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若干问题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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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若干问题之探讨中图分类号:f54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
1009-4202(2012)07-000-03
摘要国家公路建设,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建设和高速铁路建设已经进入了建设的高潮阶段。但公路建设前的征地拆迁工作确是公路建设前最难解决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敏感的拆迁补偿问题,也涉及到地方道路、水道等的整体规划问题,与地方人民的生活习惯和质量息息相关,本文,从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出发,立足于本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切合实际的提出了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从实际出发有效措施
当前,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步伐,尤其在高等级公路和高速铁路的建设上,更是提高了建设的速度,但对在公路建设前期的征地拆迁工作却做得不甚到位,常常因为对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当,引起了很多矛盾。如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征地拆迁的国家法规与当地实施办法很详尽,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有缺陷;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乏力,拆迁中,困难群众安身的无证照房屋的实际补偿与有证房屋差距较大,导致无证照房屋主强烈不满;在征地拆迁安置中,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没有跟上,使得被拆迁人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造成拆迁工作“三多”,投诉多、纠纷多、拒不搬迁多等现象;依法拆迁的制度依据尚显不足,导致一些地方被
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给拆迁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因征地拆迁没有处理好导致上访、闹事、自焚、砸车、各种冲突等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同时由于征地拆迁滞后而延误工期,影响工期目标,使企业付出更大成本的问题,是我们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立足实际,针对具体的拆迁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和完善措施。
一、征地拆迁的定义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征地管理机关或者有关授权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依法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将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而房屋所有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必须予以搬迁,国家对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安置的活动。当前,我国的征地拆迁工作主要可以分为: ①商业建设征地拆迁和公共设施建设征地拆迁;②城市地区征地拆迁和农村地区征地拆迁;③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等等
二、公路征地拆迁的特点
1、准时交工的压力,使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具有一定的紧迫性特点。无论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高等级公路还是以bot形式投资建设的高等级公路,因为其基础建设的性质,要求必须尽量按时完工,并尽快通车,这对于任何高速公路的建设都是一个硬性指标,而要实现这一指标,最重要的就是在开始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及时顺利进行,能为各个公路施工单位开始各自的工程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场地,在最短时间内准备好公路施工的前期工作。而
且,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的推进,根据设计的变更,所必需的临时征地拆迁工作也必须尽快合理解决,以满足公路建设进程的推进。
2、公路工程建设规模的宏大性,决定了征地拆迁数量大。一条一级公路建设,既有主干道(含互通匝道)和收费、养护、路政、治超、服务区等管理系统的建设用地,也有工程所需的施工便道、弃土堆放、填方借土、滑坡治理、线外工程改建恢复,拆迁还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用地。以兰嘎一级公路为例,主线长约124.54公里,连接线3条约17.3公里。境内共完成拆迁房屋78户,完成征地面积9123.87亩,迁坟24座,迁神庙一座,砖厂一座、征用水井106口,网围栏 131680.1米,各类树木49456棵,柳椽162865棵,灌木53260从。还征迁和处理一批圈舍、场面等附属建(构)筑物,并清除了红线内的地面附着物,同时拆建各类主干管线( 供电、供水、通讯、天然气管道、国防光缆) 达50余公里。庞大的用地需求,可能需要沿线百姓的民房拆迁,也可能需要中小型企业的个案拆迁,这给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很重的负担,也使公路拆迁工作变得复杂难做。
3、公路建设工程的长期性,使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也具有了繁杂性和时间的延伸性。公路建设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不是在短期内能完成的,这就决定了征地拆迁工作也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有集中征地的情况,这种情况只是针对主线、红线用地,而对于在公路工程中因设计临时改变和相关的配套建设用地,如: 改路、改水、改渠工程用地等,均需要根据工程建
设的实际而依次分散性征用。因此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伴随着整个公路建设工程的过程,具有时间的延展性和纷繁复杂性。
4、公路建设工程的公益性,使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具有了政策性的特点。国家公路建设,从其功能上来说,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国家在对百姓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法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并在法律层面上予以了确定。各省市各级地方政府都从本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并颁布了一些符合本地征地拆迁特点的法律法规和专项补偿政策。由于各级政府对于高速公路的重视程度不同,因此造成各级政府颁布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一定差异,客观上造成了多种标准,这也给公路征地拆迁补偿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5、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由于其涉及面广,使其具有了高度敏感性的特点.如兰嘎一级公路沿线的征地拆迁涉及两个旗县五个乡镇17个村嘎查,两个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线拆迁涉及产权单位6家,供电、供水、通讯等产权单位涉及12家、征地拆迁涉及800多户,在征地拆迁、管线拆迁和企业拆迁中还涉及众多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征地拆迁工作的敏感性主要指改路改水不按当地居民的要求做、征地拆迁补偿款不到位、补偿标准和安置工作不符合拆迁户预期等,这些工作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做的不好,都可能引发拆迁户上访或信访。因此,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相关的管理机关和部门,都必须谨小慎微地处理公路征地拆迁问题。
三、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1、在征地拆迁费用的使用上,经常出现超出预算和费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情况。在公路征地拆迁的前期勘测设计上,存在勘测不准,多次调整的问题,造成征地拆迁费用的浪费和超出预算支出的情况。也存在必需征地拆迁资金不到位的情况。
2、在具体的征地拆迁前期的勘察设计上,存在勘测不准确不到位的问题。一般来说,公路征地拆迁的初期勘测设计工作都是由专门的设计单位和人员来操作的,但其勘察设计的深度不够,影响了后期的具体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并使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且,公路建设工程的开工,一般都在征地拆迁勘测工作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才开始,而这期间,由于实际开工时间与勘测时间间隔太久,造成初期的勘测设计图与实际的需征拆迁土地和房屋出现不符情况。这也是勘察设计的盲点问题。加上,对当地改水、改路、改渠的勘察设计不符合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遭到当地居民对设计方案的反对,增加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困难。
3、公路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主要问题。近些年,经常出现因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造成政府和百姓之间矛盾激化。如前所述,在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问题上,由于各个地区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使各级地方政府间在征地补偿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补偿标准参差不齐,有些地区或者行业补偿标准较高,有些地区和行业补偿标准较低,甚至差距极大,这种情况极易造成拆迁户相互攀比,给征地补偿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此外,在公路征地补偿标准问题上,的确存在一些地区标准偏低的问题,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