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_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第二讲 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合同法全部领 域的根本准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统帅合同法 的各项制度及规范的共同准则,是体现合同法 的基本价值,为合同立法、执法、守法及理论 研究必须遵循总的指导思想。
• 合同法应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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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原则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概念: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或合同当事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主体资格一律平等,在一切民事活动中, 当事人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 的意思强加于相对一方的一种根本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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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 新消法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 第五十五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 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 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 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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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要物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外, 还须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才能成立的合同。也称为 实践合同,践成合同,如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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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 4.标准: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形式为要 件。
–要式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须履行特定的方式 (法定的形式或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订立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抵押、车船买卖等合同。
关于选项D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 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 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 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飞跃公司的行为构成加害给付,根据《合同法》 第122条规定,黄某不能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 之诉,只能择一行使,D错误。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引言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规范。
本文将对合同法进行基础性的介绍和分析,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效力、解释等方面的内容。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合法的协议,是民事主体之间自愿达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
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者其他形式的。
合同的特征包括:自愿、等价、平等和合法。
合同的自愿性表明它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存在任何强制性。
等价性是指合同的交换内容要具有相当的价值。
平等性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该处于平等地位。
合法性意味着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标的物、合同内容和形式。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的签订者,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标的物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对象,可以是财产、劳动力等。
合同内容是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形式要求,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根据法律特定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合同的要件,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履行包括时间履行和条件履行两个方面。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终止合同关系。
合同的解除一般包括解除权和解除的方式。
四、合同解释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适用。
合同解释主要可以通过自然解释和合同解释的规则进行。
自然解释是根据合同条款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
而合同解释的规则包括按照习惯解释、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按照当事人意愿解释等。
五、合同的违约和救济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违约可能是实际违约或者法律上的违约。
对于合同的违约,当事人可以通过承担违约责任进行救济。
违约责任包括履行违约、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方式。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及地点 • 总结有几种成立时间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合同订立方式
合同成立时间
1 要约承诺方式
2 合同书形式
3 电子方式下特别要
求签订确认书的
4 合同未签字或未满
足书面形式,但一
方交付货物对方接 收的事实合同
• 则该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 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 住所或者能控制的地方(信箱、门卫 室等)就视为到达。
• (3)要约的生效表明要约产生法律上的约 束力 ,对谁有约束力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撤回:
• 撤销:
• 不得撤销的情形:确定承诺期限
• 单选 •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 A某医院购买药品的招标公告 • B含有“仅供参考”的订约提议 • C某公司寄送的价目表 • D超市货架上标明价格的商品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2、要约的生效
• (1)要约何时生效???
• (2)如何理解“到达”???
•
书面;数据电文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订购10 寄至乙企业,适逢乙企业的经理外出,5月 9日,该经理知悉了信件内容,于5月10日 电话告知甲商场收到要约。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第三节知识点
• 一是合同有效;常态√ • 二是合同无效;×
• 三是合同相对无效 • 1、可撤销合同 • 2、效力待定合同
约 • 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交给乙保管 • 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中级经济法-基础班--合同法律制度-例题习题
中级经济法基础班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例题习题一、单选题1.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格式条款旳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
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旳格式条款有()。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旳格式条款B.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旳格式条款C.有两种以上解释旳格式条款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旳旳格式条款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旳规定,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旳是()。
A.要约人拟定了承诺期限旳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旳要约C.已经达到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旳要约D.受要约人有理由觉得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旳要约3.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买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旳优惠价格销售办公桌椅。
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旳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步规定3个月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
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批准Z机关提出旳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步提出其每套桌椅定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发售。
Z机关2月6日发函表达批准。
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
该合同旳要约为()。
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旳函件B.2月2日Z机关发出旳函件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旳函件D.2月6日Z机关发出旳函件4.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旳法定代表人当天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旳生效时间是()。
A.3月8日B.3月10日C.3月11日D.3月12日5.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在A地签字盖章后邮寄给B地旳乙公司,乙公司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同步C地旳丙公司为该合同提供保证,D地旳丁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该合同成立旳地点是()。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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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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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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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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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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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经济法合同法》课件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
的义务。
经济法合同法的作用和意义
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 运行。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促 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经 济的发展。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合同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防止一方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另 一方的利益。
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等原则是经济法合同履行的基
本原则。
经济法合同履行的方式
02
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经济法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标
的物、提供劳务、支付价款等。
经济法合同的违约责任
03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
偿损失等责任。
04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与解 除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
