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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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7.05.08•【字号】京人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7]51号)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人发[1997]60号)实施以来,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首都人才市场体系的意见》(京政发[2004]26号),积极构建完善社会化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提高公共人事人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和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共服务的原则,坚持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自觉接受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

因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受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只限于管理本行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未经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严格档案接转手续。

对于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手续不完备、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社会保险及其他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接收。

北京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攻略

北京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攻略

一天内办好北京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攻略:以下是我碰壁后总结的最短路径:
首先,在领完派遣证后有十个工作日的时间然后去公安局报道,在这期间可以先到档案科那里领取一张留学人员登记表,填好备用,上面户籍直接填北京,然后到单位开一张转档介绍信和一张落户介绍信,(一定是两份分开的,不然还要重新跑一趟),注明委托人才中心,盖上单位章,最好写清楚你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以防他们事逼,十个工作日后先到南城丰台成寿寺路那个公安局户籍处报道(九点开门),拿着发报到证时给你的那些东西(其中有一张在领报到证的时候用到的以前人才开的户口迁移证明,公安局会把这张收走),然后拿到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一共三联,之后拿着之前单位开的转档介绍信到人才开转档证明,领取一张流动人员登记表,填好备用,然后去留服取档案,取档案的时候切记让他们给你的流动人员登记表留服审核栏那项盖章,省得多跑一趟,然后回公司盖公司审核的那个章,然后再回人才,存档,领存档卡,再交一个一年的集体户口费(240),不交下次去的时候还是落不进去集体户口,然后给服务人员出示公安局给你开的那个准予迁入证明还有之前再单位开好的落户介绍信,告诉她你已经要回家调户口回京了,这样她就可以给你开一份迁入户口证明信,等你回户籍所在地办完户口转迁就可以拿着这个证明信和户口本直接去公司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了,那天女生记得画个妆,男生穿精神点,要照相换身份证,之后派出所开一个户口卡之类的东西就可以拿回人才落集体户了。

想要再换单位的筒子们,要让现有签约单位出介绍信表示统一户口迁移,然后未来单位也有集体户的情况下,就可以迁走了,如果未来单位木有集体户,也可以暂时先存在原来的人才集体户,但是仍然需要原有单位的介绍信说明情况。

暂时我了解的就是这样了。

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

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

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是组织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权益、对企业进行科学决策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两方面分别谈论其意义、重要性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人事户籍的意义和重要性1.维护员工权益人事户籍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每位员工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这些信息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籍贯、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

通过进行人事户籍登记和管理,企业可以更好地维护员工的基本权益,如健康、生育、抚养老人、购买保险等。

同时,人事户籍也可以保障员工的个人隐私权和安全。

2.提高管理效率企业在进行人事管理时,需要对员工进行考勤、绩效评价、薪资发放、培训等工作。

而这些工作监管和执行的前提是要获得每位员工的基本信息。

人事户籍的存在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基础数据平台,方便员工管理的各种工作的快速实施,提高管理效率。

3.对企业发展有重要意义人事户籍可以为企业提供重要的信息素材,比如员工离职原因、薪资调整反应、人员流动情况、员工满意度等,可以为企业进行决策和规划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同时,人事户籍也可以为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如劳动力规模、就业人员信息等。

二、档案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1.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档案管理是对企业员工的各项档案进行登记、收集和管理,包括个人档案、薪资档案、培训档案等。

档案的完整、真实、可靠是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企业应该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如必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2.便于统计和查询档案管理可以对员工的各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得企业可以更方便地进行统计和查询工作。

比如在招聘工作中要检查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历,获得证明文件等,就需要查阅相关的档案。

在员工离职或移动时,档案管理也能够提供重要的资料。

3.发挥激励作用档案管理对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公司可以通过对员工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进行优秀员工的评选表彰或薪资奖励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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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
才合理流动而制定的办法,具体请看: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及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审批,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
指导。

