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背景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优秀教学能力的教师,他们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教师,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小学校的教育骨干教师。
评选标准评选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标准:1. 教育理念先进:具有积极进取的教育理念,能够引领教育教学的发展。
2. 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成绩显著,学生的研究成绩和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3. 教学方法独特:具有独特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动力。
4. 师德高尚: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5. 专业知识全面: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全面指导学生研究。
评选流程1. 报名: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
2. 评审资格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教学观摩:评选教师需进行教学观摩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成果。
4. 考核评估: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师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5. 公示投票: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并进行师生投票,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6. 表彰奖励:根据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选结果权威性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并由学校领导审定,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注意事项1.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不参与评选教师的教学工作。
2. 评选过程中应保护教师的个人隐私和教育教学成果的独立性。
3. 评选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向教师和学校广泛宣传。
以上就是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的内容,希望能对评选工作有所帮助。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板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板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教师健康成长的评价激励机制,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选拨、培养、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潜心钻研教学,致力教育改革,能够引领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教学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进而激励全区广大教师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水平投身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
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评选类别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室教研员。
三、评选条件1、师德师风。
政治思想素质高,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甘于奉献,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师生中获得较高评价。
2、教学年限。
城区中小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基层中小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幼儿园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3、学历。
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和教研员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具备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是学前师范的中专及以上即可)。
4、教师资格证。
中小学教师要持有相应等次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要持有教师资格证(第一学历是学前师范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中小学教师原则上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要一致;任教学科与专业不一致者,但所教学科在全区质量检测中成绩突出者也可参评。
5、职称。
城区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基层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具备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工作量(最近两年四个学期,每学期工作量都要符合下列要求)幼儿园:普通教师每周带课不少于15个教育活动;主任级领导每周带课不少于10个教育活动;园级领导每周带课不少于6个教育活动。
小学:正主任及以上领导至少带一个班语、数或两个班英语,带其他课每周不少于8节;其余教师至少带一个班语文兼班主任、两个班数学、四个班英语,带其他课每周不少于12节;班主任每周按两节计算。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方案背景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学科建设和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学科影响力,市教育系统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标1. 表彰在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2. 表彰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
3. 倡导学习型、创新型教师,促进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1. 学科带头人:(1)具备正高级职称,或者副高级职称并有博士学位。
(2)在学科研究方向上有卓越的贡献,领衔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或发表优秀论文。
(3)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地位,承担学科带头人的责任和任务。
2. 骨干教师:(1)具有中高级职称。
(2)教学水平高,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显著。
(3)参与学科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或教学团队建设。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内推:学校领导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科建设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市级推荐: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给市教育局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公示。
2. 考察阶段:(1)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其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学科建设情况。
(2)教学观摩:候选人参加市级或区级的教学实地观摩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理念。
3. 评选阶段:(1)综合评分:根据面试和教学观摩的评审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分。
(2)公示评议:将评选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3)表彰奖励:结合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选标准1. 学科带头人:(1)学术影响力: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
(2)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或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成果。
(3)学科建设:对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附件1: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师德修养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园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2、教育教学能力(1)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2)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
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上一堂示范课、作一次教学方面演讲及答辩。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劳动教养、触犯刑律的;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3、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5、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骨干教师评比条件
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二、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范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在职教师以及教研、电教部门的教研员、电教员。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教育和教学科研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教育系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同行的公认。
(3)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取得《教师信息技术运用合格证书》。
(4)学科带头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小学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骨干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6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教师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中学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4年以上,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其以学历和小学一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教学工作量饱满,中职学校每周不少于10课时,中学每周不少于12课时,小学、幼儿园不少于16课时,学校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
(7)学科带头人须1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
2、农村学校(不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1)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等级奖。
(2)辅导青年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以上等级奖。
(3)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2篇(省级1篇)以上(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或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其中市级一等奖以上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课件)2篇(次)以上。
(4)主持研究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赛事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中学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所有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包括专任教师、集体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等。
三、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成绩。
2. 教学贡献:在教学中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取得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管理:有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能有效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师德师风:言行举止端正,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领导、教师团队可提名候选人,需提供推荐信及教学成果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提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3. 颁奖仪式:对入选的中学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奖励政策
1. 入选骨干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
2. 获奖人员可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教育培训等,提升教学水平。
3. 学校可对获奖教师进行岗位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
六、评选宣传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宣传栏、教师微信群等媒体发布,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展现优秀教师风采,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七、总结展望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不仅可以激励中学骨干教师更加努力工作,也能够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我们相信,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中学教育事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骨干教师评审和考核的规范
骨干教师评审和考核的规范骨干教师是教育系统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高低。
