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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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在药品的储存环节实行药品质量管理。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有关要求,按国家药典、部颁标准执行。
1、所有药品应储存在适当的地方:场所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源并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远离汽车库、油库;用电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所有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瓶装药品不允许倒放;
2、根据药品性质选择储存容器,储存药品的容器须符合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
3、需避光药品应有避光设施,如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须具有安全功能的专用保管设施(如保险柜、专柜带锁)和相应保管制度.
5、麻、精、毒性、放射性药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存放;
6、药房急救药品应按药品储存要求存放,并放置于安全易取的地方。药房应设有急救药品数量最低警戒线,药房负责人定时清点药品数量并及时补充,以保证急救药品供应。
7、需冷藏的药品,用冰箱、冷柜、冷库分类储存,严格控制温度。
8、内服或外用药品分开存放;
9、库存药品,按失效期远近顺序依次存放,以保证药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10、药品储存应摆放应整齐、有序,易于取用,药品标签应与药品一一对应,包装相似、通用名相同的药品应分开存放或有警示标志;
11、药品储存区要有检测和调节温度、湿度的设施。
12、注意防盗,安装监视器、报警装置、防盗门等装置;定期清点,预防丢失药品,如果发现帐物不符,应追查原因,并做记录。
(二)对存在下列情况的药品,及时撤架,退回药库,直到销毁或返回给供应商,并作书面记录:
1、过期;
2、变质;
3、被污染;
4、标签丢失或模糊不清;
5、退货;
6、破损。
(三)药品只能由相关的医务人员、药学人员保存和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药品。人为因素造成的药品损失,由相关人员按制度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药物储存条件名词的说明:
药库、药房、必须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1、避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口服药原则上不拆包装,如必须分包装,则应保证药品处于避光安全状态下;注射剂包装临用临拆。
2、密闭: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3、密封: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4、熔封或严封: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5、阴凉处:不超过20℃;
6、凉暗处:避光,不超过20℃;
7、冷处:2℃~10℃。
8、冰箱冷藏温度限度规定:冷藏室温度控制在2℃~8℃,冷冻室-18℃~-24℃,不同品牌冰箱可能温度设置略有不同。
(1)药库、药房和病区必须为储存以上药品准备阴凉库,或与之匹配相应的空调和冷柜,以保证储存空间温度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病房领进以上药品,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存放药品。
(2)冷柜温度、冷藏库温度每天记录;冷柜清洁有记录。
(五)护理单元配制好的注射剂、输液等应有清楚的标签,包括病人姓名、床位号、药品名称、配置时间(精确到“分钟”)、失效时间和警示标志。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
(一)所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使用:严格按照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应双人双锁,由专人保管钥匙,并在交接班时把钥匙亲自交给下一班指定人员。
2、每班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清点工作,在登记本上记录清点的日期、时间,并签名,下一班做好交接工作。
3、交班时发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数量不符,所有相关员工均不能离开,直到找到或告知本部门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并填写意外事件报告表,上报医务科。
4、发生钥匙丢失时,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视具体进行换锁;对于发生两次以上(包括两次)钥匙丢失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放射性药品的储存:放射性核素容器必须有鲜明标签,标明核素名称、活度及日期。操作产生放射性气体或气溶胶的核素时,必须在通风橱内。
1、放射性核素到货后应及时登记(出厂日期、批号、比活度、总活度、生产厂商、到货日期);
2、放射性核素由专人负责妥善(有的须冷藏)保管,以防丢失及变质;
3、使用(使用量、剩余量)及注销应有记录;
4、长半衰期核素由两人负责保管,做到双人双锁,帐物相符定期检查、作好记录,以防丢失。
(三)毒性药品须按规定储存:按说明书要求常温、冷冻存放,双人双锁专柜并有明显标记,专帐登记,逐次消耗,帐物相符。定期清点,钥匙与帐物由专人保管。
三、其他药品的储存
(一)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储存
按照该药品的储存要求,放置在专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柜子中并上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钥匙。试验用药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一概不得接触或处理。
(二)赠送药品的储存
特殊情况下(如流行疾病爆发期、洪水、地震等灾害)获得的赠送药品,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存放于药房,计数管理。
(三)类似药品的储存
对于一品多规、品名相似、包装相似、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类似药品,在储存中应有提示性警示标签,以防取药时被混淆而导致取错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