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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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城乡规划法的历史演变

英国城乡规划法的历史演变

研 读
乡规划法令》有重要影响。
发或可能会进行开发的未建房屋的土地。这使地方主管部门的权

《1909 年住宅、城镇规划诸法》
力得到了极大的扩充。1932 年法恢复了 1919 年废除的关于制订 乡
1909 年修订的《住宅、城镇规划诸法》将住宅法演变为城镇 规划方案需事先获得卫生部(过去是地方政府委员会)批准的条
进行开发的未建房屋的土地;3.恢复了 1919 年废除的制订规划需事先获得卫生部(过去为
地方政府委员会)批准的条款。规划需要经国会讨论方可实施;4.规划方案一经实施,即对
制订方案的主管部门和计划在相关区域内进行开发活动的人员具有同等约束力;5.规划方案
未实施前,开发商的开发活动受到保护;6.由于规划实施而受影响的任何人均可申请补偿。
始,各地方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发展自己的地方住房法规,规定诸 块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在有限的法规条件下在
如日照间距、居住密度、卫生设施等一些基本标准。1909 年英国 自己的地块上自由建设,完全不用考虑其他地块的开发活动。例
政府颁布了《住房与城市规划法案》(Housing & Town Plan- 如住宅和工厂可以相邻建设,而诸如建筑的拆建改造问题,贫民
这样在某些情况下,强制规划取代了自觉规划。该法令首次提 土地的权力。土地所有者无权开发土地,就是说,他无权在自
及区域性规划的概念,即两个以上的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共同制 己的土地上修建房屋,甚至无权改变土地的用途。直到《1954
订城镇规划方案,并指定一个联合委员会负责有关事宜。
年城乡规划法》对 1947 年法令进行了修订,土地所有者出售土
法令在环境卫生、修建私有街道、新建房屋、传染病以及其他与 有建在工厂附近的居民住宅和建在市郊花园中的工厂。住宅法

英国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策略.

英国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策略.

国外规划研究P l a n n i n g S t u d i e s Ov e rse a s54【摘要】城市规划领域如何实施可持续发展涉及政策设计、规划方法变革以及实施手段创新等不同层面。

从城市规划政策、城市规划评估以及城市设计三个方面,探讨了英国城市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策略及其对我国城市规划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启示。

【关键词】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策略;规划政策;规划评估;城市设计URBAN PLANNING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UKHONG Liangping; LI Baofeng; ZHU Y ufeng ABSTRACT: How to imple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urban planning is related to policy—making,reform of planning method, innovation of implemen—tation measure etc。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trateg y of implement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UK’s urban planning in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urban plan-ning policy, urban planning appraisal and urban design,and gives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apply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and imple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China’s urban planning。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planning policy; planning appraisal;urban design在城市规划领域实施可持续发展具有相当的难度.一方面是因为可持续发展涉及的目标和内容十分广泛;另一方面,城市规划过程本身亦冗长复杂。

英国城市规划近年来的发展动态

英国城市规划近年来的发展动态

英国城市规划近年来的发展动态Some New Trends of Urban Planning in Britain作者:孙施文,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shsun@ 摘要:本文介绍了近十年来在应对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的背景条件下,英国城市规划领域在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内容、行政管理体制以及规划编制体系方面的变化,这种变化已经使得英国在对城市发展的态度、规划的内容和体系结构以及具体方法等方面,与先前的英国规划体系有了较大的差别。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British law “Planning and Compulsory Purchase Act ” (2004) and otherliteratures, this paper introduces some changes occurred in urban planning domain in Britain. Under the condition of globalization urban planning systemmust be adjusted in its framework, content and regulating mechanism.关键词:城市复兴;可持续发展;规划体制;英国Keywords: Urban Renaissance; Sustainability;Urban Planning System;Britain 孙施文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从1947年的《城乡规划法》(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开始,建立了二次大战以后为世界各国所模仿的城市规划体系,即以发展规划为核心的城市规划体系。

1968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改变和城市规划实施以及城市规划思想与理论的变化,建立了在更加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基础上的城市规划体系。

这一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建立了两个层次的规划形式,即结构规划(structure plan )和地方规划(local plan ),这一体系经1971年的《城乡规划法》(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而得到了巩固。

伦敦都市圈规划管理经验

伦敦都市圈规划管理经验

伦敦都市圈规划管理经验在全球化的今天,城市化进程在加速发展,城市规划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伦敦作为世界级大都市,拥有着长期的城市规划历史和经验,其都市圈规划管理经验值得借鉴和借鉴。

英国的城市规划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19世纪30年代,英国推行城市规划立法,第一份城市规划法于1947年颁布。

伦敦作为英国最大城市,为全英城市规划树立了榜样。

以下是伦敦都市圈规划管理经验的总结:1. 建立法规规划法规是伦敦城市规划管理取得成功的保障。

英国的城市规划法规高度中央化,由国会立法和政府有权颁布。

在规划范围、内容和程序方面,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指南,这使得城市规划与地方政治保持独立性,规划和政策不随政治变动而变化。

英国城市规划法规既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也保证了地方政治的自由选择和民主参与。

同时,英国的城市规划法规不仅可以规定规划目标,而且还可以规定绑定性法规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实施。

