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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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
二、招生对象:全日制高中毕业生
三、修业年限:四年
四、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五、培养目标
本专业紧扣福建省地方经济建设和高新技术发展战略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扎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较好综合素质,能为福建省的制造业和材料加工产业技术升级、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快速发展的建材行业培养所需的从事金属材料、功能材料、建筑材料和高分子材料的生产、加工、检测和研究开发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六、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通过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以及材料制备与加工、性能分析与测试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材料的成分、制备方法与组织结构和性能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律,以及材料设计、制备与工艺控制的基本方法,从而具有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研究、材料设计、材料性能优化、新材料开发和材料生产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作所需的数学、物理和化学等自然科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制图、机械、电工电子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一定程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经济管理基础知识,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2)掌握扎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常规的材料制备、材料性能与结构分析检测方法和技术;
(3)具有选用适当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和实验方法分析并解决材料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4)了解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的材料制备与加工生产方法,以及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5)具有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熟悉所属行业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6)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承担对职业、社会和环境的责任。
七、主干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八、核心课程
工程制图、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工程力学、普通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工程基础、材料分析方法、材料制备技术
九、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金工实习、机械设计课程设计、专业认识实习、电工工艺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十、主要专业实验
包括材料科学基础实验、有机化学实验、材料分析方法实验、材料性能实验、材料制备与加工实验、材料工程设计、材料综合实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实验、创新实验等十一、人才培养标准实现矩阵(表一)
十二、教学安排(表二~表五)
包含四部分:(1)教学总体安排表(表二);(2)课程设置及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表(表三);(3)各学期理论教学学时分配表(表四);(4)毕业最低学分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要求(表五)。
十三、说明
积极鼓励开展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创新设计竞赛、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
等活动,学生在有关竞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等可计入全校公共选修课学分。凡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均按最高级别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最高折算学分为5学分。具体办法按福建工程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执笔人:
专业负责人:
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
表一:
人才培养标准实现矩阵
表二:
教学总体安排表
课程设置及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表1.必修课
续上表
注:1.“实践”栏带“()”的为课外实践学时,没有括号的为实验、上机外的其他课内实践学时,下同。
2.《形势与政策》单独计算学分,“()”内学分或学时不必进行小计和合计。
2.专业方向选修课
注:学生必须选修一个方向组。
3.院系选修课
注:(1)以上必须修满15学分。
(2)在满足预修课程要求和教学安排的前提下,可以选其他专业方向选修课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课程作为院系选修课。
4.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必须修满8学分。
表四:
各学期理论教学学时分配表
注: 1.“授课周数”不包含集中性实践环节、机动周、考试周等。
2.理论授课学时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与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院级选修课。
3.周学时=总学时∕授课周数,取整数填写。
表五:
毕业最低学分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要求
注:实践环节学分百分比计算公式为:【(上机学时+实验学时+其他课内实践学时)/16+集中实践性教学学分】×100%/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