第三条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

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
事档案;。

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京劳社就发[2001]263号

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京劳社就发[2001]263号

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正文:---------------------------------------------------------------------------------------------------------------------------------------------------- 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京劳社就发(2001)263号2001年12月29日)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流动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维护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存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职介中心)负责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流动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委托职介中心存档的下列人员:(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委托职介中心存档的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本市及外埠城镇人员;(二)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及失业和下岗人员中申请自谋职业或实现弹性就业人员;(三)因其他原因自愿委托职介中心存档的人员。

第四条流动就业人员档案应当具有以下材料:(一)基本材料1.各种履历表;2.入党、入团材料;3.学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4.招工、录用、聘用、任免、调动、转正定级等材料;5.工龄认定或社会保险转移证明(其中养老保险材料包括原《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台账);6.奖惩材料。

(二)相关材料1.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2.婚育状况及独生子女证明;3.工会关系证明。

第五条下列流动就业人员档案还应当具有以下材料:(一)本市城镇失业人员中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自谋职业人员及弹性就业人员档案,应当有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情况表》、《就业登记申请书》、《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二)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委托存档的大龄下岗职工档案,应当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大龄下岗职工认定表》;(三)自谋职业的复退军人档案应当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移交、接收复退军人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92号)所规定的服役期间的材料;(四)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应当有《大中专毕业生派遣通知书》;(五)占地农转工人员档案应当有《占地农转工招工审批表》;(六)外省市调京人员档案应当有《职工调京审批表》;(七)具有知青身份的人员的档案应当有插队工龄审批表;(八)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应当有判决书及释放证明材料。

个人落户北京办理档案流程

个人落户北京办理档案流程

个人落户北京办理档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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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个人落户北京办理档案流程的详细步骤:1. 准备相关材料在办理个人落户北京的档案过程中,首先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档案管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

(档案管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

(档案管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
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是指将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理的过程。

以下是处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一般步骤:
1. 毕业生户口迁移:毕业生需要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般需要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文件。

2. 毕业生档案归档:学校或学院将毕业生的档案整理归类,并归档保存。

在档案归档过程中,需要将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学历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文件整理完善。

3. 毕业生档案交接:学校或学院负责将毕业生的档案交接至归口管理部门或毕业生所在地的档案馆。

在交接过程中,需要将档案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毕业生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将毕业生的档案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毕业生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档案查询和借阅。

5. 毕业生户籍变更:如果毕业生在就业、升学或其他方面需要进行户籍变更,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

一般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证。

6. 毕业生档案利用:归口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毕业生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如提供档案复印、证明开具等。

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是一项涉及到个人信息和重要证明文件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毕业生的权益和隐私保密。

毕业生常识-档案和户口的介绍_个人简模板

毕业生常识-档案和户口的介绍_个人简模板

毕业生常识:档案和户口的介绍_个人简模板问题1、档案和户口的关系。

档案是指档案材料,在中国,它是一个人的历史凭证,很多事情的办理都要以档案为依据。

户口是指居住落户地址,它在日常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户口与人事档案关系紧密。

简单来说,户口是随档案的。

所以,如果想把户口留在或者调进广州,首先要把档案留在或者调进广州。

问题2、户口的种类及关系?答:正式户口又有集体户口与个人户口之分。

集体户口是为方便暂无房产且无亲戚朋友搭户的人,一般情况下需交纳户籍管理费。

个人户也就是常见的居民户口。

问题3:、户口有什么作用呢?在大城市中户口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没有本地户口,需要办暂住证,买保险受影响、评职称受影响、办各种执照受限制、出国旅游受限制、出国留学受限制、找工跳槽没本地户口受限制、信用卡都办不了、子女的教育受影响。

问题4、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属集体户口,算不算是不是正式户口?首先,户口是不存在”挂”的说法的,档案可以挂靠在广东人才服务中心,而户口是一定要落到街道的,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是具体到街道的,所谓的”户口挂靠”指的是将户口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

办理的户口当然是正式户口,都是要经过人事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局批准盖章的。

问题5、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和独立户口的区别?1、子女不能随父母入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

2、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户口卡是人才市场统一保管的,需要的时候到人才市场借用并及时归还。

3、结婚时候,由于很难控制婚育情况,南方人才市场一般要求入户者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

