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理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更多重庆法检考试资讯<<<点这里2016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理论重庆法院检察院考试的笔试科目为行测+申论+法律基础知识,面试形式是无领导+结构化。如果部分考生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则可免考《法律基础知识》,其成绩按所有参加笔试人员中该科最高分数计算。其中报考审判综合类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不得免考《法律基础知识》。根据历年公告来看,重庆法检考试通常比邻重庆公务员考试,两者笔试时间很接近。重庆中公教育希望以下重庆法检考试真题和相关备考资料能帮助广大考试全面备考,中公教育与你同行!

点击这里可以进行 >>>重庆地区在线咨询。

一、宪法的含义、特点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国家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 宪法在制定上的特点: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在我国宪法修改方面涉及三个小知识点:

第一,谁有权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宪法的修改有两个主体有权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第二,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三,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通过程序。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真题实例】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主要表现包括( )。

更多重庆法检考试资讯<<<点这里

A.宪法是立国之本与治国之策

B.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

C.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D.与宪法相抵触的一切法律和法规无效

【中公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主要表现在:(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2)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早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1.英国宪法的产生(宪政之母)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在英国建立。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

2.美国宪法的产生

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3.法国宪法的产生

1789年,《人权宣言》是法国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颁布的著名纲领性文件。1791 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该宪法就是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

4.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

1918年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苏俄宪法》。

(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出台的宪法性文件《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的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

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1912年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更多重庆法检考试资讯<<<点这里【真题实例】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是( )

A.《钦定宪法大纲》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约法》

D.《中华民国宪法大纲》

【中公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四次修正。

还有更多内容吗?我想看看重庆法院检察院考试的课程内容是如何设置的!

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培训专家提醒您,无论哪种考试都要有一个备考计划,才能在公考大战中拔得头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