2. 规划目标和方案本着科学立规、发展优先、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伦敦制定了伦敦计划,旨在掌握伦敦的城市发展方向。

伦敦计划在计划主题,计划范围和制定程序方面都具有高度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

伦敦计划包括TFL 2050,由交通部门制定,旨在确保伦敦具备现代化、高效的轨道交通网络,同时可以达到减少交通拥堵和消减空气污染的目的。

此外,伦敦还制定了建筑气候行动计划,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护资源和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3. 民主参与伦敦的城市规划管理,始终坚持民主参与的原则。

在制定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国家政府,地方政府,专业规划机构,公众团体等都积极参与其中,保证了政策和规划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民主性。

例如,伦敦都市圈方案在制定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征求公众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从上到下的关系在规划制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 统筹规划英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并不是一个部门单独进行,而是各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相互关联的一个体系。

英国大伦敦规划00

英国大伦敦规划00
近郊圈作为建设良好的居住区和健全地方自治团体的 地区-
英国大伦敦规划规划内容
绿带圈的宽度约16公里,以农田和游憩地带为主,严 格控制建设,作为制止城市向外扩展的屏障,绿带圈 内原有的小镇和村子要保存其特点。
外圈计划在距离伦敦中心城区40-50公里的地方建设8 个具有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新城,主要用于接纳从伦 敦市区疏散出来的剩余人口和工业,从中心地区疏散 40万人到新城去(每个新城平均容纳5万人),另外还 计划疏散60万人到外圈地区现有小城镇去。新城具有 较强的独立性,城内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而且还 有一定的工业,居民的工作及日常生活基本上可以就 地解决。
伦敦地区用一系列环形和放射公路联接,根据艾伯克 罗比的理论,把过境交通和抵达伦敦城内的交通分隔 开来。共有四条环路: 第一条联系主要铁路线各火车站,保卫市中心区; 第二条环绕着原维多利亚郊区; 第三条围绕在二次世界大战发展起来的低密度地区; 最后一条环路保卫了整个伦敦建成区。
英国大伦敦规划新城建设
区域规划实例分析
------英国大伦敦规划
英国大伦敦规划
一、历史背景 二、思想来源 三、规划内容 四、新城建设
英国大伦敦规划历史背景
1930~1945年经济大萧条使英国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了 地区差异,南部和中部由于新工业发展出现繁荣的景 象,北部、威尔士和苏格兰则持续萧条。 1937年,英 政府为解决伦敦人口过于密集的问题,成立了“巴罗 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40年提出的“巴罗报告”指 出:伦敦地区工业与人口不断聚集,是由于工业所引 起的吸引作用,因而提出了疏散伦敦中心区工业和人 口的建议。1942年由艾勃克龙比主持编制大伦敦规划, 于1944年完成轮廓性的大伦敦规划和报告。
辖.包括了伦敦旧城地区的

英国城乡规划的经验与启示

英国城乡规划的经验与启示

英国城乡规划的经验及启示———写在《英国城乡规划》第14版中文版出版之前戚冬瑾周剑云〔摘要〕英国的规划体系注重经验与惯例的积累,在针对城乡规划的基本矛盾———如何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时,采取了指导型的开发规划与自由裁量式的开发控制模式,使得城乡规划有能力去处理多样的需求以及不断变化的问题。

当前中国规划体系在面对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仍暴露出许多问题,结合中国国情参考英国经验将有助于中国规划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关键词〕英国;城乡规划;开发规划;开发控制〔中图分类号〕TU982.561〔文献标识码〕B英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城市发展历史的高度城市化国家,并且在20世纪初率先建立起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

其务实、理性的文化性格使它在近百年的发展中,尽管也面临过多次的社会和经济变迁,但仍然能够稳定地通过多方面的改良来完善规划体系。

巴里·卡林沃思(BarryCullingworth)和文森特·纳丁(VincentNadin)的巨作《英国城乡规划》自1964年出版以来,历经42年已再版14次,其容和结构跟随英国规划体系的数次变革不断更新,为我们勾勒了完整的英国城乡规划体系面貌。

一英国规划体系的特点规划体系是近代才出现的概念。

早期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体的,当时主要是以建筑规或乡规民约的方式进行建设控制。

