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深基坑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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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深基坑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指导意见》
(试行)
一、审查原则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缩短工期的原则,审查深基坑专项设计施工方案。
二、审查范围
苏州市范围内一级深基坑(深度超过9m 或未超9m但环境复杂)、二级深基坑(深度超过4m 或未超4m但环境复杂)均应进行专项方案论证。其中,苏州市区一级深基坑应报苏州市安监站,二级深基坑各区根据职责范围组织实施。各(县)市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实行。
三、审查要求
1、专项方案编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
2、专项方案实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3、设计文件是否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结合工程实际,是否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4、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深基坑工程实施依据的文件要求。
四、专项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1、提交资料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等文件或附件(包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图)。
2)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总平面图、地下结构平面图和剖面图、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图、地质资料。
4)基坑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别、分布情况和结
构层次、基础形式和埋深等相关数据及情况描述。
5)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
6)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查内容
五、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提交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原件,必须有项目监理机构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注册章。
2)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复印件,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与设计文件同时送审时可免。
3)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图、地下障碍物等)。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单位)公章,与设计文件同时送审时可免。
4)经施工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在基坑开挖2倍深度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单位)公章,与设计文件同时送审时可免。
5)专项施工方案。原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如属分包的,应加盖总承包单位公章),评审完毕后退还1份给施工单位。
6)建设单位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交的对基坑工程现场监测方案。
7)施工单位提交的应急救援预案。
2、审查内容:
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评审意见书
编号: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注意事项
一、本意见书仅对委托方事先提供的资料负责。
二、专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
三、对本意见书若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后一周内向专家组组长书面提出。
四、信息反馈联系部门: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69152268
联系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11号
邮政编码:215002
审定人(专家组组长):(签名)技术评审意见
专家名单
参加论证会其他人员名单
苏州市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