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现状分析及成就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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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现状分析及成就总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赋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是为实现某些特定目的,如吸引外资、扩大出口、促进转口贸易等而实行特殊海关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特定区域。自1990年6月,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以来,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类型不断丰富,功能日益完善,整体布局趋于合理,形成了多种类型、多项功能区域共同发展的大格局。

一、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类型和功能以及发展现状

1、保税区

保税区是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但不享受国内货物入区即可退税政策。

2、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国家划定或开辟的专门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业区。享受减免各种地方征税,以及“入区退税”的优惠政策,但只能开展加工业务,缺少物流功能。

3、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保税区划出特定区域,实行保税区的政策,以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为主,按“境内关外”定位,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监管区域。除享受保税区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海关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外,还叠加了出口加工区的政策,即实现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

4、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是在形式上最接近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模式。

5、跨境工业区

跨境工业区是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合作设立的具有保税、出口加工等特征的经济合作区。工业园区以发展工业为主,兼顾物流、中转贸易、产品展销等功能。

6,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自1990 年在上海外高桥设立第一个保税区以来,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可谓“快速”,主要体现在数量和种类的快速增加、功能的逐步扩展、实现的经济效益屡创新高。截至2012 年11 月,我国已批准在27 个省区市设立110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12 个保税区,47 个出口加工区,5 个保税物流园区,14 个保税港区,30 个综合保税区,2 个跨境工业园区。其中东部沿海地区78 个,内陆及沿边地区32 个。全国投入运营的98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达到5600 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外贸总额的16%。经过多年探索,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形成较大的外贸进出口规模、较强的加工制造能力和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逐步成为我国扩大开放的重要窗口、吸引境内外投资的重要载体、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先行先试先导区。

二、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状及成就

天津海关辖区内现已经设立包括东疆保税港区、天津出口加工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等五类共七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含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类型,因此,以天津关区为模本研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整合的具体构想具有全面性和典型性。同时,天津海关所辖的特殊监管区域均坐落于滨海新区内,国家"十一五"规划已将滨海新区纳入重要发展战略,因此,研究天津关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整合更具有代表性和现实意义。下面分别介绍天津港保税区、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四个特殊监管区域。

1.天津港保税区

天津港保税区于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2年4月24日,隔离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正式封关运作。保税区位于天津港港区内,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实际运营面积3.8平方公里,是华北、西北唯一的保税区,也是我国北方最大的保税区。作为高度开放的特殊经济区域,保税区具有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临港加工和商品展销四大功能,享有海关、税收、外汇等优惠政策。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保税区以保税为特色,临港为依托,形成了国际贸易、

现代物流和出口加工三大主导产业,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环渤海区域乃至中国北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天津港保税区自建区以来,始终以建设国际物流中心为目标,坚持以服务京津冀、服务环渤海地区、服务中国北方为宗旨,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和出口加工三大产业都得到迅速发展。

2.天津出口加工区

天津出口加工区是国务院批准的设立在直辖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出口加工区,行政层次少,渠道直接,速度快捷,有利于通关和与政府部门的各项协调工作的进行。天津出口加工区于200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总面积2.54平方公里,一期开发1平方公里,于2001年6月29日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务院八部委联合验收,开始封关运作。加工区一期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其东南方向5公里处就是我国北方最大的货运港--天津港。天津出口加工区自建区以来始终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截至2007年底,区内已有注册企业19家,涉及服装、家具、食品、电子等多个行业,投资总额超过2亿美元,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87.72亿元。另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度,海关共接受出口加工区企业申报报关单、备案清单2.37万份,监管进出区货物32.50万吨,价值13.7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86%,12.50%和35.04%。2007年12月6日,天津出口加工区二期(出口加工区B区)开发的0.435平方公里,也通过了海关总署与国务院9部委组成的联合小组的验收,各项招商引资工作正在积极的进行中。

3.天津保税物流园区

2004年8月16日,国务院批准天津港保税区与天津港进行区港联动试点,并设立了天津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2005年3月30日,天津保税物流园区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入运营。物流园区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的东北侧,与港口集装箱码头相连,具有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园区内现有海关注册备案企业39家,均为物流企业或贸易公司。2007年海关共受理园区企业各类报关单据71922票,监管进出区货物262.35万吨,价值84.08亿美元,分别为上一年度的2.07倍、4.38倍和1.48倍。21园区业务辐射北京、天津、河北、杭州、苏州、上海、深圳、常州等省市,主要商品涉及汽车、手机零配件、液晶显示板、纺织面料、轮胎、钢材等。

保税物流园区在政策、功能和运作上较保税区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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