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取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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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理取费标准__670号文

最新监理取费标准__670号文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工程监理费用是指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所提供的监理服务所应获得的报酬。

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对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监理服务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监理中,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透明,以确保监理单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同时也要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监理费用过高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一、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

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按百分比计费、按工程量计费和按时间计费三种方式。

按百分比计费是指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监理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造价较高的项目,但需要注意的是,监理费用的百分比不宜过高,一般在1%-3%之间。

按工程量计费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工程量来确定监理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内容较多的项目。

按时间计费是指根据监理服务的实际时间来确定监理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监理服务时间较长的项目。

二、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一般包括按阶段支付和按月支付两种方式。

按阶段支付是指将监理费用分为若干个阶段,按照工程进度和监理服务进展情况进行支付,这种方式可以保障监理单位的资金需求,同时也可以促使监理单位更加积极地履行监理职责。

按月支付是指按照每个月的监理服务情况进行支付,这种方式相对灵活,但需要监理单位提供详细的监理服务记录和报告,以便业主方进行核对。

三、监理费用的合理性。

监理费用的合理性是指监理费用与监理服务的质量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监理费用过高会增加工程项目的成本,影响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监理费用过低则可能导致监理单位无法提供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因此,确定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监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以及监理单位的实际成本情况,确保监理费用合理、公正、透明。

四、监理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确保监理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理费用管理和监督机制。

建筑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如下:
1. 监理费用从工程总投资的百分比来确定,一般为2% - 5%之间。

具体的费用比例根据工程的大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对于大型、复杂项目,监理费用比例可以适当提高,通常在5% - 8%之间。

3. 对于小型、简单项目,监理费用比例可以适当降低,通常在1% - 2%之间。

4. 监理费用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期收取,一般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几个阶段。

5. 前期阶段监理费用主要用于项目策划、设计阶段,通常占总费用的10% - 20%。

6. 中期阶段监理费用主要用于施工阶段,通常占总费用的40% - 60%。

7. 后期阶段监理费用主要用于竣工验收、维护保养阶段,通常占总费用的20% - 30%。

8. 对于多项工程同时监理的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优惠,例如打折或者按固定金额进行计费。

9.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多样,可以分期支付或者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需要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10. 在工程变更、索赔等情况下,监理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
量进行调整,具体费用的确定需要与监理单位进行协商。

11. 监理费用不包括监理单位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需要由业主额外支付。

12.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监理费用的明细报告,并
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审计。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是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建立工作所需的费用,不同工程,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不同;计算公式如下:监理费=监理费计算基价万元×取费系数万元×高原系数×专业系
;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其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
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及上下班交通费;
4公用设施使用费;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
工程监理费是构成工程概、预算的一部分,因此,在工程概、预算中要单独列出;。

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计算方法

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计算方法

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计算方法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计算方法一、监理取费的基本原则1.1 监理取费原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22年修订版)的规定,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取得相应的报酬。

监理取费的基本原则是,监理人的报酬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来计算,并且需要得到施工单位(或者业主)的认可。

1.2 监理取费计算原则监理人的报酬应该按项目建造面积、建造总价或者工程量、直接工程费用的百分比等方式计算,并且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监理取费的计算方法2.1 监理费用的计算监理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监理费用:∑(监理工程量×单价)×费率系数其中,费率系数为监理费率的百分比,单价和工程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 监理费用的支付监理费用是施工单位或者业主向监理人支付的费用,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同时,监理人应该保证在监理工作期间的正常费用支出。

三、监理取费的计费周期和基准日3.1 监理取费的计费周期监理费用的计费周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计算,可以按月、季度、半年度或者全年等周期进行计算。

3.2 监理取费的基准日监理费用的基准日是指计费周期的起始日,它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清晰。

四、监理取费的其他规定4.1 监理费用的税金问题监理费用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

4.2 监理费用的调整和变更监理费用的调整和变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由双方商议决定。

