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法沉桩操作规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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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20Y 3015—2007 静压法沉桩操作规程

2007-08-03 发布 2007-08-10 实施

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1)

1 适用范围 (2)

2 施工准备 (2)

2.1 人员要求 (2)

2.2 机械设备要求 (2)

2.3 物料要求 (3)

2.4 环境要求 (4)

3 操作要求 (5)

3.1 流程图 (5)

3.2 一般规定 (6)

3.3 操作要点 (9)

4 质量验收及记录样式 (11)

5 质量通病防治 (14)

前言

公司操作规程分为七个系列:土建工程、钢结构制作工程、结构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筑炉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本规程是结构安装工程系列操作规程之一。

本规程是GB 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支持性企业标准。

静压法沉桩操作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成品保护,安全施工等,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业主管理制度、规定。

本规程编制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编制单位: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尤振华、王虹、李润虎

1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公司所从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基础静压法沉桩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人员要求

2.1.1 配备相应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机械、物料的管理;并明确压桩施工总负责人,负责总协调。

2.1.2 配备施工的各类人员数量应满足要求(主要包括桩机、吊车司机、测量人员、机械电器维护人员、指挥人员、记录员、铆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工等),每套机组中班组长为机组负责人,对施工操作的安全、质量负责。

2.1.3 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2.1.4 施工操作人员,身体状况应处于良好状态。

2.2 机械设备要求

2.2.1 投入施工的各种静压桩机、吊车、电焊机、测量仪器等设备(包括工机具)的规格、性能、数量应满足施工要求,并经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或计量检定单位对其性能和安全装置进行检定、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a) 静压桩机可选用WJY90、120、160,YZY-80、120、160等,此类桩机为液压操作,自动化程度高,行走方便,运转灵活,桩位定点精确。

b) 吊车一般选用15~30t吊车,一台吊车可配合一台或就近两台压桩机进行卸桩、摆桩、喂桩施工。

c) 桩接口焊接时,每台机组应配两台电焊机,用于桩接口焊接,焊接一般采用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电焊机型号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d) 每台机组应配两台经纬仪,一台水准仪,供校正桩垂直度和送桩标高时使用。

2.2.2 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有足够易损件备件,确保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2.2.3 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配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任。

2.3 物料要求

2.3.1 勘察、设计和施工资料:

a) 勘探孔平面图

b) 钻孔柱状图及工程地质剖面图。控制性钻孔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除常规指标外,尚应提供桩尖平面处土的容许承载力Ri的桩周各层土的容许摩擦力F的资料。

c) 地下水位资料,地下水化学分析成果及地下水对混凝土侵蚀性的评价。

d) 施工区域内的地质资料,包括坑、暗角、暗浜及古墓、文物等情况。

e) 地下管线、障碍物资料以及周围危险房屋,精密仪器车间,医院等调查资料。

f) 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桩位布置及测量控制点的布设等。

g) 附近地区可供参考的压桩经验和试桩资料。

h)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压桩编号和流程。

i) 大中型工程或该地区无类似压桩资料可供参考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是

否做桩的静载荷试验,或通过动测取得桩承载能力的资料。

2.3.2 原材料及桩的有关检试验资料包括:

a) 桩的结构图,桩材的出厂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b) 钢材的种类,级别及其强度指标。

c) 混凝土试块的强度记录。

d) 焊接用的焊条、焊丝的出厂合格证。

2.4 环境要求

2.4.1 沉桩前应处理高空和地下障碍物,沉桩和运桩的场地应平整,不平度小于1%;桩机移动的范围内应保证桩机垂直度的要求,桩机或吊车站位的场地推平压实,地耐力不小于127.5kPa(13t/m2),施工场地及周围要保持排水畅通。

2.4.2 正前方吊桩时,导杆中心与吊点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严禁偏心吊桩或强引拉桩等。

2.4.3 在办公楼、科研设施、精密仪表车间、医院、居民区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地区附近压桩时,应根据对象采取防挤压、防污染环境等措施。

2.4.4 风雨天及环境潮湿时,要采取挡风雨及焊条、焊口烘干等措施,雨、雪、风影响焊接质量时,应停止施工。

2.4.5 施工前或施工中,均应配合做好周围相关部门、人员、群众的协调工作。

2.4.6 施工场地须修筑循环道路,路宽不宜小于6m,弯道曲率半径不宜小于12m,以保证运桩车辆通行。水、电畅通,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采

用送桩施压的桩孔必须及时填埋密实。

3 操作要求

3.1 流程图

静压沉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3.2 一般规定

3.2.1 坐标控制点、高程控制点以及建筑场地内轴线控制点,均应设置在桩基施工区域之外,其与密集、群桩中最外缘桩的最小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在施工过程中,测量控制点应定期进行检查核对,每10天应不少于1次。

3.2.2 根据控制网点和设计图纸的尺寸对桩位进行放样,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为:群桩(20mm),单排桩(10mm)。桩位一般用50mm×50mm×500mm 小木桩并在顶端钉上小圆钉或用圆钢做出中心标记,标记端露出地面不超过50mm,并用白灰画出桩外形线,凡测放桩位区域,设保护标志绳栏,不允许非施工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入。桩位定位后,提出测量自检,交监理人员复测签字后,方可进行压桩施工。桩材上应以1米划刻度线,作出刻画标记,便于压桩记录,压桩前施工班组对桩位进行相对尺寸复核,无误后方可施压。

3.2.3 同一沉桩场地内,如有几种不同的桩时,不宜同时测放桩位,若必须同时测放桩位时,应予以区别。

3.2.4 桩材强度达到设计强度80%时方可起吊。

3.2.5 桩材强度达到设计强度100%时方可运输和沉桩,如提前吊运,必须采取措施,并经检验方可进行。在起吊运输中,必须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振动和冲撞。

3.2.6 施工场地周围需挖排水沟,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当地土质情况确定,一般采用1∶0.75~1的边坡,沟深度和纵向坡度应能保证场地排水畅通。3.2.7 桩材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陷,桩材堆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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