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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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教字〔2012〕165号(做好第五批市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于教字〔2012〕165号(做好第五批市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于教字〔2012〕165号关于做好第五批市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带头作用,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第五批县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就做好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县局成立于都县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马文萃副组长:王晋、邱勋满、方赖发、蓝老怀、郭云军、王爱红、王金波成员:王陈禄、尹礼仁、汤文辉、黄立新、温南洲、尹龙华、朱钦平各校也要成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好具体落实,确保这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分配评选名额1、推荐市学科带头人23名(高中语数外6名,其他6名;初中语数外3名,其他2名;小学、幼儿园6名)。

推荐市骨干教师124名(高中语数外22名,其他20名;初中语数外20名,其他20名;小学、幼儿园42名)。

2、评选县级学科带头人350人,骨干教师900人(初设)。

高中:学科带头人100人,骨干教师175人;初中:学科带头人100人,骨干教师300人;小学:学科带头人145人,骨干教师400人;其它:学科带头人5人,骨干教师25人。

具体指标待报名后作适当调整。

推荐人选注重学校、学段、学科和城乡的均衡分布,突出一线教师并向农村教师倾斜。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教师根据《于都县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和《赣州市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某个级别某个学科的带头人或者骨干教师,学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各市教育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于1998年开始山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

根据《关于选拔山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晋教师[1998]10号)规定,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

现在我省各地指标都有一定空缺,因此省教育厅决定于12月上旬进行新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省级骨干教师: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含幼师)教师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中学一级或中专中级及以上职称。

2、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尊重、关爱全体学生;具备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心理健康知识,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

追求上进,不断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信息技术培训初级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带头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成绩优良。

4、一般应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5、城市学校(含县城)教师须有县级以上论文或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农村(乡镇及其以下)学校教师须有联校(中心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免费下载】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4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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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 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上 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 4 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 1 篇)。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配,料置不试技仅卷术可要是以求指解,机决对组吊电在顶气进层设行配备继置进电不行保规空护范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总问中体题资配,料置而试时且卷,可调需保控要障试在各验最类;大管对限路设度习备内题进来到行确位调保。整机在使组管其高路在中敷正资设常料过工试程况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关都能于可地管以缩路正小高常故中工障资作高料;中试对资卷于料连继试接电卷管保破口护坏处进范理行围高整,中核或资对者料定对试值某卷,些弯审异扁核常度与高固校中定对资盒图料位纸试置,.卷编保工写护况复层进杂防行设腐自备跨动与接处装地理置线,高弯尤中曲其资半要料径避试标免卷高错调等误试,高方要中案求资,技料编术试5写交卷、重底保电要。护气设管装设备线置备4高敷动调、中设作试电资技,高气料术并中课3试中且资件、卷包拒料中管试含绝试调路验线动卷试敷方槽作技设案、,术技以管来术及架避系等免统多不启项必动方要方式高案,中;为资对解料整决试套高卷启中突动语然过文停程电机中气。高课因中件此资中,料管电试壁力卷薄高电、中气接资设口料备不试进严卷行等保调问护试题装工,置作合调并理试且利技进用术行管,过线要关敷求运设电行技力高术保中。护资线装料缆置试敷做卷设到技原准术则确指:灵导在活。分。对线对于盒于调处差试,动过当保程不护中同装高电置中压高资回中料路资试交料卷叉试技时卷术,调问应试题采技,用术作金是为属指调隔发试板电人进机员行一,隔变需开压要处器在理组事;在前同发掌一生握线内图槽部纸内故资,障料强时、电,设回需备路要制须进造同行厂时外家切部出断电具习源高题高中电中资源资料,料试线试卷缆卷试敷切验设除报完从告毕而与,采相要用关进高技行中术检资资查料料和试,检卷并测主且处要了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关于评选“宿迁市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暨“沭阳县第五届

关于评选“宿迁市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暨“沭阳县第五届

关于评选“宿迁市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暨“沭阳县第五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各年级、各位老师:“宿迁市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暨“沭阳县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已经开始。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与条件㈠申报类别1.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市教学能手、市教坛新秀;3.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㈡申报条件⒈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⑴学历职称达标。

申报者须具备申报学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

⑵师德高尚。

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08.3.30~2013.3.30,下同)。

⑶教学业务过硬。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是本学科的教学骨干(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是市骨干教师);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成绩突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执教公开课、开设讲座、参与命题等(申报骨干教师可放宽到县级)。

⑷论文发表、获奖。

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相关论文,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

发表和获奖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申报市学科带头人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⑸课题研究成果。

主持研究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课题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性成果;或者参与省级课题研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获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申报骨干教师可放宽到参与市级课题)。

⑹辅导师生获奖。

辅导的学生参加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成绩优异,本人获指导奖;或在“师徒结对”活动中,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执教公开课、开设讲座、参与命题等。