由于建筑以自用为主,屋主会自觉地考虑房屋的卫生、美观等问题。

英国在16世纪后期,也有出于社会控制的因素而进行的开发控制,但开发控制基本与土地利用规划无关。

这一自主发展的阶段到了英国的工业革命发生后逐步被破坏。

对于资本主义而言,获取利润是第一目标,建筑成为了商品,建设的目标也由以自用为主转为以投机获利为主。

建设目标的异化伴随着人口密度的剧烈增长,导致了生存空间的严重恶化以及疾病的威胁。

英国城市规划的起源正是针对市场失效引起的公共卫生问题,逐步形成了基于公共利益,通过公共干预解决社会问题的机制。

城市规划的原则和目标透过技术手段转化为法律和政策,成为城市新开发的约束机制。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探究英国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价值的全过程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探究英国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价值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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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前车之鉴 ,
探 究英 国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价值 的全过程
文 /王宇琦 张秀智
城市 已经成为人类文 明的集 中象 规律 , 种传统 的 “ 这 规划计划性”长期 城市规划法 这是第一部用于控制城 ,
征 。“ 好” 的城市 规划 和土地 利 用规 以来成 为城 市规划的正统理论 。但是 镇土地开 发的国家性法律文件 ,标 志 划 ,可以对地 区经济 、交通运输 、人 现实 中,众多私人开发者 和交易者独 着城市土地 开发控制的实践和理论 研 民生 活产生 巨大 的推 进作 用 。但 是 , 立 、 个人的行为,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 究开始作 为一项正式的官方 工作 ,政 规划一旦 付诸 实践就难以逆 转 ,所形 决定 了城 市空 间和土地 布 局的状 况 , 府在全 国范围对土地开发进行大规 模 成的物质环境在相 当长的时期 内不可 政府的作用 主要 在于提供基础设 施和 控制 , 包括土地 使用强度和城市密度 、 能 “ 倒重来” 不 能像一般 的经济政 在规划管理原 则上进行指导 ,这 就是 要求在居住区内设 置公共设施等 。 推 ,
导地位 。
地侵 占 、 大量农民涌入城市 、 城市人 1 7 题联系起来 ,从而 也把社会经济发 展
斯科特报告主要反映 14 年英 国 92
根据综合性战 略计划 ,一个城 市 急剧膨胀 、 城市用地布局杂乱无章、 工 问题与城市发展及规划问题联 系起来。
只有通过多年持续 渐进 、有步骤有 计 业 用地与居住用地混 杂、生活环境 质
般 无法完全 由市场 来解决 。这时 ,城 管理逐渐取 代了综合性战略计划 ,成 际效果 ,混乱 无序的私人部门仍是 行 市规划和土地利用 规划——非常 审慎 为城市土地规划 管理 的主流 。 的政治性技术 行为 ,便 不得不充 当了 解决问题 的工具 。 为主体;另外 ,受 2 世纪 3 年代经济 0 0 萧条的恶劣影 响 ,公众对政府干预 以

英国城乡规划的经验及启示写在《英国城乡规划》第14版中文版出版之前

英国城乡规划的经验及启示写在《英国城乡规划》第14版中文版出版之前

基本内容
城乡规划是指在国家发展战略指导下,对城乡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优化 利用,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具有综合性、长远性 和战略性等特点,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基本内容
英国城乡规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为了应对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 化问题,英国政府开始进行城乡规划的探索和实践。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英国 城乡规划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系和理念。20世纪50年代,英国政府开始推行 新城运动,通过建设新城镇来缓解城市压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20世纪80年代, 英国政府开始乡村地区的发展,实施乡村战略,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 善。
基本内容
英国城乡规划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内容
1、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英国城乡规划建立了从国家到地方的层级规划体系, 包括国家战略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和具体项目规划等不同层次。不同层级 的规划相互衔接、协调,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
基本内容
2、加强法制建设:英国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制定了《城乡规 划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了规划的实施和监管。同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 规划审批和监管机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监督和管理。
基本内容
在此背景下,我们应该深入学习和借鉴英国城乡规划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 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国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而言,我们可以:
基本内容
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规划的法制保障, 确保规划的有序实施。
基本内容
2、强化规划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城乡规划体系,实现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机衔 接和全面覆盖,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英国城乡规划的经验及启示— —写在《英国城乡规划》第14

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

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

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三个政府调查报告针对地区性衰退问题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英国政府的最初设想是给予这些存在严重问题的特殊地区直接提供政府援助。

1936年,英格兰特别地区专员斯图尔特爵士给议会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建议。

他认为伦敦工业的增长主要不是客观的经济因素,而是由于可以由政府的行动来改变的主观原因。

他认为政府不仅要帮助衰退地区,从正面引导工厂迁往那里,而且要限制在伦敦建厂。

这种看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和反响,并促使政府采取行动。

1941---1947年间,在政府的组织下,集中地出现了一批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和报告文件。

这些官方报告,针对城市发展的各个专门方向向政府提出建议,构成了战后英国城市和区域规划体系的基础。

从此,现代城市规划越来越趋向于一种政策行为,与传统规划中的“设计方案”明显有别。

1.巴罗报告(Barlow Report)巴罗委员会在英国城市和区域规划史上占有级其重要的地位。

该委员会的工作导致1945年至1952年战后英国规划机构的建立,而巴罗委员会的成员阿伯克伦比则是战后英国规划体系的缔造者。

巴罗委员会在认识和处理问题上的贡献在于:它把国家、区域问题和大城镇集聚区的物质环境状况联系起来,并认为它们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巴罗委员会首先调查工业和人口地理分布的原因以及未来各种影响因素可能的变化;其次,该报告认为把工业和人口集中在大的中心地区,将在社会经济和战略上造成缺陷。

在这里,巴罗委员会已经把产业、人口在国家(区域)范围分布的问题与区域问题联系起来。

巴罗委员会的报告表明,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英国工业和人口的增长都集中在英格兰南部和中部,尤其是在伦敦周围。

当时全国只有伦敦及其附近地区以及英格兰中部的就业增长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巴罗报告分析了这种趋势的原因,它指出,这种工业增长和方式主要是由于“结构效应”的现象,即繁荣地区的增长几乎完全可以归因于它们较为有利的工业结构。