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
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的,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存在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要求当事人存在违约 行为,即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
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当事人主 观上有过错,即当事人故意或 过失地违反了合同义务。
存在因果关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违约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损害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导
解释
经济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 成部分,旨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 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详解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详解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同的基础知识和实务操作的深入了解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商业交易和法律纠纷。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基础概念、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以及合同的违约与救济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合同法的基础概念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法律行为形式之一,其核心概念是约束力。
合同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主要研究合同的存在和效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合同法的基础概念包括合同的定义和合同的种类等。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是指构成一个合法有效合同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自然人资格、合法客体、合同目的的合法性以及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
这些要素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任何一方缺少这些要素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
三、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表达达成意愿的行为,承诺则是接受要约并表明同意的行为。
当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后,合同产生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实际行动的过程。
合同履行的要求包括履行义务的内容、履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履行的方式等。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的行为。
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满足法定的形式要求。
五、合同的违约与救济合同的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照约定方式、时间或质量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违约可以分为实质违约和延期违约等不同类型。
对于合同违约的救济措施主要包括索赔、解除合同、请求履行和请求损害赔偿等。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法对商业交易和法律纠纷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当我们参与合同的订立时,应该重视合同的要素和形式要求,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024年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本文将介绍经济法中的一部分关键内容,即合同法。
第三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合同2.口头合同3.电子合同4.合同的形成和效力合同的形成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
只有当要约方接受承诺方的承诺,双方之间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2.自愿性3.公平性合同的约束力是指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各自承担的义务。
合同的自愿性是指双方在自己的意愿下订立合同,合同必须自愿签订,不能被强迫。
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应该符合公正、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
合同中的主要条款1.价款条款2.履行期限条款3.商品性质和质量条款4.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以上条款在合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变更需要双方或多方之间协商一致。
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合同各方的利益,合法合规地解除或变更合同。
合同中的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争议,此时需要通过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或法律方式进行处理。
合同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双方协商2.仲裁3.诉讼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法律地位,仔细分析问题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合同法的社会作用合同法是保障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规定之一,其社会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经济交流,增进互信2.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公正交易3.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Conclusion:综上所述,合同法作为中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遵守合同法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引言经济法是国家经济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对于规范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是经济法的基础。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成立、履行与解除等方面进行介绍与分析。
一、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是规范合同活动的法律体系,包括了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素、合同形式等方面内容。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及合同的形式等。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双方意思表示的交互:当事人通过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进行协商和讨论。
2.合同要约的提出:一方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提出要约,表达了达成合同的意愿。
3.合同要约的接受:接受要约的一方同意接受对方的要约,表示愿意与对方达成合同。
4.合同的约定和核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讨论、约定,并核对其准确性。
5.合同的签订和登记: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并根据需要进行合同的登记或备案。
6.合同成立:经过以上步骤,当事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合同目的的过程。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自愿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对方的行为自由。
2.公平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交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虚假的行为。
4.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进行履行。
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因合同约定的原因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终止合同的过程。
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自愿解除和强迫解除两种情况。
经济法基础_第四章_合同法律制度完整
要约人 受要约人
1.陈某邀请李某,明天早上到他公司签订一份合作 合同,李某口头答应了。第二天早上,陈某并未 到场。
受要约人 要约人 2.张三受李四的邀请,在12月1日参加其公司的开
业大典,并签立一份合作合同,张三当面拒绝邀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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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① 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去做些什么) ②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个月过去,湖北省民政厅统计却发现:截 至目前,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而实际到 账7000多万元,部分企业却上演了一场“捐赠 秀”。
思考:对这样的行为可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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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成立的时间 ①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②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③采用确认书形式的合同自签订时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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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缔约过失责任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 要约和承诺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 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 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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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A )。
A.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在要约之后到达受要约 C.在一定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D.在合同预期内到达受要约 人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
实质性变更的,为( B )。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规范了各种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关系,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要素、效力、形式、解释、变更与终止等方面探讨经济法基础与实务中的合同法。
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自愿的、双方或多方的协议,为了实现合法的民事目的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其他形式的合意行为。
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有合法的客体、合意、相对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以及合法的目的。
合法的客体指的是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意是指合同各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愿。
相对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是指合同各方具有以实施法律行为而负责的能力。
合法的目的是指合同的目标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和效果。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各方达成合意,形成合同关系。
合同的履行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执行。
合同的效果是指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一经成立即产生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合同效力。
4.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各方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具有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
口头合同是指各方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不需要书面形式。
