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与优秀青年教师
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教育科
研能力E
①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达1篇以上(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二等奖以上)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个人研究成果应为县级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等材料)。
③出版过个人专著(含课外读物及参编2万字以上的中小学教材、教参,不含解题型或升学指导型读物)。
必具
必具
必备条件
县 级 骨 干 教 师 评 选 标 准
教育
教学成绩︵近五年来︶
公共选项B
①近10年来,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表彰部门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表彰称号仅限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劳动模范”、“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好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特岗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须附获奖证书原件);②近10年来,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和教学设计)。
(B+B1)必具其三
(B+B1)必具其二
职业学
校专业
课教师B2
①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业务专项比赛,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②在中职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至少1次(须附活动计划、记录及讲稿等相关材料)。③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承担校际公开课、示范课2次或县级1次以上。④被评为“双师”型教师。⑤所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⑥创作的作品被县级专业机构收藏、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计项目采用1件以上;或在学校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
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责(3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责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核心力量,他们在学科教学管理和教学创新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中学学科带头人的职责1. 学科发展规划。
学科带头人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科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包括教学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建设等,并协调学科内教师的教学工作,确保学科的健康发展。
2. 教学内容和教材的选定。
学科带头人应对学科的教学内容进行综合评估,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材和教学资源,并及时更新教材,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 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
学科带头人应关注学科教学中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开展教学研究,探索适合学科的有效教学方法和手段,并将其推广到学科教学中,提高教学效果。
4. 师资培训和发展。
学科带头人应负责学科教师的培训和发展工作,包括组织学科教研活动、参与教师的专业发展计划、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等,提升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
5. 课程教学管理。
学科带头人应对学科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符合学校和学科要求,协调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6. 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的组织。
学科带头人应组织学科竞赛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
此外,学科带头人还应关注学科的科研活动,鼓励教师参与科研项目,提升学科研究水平。
7. 学科评估和质量监控。
学科带头人应参与学科评估工作,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评估,对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对学科教学环境进行评估等,并提出改进和提高的建议,保障学科教育质量。
二、中学骨干教师的职责1. 教学课堂教学。
骨干教师是学科教学的中坚力量,他们应以身作则,兢兢业业地进行课堂教学,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2. 教学资源的整理和分享。
骨干教师应整理和收集学科教学资源,并与其他教师分享,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相互帮助和交流。
3. 学科教研活动的组织。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法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及后勤效劳工作、促进我校教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1.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评选范围是一学年来在教育教学及后勤效劳岗位上敬业爱岗、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2.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应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
二、评选条件1.根本条件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团结同志、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带头作用。
③学年〔当年1月和7月〕量化考核综合成绩靠前。
2.对具备根本条件且做出如下突出奉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①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②长期从事根底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德高望重,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③长期从事效劳育人工作,工作任务重,效劳态度好,成绩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效劳人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不予推荐:①教学成绩位于年级组三、四名或教育局抽考成绩位于城区学校三、四名者。
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③有偿家教被举报调查属实者。
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在岗位变动时向学校提条件、无理取闹者。
⑤因个人失职发生平安责任事故者。
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⑦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追究者。
⑧调入本校工作不满一周年者。
⑨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或有旷工行为者。
⑩上年获得过同级同类先进者。
三、评选程序①由各处室、年级组按教职工总数的15%推荐联评,学校校委会审核确定候选人。
②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评选结果的使用1.校级优秀教师获得者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教师专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循“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异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宿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学历、职称达标。
小学、幼儿园具备小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学历,高中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中学申报者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申报者具有小学高级职称。
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勤于学习,不断进修提高。
2.师德高尚。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
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
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能够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所申报的材料应为近五年内)3.教学业务过硬。
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
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者能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在省、市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或者经常应市级教研部门邀请参加讲学、命题活动。
(骨干教师可以放宽到县级)4.课题研究出成果。
主持市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研究课题通过结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成果;或者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荣获省、市级等第奖。
5.论文发表、获奖。
