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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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程序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

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挂号缴费

首诊医师对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危重症患者立即抢救、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进入ICU病房

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导诊护士协助补挂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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