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肛泰肛肠医院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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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发[2010]166号【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0.10.22【实施日期】2010.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6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9号)精神,现就我省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逐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督评价体系,形成对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证参保人员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

二、评价对象、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对象。

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认定,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已经开展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评价范围。

未开展住院医疗服务和一级及以下(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暂不参加评定,有条件的市可积极探索其分级管理办法。

(二)评价内容。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是指对定点医疗机构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执行医疗服务协议等情况,包括就医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医疗保险基础管理及社会监督等七个方面。

山西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山西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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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导读:本文是关于山西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希望能帮助到您!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供你参考) 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晋卫[2008]54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卫﹝2008﹞54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厅直厅管医院:现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二00八年六月六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以下简称参合人员)的正当权益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为参合人员提供疾病诊断、治疗、保健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第四条省、市、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指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后应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一)方便就医原则。

定点医疗机构布局合理,便于参合人员就近、分类选择。

(二)功能合理原则。

注重对医疗机构技术等级、功能、专业的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应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以及中西医结合医院等。

包括提供疾病初级门诊服务的村卫生室,提供常见病诊治的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以及提供重大疾病和疑难病诊治的二、三级医院。

(三)非营利性原则。

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选定,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四)动态管理原则。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

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

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是指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医疗保险政策,旨在为山西省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

首先,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规定了参保人员的范围。

一般来说,山西省的参保人员包括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单位职工、城镇居民、城乡居民。

参保人员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

其次,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基本报销比例。

根据山西省的规定,医保报销的基本比例是70%。

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以将医疗费用的70%报销。

这个比例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制定的。

除了基本报销比例外,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报销政策。

比如,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医保报销的比例可以提高到80%甚至更高。

对于一些特殊药品的报销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还规定了参保人员可以申请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

一般来说,参保人员可以申请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但是在申请报销时,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证明材料,以便进行核验。

最后,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还规定了参保人员的自付金额。

根据山西省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要自付的金额是医疗费用的30%。

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报销后还需要自付医疗费用的30%。

总的来说,山西省医保报销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障。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申请,以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

这对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福利的提高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范围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范围

⼭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范围⼭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及不予报销范围。

报销标准有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及⼤病报销。

不属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包括⾃⾏就医、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等。

⼭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呢?有哪些医疗费⽤不属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范围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门诊报销标准1.村卫⽣室及村中⼼卫⽣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药费限额10元,卫⽣院医⽣临时补液处⽅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术费限额50元,处⽅药费限额100元。

3.⼆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术费限额50元,处⽅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术费限额50元,处⽅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标准1.药费:辅助检查:⼼脑电图、X光透视、拍⽚、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在兴塔镇卫⽣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报销⽐例:镇卫⽣院报销60%;⼆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病报销标准镇风险基⾦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西农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1、⾃⾏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育的医疗费⽤;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费(有家庭储⾎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3、车祸、打架、⾃杀、酗酒、⼯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4、矫形、整容、镶⽛、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山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山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山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山西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本文将就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根据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手术费、治疗费等费用的报销。

其中,门诊挂号费和诊查费的报销范围为实际支付费用的一定比例,其他费用的报销范围根据具体的医疗项目而定。

1.2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住院治疗期间的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药品费等费用的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在一定的范围内。

1.3 特殊药品和特殊治疗项目的报销对于一些特殊的药品和治疗项目,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也有一定的报销范围。

这些特殊药品和治疗项目一般需要经过医保部门的审批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二、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根据具体的医疗项目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报销比例在50%至90%之间,不同的医疗项目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同时,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总体水平,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还对一些医疗项目设定了报销限额。

三、不可报销的费用根据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以下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3.1 营养费、电话费、电视费、空调费等个人生活费用;3.2 非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如美容整形、体检等;3.3 个人自费的非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药品和治疗项目;3.4 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费用。