4.3 监理费用的逾期支付如施工单位或者业主逾期未支付监理费用,监理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结束语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监理取费:指监理人依法依约取得报酬的过程。

监理费率:指监理费用计算的百分比。

监理工程量:指监理人实际监管的工程量。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全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是中国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法规。

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根据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不同内容及难度程度,其取费标准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工程造价比例计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比例可以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监理工作内容等因素进行调整。

常见的比例为工程总造价的0.5%至2%之间。

2. 分期计费:将监理服务分为不同的阶段进行计费,按照工作量、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调整。

常见的分期计费方式有前期费、施工阶段费、竣工阶段费等。

3. 按勘误费用计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设计或施工单位存在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监理可以提出勘误意见,根据勘误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费。

4. 按照工作时长计费:根据监理人员实际投入的工作时间进行计费,以小时或天为单位进行计费。

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特殊情况,监理费用还可能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程度等。

因此,在确定监理费用时,最好参考行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建设工程监理取费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取费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用是指工程监理机构为监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监理机构的实际情况
制定的,主要包括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两部分。

首先,固定费用是指在工程监理服务期间,监理机构为提供基
本监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这部分费用通常是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
比例来确定的,具体比例根据国家规定和监理机构的定价政策而定。

固定费用的确定需要考虑到监理机构的人员成本、办公成本、管理
成本等因素,以保证监理机构能够提供稳定、高质量的监理服务。

其次,变动费用是指在工程监理服务期间,监理机构为提供额
外监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这部分费用通常是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
工作量来确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
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等。

变动费用的确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评估,确保监理机构能够合理收取费用,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监
理服务。

在确定工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时,监理机构需要充分考虑到
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同时,
监理机构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服务水平,合理确定费用标准,确保能够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总的来说,工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和监理机构实际情况制定的,包括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两部分。

在确定费用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监理机构的成本和服务质量,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监理机构能够为工程提供稳定、高质量的监理服务。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为提供监理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是指监理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确定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监理服务的内容、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地域差异等,以合理确定监理费的金额,保障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首先,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监理服务的内容。

监理服务包括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安全监理、工程造价监理等多个方面。

不同类型的监理服务对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量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确定监理费取费标准时,应当根据实际提供的监理服务内容进行合理定价,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收费标准。

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应当考虑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

工程规模大、复杂程度高的项目,监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相对较大,因此监理费的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相反,工程规模小、复杂程度低的项目,监理费可以适当降低。

这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理费的标准,既能保障监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也能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

另外,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地域差异。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成本、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都会对监理费的标准产生影响。

因此,在确定监理费取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情况,避免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监理费的标准。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监理服务的内容、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地域差异等多方面因素,以合理确定监理费的标准,保障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监理费取费标准时,应当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合理地确定监理费的标准,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以下带来关于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与相关服务收费, 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1.新《管理规定》界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分为勘案、设计、施工和保修等四个阶段, 施工阶段服务称为"施工(工程)监理", 其它阶段服务称为"相关服务", 根据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分别按相应收费标准计取服务费用。

2.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按建设部第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划分), 其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它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参考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

3.施工监理服务费用计取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A%), 其中A为浮动幅度, 在0~20之间取定, 由发包人和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3)单份监理合同涉及多个不同复杂程度的单位工程时, 如难度大的工程建筑面积或造价达总工程量40%
,。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取费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监理取费应当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安全、效益为导向,以诚信、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节约、合理、规范为目标。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标准执行,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行为。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重视监理的作用,切实履行与监理单位的合同,不得降低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职责。

第五条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本标准的受监方。

第六条监理取费应当合理、透明、公开,严禁弄虚作假,损害受监方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本标准的要求,制定监理费用报价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费用报价方案向监理单位支付费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监理取费行为。

第二章监理费用的组成第九条监理费用的组成包括基本费用、特殊费用、风险费用。

第十条基本费用是指监理单位为完成监理任务而需支付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十一条特殊费用是指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需要发生的特殊费用,如技术服务费、加班费、出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第十二条风险费用是指监理单位为承担由于监理行为而可能产生的风险而需要支付的费用,如因监理不到位导致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赔偿费用等。