为了提高骨干教师的专业素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和考核规范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一、评审规范要求1. 评审对象评审对象应包括所有在职在岗的骨干教师以保证评审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2. 评审标准(1)思想品德: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业务能力:骨干教师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和方法,具有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3)工作业绩:骨干教师应具备较好的工作业绩,所教学科成绩优异,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学生、家长和同事的认可。
3. 评审程序(1)个人申请:骨干教师应根据评审标准,向学校或教育部门提出评审申请。
(2)资格审查:学校或教育部门应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的审查。
(3)评审答辩:申请人应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和教学答辩,以证明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应在学校或教育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核规范要求1.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包括所有在职在岗的骨干教师,以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2. 考核内容(1)思想品德:考核骨干教师的思想品德,包括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等方面。
(2)业务能力:考核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包括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和教学方法、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
(3)工作业绩:考核骨干教师的工作业绩,包括所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情况、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参与教研活动、教材编写与改革等方面。
(4)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考核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与创新能力,包括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研究、设计与实施创新教学方案等方面的能力。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计,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优质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市教育系统决定在2023年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评选,以表彰和激励那些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
二、评选目标本次评选的目标是选出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他们具有教育教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学科教学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同时能够为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通过内部推荐、自荐或教师互推等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 考评阶段:(1)初审: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材料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包括个人绩效、教学成果、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评定。
(3)现场答辩: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人将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委员会将就其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和评议。
(4)综合评定:根据材料审核和答辩情况,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名额。
3. 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市教育局公示后,进行表彰和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四、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能力: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成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和评价等。
2. 学科建设:候选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贡献,包括课程设计、教材建设、科研项目等。
3. 教育管理:候选人在教育管理方面的表现,包括学校管理、教研组织等。
4. 教育科研:候选人在教育科研方面的贡献,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
5. 教师发展:候选人对教师发展的影响和指导,包括指导学生、培养新教师等方面的贡献。
五、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市教育局组织,包括学校校长、教研主任、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以及教育局领导和教育专家。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通过市教育局的公示渠道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模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模版一、教学能力及成果1. 突出的教学能力:作为骨干教师,其教学能力是评选的首要标准。
应注重衡量教师是否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具和教材,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该教师应展现出独特的教学风格,深入浅出地传授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显著的教学成果:该骨干教师的教学成果应该是显著的,能够使学生在学业方面有明显的进步。
评选时可以考虑教师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评语,以及学生的参与度和主动性等方面来评判。
二、师德师风1. 积极向上的师德:骨干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师德,以身作则,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学生,对待学生持平等、公正、关爱的态度。
评选时可以考虑教师与学生、家长和同事之间的关系,以及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等方面。
2. 以身作则的师风:骨干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榜样,教学过程中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有高尚的情操和人格魅力。
评选时可以考虑教师是否能够保持个人修养,是否发布正确的信息,是否言行一致等方面。
三、教育教研1. 积极参与教育教研活动:骨干教师应该是学校教育教研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
他们应该能够提出合理的学校教育教研活动方案,并积极组织和参与教研活动。
评选时可以考虑教师的教育教研活动的主动性和参与度等方面。
2. 在教育教研方面取得的成果:骨干教师在教育教研方面应该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发表教育论文、参与教育教研项目等。
评选时可以考虑教师在教育教研方面取得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
四、团队合作1. 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骨干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评选时可以考虑教师是否善于沟通和合作,是否能够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解决问题等方面。
2. 对同事的帮助和支持:骨干教师应该帮助和支持同事,在教学上提供帮助和指导,共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评选时可以考虑教师对同事的帮助和支持的具体举措和效果等方面。
综上所述,评选小学骨干教师应该综合考虑教学能力及成果、师德师风、教育教研和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以确定最佳的骨干教师。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XX市各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发展成长规律,科学构建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条每两年评选一届,其中市名校长、名教师奇数年评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偶数年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1.资格资历。
担任正职校长职务3年以上。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
2.师德师风。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个人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任职期学校近3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3.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办学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承办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或人才培养任务,对本地区学校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教育科研。
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近5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学校管理类项目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校管理类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校管理类专著。
第五条中小学名教师1资格资历。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
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县(区)中小学名教师。
5.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是“四有”好教师的示范。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O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6.教育教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8〕21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发〔2012〕121号)精神,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
已确定为特级教师、陇原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年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5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第六条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关于关于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关于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学校:为了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名师工程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评审条件(一)学科带头人1.具有良好师德。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师榜样。
2.具备合格的学历以及10年以上教龄,有中小学或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45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和教研员50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小学须达到大专学历、中学(中职学校)须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对近五年获优质课比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中职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职业院校大赛获得三等奖)、获省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中职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或教师本人获得省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和省级以上综合荣誉的,可不受教龄和年龄限制。
个别业绩突出的职称可适当放宽。
3.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满工作量,教学成绩突出,并居县(市、区)前列。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课题或参与(排名前三)一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
曾在省级以上正式教育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或在市级教育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教学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近三年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展过学术讲座或参与上示范课(送课下乡)二次以上(必备条件)。
在本县、本市同学科中享有较高声誉。
同等情况下市级骨干教师或县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品德优良、业务过硬、充满活力、适应21 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计划在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培养、评选和奖励一批不同层次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教育教学人才。
第一层次:具有自治区本学科先进水平,在全区教育界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其中一部分在国内教育界有一定影响的教坛明星;第二层次:在我市乃至广西保持学科优势,在自治区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中青年教学骨干;第四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一定学术造诣、成绩较显著、起到较好示范带头作用的青年教学骨干。
第二章评选第三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评选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全市共培养、评选教坛明星100 名、学科带头人1000 名、教学骨干5000 名、教坛新秀1000 名。