注意搜集教育信息,研究教改动态,在优化课堂结构、指导学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有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与任教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论文,或者有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的论文。
发表和获奖的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6.辅导学生获奖,或者培养青年教师得奖。
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成绩显著,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本人获市级以上指导奖。
或者在“师徒结对”活动中,青年教师取得县级以上优课奖或基本功竞赛奖。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年龄、对象:“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正文:---------------------------------------------------------------------------------------------------------------------------------------------------- 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局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师〔2008〕26号)精神,决定评选我市第十批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研究单位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
各学校(教学教研单位)领导干部,一直未中断教学(教研)工作,且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建树和影响的,也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中小学市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见武教师〔2008〕26号文件。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在农村、边远、薄弱学校任教1年或参加教师交流1年的经历;参评市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是区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优秀青年教师,且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是区级优秀青年教师,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武教师〔2008〕26号文件中关于“近5年至少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条件,结合2009年以后开始实施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调整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或教学业务绩效考核达到2次以上优秀”。
三、评选名额拟评选市学科带头人200名、市优秀青年教师400名,推荐名额按2013年末在职专任教师数确定(见附件1),各区教育局应在推荐名额内推荐上报有关人选。
如皋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如皋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一、中小学(不含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担任过班主任或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在学校德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工作出色,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本人或所带班(团、队)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申报德育骨干教师,必须是在岗正班主任且年限累计10年以上,并获得如皋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德育标兵等称号。
4.注重课堂教学实践,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教材,胜任或指导本学段循环教学,工作量饱满(申报学科带头人须有任教毕业班累计2年以上经历)。
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教学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90%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为良好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为优秀),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
5.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教学风格鲜明,教学实绩突出,在本学科中起骨干或引领作用。
近三年在镇级(市直学校校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如皋市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或近三年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优课(班会课)评比或基本功竞赛获镇级(市直学校校级)一等奖(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如皋市级二等奖以上)。
教研(科)员近三年须每学年到基层上研究课不少于3次,并在如皋市级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2次以上;电教装备管理人员每学年须在如皋市级以上开设教育技术等专题讲座2次以上。
(申报学科带头人每学年须在南通市级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或教育技术专题讲座1次以上)6.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主持镇级(市直学校校级)或参与县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如皋市级或参与南通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含微型课题),并取得中期研究成果或通过结题鉴定。
学校名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措施
名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措施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激励、发展内涵的方针,建立促进教师资源开发利用和优秀人才迅速成长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良好、富有活力、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校教师队伍。
二、发展目标。
以提升教师的教育境界和专业能力为目标、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为主要方向,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和机制,形成一支以县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能手等骨干教师为中坚力量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富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确立我校的优质教育优势,创建优质、一流的精品学校。
三、具体举措:(一)加强培训,构建研训一体化培训模式1.面向全体,建立师干训工作机制(1)面向全体教师,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新知识和师德教育为重点,以学习型团队的建设为载体,以校本研修为支撑,认真组织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积极实践学校基础性课程实践方案。
从育德能力领域、教学能力领域和教育科研能力领域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专业素质,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推进“二期课改”,提供师资保障。
(2)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校骨干教师培养和校学科领衔教师培养工程,以及中层干部自培计划。
对骨干的培养注重过程,分层培养,加强申报和评审环节的工作,明晰培养职责。
创新工作载体,充分发挥领军人物在区域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带头、示范、桥梁和辐射作用,以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为途径,加大对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骨干教师综合素养。
(3)学校积极开拓各种渠道,创设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班主任参加各级各类学历进修和非学历培训,满足学历达标、高一层次学历学习、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提高等不同层次的需求。
2.推进校本研修,推动教育改革结合学校和教师教学实际,积极创新校本研修形式,丰富校本研修内容,形成有特点的校本研修活动和方式。
继续实行大小组相结合的校本教研模式,整合校本培训,把校长领衔的集中通识学习、行政领衔的学科大组学习、教研组长领衔的教研组学习、与行政即时点拨学习四项学习方式整合到了研训一体化的校本教研工作之中,在拓宽学习方式和制度保障机制上做进一步的完善与提高。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滁州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荣誉称号。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全市各学科、学段的优秀研究型教师和教研员,他们是教育教学、教科研的活跃分子,拥有丰富的一线教育教学、教研经验,并对教育教学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识,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5周岁及其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滁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满两年及其以上。
