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 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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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

1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2008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问题: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a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2) 2009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9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9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9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b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

问题: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下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②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⑦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4) 2009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9

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9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问题: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②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③应当提前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 新公司法案例 1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

司所有。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3 新公司法案例 2

甲、乙、丙于2002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甲的个人财产仅为20万元。

问题:

(1)对于股东甲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当A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对甲出资不实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3)对甲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根据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规定,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计入破产财产。在本题中,补足的180万元应计入破产财产.

(3)丁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对甲出资不实的问题,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应当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与设立后加入的丁没有关系。

4 公司法案例5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3年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批后设立.2004年,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并将乙公司改组为拓展市场业务的分公司.2005年,甲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00万元,本年度因违反合同承担违约金20万元,2004年发生经营亏损80万元.2006年6月,甲公司经理刘某将本公司30万元资金借给朋友张某使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问题:

1.设立甲公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2.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时,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3。甲公司2005年的税后利润如何分配?

4.对经理刘某向张某出借资金的行为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甲公司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批后设立,属于批准设立。因此,甲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经过下列程序:(1)制订公司章程;(2)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批; (3)股东缴纳出资,验资机构验资;(4)申请设立登记。

2。公司合并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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