四、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为了方便居民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设立了报销窗口,居民只需携带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和医保卡到指定的报销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居民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4.1 保留好医疗费用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以备报销时使用;4.2 准确填写报销申请表,确保申请信息的准确性;4.3 如有特殊药品和治疗项目需要报销,提前向医保部门申请审批;4.4 如有疑问或问题,及时向医保部门咨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9.16•【字号】晋人社厅函[2011]714号•【施行日期】201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1]71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9号)要求,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现就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定点医疗机构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治疗性医院制剂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准价格标准,愿意将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可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复印件;3、治疗性医院制剂价格批复文件;4、治疗性医院制剂药验报告和说明书;5、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证明文件;6、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医院制剂的相关批准文件。

二、下列医院制剂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解酒药、性功能增强药、治疗不育症等制剂;2、用中药饮片及药材泡制的各类酒制剂;3、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4、采用《药品目录》规定单味和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配制的;5、中药制剂处方中含有天然麝香、天然牛黄的;6、与《药品目录》比较,已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较贵,非临床必需的;7、临床使用不满3年的;8、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剂。

三、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将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目录的,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统筹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性医院制剂总数50%的比例。

山西省医保政策解读

山西省医保政策解读

( 2) 正常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手册》、出院证、诊断建议书、正规发 票、详细的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公章)以及住院病历 的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 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一式一份、 《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 章)。 ·由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对就诊医院出具定点医院 及医院级别证明。 ·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在异 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证明。
500 93%
300 95%
89%
90%
享受公务员 补助
在职人员 起付 统筹
线 支付 480 89%
300 93%
180 97%
84%
享受公务员 补助
退休人员 起付 统筹
线 支付 480 94%
300 96%
180 98%
92%
有关说明
住院起付标准分为: 一级、二 级、三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 标准分别为 300元、 500元、 800元和 200元、 400元、 800元。
支付比例为: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人 员分别为一级医院 90%、二级 86%、三 级82%,退休人员分别为一级 95%、二 级93%、三级 9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 85%、二级 70%、三级 60%。
最高支付限额为: 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8万元,大病医疗 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2万元;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6万元, 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14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 院收全额起付线,第二次住院起付线 减半,第三次住院及以上不再收取起 付线。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是指山西省政府制定的用于保障该省居民在医疗方面的权益和福利的政策。

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因看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问题。

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贫困人口看病的经济负担以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参保范围: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覆盖了该省所有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

农村居民的参保方式较为简单,通常由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承担,而城市居民则由城市社会保险机构负责。

2.医疗保障项目: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中规定了参保人员可享受的医疗保障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包括基本医疗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以及其他医疗费用报销等。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身份和医疗项目而有所不同。

3.医疗保险费用:山西省医疗保险费用通常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

参保人员的缴费金额一般为其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人单位则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缴费比例进行缴纳。

此外,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中还规定了一些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险费用补助政策,如贫困人口和残疾人等。

4.管理机构和报销规定: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了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以及报销和支付规定。

通常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医疗保险的具体执行工作,保险报销的审核和支付通过医保卡等方式进行。

5.政策调整和优化: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技术的不断提升,医疗保险政策也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变化和发展。

总体来说,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为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就医的经济问题。

然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亟待改进的地方。

首先,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比例和金额有时并不能完全覆盖参保人员的医疗支出,仍然需要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

其次,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时对于参保人员的报销和支付存在一些不便之处。

闫某某与大同肛泰肛肠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闫某某与大同肛泰肛肠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闫某某与大同肛泰肛肠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4【案件字号】(2020)晋02民终114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石俊丰李华邓亮【审理法官】石俊丰李华邓亮【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闫凤岐;大同肛泰肛肠医院【当事人】闫凤岐大同肛泰肛肠医院【当事人-个人】闫凤岐【当事人-公司】大同肛泰肛肠医院【代理律师/律所】李敏山西韵森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敏山西韵森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敏【代理律所】山西韵森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闫凤岐【被告】大同肛泰肛肠医院【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过错第三人证据不足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前条第一款规定提交证据"。