省人才服务中心暂时没有规定。

其它和独立户口没有区别。

问题6、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怎样转为独立户口?在广州买了房产后,随时可以方便的办理市内迁移,将户口从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迁到房产地址,成为独立户口,不受任何限制了。

问题7、如果在广州有自己房产,还需要通过人才市场办理入户么?以前广州户口有红印蓝印之分,买房子送户口,改革后,买房子不再送户口,仍然需要通过人才市场申请入户指标卡,经过人事局审批,符合条件才能拿到入户指标卡,然后凭入户指标卡到房产所属区**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关于户口、档案必备知识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关于户口、档案必备知识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关于户口、档案必备知识一、毕业去向本科毕业生毕业时的毕业去向包括派遣、升学(考研、考二学位)、出国、缓分、待分、二分、不分等。

1.派遣: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以正式编制方式接收毕业生, 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领取《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或快递等方式转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存档地址。

2.升学: 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二学位, 研究生考取博士生, 学校根据毕业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在其毕业后将其档案通过机要或快递等方式转到录取学校指定的存档地址、核发《户籍迁移证》将其户籍转至录取学校。

3.出国: 毕业后出国的毕业生, 户口与档案可转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毕业生本人在毕业当年6月1日前到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并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调档通知单》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报到证》, 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 本人可将档案和《户籍迁移证》一并送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如毕业生不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通知单》, 学校将为其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的二分手续(一般为省人事厅或地市人事局等)。

4.缓分: 如已在教务部门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则按照下一届毕业生办理毕业、就业派遣手续。

5.待分: 学校集中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 正在与用人单位进行考核、面试的毕业生, 可向所在院系提交户档待分申请和相关材料证明, 院系根据核实情况予以办理户档留存的待分手续。

时间截止到毕业当年的9月底。

6.二分:北京生源毕业生在毕业时如没有落实派遣单位, 填写《二分登记表》, 毕业离校时领取《户籍迁移证》, 根据北京市教委通知时间领取《报到证》。

档案统一转到户籍所在区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京外生源毕业生在毕业时如没有落实派遣单位, 填写《二分登记表》, 毕业离校时领取《报到证》和《户籍迁移证》。

毕业生档案与户口问题

毕业生档案与户口问题

毕业生档案与户口问题--------毕业生必看户口档案的重要性——毕业生必看〓专家意见〓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

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

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档案虽然“光辉不再”,但并不等于是随处可丢弃的“鸡肋”,专家建议:应届生应关心自己的档案,免得未来不必要的麻烦。

档案与工龄:◆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档案与福利:◆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档案与因公出国政审:◆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补办档案与原始材料:◆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工资、职称等历史原始材料将不复存在,势必造成一定损失。

〓存档:毕业未就业学生〓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

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北京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档须知.doc

北京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档须知.doc

北京人才效劳中心档案存档须知一、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1.存档人员年龄:原那么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2.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安康,且在本市原单位或其他存档机构。

二、非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那么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3.存档人员档案须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4.存档人员与委托存档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北京市范围内调转。

三、单位存档办理流程第一步: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委托存档凭证》及拟调人员(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原档案存放单位名称,非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本人持单位、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合同;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

“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式三份由委托存档单位在乙方盖章,存档人员本人在丙方签字;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四、个人存档办理流程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

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

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摘要的重要载体和来源,也是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这是爱汇网店铺整理的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1、区别是档案的内容不一样。

户籍档案的内容是户籍信息,人事档案的内容是人事信息。

2、户口档案是户政管理部门在实施户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户政管理实践活动情况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视听等材料。

3、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户籍档案的中国政策2014年4月起,南昌市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

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

南昌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策。

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应要求申报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非婚生育子女,凡具有《出生医学证明》,可随《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的母亲或父亲申报出生登记;《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随后,广州、南京、郑州、武汉等地家长,在当地邮局及广场门口自发举行“我要去南昌”的活动,给当地计生部门和公安局邮寄建言,希望户籍与计生脱钩的人性化措施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2017年月9日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上介绍,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正处于政策落地的关键期。

会议强调,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2017年3月,武汉、西安的积分落户政策陆续公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

