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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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东泰美食城有限公司
经
营
管
理
合
同
甲方:
乙方:
餐饮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身份証: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証:
联系方式: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商铺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位于的商铺属于甲方(或授权)所有。
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店铺位置作为经营场地。
第二条:乙方商铺的位置及经营期限:
1、乙方经营商铺的位置位于层的商铺,经
营类,品牌。经营面积平方。
2、乙方经营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的管理费按照当期市场行情另行约定。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前,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应在经营期限届满之前的6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优先使用,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
第三条:乙方经营商铺的使用原则:
1、经营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经营品类和经营品牌,如需提升或更换品
牌,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经营品类和经营品牌的,即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提前无条件解除合同。
2、经营期内,乙方甲方为了整体时尚商城的发展所进行的规划和调整,乙
方应无条件支持与配合。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提前无条件解除合同。
3、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商铺整体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有擅自转
让给第三方使用的行为即可视为违约,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第三方无条件撤离经营场地。
第四条:综合管理费的价格及缴纳:
1、租赁费用计算方式:管理费
2、综合管理费的缴纳方式采取先交纳后使用原则,即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交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后计算至个月的费。以后按公历计算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缴纳的时间为三个月届满的30日之前缴纳下三个月的综合管理费。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还应向甲方交纳
履约保证金为元。合同终止时,在乙方结清综合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将无息向乙方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给甲方商铺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五条:相关费用的缴纳方法:
1、电费按照一户一表,经双方确认收费标准元/度,电费依据国家标准调整,由乙方自行向甲方缴纳。如在本合同期限内,遇长葛市供电公司商业用电收费标准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水费按照一户一表,经双方确认收费标准元/吨。
2、店铺的维修费:在乙方经营期间,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所经营的商铺的质量或房屋内部的设施损毁,由此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经营所发生的税费、工商管理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六条:经营期间商铺的使用、保护和修缮
1、乙方根据经营的需要欲对店铺进行装修时,其设计方案应在事先征得甲
方书面同意之后,方可施工。同时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商铺的结
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造成经营商铺及其设备的毁损,乙方应及时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未能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甲方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经营期限届满后,固定装修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否
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采取合理的保护和防范措施,保持设备和设施的
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
4、乙方在经营商铺内不得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如有私自安装行为即可视为违约,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离经营场地,并赔偿违约带来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
1、在本合同的约定期内负责对商铺内外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2、负责对商铺的结构性维修。
3、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受他人非法干扰。
第八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在依约交纳综合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2、乙方如需在商铺内安装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干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为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不得在经营商铺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4、经营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时,乙方必须按时将经营商铺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
设施并在保持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完好的交给甲方。
5、经营期限界满或解除合同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经营关系的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并不承担任何保管义务。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享有主张要求赔偿的权利。
6、乙方保证商铺作为经营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离经营场地。
7、乙方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服务人员入职条件自招服务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经甲方面试合格并接受企业文化、店堂标准、售后服务、消防、防损及商品知识的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其服务人员的培训查账、工资、提成、福利等由乙方承担。
8、乙方对其下属员工负有监管权力,对后厨、经营场所的水电及安全问题应该经常检查维护,乙方应对管辖员工负有全部的安全事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如乙方违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项规定者,甲方有权不受时间限制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装修设施和商品均归甲方所有,而乙方所拖欠的综合管理费等费用的仍需缴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留滞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
1、无故拖欠综合管理费和其他应交款项的,除执行本条关于违约责任规定外,每迟延缴纳1日,还应按实欠金额的% 的比例加收违约金。
2、擅自将商铺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包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