山西省医保政策解读

山西省医保政策解读

(二)异地安置人 员办理转诊手续
1、办理转诊 手续的流程
异地安置人员在所备案的居住地治 疗有困难需转往其他城市继续治疗的, 应到当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二级甲等 以上的专科医院办理转外手续,即填写 转诊建议书(或同类资料)。
2、发生医疗费用 报销需携带的材料
· 《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 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500 93%
300 95%
89%
90%
享受公务员 补助
在职人员 起付 统筹
线 支付 480 89%
300 93%
180 97%
84%
享受公务员 补助
退休人员 起付 统筹
线 支付 480 94%
300 96%
180 98%
92%
有关说明
住院起付标准分为:一级、二 级、三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 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和 200元、400元、800元。
(一)省内异地常 驻人员就医管理
· 参保人员必须到居住地医疗 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 参保人员在所住城市医疗保 险定点医院就医无法医治需转外地 治疗的,需回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 定点医院办理转外手续。
办理报销需要的资料
(1)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报销 ·《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 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 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 单位、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 章)一式一份; ·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 院盖章); ·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 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在异 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证明。

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山西省政府令第289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业经2021年8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蓝佛安2021年8月25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监督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

诊疗行为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规范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财政专户核算,依法查处单位、个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11月19日,省医保局传来消息,《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居民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居民在参保缴费时,可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公布的县域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校医院等)名单中,自行选择(或由医保经办机构指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参保居民可选择一所乡镇卫生院和所辖的一所村卫生室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一定,参保居民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自动延续定点。

居民门诊统筹所需基金按年度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列支。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实行累计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单次支付限额50元。

未使用的本年度支付限额度不结转至下年度。

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建立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确保参保居民门诊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居民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到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应由门诊统筹资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集团)支付。

省医保局提醒,自2021年1月1日起,各市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分配基金,但个人账户原有余额不作废,可用于冲抵参保居民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痔疮手术医保报销流程

痔疮手术医保报销流程

痔疮手术医保报销流程
一、痔疮手术报销前准备
1、病人需要准备身份证、医保卡、检查报告、就诊费用收据和病历本,并且确认好
医疗服务机构名称、收费项目名称和发票号码,方便后续报销。

2、及时去社保服务中心报销完成痔疮手术准入流程,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诊断
说明书、病例登记表、病理报告单)。

审核完成后,可以申请报销。

2、在社保服务中心,持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收费凭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进行
报销,并完成相关申报手续,待专业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获得审核通过及申请资格。

3、将收费凭证等相关信息,通过社会保险和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资料上传,
经审查通过后,完成痔疮手术报销。

4、再次携带报销费用凭证、费用清单及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
心进行痔疮手术费用现金报销。

三、注意事项
1、痔疮手术报销需要准备及报销材料较多,报销前应该妥善准备,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对于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的民众,可以通过本地社会保险局申请痔疮手术的临时报
销资格。

3、对于痔疮手术的报销标准可能不同,建议在就诊之前及时咨询社保部门,以免耽
误就诊。

4、痔疮手术的报销是有上限的,病人在就诊时需要注意痔疮手术的费用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超出时可自己承担费用。

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9.14•【字号】晋人社厅发[2010]149号•【施行日期】201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4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发[2009]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1、经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具有级别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2、能够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的计算机等专用设备,实行了医疗费用清单制。

3、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和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制度。

4、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5、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6、从业人员全部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愿意承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填写《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和附有关材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电子文档),并提供以下材料: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发[2002]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发[2002]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发[2002]28号)省直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六月十四日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999]43号)的规定,依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

的基本政策,结合省直管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工、退休人员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劳动保障厅主管省直管单位的医疗保险工作,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

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具体经办医疗保险业务。

第四条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保险水平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第六条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参保人员工资总额(具体项目包括:行政单位工资由职务工资、基础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地区补贴、年终一个月奖金和1999年底前省人事、财政部门明确的保留津贴构成;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津贴、地区补贴、年终一个月奖金和1999年底前省人事;财政部门明确的保留津贴构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构成参照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构成标准执行)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是指山西省政府针对医疗保险制定的相关政策。

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和管理,以满足参保人员在医疗费用支出方面的基本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下面将对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详细解释。

一、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山西省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包括城乡居民和职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适用于城乡居民及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职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员工。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包括两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在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政府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保障。