⒉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⑴年龄、对象:“教学能手”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坛新秀”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三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甘教师[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3〕39号)各市(州)教育局,厅直有关学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度甘肃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及分配2013年拟在全省范围内评选省级骨干教师800名,从中遴选1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

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参照各市(州)专任教师数,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2),评选实行差额评选。

二、评选对象本次省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选人员,必须是我省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已评为特级教师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1.严格依照《评选办法》所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

2.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评选方案和细则,3.按骨干教师推荐总数的15%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

4.兼顾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学科间的平衡。

四、评选日程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为学校推荐、申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阶段;10月20日-11月5日为各市(州)初评阶段; 11月11日-30日为省级复查审定阶段。

各市(州)初评结果于11月8日前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上报材料相关表格在省教科所网站()本站通知栏内下载。

关于评选金安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金安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金安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城区教育辅导组、直属学校:为深入推进我区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全体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自觉践行新课程理念,转变教学方式,培养、造就和选拔一支在课堂教学中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实践开放、民主、科学、现代的新课程理念的优秀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金安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与标准1、基本条件(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试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中学教师必须取得中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

(3)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应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8年以上;推荐为区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6年以上。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距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要从严控制,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

(4)身体健康,工作量饱满。

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中学每周不少于12节,小学不少于16节;学校管理人员中心校工作人员兼课每周不少于4节);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是校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为区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是校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6)各乡镇、城区、市直学校上报的人选,须经计生、综治部门审核把关。

2、教育教学方面对所任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和第二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及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13〕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学校: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推进“1555”工程,鼓励和促进教育人才的成长,充实我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首批和第二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及第三批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工作为加强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对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具体工作由所在单位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直属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

考核依据《关于在全市开展首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06〕19号)第六项“职责和待遇”中相关内容;考核标准见附件1、2。

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出具考核正式报告,报市教育局。

考核合格者,保留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及相关待遇。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称号及相关待遇;同时,不允许参加第三批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第三批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本市所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从事教研、电教工作的人员;每周兼课不少于六课时的教育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新课程标准,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突出。

(3)严谨笃学,淡泊名利。

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意识,能够根据社会发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新秀评选通知

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新秀评选通知

关于开展县“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区、中学、县直学校:为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邢台市名师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县“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在编任课教师(含教研员)。

(二)名额学科带头人40名,学科骨干教师60名,教坛新秀100名。

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小学学段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岗位学历,中学学段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岗位学历;所任学科上学期期末教学成绩居县统测科目前30%位次以上的、或未参加全县统测但所教科目成绩名列其所在学区前五名的,音、体、美等没有全县统测成绩的学科,可提供县级及以上文体活动获奖情况进行参考。

近三年已经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认定相应等次。

原则上县级学科带头人从县级骨干教师或校级名师中推荐产生;县级学科骨干教师从县级教坛新秀或校级名师、学科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县级教坛新秀从校级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中产生。

另需具备以下相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科教研能力,对任教学科的教材体系有较系统的研究,学科教学初具特色,学科教学质量好,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成效明显。

近5年获得过县局及以上荣誉或奖励;有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至少有一次在县及以上范围内观摩、研讨课,或在县域范围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包括书面经验)。

教龄9年以上,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二)学科骨干教师自觉学习教育理论, 能够系统理解和较好把握教材的知识体系,具有一定的学科教研能力。

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学科教学质量好,和青年教师结对子,在教育教学上进行指导和帮助。

近5年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评优课或其他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奖,或在县及以上范围内开设观摩、研讨课并获得较高评价,或有一次在县域及以上范围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包括书面经验),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关于申报阜阳市第四批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关于申报阜阳市第四批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关于申报阜阳市第四批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关事宜的通知各中心校、各直属学校:根据阜阳市教育局第四批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申报阜阳市第四批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全县所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熟练掌握信息技术,教学成果突出,影响广泛。

(3)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合格。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具体条件:(1)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务;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教龄在5年以上(含5年),且在教学或教研第一线承担教学、教研任务;近5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县骨干教师或县学科带头人。

近五年来,教学成绩突出(必具其三):①获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一等奖及以上奖(农村教师为县级及以上奖项)至少1次。

②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业务专项比赛中获得过县级一等及以上奖励。

③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至少1次,(附邀请函、聘书或荣誉证书、教学设计)。

幼儿园教师需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半日观摩活动的教学至少1次。

④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会、报告会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讲座)至少1次(附聘书、荣誉证书及讲稿)。

⑤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或师德高尚,获得县级以上表彰(10年内表彰有效,表彰部门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10.10•【字号】赣教师字〔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1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教研室、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有关精神,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办法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2022年修订)》(见附件2),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

二、选拔名额(一)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计划选拔500名,骨干教师计划选拔1000名。

评选名额参照各地教师数核定,推荐名额按1:1.2比例分配(见附件1,其中南昌市的名额包含省直单位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名额),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及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和限定比例择优推荐。

(二)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领导职务(含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和参照校级领导管理的工会主席等人员)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2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的推荐人选(含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0%。