但是一些特定合同可能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比如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等。
5. 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约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释说明。
合同的解释原则包括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内容自行解释合同,法院只能在立案、宣告、诉请等制度范围内对合同进行解释。
公平原则是指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
6.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目的发生变化,通过协商一致修改合同内容的行为。
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受法律保护。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主要特征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二、合同的分类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称为“受要约人”。
内容具体确定,即表达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并包括一经承诺合同即足以成立的必需条款。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型水泥50吨,单价每吨300元,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请问: 甲公司的发函行为是否构成要约?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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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新要约
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的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你知道无名合同吗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尚未确立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不违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内容的合同。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合同法第一节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基本含义: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目的是约束当事人合同至少有两方当事人合同的基本要素当事人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或应承但的债务标的二、合同的种类(一)按法律是否规定名称有名(列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无名(未名)合同(二)按是否交付标的才能成立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三)按是否要求特定的形式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四)按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五)按当事人获得权利是否支付代价有偿合同无偿合同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含义1、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2、订立与成立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阶段的完成,说明的是合同的形成与否;合同形成后还有是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的问题,即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8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具有如下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人须具有与对方签订合同的主观愿望并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3)内容须为具体确定;(4)须为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特定相对人发出。
甲公司向刘某发函称其有1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20万元,如需要请在10日内回电。
刘某正急需此型号汽车,于是在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刘某要求甲公司提供该型号汽车3辆,但此时车辆已全部售完甲公司告知了刘某无货可供,刘某主张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甲公司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
1-第一、二章经济法基础和合同法_经济法基础合同法
1-第一、二章经济法基础和合同法_经济法基础合同法第一、二章经济法基础和合同法 1.哪些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婚姻收养等协议。
(能否这样理解是不是劳动合同,离婚协议都不适用于《合同法》?)答:民法分为两大法律关系,一个是财产关系,一个是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又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那么在劳动合同里面除了身份关系还有财产关系,离婚关系里面也是。
就是说有关财产分配的内容也适用合同法 2.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你能举几个例子说明主合同无效对从合同无效的影响吗?答: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例子:主要是担保合同比如: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等华农一个学生想租赁一个商铺做勤工俭学店铺。
但是华农大规定,学生租赁商铺,需要找一个广州市户口,有房产的成年人做担保。
这里租赁合同是主合同,后面的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第一个原则是: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真的平等吗?答:《合同法》里面基本上所有的条款都是针对合同法双方当事人规定的。
不会说如《劳动合同法》中那样更多规定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而且这些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基本上是相对平衡的,很少看到刻意设置一方权利更多,一方义务过少的情形。
这里就体现了《合同法》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4.《合同法》中的合同自愿原则,是不是只要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其他人无权过问?不是,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的,指合同当事人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以及相关的环境去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合同,追求自己最大的利益。
但是同时也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
一是实体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得买卖,比如毒品;合同法明确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对此当事人不能“自愿”认为有效;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不能“自愿”不订立。
《经济法基础》教学课件 第八章 合同法
(三)合同的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四)合同的无效
所谓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 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 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 无效:①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 益;②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③ 以合 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3.承诺的期限和生效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 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① 要约以对 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②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 到达。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 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效 果在于使合同成立,即一旦承诺生效,合同便宣告成立。
平等原则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 并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共同受法律的约束。根据《合同法》第 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 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本着公平的观念 从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 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 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 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7条规定,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三、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内容
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即 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具体体现为权利和义务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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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不安抗辩权的 ② 构成要件有:
③
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
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务 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
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 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
④ 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③ 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第 21 页
三、合同的效力 (六)合同的可撤销
合同的可变更、可撤销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 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1.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如下:
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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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三、合同的效力 (七)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 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 束力。因此,合同被确认 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将溯 及既往,自合同成立之日 起就是无效的,而不是从 确认合同无效之时起无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 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 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方式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基础模块五:合同法
既然合同为一种协议,就须由当事人各方的 意思表示的一致才能成立。当事人为达成协议, 相互为意思表示进行协商到达成合意的过程也就 是合同的订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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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主体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 (一)自然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介于10-18周岁
①推定形式-----推定是行为人并不直接用口头 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 来进行意思表示。
推定行为实际上是通过行为人实施的积极行为, 推定出行为人已做出要达到某种法律后果的意思表 示。
惠州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
取要约和承诺方式。即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 和承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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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不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公司对 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 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 是一个新要约。