(五)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六)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在近6 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6 年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 1 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 人次(农村教师1 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 人次(农村教师2 人次)。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评选方案及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和___,评审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选范围、对象及人数1.“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8年以上。
2.“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
3.“教学新秀”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5年以内。
已评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享受科级行政待遇的学校管理人员不再参加评比。
4.评选人数:校级教学新秀取满三年至五年内人员的10%,校级学科带头人取教师总数的5%并保证每学科至少有1个名额;骨干教师取教师总数的10%。
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报。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造成影响的;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3.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没有参加当年学校组织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评选条件参加学校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教学新秀最少具备3个条件(在学校工作未满五年人员参加),骨干教师应至少具备4条选择条件,学科带头人应至少具备5条选择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科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支柱。
为有效选拔和评价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动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特编制此评选条例。
一、评选目的为了鼓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造性表现和业绩,帮助提高其领导、指导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对象学科带头人:各学科教研组组长、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等。
骨干教师:各中小学任课教师。
三、评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 有卓越的教育教学成绩和业绩,能在教学实践中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
2. 已参与或主持过本学科或年级或班级等的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或科研活动,并对学科发展有明确规划和建议。
3. 已在本学科或年级或班级等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或获得省、市、国家级教学比赛或科技成果奖项,或能在其所带领的团队中取得比较骄人的成绩等。
4.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注重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教育行为规范,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点,做到以人为本、为人师表。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教学水平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实现有效的教学成果。
2. 热爱学生,能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点,在课程实施中采取差异化教育,适应学生不同的需求。
3. 在集体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或科研活动中有明显贡献或者在学科竞赛、学术研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4. 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热心参加学术研讨和培训,积极学习前沿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
四、评选方式根据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条件,采取综合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位评选对象进行评价。
(一)综合考评:根据教学成绩、教研成果、学科影响力、师德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评委会指定,对评选对象的授课能力、专业素养、师德观念以及对待学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选程序(一)由学校教育教学处提出提名名单,确定评委会组成人员。
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指导性意见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指导性意见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我校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骨干,培育良好的学术氛围和育人环境,加快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为做好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选拔范围我校在岗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双肩挑人员到专业所在系报名参选。
二、选拔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确定学科,原则上每一个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设置1-2个,骨干教师岗位不超过50周岁以下教师人数的20%,优秀青年教师岗位不超过40岁以下教师人数的25%。
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教学水平高,在教学和教改方面成绩突出,其业绩得到同行公认。
3、科研能力强,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4、教风、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意识。
(二)学科带头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年龄在57周岁(含57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教学要求: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在学科建设方面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
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
能够潜心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为推动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起骨干示范作用。
能够把握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专业保持省内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
五年内至少系统讲授过两门以上本科基础课或主干课程,积极完成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估优秀。
形容老师的优秀称号
形容老师的优秀称号形容教师的优秀称号如下:
1、教学设计创新奖
2、学科带头人
3、校级骨干教师奖
4、优秀实训指导教师奖
5、教坛新秀奖
6、优秀青年教师奖
7、师德标兵奖
8、优秀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奖
9、教学奉献奖
10、资源应用辛勤工作者
11、优质课展评奖
12、优秀部门管理奖
13、优秀教研组长
14、最美教师奖
15、招生、培训、特殊贡献奖
16、辛勤园丁
17、优秀党员
18、体育特殊贡献奖
19、文艺特殊贡献奖
20、德育先进者
21、优秀辅导奖
22、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奖
23、全国模范教师奖
24、全国优秀教师
25、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武汉市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武汉市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武汉市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活动范围和对象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职专任教师。
单位领导干部一直未中断教学教研工作,且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的,也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活动条件(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含中专)市级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资历要求(1)评审教师必须就是区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优秀青年教师,且男性不少于55周岁、女性不少于50周岁;(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证书,聘任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3)出任班主任或大队辅导员、教研组短、年级副组长、备课组短等工作或负责管理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总计八十5年,并获得较好成绩;(4)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区内边远薄弱学校交流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或在上述学校工作5年以上。
2.职业道德建议-1-爱好教育事业,爱好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职责教师职责,存有较好的师德学识,在本区同行中存有较低声望,且合乎以下三项中的两项:(1)近5年至少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2)任现职以来赢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一流工作者等称号;(3)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
