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第二十二条 有无明显不平衡报价的评审
•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平衡报 价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供招标人签订合同参考。
• 第二十三条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审
• 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规费、安全文明 施工费及税金(以下称“不可竞争费用”, 以下所称投标总价若无特别说明均指扣除 不可竞争费用后的价格)后的报价未低于 招标控制价的 90%或未பைடு நூலகம்于各投标人相应 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5%时,评标专家可不 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 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2009版)
第二章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评 标方法
• 第七条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按《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 价规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 制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应按照《计价规范》和省有关 控制价的规定编制。
• 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应报原 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 第十七条 评标专家按上述第十五条、十六 条修正方法修正投标报价,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 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才能进入投标报 价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的数据为 通过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修 正后的投标报价数据(以下投标报价均指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一)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 (二)投标文件没有造价人员签字或没有 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的;
• (四)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电子投 标书的;
• (五)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 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
• (六)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 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不一致的;
• 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 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并且低于各 投标人相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5%时,评 标专家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 行评审认定。
• 评审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程序及内容 按下列规定进行:
•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的评审;
• (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 • (三)材料单价的评审。
• 评审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所采用的数据 为通过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 数据。
• 凡经上一评审程序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程序。
• 评标专家经过分析、论证和评审,认为其
• 投标报价不可行或投标人对评标专家提出 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专家经评审确 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处理。
• 第十二条 初步评审:
• 初步评审主要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和算术修正。
• 第十三条 投标报价的符合性审查:
• 评标专家应对投标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 有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 第十四条 投标报价的符合性审查中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属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 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对重大偏 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评标专家确认投标总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 后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并且低于各投标 人相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5%的报价不低 于成本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第二十四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 评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以保证 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工程质量为目标。
• (一)评审及询问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该工程所有分
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取100项作为必 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当 工程量清单项目少于100项时,所有工程量清单 项目均作为必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综合单价。
• 2、评标专家应对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详细评审。
• 3、当投标人某项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该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单价的 90%并且低于各投标人该项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的 90%时, 评标专家应向该投标人提出询问。
•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 价未按《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编制的, 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 应放弃投标。当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 应核对招标控制价,依法重新招标。
第三章 投标报价的评审准备与初步 评审
第四章 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
• 第十九条 评标专家只对经过投标文件初步 评审,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进行详细评 审。
• 第二十条 投标报价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评审投标报价有无漏项,有无明显的不平 衡报价,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 第二十一条 有无漏项的评审
•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 为该单项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视为其费 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 该项目,但不能从招标人得到相应费用。
• (二)评估及判断
• 1、当投标人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 合单价中有10%以上(不含10%)的项目(当有 小数时,应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当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项目少于100项时最低不少于3项(含 3项)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该项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单价的 90%并且低于各 投标人该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算
• (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八)未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九)未按规定计取税金的; • (十)未按规定计取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
• (十一)不符合投标报价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
• 评标专家认为投标人应当提供而招标文件 未要求提供资料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 重大偏差。
• 第八条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实行工程量 清单招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 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包括分部分项综合 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主要材 料价格、规费和税金,不应上调或下浮。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及相应的材料、设 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或厂家、质量要求 应当随招标控制价一并公布。
•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平衡报 价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供招标人签订合同参考。
• 第二十三条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审
• 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规费、安全文明 施工费及税金(以下称“不可竞争费用”, 以下所称投标总价若无特别说明均指扣除 不可竞争费用后的价格)后的报价未低于 招标控制价的 90%或未பைடு நூலகம்于各投标人相应 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5%时,评标专家可不 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 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2009版)
第二章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评 标方法
• 第七条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按《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 价规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 制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应按照《计价规范》和省有关 控制价的规定编制。
• 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应报原 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 第十七条 评标专家按上述第十五条、十六 条修正方法修正投标报价,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 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才能进入投标报 价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的数据为 通过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修 正后的投标报价数据(以下投标报价均指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一)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 (二)投标文件没有造价人员签字或没有 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的;
• (四)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电子投 标书的;
• (五)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 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
• (六)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 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不一致的;
• 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 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并且低于各 投标人相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5%时,评 标专家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 行评审认定。
• 评审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程序及内容 按下列规定进行:
•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的评审;
• (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 • (三)材料单价的评审。
• 评审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所采用的数据 为通过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 数据。
• 凡经上一评审程序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程序。
• 评标专家经过分析、论证和评审,认为其
• 投标报价不可行或投标人对评标专家提出 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专家经评审确 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处理。
• 第十二条 初步评审:
• 初步评审主要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和算术修正。
• 第十三条 投标报价的符合性审查:
• 评标专家应对投标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 有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 第十四条 投标报价的符合性审查中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属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 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对重大偏 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评标专家确认投标总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 后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并且低于各投标 人相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5%的报价不低 于成本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第二十四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 评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以保证 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工程质量为目标。
• (一)评审及询问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该工程所有分
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取100项作为必 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当 工程量清单项目少于100项时,所有工程量清单 项目均作为必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综合单价。
• 2、评标专家应对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详细评审。
• 3、当投标人某项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该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单价的 90%并且低于各投标人该项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的 90%时, 评标专家应向该投标人提出询问。
•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 价未按《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编制的, 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 应放弃投标。当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 应核对招标控制价,依法重新招标。
第三章 投标报价的评审准备与初步 评审
第四章 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
• 第十九条 评标专家只对经过投标文件初步 评审,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进行详细评 审。
• 第二十条 投标报价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评审投标报价有无漏项,有无明显的不平 衡报价,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 第二十一条 有无漏项的评审
•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 为该单项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视为其费 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 该项目,但不能从招标人得到相应费用。
• (二)评估及判断
• 1、当投标人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 合单价中有10%以上(不含10%)的项目(当有 小数时,应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当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项目少于100项时最低不少于3项(含 3项)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该项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单价的 90%并且低于各 投标人该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算
• (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八)未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九)未按规定计取税金的; • (十)未按规定计取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
• (十一)不符合投标报价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
• 评标专家认为投标人应当提供而招标文件 未要求提供资料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 重大偏差。
• 第八条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实行工程量 清单招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 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包括分部分项综合 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主要材 料价格、规费和税金,不应上调或下浮。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及相应的材料、设 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或厂家、质量要求 应当随招标控制价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