由于乙公司的回函对甲厂变压器的报价提出异 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 没有成立,乙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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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购买“X牌水泥 10吨,价格320元/吨”的要约信函。3月8日乙企业 收到甲公司声名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公 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甲公司发出传真声名要约作 废的行为属于( )。
A.要约撤回 C.要约生效
B.要约撤销 D.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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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的相对性: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 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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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的分类 ①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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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司与B银行于6月13日签订借款合同, 并以厂房作抵押,于6月15日签订了抵押合 同,6月18日依法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生 效的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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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 变更和转让自学
• 则甲可以代乙之位行使的债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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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 行使渠道: 法院; 原 、被告 • 行使范围:以债权为限 • 行使费用: • 行使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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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人撤销权
• 1、原理: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减
少财产的行为。
• 主体: • 债权人
债务人
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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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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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务人积极减少财产行为的表现: • (1)无偿减少财产
• 赠与他人、免除他人债务、为他人积极提 供担保等行为
• (2)有偿减少财产的 + 受让人恶意
•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 人恶意,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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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终止
• 合同终止的情形:
• 1、合同因履行终止 最正常最主要原因
• 2、合同解除
是重要原因
• 含义:提前终止,合同关系提前消灭。当 事人不再受合同约束,但是因违约方造成 的损失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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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类: (1)协商解除(约定解除) 了解 • 约定一方享有解除权,如附条件、附期限。 • 双方协商解除。
• 4、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专属债权,债权 人不得代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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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对乙享有5万元债权已到期,但乙宣称无 力偿还。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丙享有三个 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丁因赌博欠乙 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 对戊享有10000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 3、按上述顺序无法确定的,按合同法的规 定去履行: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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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抗辩权与履行中的抗辩权 • 种类: •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 1、含义。合同法66条
• 2、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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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 1、含义 • 66条 • 2、目的
(2)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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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②合同一方预期违约;
③合同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仍未履行;
④合同一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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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ew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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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2
经济法基础_合同法
一、合同履行原则和规则
• 了解合同履行含义及表现
• (一)履行原则
• 1、依约履行。(也称全面、正确的履行
原则,针对约定义务/主要义务)
• 全面指的是全部,针对合同的全部条款。 • 正确指的是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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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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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保全
• 合同保全也称合同债权人债权的保全、保 护。
• 原理是通过保全债务人的财产规模, 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以保障 有充足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偿还。
• 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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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中的对抗 事后的补救 事先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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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学校与B服装厂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 服装送到后经验收合格的3天内付款。后来 B服装厂资金紧张,要求A学校先支付部分 货款购买材料,遭到A拒绝。 A学校行使的 权利称之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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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担保
• 担保的方式:
• 人的担保: • (一)保证
• 金钱担保: • (五)定金
• 物的担保: • (二)抵押 • (三)质押 • (四)留置 •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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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线: • 抗辩权制度 • 合同保全制度 • 合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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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法履行。(也称诚实信用原则,针 对法定义务或者附随义务)
• 合同法规定的应尽义务:通知、协助、保 密、减少损失(守约方的减损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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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履行规则
• 1、首先按照合同履行,合同没有约定的, 可以协议补充。
•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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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代位权
• 1、代位权原理:
• 债权人 债务人
第三人(次债务人)
•
2、代位权行使满足的条件
•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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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到期 •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到期
•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以 致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 B不安抗辩权
• C后履行抗辩权
• D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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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可以作为保证人 的是:
• A税务局 • B公司市场部 • C国有企业 • D中国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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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债务人将其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该种 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之为:
• A抵押 • B质押 • C保证 • D留置
• 3、撤销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行使渠道 诉讼途径 ; 原、被告 行使费用 行使后果 撤销法
• 甲收藏唐伯虎名画一幅,价值约15万元, 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因作生意 失败欠丙30万元。一日,甲将唐伯虎的画 作价1万元卖给其表弟乙。
• 对该行为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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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安抗辩权
• 1、含义。68条
• 2、目的
恢复履行
• 3、行使后果:中止履行 解除合同
• 4、行使的注意事项
• (1)有确切证据证明(2)通知对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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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 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据乙公司的竞争对 手说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 货款。甲公司遂暂停向乙公司交货。甲公 司的行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