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
2、毕业生专场与农民工专场之和小于总场次数。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保存本次填写内容。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本项业务内已保存的所有数据;点击“重置”按钮,可返回最后一次保存成功的数据。
3.1.2.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填写说明(图3-13)
(图3-13)
如实填写该业务开展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保存本次填写内容。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本项业务内已保存的所有数据;点击“重置”按钮,可返回最后一次保存成功的数据。
(图3-6)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至少一项开展情况,未开展的不需填写。点击页面右上角“展开”可查看年营业额总收入和录入开展业务的情况。(图3-7)
(图3-7)
若机构类型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点击“展开”后,无“年营业总收入”项。(图3-8)
(图3-8)
3.1.2.1人才中介、职介介绍服务情况填写说明(图3-9)
第二章 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2.1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变更
已经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机构,如机构重要信息(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业务范围)发生变更,需要向区(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市场处提交申请。
点击“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变更”功能,系统会显示机构的基本信息,及所需变更项。选择相应的变更项,输入变更后的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保存相应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信息会上报至对应业务部门。点击“重置”按钮,可返回最后一次保存成功的数据。(图2-3)
(图2-3)
说明:
1、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才可办理变更申请业务;
2、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3、在申请信息未得到批准前,机构不可以再次提交变更申请(同一时间只能有一条申请记录在流程中)。如有多项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同时勾选对应的“变更项”,录入变更后信息,点击“保存”或“提交申请”即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京人社人才发〔2020〕24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京人社人才发〔2020〕24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京人社人才发〔2020〕2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失业人员档案接转流程。

与企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本市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服中心)申请个人委托存档,档案不再转至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区公服中心按照流动人员个人委托存档接收和保管档案,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档案影像为失业人员提供就近就便服务,实现工作不断、服务不减、标准不降。

二、做好积分落户人员档案接收和管理。

取得本市积分落户资格、经核准进京落户人员,可将档案转至所在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存档机构保管。

无就业单位的,可在户籍所在区公服中心申请个人委托存档。

三、简化已存档人员档案转移手续。

已在本市公服中心存档人员办理进京落户手续后,档案可不转回原籍,公服中心将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档案,提供档案服务。

四、完善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档案接收及服务程序。

本市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个人委托存档的,公服中心应依据档案情况作出告知,经本人承诺后办理档案接收。

为方便存档人员办理退休,公服中心可提前核实档案信息,告知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所需事项,留足准备时间。

五、规范档案证明服务。

公服中心应依据档案内容记载如实出具证明。

因档案缺少明确记载而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公服中心应作出解释说明,提供出具存档证明服务。

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

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

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人事户籍与档案管理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特别是对于组织和公司来说。

这是因为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实际上是管理公司和组织所有员工的基础。

如果这些数据不正确或没有被正确管理,那么公司将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和挑战。

人事户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记录一个人的信息的渠道。

一个人的户籍记录一般包括姓名、出生地、出生日期、性别、婚姻状况、民族和宗教信仰等基本信息。

此外,人事户籍记录还包括一个人的教育履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重要信息。

这是因为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公司和组织了解一个人的背景、经验和技能,这对于在人事招聘和选拔过程中非常重要。

档案管理是一种管理、维护和归档文件和信息的方法。

在人事档案管理中,一些常见的文件和信息包括员工的雇佣合同、工资单、绩效评估、假期方式和工作证明等。

这些文件是组织和公司运作的基础。

如果这些文件不受良好的档案管理,公司将无法找到关键信息或数据,这将影响到组织或公司的运营效率。

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数字档案管理。

数字档案管理是通过使用电子系统来管理和保留档案资料,包括文件、照片、音频和视频等。

数字档案管理比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更加方便和可靠。

使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可以完全消除人工错误、减少工作量、降低成本,还可以更快地查找和检索档案文件,以便于查阅和处理。

对于公司和组织来说,正确地管理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通过正确地记录和管理人员信息,公司或组织可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人员,处理人力资源问题,实现组织目标。

同时,这也可以确保组织和公司法律合规性,避免因没有记录正确的员工信息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和可接受性问题。