前车之鉴_后车之师_探究英国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价值的全过程

前车之鉴_后车之师_探究英国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价值的全过程

体系。

同时,鼓励城市进行高密度开发,以减少向农村的扩张。

尤斯瓦特报告主要围绕城市土地开发中的补偿金和改善金问题进行研究。

当公共部门必须征购土地用于建设时,应该按照市场现价进行支付,即“补偿金”;一旦政府宣布建设项目,土地所有者就有可能抬高地价,政府作为支付者,是社会的代表,那么这种价格变化对社会是“不公平”的,由此引出了“改善金”,即当由于社会公共部门的措施而使一些人得益时,社会应酌情向这些人抽取一笔特别税(基于土地发展权收取的土地增值收益)。

完善阶段:政府成为规划的实际控制者二战后,英国政府立法成立了专门针对城市土地规划的管理机构,并于1945~1952年间,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如《新城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开发法》等。

它们共同构成了战后英国城市规划体系,此后虽历经多次修改,但总的精神和轮廓却被一直保留。

其中1947年《城乡规划法》,因首次确立了一个综合性的和统一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而被认为是土地规划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该体系确立了五个基本原则:对土地的使用和开发采用一个综合的、统一的定义;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综合性的城市规划;任何开发行为都必须向地方政府申请规划许可,政府根据规划及相关因素进行裁决;开发业主对地方政府关于规划许可的决定,有权向规划部进行上诉;如果开发行为未能获得规划许可就开始进行操作,地方政府有权进行制裁。

在该体系指导下的英国城市发展实践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在这一体系的框架中,规划所制定的开发行为首先是由公共部门来执行的,地方政府负责设计建造公共住房,清除再开发城市中的贫民窟,并更新衰退的城市中心区。

政府指派开发公司建造新城,而贸易部为工业提供区域政策。

城市及土地规划呈现出一种令人乐观的局势,其中又以轰轰烈烈的“新城运动”最为著名;其次,在规划领域产生了诸如“公共权威的建立”、“土地开发的国有化”、“控制工业布局”、“设计国家公园”、“保护宜人环境”等新概念;此外,建立了规划师资格制度,规划新技术不断发展,地理学和社会学融入到规划中。

伦敦城市规划

伦敦城市规划

伦敦城市规划伦敦作为英国的首都和全球重要的国际大都市,其城市规划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和重要性。

伦敦的城市规划经历了长时间的演变和发展,如今呈现出多样的建筑风格和城市景观。

本文将介绍伦敦城市规划的主要特点和发展历程。

伦敦的城市规划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在那个时候,伦敦是一个重要的罗马城市。

古罗马人在伦敦建造了城墙和重要的公共建筑,为伦敦城市规划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伦敦的城市规划逐渐发生了变化。

在中世纪,伦敦成为英格兰的政治和商业中心,城市规模逐渐扩大。

城市的发展沿着泰晤士河逐渐扩展,重要的教堂和政府建筑开始出现。

在这一时期,伦敦没有明确的城市规划,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主要由个人和商业利益推动,造成了城市布局的混乱。

到了18世纪,伦敦开始进行有组织的城市规划。

由于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工业革命的影响,伦敦的城市规划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1783年,英国政府成立了伦敦规划委员会,并雇佣了建筑师约翰·劳顿进行城市规划。

劳顿的城市规划蓝图提出了改善公共交通、清理贫民窟和建设公共空间的计划。

随着时间的推移,伦敦的城市规划逐渐与现代化的建筑风格融合。

19世纪末,建筑风格开始转变为维多利亚时代的新古典主义,建造了许多宏伟的建筑物,如大本钟和圣保罗大教堂。

20世纪初,伦敦的建筑风格逐渐转向现代主义,独特的装饰风格和摩天大楼开始出现。

到了20世纪后期,伦敦的城市规划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的目标包括改善公共交通系统、保护历史建筑、提供更多的绿色空间等。

例如,2000年,伦敦市政府制定了《伦敦计划》,制定了未来20年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

总的来说,伦敦的城市规划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从古罗马时期到现代化的城市景观。

城市规划的特点包括混合了多样的建筑风格、重视公共交通和环境保护、注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等。

伦敦作为全球重要的国际大都市,其城市规划的发展不仅影响着城市的外观,还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发展。

英国新城的规划与建设

英国新城的规划与建设

2007-12
4、大伦敦规划
英国新城的规划与建设——田园城市思想的百年实践 — 的百年实践 ——田园城市思想的百年实践 ——田园城 践 ——田园城市思想的百年实践
❖ 为了迅速恢复被战争破坏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当时的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 (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指令开展战后重建问题的研讨。帕特里克·艾伯 克隆比(Patrick Abercrombie)和弗斯肖(J. H. Forsham)受命准备整个大伦敦地区 的规划。
2007-12
英国新城的规划与建设——田园城市思想的百年实践 —
的百年实践 ——田园城市思想的百年实践 ——田园城
二、英国新城的规划与建践 —设—田园城市思想的百年实践
1、原定义
❖ 《英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是这样定义 “ 新城”的:
一种规划形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在大城市以外重新 安置人口,设置住宅、医院和产业,设置文化、休憩和 商业中心,形成新的、相对独立的社区。
2、三份国家研究报告(Statute Book)
❖ 二战期间,有关国家城市规划政策方面的研究报告(Statute Book),在 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战后的空间发展,推动了英国城市规划的发展。 其中:
➢ 巴洛报告(Barlow Report 1940年),关于工业人口重新分布的研究报 告;
➢ 尤特沃特报告(Justice Uthwatt Report 1942年) ,关于土地开发地价控 制和土地开发补偿、赔偿政策的研究报告;
➢ 1943年,根据《城市规划大臣任命法》(the Minister of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1943)成立了工程和规划部(Ministry of Work and Planning )。