第三章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第十三条监理费用的计算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基本费用的计算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价款或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二)特殊费用的计算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核算;(三)风险费用的计算应当结合工程特点和监理单位实际情况灵活计算;(四)监理费用应当根据完成监理任务的进度及质量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工程监理费是指工程监理单位为了履行监理职责所需的费用,是由建设单位支付的一项费用。

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

下面将就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是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复杂程度、所在地区、监理服务内容等因素而定的。

一般来说,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是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比如按照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几来计算。

不同类型的工程,其监理费的取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等,其监理费的取费标准都有相应的规定。

其次,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还与监理服务内容有关。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安全监督等,不同的监理服务内容会对监理费的取费标准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监理服务内容越多、监理工作量越大,监理费的取费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另外,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还受到所在地区的影响。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不同,对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也会有所影响。

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监理费的支付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理费用,确保监理单位能够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程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监理费的支付标准,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同时,监理单位在收取监理费时,也应当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调整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努力,合理确定监理费用,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监理费用。

为了规范监理取费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就监理取费标准做出如下规定:一、监理取费范围。

监理取费范围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程规模合理确定监理费用。

二、监理取费标准。

1. 前期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在项目前期进行勘察、设计审查等工作,监理费用按照工程造价的2%收取。

2. 施工过程监理阶段,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理、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监理费用按照工程造价的3%收取。

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进行验收工作,监理费用按照工程造价的1%收取。

三、监理费用支付方式。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另一种是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四、监理费用调整。

监理费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工程变更情况进行调整。

如监理工作量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监理单位有权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五、监理费用纳入工程总造价。

监理费用应当纳入工程总造价,并在结算时一并支付给监理单位。

监理费用的支付不得拖欠,否则监理单位有权暂停工作。

六、监理费用违约处理。

如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监理单位也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

七、监理费用的合理性。

监理费用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并且应当与监理工作的实际投入成本相符合。

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业主收取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

八、监理费用的公示。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费用标准公示于业主和承包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监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

以上就是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的相关规定,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监理费取费标准

监理费取费标准

监理费取费标准监理费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取得的报酬,是对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服务的一种经济回报。

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收取监理费用的依据,合理的监理费取费标准能够保障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和监理服务的质量。

本文将对监理费取费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一、监理费的确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监理费的确定应当合理,既要保障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能过高或过低。

2. 公开透明原则,监理费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监理单位和业主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监理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3. 可行性原则,监理费的确定应当具有可行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不会因为计算复杂或者操作困难而导致纠纷。

二、监理费的计算方式。

监理费的计算通常以工程造价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

一般来说,监理费的计算公式为,监理费=工程造价×监理费率。

监理费率是根据监理服务的内容和工程的特点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监理费率在2%~5%之间。

不同类型的工程和不同的监理服务内容,监理费率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特大型工程或者特殊工程,监理费率可能会偏高一些;而对于普通的建筑工程,监理费率则会偏低一些。

三、监理费的支付方式。

监理费的支付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

一次性支付是指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监理费用。

这种方式简单方便,但对于业主来说负担较重。

分期支付是指业主根据工程进度,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时间节点逐步支付监理费用。

这种方式能够分散业主的经济压力,但对监理单位来说可能会增加收款的不确定性。

四、监理费的调整方式。

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监理费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监理费的调整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根据工程变更进行调整,二是根据监理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工程变更进行调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监理费也需要相应进行调整。

监理取费标准

监理取费标准

监理取费标准监理取费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机构为业主提供监理服务所得的费用标准。

监理是指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综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正常运行。

监理取费标准的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理费率:监理费率是指监理机构为提供监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比例。

一般情况下,监理费率是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通常在1%到3%之间。

具体的监理费率可能会根据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监理费计算方式:监理费的计算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工程造价的比例进行计算,另一种是按照时间进行计算。