总之,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是管理公司和组织所有员工和资料的基础。

公司和组织应该始终确保记录和管理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并正确地维护和归档相关文档和档案。

通过正确地管理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可以提高组织和公司的效率和成效,同时也确保组织和公司遵守所有法律法规和合规性标准。

员工户籍_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户籍_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户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户籍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户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户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员工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户籍信息。

四、档案收集与归档1.员工入职时,需提交以下户籍档案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4)学历、学位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户籍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建立电子档案。

3.档案归档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五、档案保管与安全1.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条件。

3.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手续,确保档案不被非法篡改、损毁或泄露。

4.档案管理人员离岗时,应将档案移交手续办理完毕。

六、档案利用1.员工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工作、学习、生活需要查阅户籍档案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人力资源部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材料。

3.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复制、翻印或外传。

七、档案销毁1.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2.销毁档案前,应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销,确保档案材料全部销毁。

八、附则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将加强员工户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及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及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及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京人社人才发〔2020〕1号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其他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促进农业户籍人员就业和流动发展,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研究,对做好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及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建档原则和范围按照实事求是、按需建立、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因到本市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就业确需建立人事档案的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办理建档手续,提供管理服务。

新建档案为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唯一的人事档案,其他各类档案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建档程序(一)建档申请。

本人到户籍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公服中心)提出建档申请。

(二)建档材料。

建立人事档案应提交以下材料:1.农业户籍人员建档登记表(见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职业技能鉴定类材料;4.党、团类材料;5.表彰奖励类材料;6.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三)核实建档。

区公服中心负责接收核实建档材料,一般应现场办结。

需要比对、鉴别建档材料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核实无误的,建立人事档案;核实有误的,告知本人补充材料。

三、档案管理服务农业户籍人员建档后,由区公服中心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提供管理服务。

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档案可在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直接办理转递手续;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档案转回户籍区公服中心管理,提供免费服务。

农业户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本市现行政策执行。

农业户籍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流转参照本通知执行。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农业户籍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及服务工作是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促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具体举措。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5.24
【实施日期】2011.05.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
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各企业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和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简化办事程序,营造自主择业、自由流动的良好环境,鼓励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采取多种形式实
现就业,依据国家现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持毕业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报到。

HR010-人事档案目录

HR010-人事档案目录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件名称
应聘表 个人简历 入职表 照片3张(1寸白底免冠)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毕业证复印件 体检证明 原单位离职证明 职称证明 员工手册签收声明 试用期工作计划表 岗位说明书 劳动合同
职务 入职日期 文件页 是否交 存档日期 存档人 数 齐

备注
劳动合同到期评估表
人事档案目录
姓名 部门 序号 别 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其 它 资 料 离 职 资 料 调 岗 资 料 合 同 到 期 职务调整评估表 转 正 资 料 个人转正申请 转正评估表 试用期面谈记录表 入 职 资 料
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序号类别文件名称文件页数是否交齐存档日期存档人备注1应聘表2个人简历3入职表4照片3张1寸白底免冠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7毕业证复印件8体检证明9原单位离职证明10职称证明11员工手册签收声明12试用期工作计划表13岗位说明书14劳动合同15161718个人转正申请19转正评估表20试用期面谈记录表21222324职务调整评估表252627劳动合同到期评估表282930个人离职申请31离职工作交接表32劳动关系解除协议3334353637入职资料转正资料调岗资料合同到期离职资料其它资料人事档案目录性别姓名部门职务
个人离职申请 离职工作交接表 劳动关系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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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VANKE CO., LTD.
--010人事户籍和档
案管理
CHINA VANKE CO., LTD.
第十一章
人事户籍和档案管理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04.12.20 A/0 洪伟明张朋杨彦
CHINA VANKE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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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按照国家政策,通过职员申请,使符合条件的职员的行政关系、户籍关系顺利转入工作地或深圳市,以解决职员的后顾之忧。

2. 适用范围
集团总部及各一线公司
3.职责
3.1集团主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审核职员亲属的行政、户籍关系调动申请;
审核集团内年度人员行政、户籍关系调动计划;
其他特殊情况的审批。