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英国现行的规划体系是在《1968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中首次引入的。

随着英国规划的不断实践,配套的有关法律的陆续颁布和更新,英国的规划体系也日益得到完善。

应该说,英国现行的规划体系是英国多年来规划实践的经验结晶.英国的规划体系与英国的行政体系结构紧密相连。

在地方层次,就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除了英格兰的大都市区和大伦敦区)而言,存在着两个层次的政府体系结构,即郡级政府和郡以下的区级政府。

相应地,其规划体系也有两个层次,即结构规划(Structure P1an)和地方性规划(Local P1an).结构规划是阐述非都市地区郡范围内的一个发展战略规划,而地方性规划则是阐述非都市地区区范围内的详细发展规划.在大都市地区和大伦敦地区,自1986年郡级政府被废除以后,只存在一级政府,即区级政府,与之相适应的规划,即·统一发展规划(Unitary Develop-ment Plan)它具有结构规划和地方性规划的双重作用。

可以说,英国规划决策的主要权力在于地方,非大都市区域以结构规划、地方性规划为主体;大都市区域以统二发展规划为主体.但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仍保留了相当大的集权.虽然英国目前还没有一个综合性的全国范围或大区域范围的发展规划,但中央政府通过制订国家性规划政策和区域规划纲要等手段制约和影响着地方层次的规划,因而也构成英国规划体系中相对重要的一部分,直.按或间接地影响着区域和城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避免中央政府对地方层次规划的种种限制,同时也为适应地方规划发展的需要,产生了种种非正式的规划,作为法定规划的补充.下图列出了英国相对完整的规划体系。

一、国家性规划政策和区域规划纲要.英国国家性的规划政策主要是为地方层次的规划提供依据和指导.立法和部门规章是国家进行管理和指导的主要手段.除此之外,英国还定期或不定期地颁布国家和区域性的有关规划政策,如规划政策纲要(PPGs),矿业规划纳要(MPGs),区域规划纲要(RPGs)以及部门通知、文件等。

英国的城市规划和新城建设

英国的城市规划和新城建设

英国的城市规划和新城建设

【期刊名称】《国外城市规划》
【年(卷),期】1990(000)003
【摘要】一、对城市规划管理权限的一次重大调整。

英国对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管理,即中央、郡(大区)和区的分级管理。

1986年,英国政府对城市规划管理权限进行了一次重大的调整,产生了很大影响,主要是加强了中央一级对规划的管理权,削减了郡一级的城市规划权限。

英国对城市规划工作管理十分严格,极为注重各级政府的城市规划权限划分,英《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正是划分各级政府对城市规划的管理权限。

近四十年来,英国城市规划发生了很多变化,根据1947年制定的《城乡规划法》
【总页数】3页(P45-47)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561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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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城市主义视角下苏州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剖析 [J], 徐谦
3.日本东京六本木新城建设对上海城市规划的启示 [J], 陈伟;张帆;廖志强
4.面向城市规划建设体系的交通详细设计实施探索\r——以广州市广钢新城为例[J], 张海林;周茂松
5.新城建设中的全新物流规划与建设——访京东物流城市规划项目组总监李建峰[J], 喜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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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试论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1 总体特征英国是最早进行城市规划立法,也是城市规划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对于许多国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及其演变具有几个主要特点。

(1)英国的城市规划法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 实施细则是由规划主管部门所制定的各项从属法规, 特定的规划议题则以专项法为依据。

从而使规划主干法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同时, 英国的地方议会没有规划立法职能, 这是与中央集权的规划行政体系相一致的。

英国中央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仅审批结构规划和受理规划上诉, 并且有权干预地方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

(2)英国的发展规划由战略性的结构规划和实施性的地方规划构成二级体系,已为许多国家所借鉴。

结构规划需要上报中央政府批准, 地方规划则是开发控制的主要依据。

这样的发展规划体系既确保了战略性规划与国家和区域的发展政策相协调, 又使实施性规划过程较为简化, 以及时应对各种变化。

尽管《一般开发规则》界定了不需要申请规划许可的小型开发活动,但英国的开发控制还是以判例式为主要特征。

(3)地方规划只是开发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 并不直接决定规划许可, 规划部门在审理开发申请时享有较大的自由量裁权。

在开发控制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同时, 也难免会存在不透明和不确定的问题。

80 年代以来, 英国政府试图把简化规划控制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措施, 曾在企业特区( Enterprise Zones) 进行了通则式开发控制的试验, 但并没有得以推广。

