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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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摘要: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对于激发办学活力、强化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实现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推动权责重心下移,完善教授治学模式,发挥师生主体作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立学校与社会联动发展机制。
关键词:高校;改革;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推进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双一流”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国内高校纷纷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为抓手,在内部治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制订实施学校章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改革背景下,依法治校的第一要义,就是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高校要实现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坚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一要坚持将章程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法。大学章程是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大学治理中的具体体现。要通过章程制定,弘扬大学精神、规划未来远景、突显办学特色,同时完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管理权力的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巩固和推进学校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同时,应根据章程规定,积极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以及汇编公布工作,着力加强学校法律事务机构的建设,重视学校各项政策措施出台前的专业把关和各类文本签发前的依法审读,充分保证章程规定在具体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中得到有效落实。
二要依法完善学校领导体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同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要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规则,明确党委全委会议、
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职责定位、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党委重在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用好干部、出好思路,行政负责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同时,依法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支持和鼓励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把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党政合作”三个关键点,形成“职责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不拆台”的有效分工配合格局。
三要提升师生员工的法治素养。依法治校离不开制度的约束,离不开治理模式的创新,更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实现依法治校,必须在广大师生员工心目中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确立坚强的法治信念。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校内积极开展法律漫画展览、义务法律咨询或法治文艺演出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局面。
二、改革校院管理体制,推动权责重心下移
学院是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和依靠力量,只有学院办好办活,学校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校对学院管理过多,忽视不同学科的差异和特点,必将极大制约学校的整体发展。处理好校院两级关系,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从“功能定位、职能分工、利益分配”的角度,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下移管理重心,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激发学院的办学活力。
一要科学合理放权学院。学院自主权不够,是当前许多高校中较为常见的问题。要坚持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学校与学院的科学分工,赋予学院更多的自主权。合理界定校院两级责权,学校重在宏观指导、政策制定、过程监督、科学评价和服务保障,强化学院办学的主体职责,明确学院在人员选聘、职称职级晋升、人员考核、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学院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实施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一种责任主体明确、注重工作成效的管理方法。通过实施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目标管理考核评估
办法及指标体系,定期对学院的目标达成度、实际贡献率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资源分配、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充分调动学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完善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分解到学院,建立相应的奖惩和监督机制,促使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推动由“校办院”向“院办校”转变。
三、改革学术组织架构,完善教授治学模式
作为大学的“精神楷模”,教授始终以研究学问、追求真理为首要任务。学术自由是教授从事学术活动、探究客观真理的必要条件与重要保障,也是学术活动发展的最高境界。所谓“教授治学”,指的是教授利用学术优势,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与管理,使学校的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更加符合学术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现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通过逐层建立和完善学术组织,逐步构建起学术本位的“教授治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要完善学术组织架构。在学校层面建立学术委员会,严格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运作程序,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的学术审议、评定和咨询机构,成员应以无行政职务的教授为主,同时兼顾学科和年龄等结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学院层面建立教授委员会,明确教授委员会的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责,通过选举的途径产生教授委员会,确保教授委员会产生程序的合法性,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在学术评议、学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指导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明确规定学院负责人不能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一职,确保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离。
二要完善学术管理制度。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厘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边界,明确各级各类学术组织的功能定位,健全学术组织运行机制,尊重教授治学权威,真正确保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统筹行使其在学术事务上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将教授治学落到实处,以解决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威“打架”的难题。同时,系统梳理其他学术组织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范围,确保各级各类学术权力独立有效行使。
四、推进民主管理改革,发挥师生主体作用
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其核心是依靠师生办学,助推学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