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优惠政策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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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融服务业和家庭社区服务业得到更多支持

今后,凡在陕西省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的,由省财政依据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营业网点建设。

相比文化、现代物流、旅游等陕西省优势产业,金融服务业、家庭社区服务业是相对薄弱的行业。针对弱项,除金融服务业外,此次《意见》对民生类服务业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落实鼓励全民创业促就业、员工制家庭服务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福利性、非营利性中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家庭社区服务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列入税前扣除支出;对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以及城镇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实行与居民家庭同价。

对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批准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中心城市要逐步迁出或关闭市区内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陈艳)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陕西省将扶持建立一批规模大、品牌响、服务好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

据统计,全省家庭服务业各类企业已达1230余家,从业人员20多万人。今年,陕西省将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并纳入各级政府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大力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在社保补贴、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在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努力推动家庭服务业向“十有” 目标发展,即劳动有合同、上岗有

培训、服务有标准、工作有报酬、保险有结转、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

目前家政市场正陷入一个尴尬的怪圈:一方面,很多市民反映现在找家政难,而且价格越来越高,而另一方面,喊了多年的员工制家政公司推行却步履维艰。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提出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这一政策不啻为一剂强心剂,重新唤起家政企业员工制的探索。近日,刚从西安参加中国家政服务业协会会议返青的青岛市家政协会会长陈淑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员工制家政公司是未来发展方向,但目前推行难度大的主要原因,不仅在于加大了家政企业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谁来为家政服务员社保金买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意见的

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已经

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

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坚持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积极实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和用工行为;坚持满足生活需求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为家庭提供多样化、高质量服务,带动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扩大服务消费;坚持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努力吸纳更多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处理家庭服务机构、家庭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规范的家庭服务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到2020年,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机制形成,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比较健全,能够基本满足家庭的服务需求,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三)制订规划,引导各类业态协调发展。制订全省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行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推进社区家庭服务站点建设,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加快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和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消费需求,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构筑满足城乡不同消费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家庭服务体系。

(四)完善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管理办法、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逐步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家庭服务标准化试点和企业评级认证工作,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低价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将家庭服务供需各方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五)推进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家庭服务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和大型龙头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建立公益性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平台。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统一电话呼叫号码,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供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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