需要指出的是, 公众参与和规划上诉的法定程序使规划部门的自由量裁权受到了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2 英国城市规划法一览表3 规划法的演变历程城市规划是一个民主整治的过程,每一部规划法都反映了各个时期整治、经济和社会背景,同时也反映规划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

a)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职能的开端:1909年《住宅与城市规划诸法》1909年后,规划法经历了数次修正与补充,1932年《城乡规划法》是英国第一部城乡规划法,取代了1909年以来的所有规划法,范围从城市扩大到乡村地区,直至1947年一直保持着核心法的地位。

英国城市中心规划

英国城市中心规划

英国城市中心规划背景城市变化是社会、经济和技术力量运转,尤其是地方力量及物质因素的结果。

规划者必须在两种情形下工作,从当时的理论和实践中获取一般方法,以及从地方情况中获得特殊途径。

任何对产生变化的原因以及变化影响的可能性的理解都必须依赖于对内部及外部因素的认识。

本章试图为后面章节将要讨论的特殊变化提供一个框架,同时着眼于城市中心的功能变更。

十九世纪目睹了在新的生产方式、铁路以及人口迅速扩张的作用下大型工业城市的成长过程。

在那一个世纪里,十年内人口增长率超过40%的情况在本书所描绘的城市中是非常普遍的。

在伯明翰人口数在1861年到1871年之间增加了将近150,000人。

每一个城市都建造千篇一律的住宅、铁路和工厂以满足新的需求。

这是社会、经济和技术变革的物质根据。

但是,每一个城市中特殊的因素会影响新的发展。

因此,利物浦作为港口的重要性促进了壮新城市中心的发展。

维多利亚城市的普遍问题和特征导致了普遍的谴责和立法,也导致了促进其进步的标准补救方法的应用。

特别是卫生设施和住宅立法最终导致了二十世纪用来控制城市用地性质和结构的规划立法的形成。

十九世纪法令要求地方当局应该指派工程师和健康医务官员,这一做法促进了对城镇及城市发展和控制的特殊态度,同时将重点放在街道和贫民窟这样的问题区域。

这个重点一直延续到二战以后,并且最终引起了许多批评。

特别是利物浦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公共住宅运动,而在伯明翰则发展了道路规划和交通管理的专门技术。

维多利亚城市中心的投资和发展大部分被遗留给私人企业。

土地多重所有权的问题使总体规划非常困难但并非不可能,就像伯明翰的Chamberlain所显示的那样。

两战期间的变化以机动车使用的增长,对贫民窟住宅的攻击,连锁商店统治主要街道以及工厂的逐渐迁移为特征。

零售方式的变化导致了大量的改造和所有权的合并,从而避免了战后许多类似产业的重建。

对贫民区的清除是在住宅运动下展开的,大部分土地被重新用来建造公共住宅。

英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借鉴与思考

英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借鉴与思考

英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借鉴与思考摘要:英国是城市规划体系较为完善、城市规划历史悠久的国家,从工业革命以来,英国的城市规划以及思想对世界各个国家有着重要的影响,分析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可以对其进行借鉴,从中找到解决城市问题、适合中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办法。

关键词: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城市管理正文: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很早就有了城市建设的礼制,《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

”西汉的长安城、明清的北京城等都严格按照城市礼制建造,在世界城市中起到典范作用。

但是现代中国城市的建设与管理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城市建设开发无序,城市管理不完善,公众参与没有落实等。

英国、美国等国家比我国先进很多年,学习他们国家的城市规划与管理,可以为我国的城市规划带来新的契机。

英国是最早对城市规划立法以及城市规划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它的规划体制与行政体制不可分割,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度。

议会是立法机关,负责制定或者修改、废止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城市管理权。

1. 英国城市规划发展17—18世纪,是欧洲城市规划最兴盛的时期,称为巴洛克时代,产生了很多著名的杰作;像巴黎的杜勒里花园和爱丽舍宫的构图设计,凡尔赛宫和它相邻的有规划的城市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这些都是至高王权和皇权的表现。

现代的城市规划出现,是为了解决18世纪末产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产业革命期间,煤成了城市发展的动力,使工业向提供各种物资的地方集中,人口的集中、工业的大力发展导致环境恶化,建筑拥挤,基础设施落后,流行病蔓延、霍乱。

1837年,英国成立了一个政府机构——注册总局,有效地解决了城市中的一些问题。

1870年后,政府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来建设新住宅,电气火车、蒸汽火车的出现以及公共交通的发展解决了城市卫生、住宅等问题,但城市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城市的蔓延,无限的向郊区发展,为了解决此问题,1914年英国成立了城市规划协会。

行动规划在它乡——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及其改革简介

行动规划在它乡——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及其改革简介

行动规划在它乡——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及其改革简介2008-07-07 11:02:00 字体显示:大中小[前言]现代城市规划理论起源地的英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并且影响了许多国家规划理论和实践的现行体系,近年来遇到了许多问题,被批评为“僵硬、教条、官僚的程序”,“本应促进发展的规划体系却成了阻碍发展的绊脚石”,“规划过程常常起着阻止发展的作用,而不是确保让好的项目得到发展”。

英国目前正在对其规划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将以更务实的“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而“行动规划”是新规划体系的核心内容。

英国在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方面有着卓著的成就,并深远地影响了许多国家的规划实践。

但事实上,英国的规划理论和实践也不断面临新新问题,不断寻求新出路。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内,英国的规划体系就进行了几次重大的改革。