3.2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审核深圳区域之外的分公司调入深圳各分支机构人员行政、户籍关系调动计划;
审批总部人员调动至分公司所在地城市,及深圳区域各分支机构人员行政、户籍关系调动计划;审批总部职员行政、户籍关系转入深圳的申请。

3.3一线分公司的分管人力资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助/总监
审批所在公司人员行政、户籍关系调动计划
3.4一线分公司的人资源负责人
制定、审核所在公司人员行政、户籍关系调动计划;
3.5人事管理员
依据计划办理相关人员调动手续;
向有疑问的申请人员进行解释;
根据当地政策提醒、督促调动人员准备相关审核材料;
汇总当地政策需要的材料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批;
依据当地主管部门的通知按时上报本机构人员行政、户籍关系调动计划。

4.行政、户籍调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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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1.1 申请人员须符合当地人事、劳动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4.1.2 申请人员须符合集团行政、户口关系调动条件;
4.1.3申请人员应在所在公司本年度上报行政、户口关系调动计划中;
4.1.4 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在上报过程中发现材料有虚假,将取消申请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的资格,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2费用的承担
因办理行政、户籍关系调动所支付的费用(城市增容费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员承担,申请人因经济或其他原因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申请人须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监/总助审批,审批通过后可由所在公司代为支付,未通过则由申请人承担。

4.3职员亲属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职员要求为其直系亲属办理行政、户籍关系调动的,必须符合当地调动的条件。

由职员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经所在公司同意后,报集团主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方可办理。

在办理中所需要的费用均由申请人承担;
办理调动手续完结后,公司不与职员亲属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购买社会保险;
自办理调动手续完结后三个月内,必须将其行政、户籍关系从公司中迁出,如超过三个月仍为迁移者,公司可依据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进行迁出。

4.4离职人员户籍管理
离职人员的行政、户籍关系须自离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其行政、户籍关系进行迁移,三个月后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未进行迁移者,公司可将其行政、户籍关系转至公司所在地人才管理机构保管,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4.5审批流程
4.5.1各公司人事专员根据政策要求下发年度行政、户籍调动的通知,并明确调动条件;4.5.2各公司人事专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制定年度行政、户籍调动计划,并报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核;
4.5.3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核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分管人力资源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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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总助/总监审批;
4.5.4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对深圳区域之外分公司职员调入深圳的申请、总部人员调入其他分公司所在地的申请以及总部职员要求调入深圳的申请进行审批。

深圳区域的职员调入深圳,由深圳区域总经理审批。

4.5.5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就集团年度总体行政、户籍调动计划进行调控并对特殊申请进行审批。

5、应届毕业生档案及户籍程序
5.1接收应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及程序
5.1.1已和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以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5.1.2已通过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并同意接收的,由公司人事专员到人事部门打印并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并邮寄给该毕业生。

5.1.3毕业生凭毕业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关系迁移证》。

5.1.4毕业生报到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到必须齐备由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交给公司人事专员办理入户手续。

如是本地生源和特殊专业的中专毕业生如无就业报到证的,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当地院校毕业生在当地工作不需提供户口关系迁移证。

当地户籍在外地就读的毕业生在上学期间没有将户口迁出的,需备齐毕业生到证和户口本原件。

5.1.5公司人事专员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当地人事部门领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和《入户指标卡》后到所在地区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5.1.6档案转移
毕业生所在公司具有档案保管权的,毕业生所在院校凭人事部门开具毕业生接收函将其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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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转到所在公司或转到公司所属的人事部门由其转交;
毕业生所在公司无档案保管权的,毕业生所在院校凭人事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接收函将其档案转到公司所属的人事部门由其转交。

5.1.7党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落户深圳的,其党组织关系由集团党支部接转,落户集团下属机构的,其党组织关系由下属机构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托管接转。

6. 相关表单
6.1 V ANKE-HR-F034《调干申请表》
6.2 V ANKE-HR-F035《调干申报计划表》
6.3 V ANKE-HR-F036《招调工申请表》
6.4 V ANKE-HR-F037《招调工申报计划表》
7.各地政策
7.1调干政策
7.2调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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