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食品安全大比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美食品安全大比较:美国治毒靠的不光是法律
远隔大洋,中美近日双双出现损人健康的“毒食”。不过,中美在食品安全上面临的,是两类绝然不同的问题。
美国的含大肠杆菌菠菜、生菜或青葱,是生产过程中的意外事故;而中国大陆的致癌咸蛋、毒鱼或含砒霜豉油,则是黑心商人获取暴利的、故意的违法经营。
中国目前这种奸商不顾食客健康制伪、掺假、掺毒的欺诈现象,差不多相当于美国一百年前的那种乱象:1850中晚期,由于资本主义迅猛发展,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美国许多不法奸商只要能赚钱,什么都会做。在公众的愤怒反弹下,美国国会1906年通过《食品、药物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遏制生产经营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始了美国以法管制食品业的漫长过程。
百年后之美国,已是世上公认食品最安全之国。一般认为,这是美国食品业立法完善、执法严格的结果。食品安全行业中所谓“食品安全四大支柱”——法规、监管、标准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美国得分远远高于他国;这为美国食品安全打下了最根本的基础。
然而,比较中美两国食品安全监管,便能发现除法律严密、执法严格外,美国还有两个十分有利的结构上的优势。
从管理体系看,美国实行从上到下的“塔式结构”垂直管理。涉食品安全管理的四大部门,农业部管肉类禽蛋,从饲养场一直管到民众餐桌上的成品;食药局(FDA)管除肉蛋外的其它一切食品,也是从“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环保局(EPA)管的是保护公众免受环境污染伤害,如食物中农药残留限量等;而美国疾病防治中心(CDC)的职责,则从调查食源性疾病爆发、治理,一直到研究防治后期工作。这样垂直管理的好处是一管到底,几无漏察之处。但管理部门须十分强力,有能力管制漫长食物链中涉及到的众多部门。
然而中国和食品安全管理是“平行管理式”:食品生产由处于同一权力水平的不同部门分段管理。种植养植归农业部;生产和流通由工商局和卫生部等主导;进出口检验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药等众多部门“块状责权划分”方式,十分容易出现责任重复和脱节问题,造成职能错位、缺位、越位和交叉重迭。其中只要有一环监管不力,整个行业全盘都出问题。食品安全专家把这称为“木桶效应”,即只要有一块木板短去一截,不论其它木板有多高,木桶永远装不满水,即从最短那块处漏掉了。这是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个先天不足。
中国食品安全第二个先天不足是“小作坊制”加工食品。美国的食品行业经过近百年优
胜劣汰,现在生产、经营食品的都是大公司。如早年美国成千上万家屠宰场,现已统合成十三家,几乎垄断了所有美国人吃的牛肉和大部分猪肉。这样几乎完全断绝了这些公司违法经营、短期图利行为的可能。因为只要这些公司的六千二百家工厂中有任何一家出事,执法人员就会拿总公司问罪。此外,偌大的美国,由FDA分管的其它在肉蛋之外的食品生产者或食品货栈,也仅五万多家,管理相对就比较容易。
而中国现在食品加工业则是遍地开花的“家庭小作坊作业”。在巨额利润驱使下,小商家铤而走险谋取暴利比比皆是。被抓可能小,纵使失手落网,也不过是罚款了事,或一走了之。在这样情况下,指望小商家们守法自觉,成了一种奢望。所以中国食品安全事件就像割韭菜一样,割去一茬又爆一茬。
另外,中国食品行业“追溯机制”不健全。美国的食品全都可追溯至原产地。出事后既利于迅速查出祸根便于防治,也能严惩祸首以儆效尤。“911”后,更是开始对向美供应食品的国内外厂商完整登记造册。虽说中国近年已开始重视建立“追溯机制”,可惜在目前小公司遍地开花情况下,追查到祸首也难获杀一儆百之效。纵以美国执法人员之多,也主要是靠法的威慑力量,以阻吓民众不敢犯法,而不是一个个去抓违法者。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大多在民众吃到伪劣食品后发现的,而美国靠的是重罚和威慑警告,把不法奸商掺假造伪事件扼杀在未成形之前。
美国在过去的三月个中,连续出现了三次食品受污染事件。明年开始的新国会,将会把严格食品安全立法列为要务,很可能通过希拉莉和舒默提出的成立食品安全总局的提案。
美国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意外事故,加强执法便能明显收效。美国食品安全结构上的优势,与美国的严密法律制度,使美国成为世界上食品最安全的国家。老百姓尽可以“放心买,大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