第五条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遵循教育规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曾荣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
(三)教育思想端正。
树立新的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自觉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参与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
(四)具备较高的素质。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学科大循环教学。
2023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的增加,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中需培养出一批有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以推动学科的发展和提升教学质量。
为此,制定本评选方案旨在鼓励优秀教师成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对象与标准1. 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市教育系统中担任学科带头人职务的优秀教师。
评选标准:(1)学术水平:在学科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突出贡献,以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为依据进行评定;(2)带头能力: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带头能力,能够带动师资队伍的成长与提高;(3)影响力:在学科发展、学校内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档案作用;(4)综合素质:道德品质高尚,精神风貌优良,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情怀。
2. 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市教育系统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评选标准:(1)教学成果:在教学过程中完成任教任务,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以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学科研成果等为评定依据;(2)业务能力:对学科教学内容和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和认识,在教学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能力;(3)创新实践:在教学实践中采用创新方法和手段,取得较好的效果,并对教学改革和创新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4)综合素质:道德品质高尚,精神风貌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情怀。
三、评选程序1. 报名阶段:(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通知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主动申请报名;(2)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
2. 评审阶段:(1)市教育局组织成立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由知名专家、学者和教育局领导组成;(2)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教师材料进行初评,并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3)在初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教师进行深度评审,包括面试、教学观摩、教学设计评比等环节;(4)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名单。
骨干教师上半年工作总结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上半年工作总结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上半年工作总结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成绩:骨干教师应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包括学生成绩的提高、教学效果的优异等。
2. 教学方法与教师形象:骨干教师应具备优秀的教学方法和技巧,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并能够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以身作则,得到学生的尊重和喜爱。
3. 教学研究与创新:骨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创新,提出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
4. 师德师风: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职业道德,能够与学生和同事和睦相处,做到言行端正,对学生负责。
5. 个人发展与团队贡献:骨干教师应具备持续的个人发展意识,通过学习和培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同时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团队活动并能够给予积极的贡献。
总体来说,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是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思想,并注重师德和个人发展,同时也要考虑教师在学校整体教学团队中的贡献。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评选对象为全校在岗教师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好教育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
2. 参评教师需具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方法得当等特点。
二、评选条件:
1. 参评教师需在本校工作满三年以上,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 教师需取得较高的教学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3. 教师需具备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 每年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教师评选工作。
2. 教师通过个人申报和推荐机制,提交评选材料,包括教学实绩、教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3.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
1. 获奖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2. 获奖教师将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享有更多的教学资源和发展机会。
五、总结:
本评选方案旨在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学校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愿每一位教师都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24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我市将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包括所有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工作分为提名、初选、终审等环节,评选结果将成为教师继续发展的重要参考。
评选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提名要求候选人在本学科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实践能力,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初选阶段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候选人在教学、科研、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和表现,确定入围名单。
终审阶段由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入围名单进行终审评议,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并享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支持和培训机会。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旨在发现和肯定优秀教师的成绩和贡献,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希望全市各校教育机构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为市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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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附件1: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二)具备市骨干教师称号;(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任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
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细则
XXXX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
核细则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骨干教师考核的要求,对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一、考核标准: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创新。
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模范。
年度和师德考核达“合格”等次以上。
(分值10分)
2.主持或参与县级学科教研基地、中心学科组和“三名”工作室的工作,建立个人教育教学博客或微信公众号、QQ 空间等,及时上传教育教学心得或经验总结等材料供教师分享。
(分值10分)
3. 带头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任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质量,成绩优秀。
(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承担校级及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节。
(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活动。
参加各级各类听课、评课活动,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0节。
积极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科研、培训等以研代训、以训代学或学习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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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二)具备市骨干教师称号;(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任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
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4.担任班主任、团的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模范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并提交1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近5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
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注意发现、培养优秀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需提供计划、总结或本地课改评选材料)。
有很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需提供教研计划、活动总结等。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教科研能力强,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
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需提供通知、讲稿等附件。
(五)主持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六)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次(农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区)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区)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
有学科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教师一起研究。
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六、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获得省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附件2: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马鞍山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了表彰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率性的称号。
马鞍山市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称号;(三)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六)近5年来,学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辅导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等)。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
3.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区)级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同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5.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近5年来,在全市(县、区)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能在学校上1节公开课(须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1篇3000字以上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县(区)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