3.教学实绩建议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较强的创新意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与娴熟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学科教学规定的课时量(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兼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任课时数要达到专任教师的1/2;兼任校级领导职务的,任课时数要达到专任教师的1/3),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本区域处于领先水平。
教师梯队建设方案
教师梯队建设方案教师梯队建设方案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教师梯队结构,建立师资发展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是以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职业道德、年龄结构为标准,从有利于选拔、使用、培养等入手,以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目标,建立以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等不同层次的梯形师资队伍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保证教师队伍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
在梯队建设过程中,要遵守如下原则:1.公平竞争的原则。
教师队伍的梯队结构的形成,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产生是在同一标准、同一办法、同一程序、同一考核的基础上,通过教师个人申报、部门资格审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民意测评、领导班子审批等程序进行的,坚持标准公平、评审公正,过程公开原则。
2.坚持实效的原则。
在评审过程中减少人为的因素,以实际的质量、数量和所提供的实际的成果为对象进行评审,提高评审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以标准和条件为准绳,宁缺勿滥。
3.注重程序的原则。
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的目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选拔、培养、考核等程序和科学性、有效性,通过公开条件和标准,发挥导向作用;评审的严密性和客观性,树立教师务实精神,通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滚动发展的原则。
打破,按照年度考核、量化集积分排队,择优选拔,以发挥其激励教师努力进取,提高效率,提高质量的作用。
5.权责利统一原则。
被评为梯队成员的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骨干力量,要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教研、育人等领域的示范骨干作用,发挥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课题研究等方面的核心作用。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成员,还要承担着培养年轻教师的职责,同时享受着学术交流、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经费资助。
6.重点选拔、培养与合理分布相结合的原则。
要注重对专业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重点课程的教师选拔和培养,合理确定梯队成员在各学科、课程和专业的分布,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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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
评选规定
五百户中小
2012年9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规定
一、评选范围
学校中小学在岗教师,学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要求,常年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和教研工作,工作量和班主任年限符合有关规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符合评选条件要求,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
1、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模范遵守教育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能面向全体学生,业绩突出。
(二)业务能力
1、学科带头人
(1)小学教师具备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班主任年限累计5年以上,取得计算机证(45周岁以下教师)。
(2)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知识,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新的教育理念、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学科教学实践和德育工作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重视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
(3)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胜任并能指导教学,近三年来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满。
教学管理人员近3年内连续兼课。
在本学科教学中能起把关作用,镇统考成绩突出,在县级以上优质课、研讨课、教师基本功
技能竞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奖项。
(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的科研能力。
在本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主持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课题研究。
有较强的试题编制能力,能对测验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5)近五年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含一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
(6)积极承担指导培养年青教师工作,近十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在工作中能起到骨干作用。
(7)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业务能力申报条件:以上1、2项为必备条件,3、4、5、6、7项必须具备其中三项以上。
2、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必须具有合格学历,小学教师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班主任年限累计5年以上;取得计算机高级证。
(2)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具有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积极参与教改实验,注重学科教学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准确把握教学要求,近五年在县级及以上范围上过公开课、研讨课,能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教研任务,教学工作量满;或在优质课、研讨课、教师基本功技能竞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县一等奖以上。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的科研能力,能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总结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独立承担或参与过镇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课题研究,有一定的教育科研成果。
有较强的试卷编制能力,能对测验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5)近五年在县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6)有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过与自己学科有关的论文。
(7)近五年来获“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8)课件和教具制作获县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业务能力申报条件:以上1、2项为必备条件,3、4、5、6、7、8项具备其中三项以上。
3、优秀青年教师
(1)年龄35岁以下,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以上职称;教学年限5年以上,班主任年限5年以上,取得计算机合格证。
(2)具有较强教育能力,能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满意率高。
(3)具有系统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正确理解和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把握教材的深度和广度。
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合理的进行教学设计,有较好的业务功底,初步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近三年在校内上过公开课、研讨课,反映良好,在青年教师中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在培优转差、学科竞赛辅导中成绩较好。
能编制一定水平的测验试卷,并能进行正确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强烈的教研意识,在青年教师中起骨干作用。
认真学习教育科研方法,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课改实验,有一定的教研成果。
近三年在县级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近三年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自治区一、二等奖、全国一、二、三等奖。
业务能力申报条件1、2、3、4为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