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八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08•【字号】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施行日期】2008.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在总结一批、二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二ОО八年十二月八日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包括征地、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移交等阶段,管理目标包括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等,整个项目建设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有一个科学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统筹和协调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华明镇等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在这方面探索了很多好做法、好经验。

为了规范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将农民安置住房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名符其实的示范工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运转高效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区县政府组建的投融资建设平台,承担项目甲方的各项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保证工程的统一指挥。

要集合经验丰富的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精诚团结,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同时,要强化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在工作中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有管理程序和流程可以控制,有管理记录可以查询和追溯,各项事务都有专人管理落实。

建设工程临建房屋标准

建设工程临建房屋标准

建设工程临建房屋标准建设工程临建房屋标准1管理要求1.1各参建单位的办公、住宿方案必须提前申报,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1.2各参建单位新建(或使用)的临时建筑需报管理方案,集中管理,保证人员的安全。

2建筑安全要求2.1 一般规定2.1.1临建房屋设施的消防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1.2临建房屋设施单组长度不宜超过30米,当超过30米时,房屋中间必须采取加强措施(加强措施同山墙结构)。

2.2临建房屋建筑安全2.2.1临建房屋周边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2.2临建房屋应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

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2.3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建房屋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间距宜大于25米;(2)成组布置的临建房屋,每组不得超过10幢,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6m,组与组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0m。

2.2.4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1)宿舍区的设置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房屋。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当宿舍区每个房间超过60m2时,至少设置2处疏散门;多层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处且分散布置,设置两部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部金属竖向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居住100人以上的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采用难燃材料搭建的办公、宿舍房屋,其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大于15m;(3)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宽度不应小于1.Om;(4)疏散楼梯和走廊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2.2.5采用难燃材料搭建的临建房屋,最大连续使用温度不得超过75℃。

2.2.6临建房屋围护结构(含保温材料)采用难燃材料的,电气线路敷设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难燃材料结构内。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2.1 评定办法2.1.1 “文明工地"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分为十个分项。

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

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综合标准分=实查各分项实得标准分之和/实查各分项应得标准分之和*1002.2 “文明工地”等级划分2.2.1 “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 “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20 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90 分( 含90 分)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 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任何一项得分在70 分以下者。

2.3 组织评定2.3.1 本《标准》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标准》。

临建施工方案

临建施工方案

目录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 (1)三、临建施工平面布置 (1)3.1 临建布置总体原则 (1)3.2 项目驻地及民工生活区平面设置 (2)四、临建用房施工方案 (2)4.1基础施工 (2)4.2钢架搭设 (3)4.3办公楼 (3)4.4宿舍楼 (3)4.5食堂 (3)4.6厕所、洗漱、淋浴室 (4)4.7室外工程 (4)4.8取暖方式 (5)五、施工现场临建 (5)5.1 门卫室 (5)5.2现场临电系统 (5)5.3洗车台和沉淀池 (6)5.4 场地硬化 (6)5.5钢筋加工场 (6)5.6临时围挡 (7)5.7临时防护 (7)5.8施工现场临水设施 (7)5.9施工现场排水系统 (10)5.10水压试验 (10)5.11临水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0)六、临建施工总体部署 (11)6.1施工组织机构图 (11)6.2施工人员、主要设备投入及工期安排 (11)6.3工程质量 (12)七、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2)八、临电管理 (13)8.1 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3)8.2临时用电防火制度 (13)九、消防安全措施 (14)附件一:项目驻地及民工生活区平面布置图 (15)一、编制依据1、天津滨沣雅苑一期工程图纸。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文件。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天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二、工程概况工程地点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北至津港辅道,东至其他建设用地,南至阁榭路,西至八里台东路。

天津滨沣雅苑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44310.66m2。

配建1地上建筑面积为3553.8 m2,地下建筑面积913.088m2。

洋房1、2、3、12、5、20、21、10号楼层数地上4层,22、23号楼层数地上6层,别墅6、8、7、9、13、14、15、16号楼层数地上2层,地库1~四、六及配建1。

文明施工交底

文明施工交底

文明施工交底交底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1、建筑工程应当依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实体围挡,主干道路的建设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实体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宽度不得小于6米。

3、大门内或办公室前适当位置设置标准化二图八牌(即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员名单与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等)。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并悬挂企业旗帜和彩旗。

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域管理并保持安全距离。

6、生活、办公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环境、卫生、消防安全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7、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警卫室,出入人员应当进行登记,施工人员进现场应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

8、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9、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应当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不低于2000目)安全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

10、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系统与废水回收利用设施。

11、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电力、通讯等设施应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标准电闸箱,固定式配电箱、移动式配电箱,中心点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当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13、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应当符合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14、施工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和登记备案,中小型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

15、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应当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砼路面和车辆冲洗设备。

16、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应当悬挂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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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
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补充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建设工地搭建高水平的临建房屋是关系到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迅速提升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展示我市城市管理形象的大事,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对照严格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规定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二、市内六区主干道两侧施工现场必须于2005年6于20日前按《标准》规定全部整改完毕;其他地区于2005年7月底以前整改完毕。

各区县建委要深入施工现场广泛宣传和动员,强化对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搭建的监督和指导,按照规定时间制定整治计划,加强巡查和重点监控,确保建设工地临建房屋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三、2005年7月底以后,凡建设工地不按《标准》搭建临建房屋的,依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人员人居环境,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第十七条的补充,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搭建和管理。

第三条临建房屋的搭建应符合城市环境、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符合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

第四条临建房屋房址应选择在无水淹、无滑坡、无泥石流冲刷,稳定、坚硬的地基基础上。

外环线以内市区、塘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港区、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及城镇建成区的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搭建应选择在非临街侧,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系列活动板房”,取消其他材料搭建的临建设施。

搭建的单层临建房屋屋顶不得高出施工现场围挡。

严禁利用现场围挡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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