按照造价比例计算时,一般是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比如1%。

按照时间计算时,一般是按照每月或每季度的时间进行计算,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3. 监理费支付方式:监理费的支付方式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期支付,另一种是按照工程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主要是根据工程进度的不同,将监理费分为若干个阶段进行支付,每个阶段支付的金额根据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确定。

一次性支付是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监理费用。

4. 监理费调整方式:监理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需要进行调整。

比如工程的变更、延期、增减量等情况,都可能会对监理费产生影响。

调整监理费时,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评估,然后与业主进行协商确定调整金额。

总而言之,监理取费标准是根据工程的特点、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业主在选择监理机构时,需要了解监理取费标准,并与监理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监理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支付给监理单位的费用,用于监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

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

下面将就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建设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一般来说,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的总投资额来确定,投资额越大、工程越复杂,监理费相应地也会相对较高。

此外,还应考虑工程的特殊性和风险程度,对于特殊性较高、风险程度较大的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也应相应提高。

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符合市场价格水平,既要保障监理单位的合理利润,又要考虑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

监理费的取费标准不宜过高,以免增加建设单位的负担,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不宜过低,以免影响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和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建设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在市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此外,建设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制定,不得违法违规。

同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确保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建设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需要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

只有科学合理地确定监理费的取费标准,才能够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理费的取费标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发改委建设部取费标准670号文件_(注:发改委建设部监理取费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_)1

发改委建设部取费标准670号文件_(注:发改委建设部监理取费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_)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是指在工程监理服务中,监理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工程监理费用进行收取的规定。

工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直接关系到监理服务的质量和监理机构的经济效益,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工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应当合理。

合理的取费标准应当是建立在对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和工作量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专业技能要求等因素,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一个合理的费用取费标准。

这样才能保证监理机构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也能够满足业主和施工单位的需求,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监理服务市场。

其次,工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应当透明。

透明的取费标准意味着监理机构应当在与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充分告知双方监理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费方式,避免出现后期争议。

同时,监理机构在取费过程中也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公布监理费用的使用情况,确保费用的使用合法合规,提高监理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再次,工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应当规范。

规范的取费标准意味着监理机构在取费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擅自调整费用标准或者违规收费。

同时,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监理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最后,工程监理费用的取费标准应当与监理服务质量挂钩。

监理机构在取费过程中应当根据自身提供的监理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收费,提倡以质量取胜,不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为业主和施工单位创造更大的价值。

总之,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的合理、透明、规范和与监理服务质量挂钩是保证监理服务市场良性运行的关键。

监理机构应当在取费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确保费用取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为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工程监理服务取费标准(2023版)

工程监理服务取费标准(2023版)

工程监理服务取费标准(2023版)文档1:服务内容:1.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1.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1.1.1 开发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1.2 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1.1.3 项目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的审核;1.2 施工阶段的工作:1.2.1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核与审批;1.2.2 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督;1.2.3 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控;1.2.4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1.3 竣工验收阶段的工作:1.3.1 投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编制;1.3.2 进行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1.3.3 项目竣工及质保书的审核;2. 工程监理收费标准:2.1 前期准备阶段服务收费:2.1.1 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收费;2.1.2 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收费;2.2 施工阶段服务收费:2.2.1 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核与审批收费;2.2.2 现场监督收费;2.2.3 进度、质量、安全监控收费;2.2.4 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收费;2.3 竣工验收阶段服务收费:2.3.1 竣工备案资料编制收费;2.3.2 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收费;2.3.3 项目竣工及质保书审核收费;附件:详见附件1.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监理: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法承担监督,控制和协调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得到满足的专门机构或个人。

2. 项目前期准备:指建设项目正式启动之前的阶段,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准备等工作。

3. 施工图设计:指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工程的设计和图纸编制的过程。

4. 竣工验收:指在建设工程试运行结束后,验收单位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工程的完全性、安全性和质量进行检查和确认的过程。

