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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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一、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配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

品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方法,核算原则:

1、购入: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

前的整理挑选等计价。

2、自制: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外加工:按照实际发出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

险费和加工费计价。

二、低值易耗品包括辅料库、油品库、工装库。公司使用一次性摊销方

法。

三、公司对资产实行实地、实物盘点,各部门每月末进行盘点,每年6

月和12月进行两次停产静态盘点清查,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工作,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要及时查明原因,处理方法:

1、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2、盘亏、损毁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和残料

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需要出具报告,并上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理,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

3、存货毁损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成本科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成本核算

1、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人工(生产工人工资、补贴)、制造费用(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期末如有余额则表示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2、制造费用: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成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

3、成本资料汇集

①各材料库将本期所耗用的材料、辅料汇总后报财务,财务根据消耗数量、

材料单价计算出本月实际耗用材料成本。

②成品库将本期汇总的完工产品明细表报财务部。

③生产管理部门将本期在产品的明细表报财务部

④人事部门提供各生产阶段的直接人工费。

⑤固定资产的折旧按各生产阶段使用的设备提供。

⑥根据生产管理部门提供的BOM,计算出本期定额材料成本。

⑦根据生产管理部提供的定额工时,计算出本期定额工时。

4、成本核算

①计算出本期实际耗用材料与定额材料的比率,将本期实际耗用材料分配

到每一个部件上去(定额比例法)

②直接人工费和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各生产阶段摊销在部件上

③制造费用和其他费用按照定额工时分配到各生产阶段。

④成本核算是分步法(逐步结构分步法)

五、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

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2、管理费用: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企业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排污费等。

3、财务费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

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六、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1、营业收入包括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1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1.2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出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装让。

2、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一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劳务已经提供和产

品的所得全已经发生转移,同时受到货款或者已经获得在将来收取货款

的法定权利时,予以确认收入实现。公司实际操作时,一般以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的标准;出口收入以实际发船日为确认销售的标准。发生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3、公司利润总额计算公式按照国家规定。

4、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

支出

4.1营业外收入: 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

4.2营业外支出: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

5、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相应调整后,根据发缴纳所得税。

6、本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6.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2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6.3提取储备基金

6.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并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计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七、外币业务

1、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发生外币业务时,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上月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牌价中间价。

3、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外币往来等各种外币余额,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外币折合人民币的金额与账面人民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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