这些改革的思路对我国的规划改革不无借鉴意义。

1.第一次改革(1947年):从“分区规划”到“发展规划”1947年之前英国实行的是分区规划,具有法定效力并具有确定性。

发展商若想开发某地块,只要到市政大厅查询一下分区规划就知道那块地能开发什么功能了。

这对发展商来说增加了投资项目的确定性,但对地方政府而言却显得缺乏弹性,难以应对变化的外部环境。

因此许多地方政府利用编制规划耗时长的特点,故意地拖延规划完成的时间,将规划停留在编制阶段,以便使地方政府对用地功能的安排有灵活性。

为克服“分区规划”的弊端,1947年英国改革了规划体系,以更具灵活性的“发展规划”代替了“分区规划”。

发展规划的成果是一系列的文件,文本非常简洁,只概括了规划所提出的主要内容而不解释提出这些内容的原因或依据,而图纸则包括规划区域总图和“开发项目图”。

一般规划期限为20年,总图上要表达出规划期内所有要开发的项目及其用地。

但与分区规划不同,发展规划本身不具有约束力,它仅仅表达规划部门的意图。

虽然发展商从发展规划中可以找出他们的项目在哪里发展可能会获批准,但项目还是要经规划部门批准。

以卡迪夫为例简析英国城市规划历程和城市更新

以卡迪夫为例简析英国城市规划历程和城市更新

经被一 系列不同范 围的战 略政 策所侵 蚀成 为政 府组织 机构 的傀儡 。战争的胜利让 英 国有 自信并 乐 观地认 为一 个全 新 更好 的英 国会被建 设起 来。新 的信 念被用 以军 事行 动来 实 施 。缺乏深思熟虑 与过 度 的乐 观 , 使规 划规模 过 于宏 大 , 被
认 为是乌托邦式的幻想 。
城 市形 象的 营造 的政 策 , 梳 理 出在 城 市 更 新 中城 市 的 城 市意 义 。
【 关键 词】 英国; 城 市; 规 划 ; 更新
【 中图分类号 】 T U 9 8 4 . 3
【 文献标 志码 】 A
易和市 场整 合的相关政策在欧盟级别层 面上传达更 为有效 。 国防和政府 财政收入 的再分 配方 面需要 在 国家级层 面上 展 开。在分配其他公共产 品上 需要 基于不 同国家不 同 的具 体 情况具体分 析。一个 国家的人 口愈多 , 越应分 配更多种类 的
英 国 政 府 的权 力 削 减 , 权 力 下放不 仅在 二 十世纪 末 , 以至 于
英 国 是 由苏 格 兰 、 英格兰 、 威尔士 、 北 爱 尔 兰 组 成 的 联 邦 国家 , 并 没有 国 家 层 面 的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 也 不存 在相应 的全 国 性 空 间 规 划 或 者 规 划 政 策 。英 国 的 规 划 也 是 相 应 地 各 自
及 社 会 问题 的 改 良 , 如, 应 对 人 口及 失 业 人 口 的 增 长 , 工 业 格
局 的转变等问题外 , 还 对新城的扩建 、 公共 自然资源 、 道路 市 政等 方面的规划做 了更 深一步 的开 发与 实践 活 动。其 中值
得 深 思 的 是 城 市 规 划 作 为 一 种 协 调 利 益 的 手 段 或 者 工 具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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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2011年01月12日23:56:43 针对地区性衰退问题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英国政府的最初设想是给予这些存在严重问题的特殊地区直接提供政府援助。

1936年,英格兰特别地区专员斯图尔特爵士给议会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建议。

他认为伦敦工业的增长主要不是客观的经济因素,而是由于可以由政府的行动来改变的主观原因。

他认为政府不仅要帮助衰退地区,从正面引导工厂迁往那里,而且要限制在伦敦建厂。

这种看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和反响,并促使政府采取行动。

1941---1947年间,在政府的组织下,集中地出现了一批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和报告文件。

这些官方报告,针对城市发展的各个专门方向向政府提出建议,构成了战后英国城市和区域规划体系的基础。

从此,现代城市规划越来越趋向于一种政策行为,与传统规划中的“设计方案”明显有别。

巴罗报告(Barlow Report)
巴罗委员会在英国城市和区域规划史上占有级其重要的地位。

该委员会的工作导致1945年至1952年战后英国规划机构的建立,而巴罗委员会的成员阿伯克伦比则是战后英国规划体系的缔造者。

巴罗委员会在认识和处理问题上的贡献在于:它把国家、区域问
题和大城镇集聚区的物质环境状况联系起来,并认为它们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巴罗委员会首先调查工业和人口地理分布的原因以及未来各种影响因素可能的变化;其次,该报告认为把工业和人口集中在大的中心地区,将在社会经济和战略上造成缺陷。

在这里,巴罗委员会已经把产业、人口在国家(区域)范围分布的问题与区域问题联系起来。

巴罗委员会的报告表明,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英国工业和人口的增长都集中在英格兰南部和中部,尤其是在伦敦周围。

当时全国只有伦敦及其附近地区以及英格兰中部的就业增长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巴罗报告分析了这种趋势的原因,它指出,这种工业增长和方式主要是由于“结构效应”的现象,即繁荣地区的增长几乎完全可以归因于它们较为有利的工业结构。