1.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是由个人、家庭和政府三方共同参与的,由政府设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

参保人员每年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享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各类医疗保障服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险范围包括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门诊保险费用比例逐年提高。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包括按次支付和定额支付两种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的优惠。

2.大病医疗保险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在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给予的保障。

政府根据规定设立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大病医疗保险的费用。

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罹患一些特定的重大疾病需要进行的治疗费用,政府根据疾病种类规定具体的保险金额。

参保人员在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可以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三、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山西省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主要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由企事业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用,用于支付基本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住院、门诊、基本医保所包含的药品费用报销等。

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险费用由参保单位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缴纳,比例由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而且根据参保职工的工资水平进行缴费标准的划分。

山西医保报销的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医保报销的标准是怎样的

⼭西医保报销的标准是怎样的⼭西省近⽇出台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提⾼城镇医疗保险待遇⽔平,政策范围内⼭西医保平均报销⽐例普升10%,最⾼报销额平均提⾼3万元以上。

同时,职⼯医保个⼈账户⽀付范围进⼀步扩⼤。

具体调整为:最⾼报销限额及⽀付⽐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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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保报销的标准是怎样的⼭西省近⽇出台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提⾼城镇医疗保险待遇⽔平,政策范围内⼭西医保平均报销⽐例普升10%,最⾼报销额平均提⾼3万元以上。

同时,职⼯医保个⼈账户⽀付范围进⼀步扩⼤。

具体调整为:最⾼报销限额及⽀付⽐例提⾼。

职⼯医保和居民医保最⾼报销限额,分别从原来的20万元、7万元提⾼到23万元、10万元。

同时,在医保统筹基⾦起付线标准以上⾄最⾼⽀付限额以下,参保⼈员在⼀类、⼆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职⼯医保统筹基⾦分别报销75%、85%、90%,平均报销⽐例由原来的73%提⾼到83%;居民医保分别报销60%、70%、85%,平均报销⽐例由原来的60%提⾼到70%。

起付线标准降低。

参保⼈员在⼀类、⼆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职⼯医保统筹基⾦起付线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调整前降低了7.6个百分点。

店铺提⽰:医保报销⽐例可以报销的医疗费⽤除以全部医疗费⽤乘以100%,⼭西医保报销平均报销⽐例普升10%,最⾼报销额平均提⾼3万元以上。

这项调整有效地减轻了参保⼈员的就医压⼒,促进了医保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实现。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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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医保报销限额标准

山西太原医保报销限额标准

山西太原医保报销限额最新标准日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这项政策从xx年1月1日起实施。

这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调整,包括两局部内容: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7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14万元提高到33万元。

据了解,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到达88.3万人,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

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也可参保。

可参保的流动人员,参保准入条件为:外地户籍者在太原市居住30日及以上。

参保交费一年一次,交费原那么是“今年交明年的费用”。

xx年度交费已截止,xx年度交费时间是今年9月至12月20日(新生儿的参保登记随时可办理)。

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类(三甲)、二类(三乙、二甲)、三类(二乙、一甲)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政策内医疗费用(即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5%。

今年88.3万名参保人员中,60%以上的人员都是xx年起多年连续参保人员。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报销比例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

这意味着,上述“60%”的人员,xx年,其相应报销比例还要再增加5%,即最高者到达90%。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效劳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参保人员应当把握“越是基层医院,报销比例越高”的原那么,合理选择就医的医保定点医院。

xx年1月1日起至今,已经产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工作人员将依据新政策调整报销,参保人员报销待遇不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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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肛泰肛肠医院医保政策
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医疗保险办公室颁发的文件规定,山西肛泰肛肠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单位。

参保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均可按有关规定报销。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医保报销范围
山西肛泰肛肠医院医保收费标准,具有起付标准低、医保种类多、报销比例高等优势。

医保单位级别不同,医保报销的标准也都不同。

未参加太原市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凭借肛泰提供的病例、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相关资料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报销。

医院收费标准
医院一直秉承“诚信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实行“价格透明化,程序公开化”,严格执行太原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以更低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真正做到“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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