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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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县**医院信息系统资产管理,保证信息
系统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县**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资产包括硬件资产和软件资产,硬件资
产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计算机设备、数据库等,软件资产包括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开发工具和实用程序等。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信息科。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县**医院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原则。
一级管理:信息科负责**县**医院的信息系统相关的硬件资产和软件资产的管理,是其责任部门;
二级管理:在信息科监督、指导下,个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由本人负责管理,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完整负责,是其责任人。
第三章信息系统资产的验收、登记及领用
第五条**县**医院的信息系统相关资产购进后,按规定
程序办理验收、登记、领用手续。
验收。按归口原则由信息科组织专人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核对发票所列项目、数量、价格与实物是否一致,实物是否完好无损。
登记。验收合格后,信息科的资产管理员对资产进行分类编号,明细登记(编号、录入)每项信息系统资产的资料(包括台账编号、实物编号、资产名称、购置时间、数量、购置价格、存放地点、供应商、保修期、购置人、验收人、使用部门、使用人等)。
领用。办理验收、登记后,由**县**医院总体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信息系统资产的领用,并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第四章信息系统资产的使用、维护
第六条信息科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资产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信息系统资产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信息系统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运维人员应立即通知信息科负责人,及时组织维修。重要或大宗信息系统资产由信息科安排维保单位定期进行修理。
第七条所有信息系统资产因公用或维修搬出办公楼必须进行出库登记。
第五章信息系统资产的实物台账管理
第八条信息科负责建立健全信息系统资产实物台账。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对资产入库、处置、清查盘点、报废等的台账记录和管理。
第九条实物台账登记的基本要求:
(一)按信息系统资产类别和编号进行明细登记。
(二)信息系统资产购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验收入库、登记领用手续,同时进行分类登记。
(三)信息系统资产责任人变动,资产管理员必须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由信息科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