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城区社区居委会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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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城区社区居委会的调研报告

社区居委会是城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近年来,社区居委会在文明创建和社区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社区居委会建设在新形势下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认真开展社区居委会建设的调研工作,切实找准xx城区社区居委会建设中存在的“疼点”与“病灶”,对于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城区管理中应有的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xx城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状况

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1、组织建立与发展。xx区城镇居民委员会创建于1952年。当时的两路只设立了居民代表小组。进入上世纪六十年代,两路镇设立了街道居民委员会。1985年末,两路镇有街道居民委员会9个。为了适应城市化进程和城区管理的需要,城区居委会不断增强。到XX年底,xx城区7个街道共设置有46个社区居委会。

2、干部配备。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时,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的组织,下设有居民小组,居民小组各推荐委员1人,并由委员推荐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为离退休人员、无业人员或在职人员兼任。据1984年统计,在全县101名居委会干部中,离退休人员46人,无业人员

23人,在职人员兼任32人。年龄56岁以上33人,36岁至55岁54人,35岁以下仅14人。文化方面,文盲19人,小学44人,中学37人,大专仅1人。随着改革的深化,当居委会干部出现缺位时,街道原则上从村干部中选调,或者从近几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干部候录库中按照程序递补选拔,社区居委会干部配备得到了加强。目前,社区居委会干部一般由5-8人不等构成,基本都是街道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而来,专职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设有书记、主任、文书、低保员、社保员、计生专干、流管人员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平均年龄在33岁左右。从1994年后,区行政干部学校坚持了居委会干部的制度化培训,社区干部的薪酬待遇逐步得到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实现知识化、年轻化的同时,也在朝着职业化、岗位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3、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社区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物管公司以及业主委员和其他民间非赢利性组织。就性质而言,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属于“决策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执行层”,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属于“自我服务层”。就作用而言,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上”而言,它是执行核心层和决策层的决策,“对下”而论,它是维系自我服务层的纽

带。目前,城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原则上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其职能得到较好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有待发挥,物业管理公司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及其他民间非赢利组织有待培育和加强。

xx城区居委会的职能作用

1、主要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工作中主要的组织者和重要载体。它既是政府的眼睛,又是群众的代言人,具有管理、服务、教育和监督四项基本职能。一是在街道指导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完成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管理目标。二是组织社区成员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开展社区服务;协助街道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介绍就业和开展优抚救济工作。三是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和“两劳”人员教育;开展职业培训、文体活动、五好文明创评活动,形成具有个性化的社区文化氛围。四是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授权对其他民间社区组织履职监督等。此外,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部门工作的不断延伸,经济普查、计生入户清理、文明城区创建等比较专业性的工作也逐一下沉到社区,社区居委会各种附加性的职能不断增加与强化。

2、运作特点。从运作模式看,xx城区社区居委会基本上还是沿袭计划经济模式下自上而下的做法。社区居委会虽然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它由街道办事处组建,人员去

留等问题要由街道来确定,经费由上级财政保障,社区居委会必须向“上”负责,而难以向下实现真正的“自治”。

3、作用效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城区的发展,社区居委会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由弱转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也由模仿到创新,在城区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方面,社区居委会与市民面对面工作,起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作用;在维护城区稳定中,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全覆盖排处网络,产生了不可替代的效应。在调查中发现,多数社区通过“三统一四公开”的社区服务大厅办公模式,办事效率更高,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服务特点,群众反映甚好。

城区居委会建设保障状况

1、制度保障。1989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社区居委会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XX年3月,区委、区政府印发了《xx区XX—XX年社区建设规划》,拟用三年时间,以健全“三重机制”为重点,以实现“六化社区”为目标,建立起由区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街镇和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体制,形成以镇街为核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新格局。

XX年4月,区民政局转发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建委和市规划局〈关于印发xx

市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理顺与规范了xx城区社区居委会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为推动我区的社区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组织保障。一是建立起社区居委会人员招录机制。随着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细化,社区干部职数由最初的书记、主任、文书和计生专干4人逐步增加到现在的8人,并随工作量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职位数;人员构成也由最初的村干部对应过渡,逐步发展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街聘居管”分级负责制;社区干部的工作性质也由“义工”逐步演绎为社会“岗位”与社会“职业”。二是建立起村居书记、主任报考公务员新途径。XX年,我区试点面向居书记、主任有条件地招录了一批公务员,使一批在基层作风扎实、工作能力强的村干部跨入了公务员队伍。目前,已有6人进入了公务员队伍,其中一人还成为了领导干部。

3、经费保障。社区居委会资金来源,由政府补助、社区集体经济、社会捐助、有偿和低偿的社会服务收入四部分构成。其中,社区建设经费以区政府财政补助为主。

一是月薪酬逐步提高。社区书记、主任月薪酬由最初的每月500元上调到目前的1100元,其他社区干部由每月450元上调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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