5. 质保书:指承包商在竣工阶段向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工程质量保证的书面证明文件。

文档2:服务内容:1.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1.1 监理前期工作:1.1.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1.1.2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与评审;1.1.3 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与审核;1.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1.2.1 施工图设计的审核与审批;1.2.2 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监控;1.2.3 施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1.3 竣工阶段监理工作:1.3.1 工程竣工审批资料的编制与审核;1.3.2 竣工验收过程的监督与跟踪;1.3.3 项目竣工质保书的审核与备案;2. 工程监理收费标准:2.1 前期工作收费:2.1.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审核收费;2.1.2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与评审收费;2.1.3 技术经济指标制定与审核收费;2.2 施工阶段收费:2.2.1 施工图设计审核与审批收费;2.2.2 施工现场监控费收费;2.2.3 施工合同执行监督费收费;2.3 竣工阶段收费:2.3.1 工程竣工审批资料编制与审核费收费;2.3.2 竣工验收过程监督与跟踪费收费;2.3.3 项目竣工质保书审核与备案费收费;附件:详见附件2.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监理: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法承担监督、控制和协调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得到满足的专门机构或个人。

建设工程监理取费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取费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商议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商议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者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商议另行支付或者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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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其施行,规定生效之日前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

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 总则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0.6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

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1.0.8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

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

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指每个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范围的计费额。

1.0.9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高程调整系数如下:海拔高程2001m以下的为1;海拔高程2001~3000m为1.1;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1.0.10 发包人将施工监理服务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单独发包给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其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不宜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的70%。

1.0.11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人承担的,各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发包人委托其中一个监理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总负责的,该监理人按照各监理人合计监理服务收费额的4%~6%向发包人加收总体协调费。

1.0.12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

2矿山采选工程2.1矿山采选工程范围适用于有色金属、黑色冶金、化学、非金属、黄金、铀、煤炭以及其他矿种采选工程。

2.2 矿山采选工程复杂程度2.2.1 采矿工程表2.2-1 采矿工程复杂程度表2.2.2 选矿工程表2.2-2 选矿工程复杂程度表3 加工冶炼工程3.1 加工冶炼工程范围适用于机械、船舶、兵器、航空、航天、电子、核加工、轻工、纺织、商物粮、建材、钢铁、有色等各类加工工程,钢铁、有色等冶炼工程。

3.2加工冶炼工程复杂程度加工冶炼工程复杂程度表表3.2-14石油化工工程4.1石油化工工程范围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工、火化工、核化工、化纤、医药工程。

4.2 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表4.2-1 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表5 水利电力工程5.1 水利电力工程范围适用于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5.2水利电力工程复杂程度表5.2-1 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复杂程度表5.2.2 其他水利工程表5.2-2 其他水利工程复杂程度表6 交通运输工程6.1交通运输工程范围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运、城市交通、民用机场、索道工程。

6.2 交通运输工程复杂程度6.2.1 铁路工程铁路工程复杂程度表表6.2-1注:1.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Ⅰ级为0.85,Ⅱ级为1,Ⅲ为0.95;2.复杂等级Ⅱ级的新建双线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6.2.2 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表6.2-2 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复杂程度表注:穿越山岭重丘区的复杂程度Ⅱ、Ⅲ级公路工程项目的部分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别为为1.1和1.26。

6.2.3 公路桥梁、城市桥梁和隧道工程表6.2-3 公路桥梁、城市桥梁和隧道工程复杂程度表6.2.4 水运工程表6.2-4水运工程复杂程度表6.2.5 民用机场工程表6.2-5 民用机场工程复杂程度表注:工程项目规模划分标准见《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7 建筑市政工程7.1建筑市政工程范围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7.2.1 建筑、人防工程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2-17.2.2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2-27.2.3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2-38 农业林业工程8.1农业林业工程范围适用于农业、林业工程。

8.2 农业林业工程复杂程度农业、林业工程复杂程度为II级。

附表一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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