只要这些地区的工业达到全国工业的平均增长率,就可以带动全区域的增长。

而衰退地区由于基础工业下降得太快,使整个区域继续衰退。

为此,有必要做更大的努力来维持经济的稳定。

巴罗报告分析认为,19世纪的工业曾经从接近燃料和原料供应地转向接近通航水域,但是由于20世纪的工业对这些因素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其吸引力正在减弱,工业将被引向它的主要市场。

在进行工业布局时,这就趋向于把工业分布在非常大的人口中心,在那里有多种多样的劳动技能和专业服务,而这些都是小工业城镇所缺乏的。

但是,如果这种公布方式继续持续下去,必将促使新工业逐步远离传统工业中心,使大量的人口和社会资本闲置在那里。

巴罗委员会接着系统性地考察并分析了公共卫生状况、住房情况、交通拥挤情况、通勤方式、土地和房产的价值。

其结论认为:大城市的住房和公共卫生条件并非如同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比小城市差,伦敦公共卫生的纪录就比全国平均水平要好,公共卫生条件得到普遍性的改善。

而卫生条件较差、住房拥挤的情况却出现在小城市,另外巴罗报告还认为大城市的上班路程较长,交通拥挤现象更严重;房地产价格日趋上升,尤其是在大城市的中心附近;大城市的内城地区好存在着严重的住房问题,包括无房问题。

巴罗委员会的报告对这些现象做了详尽的调查,并要求政府采取专门的对策。

巴罗委员会在提出措施建议时,产生了分歧。

一部分认为,应该只针对伦敦及其附近地区的新工业区进行限定,并成立一个委员会强制执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应当建立较普遍的控制体系,来控制全国的工业布局,并由一个为此而新设的政府部门来行使职权。

最终,1945年地实施巴罗委员会的建议时,政府选择了后一种方案,并导致了1947年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

斯科特报告(Scott Report)
斯科特报告主要反映的是1942年英国农村地区土地利用的情况。

该报告认为:良好的农业用地是无价之宝,它不同于其他生产要素,一旦丧失就难以恢复。

因此该报告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包括城郊在内的规划体系,该体系应该把保护农业用地作为其首要职责。

一等农业用地要毫无例外的禁止新的建设。

斯科特报告建议开发者在提出开
发建议时,都应说明建设方案为什么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否则就不应该改变现有的农业用地用途。

该报告提出时,正值英国处于面临二战期间的海上封锁,食品非常短缺,使英国十分依赖本国食品,因而引起了政府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公众迫切要求抑制城市的发展,鼓励城市进行高密度开发,以节约宝贵的农业用地。

尤斯瓦特报告(Uthwatt Report)
尤斯瓦特报告主要是关于城市土地开发中补偿金(Compensetion)和改善金(Betterment)的问题。

该报告涉及城市开发中的一些问题,首先是补偿金问题:当一个公共部门必须征购土地进行建设时,应当给予土地原来的所有者多少补偿金?一般认为,公共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现价进行支付,因为这样与市场中出售的土地相比,土地所有者既无损失也不得利,而且,公共部门应该仅限于征购那些他们原已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的土地。

但是市场复杂性在于,当公共部门宣布建设项目时,土地所有者有可能抬高地价。

例如,一旦政府宣布要建设一条城市干道,那么干道两边的地价就会上涨。

如果社会必须按照抬高后的价格进行支付,那是不公平的。

这同时也就引申出另一个问题:改善金。

改善金是指当由于社会公共部门的措施而使一些人得益时,社会应酌情向这些人抽取一笔特别税。

但是,要判断公共行为到底是使人得益还是受损是十分困难的。

比如,政府机构停止一项原来准备在风景地区上的开发项目计划,那么计划开发项目的土地所有者将会受损。

因为他们原来由开发所带来的利益落空了。

而附近的土地所有者则能直接受益,因为他们的土地的视线可以不致被遮挡,从而导致土地价格的提高。

因此,社会应向第一种人支付补偿金,而向其他人索取改善金,以示公正。

尤斯瓦特委员会报告十分详细地讨论了这个问题的概念和技术。

它认为:对于土地开发这种问题,社会应当采取一种简单而果断的办法,即对尚未开发的土地(也就是全国的农村土地)应该实行国有化,国家应该按照此前不久某一历史日期的价格为基础,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补偿金以取得土地。

但是这些土地在城市建设以前,土地所有者仍可留在那里,因此,他所得到的补偿权限于弥补他丧失土地开发权的损失。

一旦国家需要把这块土地征用于建设,就要向他支付另一笔全部征用的附加补偿金,然后,才可以把土地出售或出租。

同时委员会也建议,对于现有建成区内的房地产再开发,应该由地方政府负责。

政府按照此前不久某一日期的价格为基础,征购土地,进行改善。

另外,所有的房地产所有者都应该支付一种定期的改善税。

地方当局定期对纯地产进行估价,如果地产增值,则按增值的75%征收。

尤斯瓦特委员会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的重点在于,在征用农村土地用于城市建设时,根本不应当通过土地市场,而应该国有化,这种办法虽然在技术上是值得称道的,但在政治是存在着缺陷。

由于提倡土
地国有化,该报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和反对,这是因为对于土地公有化的宣传,是与英国传统的自由市场观念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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