(三)要向思政类教师(含少先队辅导员)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倾斜。

其中,思政类教师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5%。

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42号附件【VIP专享】

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42号附件【VIP专享】

附件2第十一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一、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1.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测试达85%以上。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一级教师职称。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及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4.自觉学习先进的教学理论,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能把握学科教学方向,教学效果显著。

5.从教以来,在辖市(区)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近五年来,参与常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专业论文(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或出版论著(含市级及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承担1/4以上。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可参照执行。

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

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对学科骨干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辖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近五年来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3次及以上。

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育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育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

原康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方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六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教师〔2015〕34号〕精神和《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林教体字〔2015〕56号精神,结合我镇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选拔推荐安阳市第四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六批骨干教师和林州市中小学名师评选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认定方法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统领,以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面向一线,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并通过他们带动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评选认定的指标分配和原则〔一〕指标分配:本次评选实行总量控制〔不含复评者〕。

其中:安阳市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3人;林州市名师3人。

推荐名额按照辖区内专任教师的总数、深化课改与教学成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比例分配。

各学区推荐2人、中学推荐3人。

〔二〕评选认定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

保证能力与经历、工作业绩事迹真实,优中选优。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条件公开,评选过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3、老中青相结合原则。

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60%。

4、面向全体原则。

名师、学科带头人兼顾区域、学科和学段。

三、评选认定范围名师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教育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中推荐;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关于关于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关于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关于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学校:为了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名师工程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评审条件(一)学科带头人1.具有良好师德。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师榜样。

2.具备合格的学历以及10年以上教龄,有中小学或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45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和教研员50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小学须达到大专学历、中学(中职学校)须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对近五年获优质课比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中职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职业院校大赛获得三等奖)、获省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中职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或教师本人获得省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和省级以上综合荣誉的,可不受教龄和年龄限制。

个别业绩突出的职称可适当放宽。

3.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满工作量,教学成绩突出,并居县(市、区)前列。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课题或参与(排名前三)一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

曾在省级以上正式教育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或在市级教育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教学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近三年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展过学术讲座或参与上示范课(送课下乡)二次以上(必备条件)。

在本县、本市同学科中享有较高声誉。

同等情况下市级骨干教师或县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关于评选天宁区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天宁区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区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局属各有关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评选**区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1.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已获得市、区五级梯队称号的人员不再申报。

2. 各中小学可以申报2名(含重点推荐和常规考评),各幼儿园可以申报1名(重点推荐或常规考评)。

集团一体化分校不少于四个年级或600名学生以上也可单独申报2名(仅限于人事关系在分校的)。

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小学部各2名。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方式评选采用重点推荐和常规考评两种方式。

四、评选程序(一)重点推荐流程1.单位推荐学校对照重点推荐条件,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

2.组织评审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各校重点推荐对象,择优选拔与评定。

未通过综合评审的参评对象仍可参加常规考评。

(二)常规考评流程第一阶段:自主报名、资格审核1.自主报名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对自主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将教师名单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

3.区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区教师发展中心对上报教师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汇总名册报送区教育局。

第二阶段:过程性考核1.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能力考试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科研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

教师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封闭测试。

参评对象只有考试成绩符合参评基本条件,才能参与以下考评。

2.教学能力与信息技术应用考核采用上传微课到网站参加考核的形式。

通过考试的参评对象以各科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自选内容,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设计课程实施方式,录制成时长在10分钟左右的微视频,上传到学校网站上,由学校提供每位老师的网直清单。

网直清单统一发送至以下邮箱:guanxuefeng@。

曾经参与过市精品课拍摄,或在晒课活动中获得部优、省优、市优者,或区基本功竞赛(评优课)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可以免教学能力与信息技术应用考核。

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首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首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首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合教?2021?14号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局机关有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37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首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与对象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含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市级骨干教师标准(一)师德高尚1、能带头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潜心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校和学生。

3、具有团结协作,关心集体,严以律已的良好心理品质。

(二)业务精良1、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基本技能。

教育教学基本功过硬,-1-学科专业知识全面扎实。

2、努力学习并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新经验。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班级组织管理能力。

(三)教育思想正确,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1、掌握现代教育理论,熟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取得显著成绩。

3、在班主任、学生思想、课外活动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四)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一定的教研成果1、有较强的教改意识,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教改教研活动。

2、有较强的教研能力,能总结教育经验和撰写教学论文,文章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上交流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

(五)在培训指导教师方面作出一定成绩1、能指导新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和作业批改。

2、能开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专题讲座。

3、能解决教学中提出的疑难问题。

三、市级学科带头人标准(一)师德高尚1、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团结协作,关心集体,严以律已的良好心理品质。

(二)业务精良在达到市级骨干教师标准的基础上,还要具备: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深入钻研学科专业理论和知识,并能广泛地学习与专业相关的新理论、新技能。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24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我市将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包括所有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工作分为提名、初选、终审等环节,评选结果将成为教师继续发展的重要参考。

评选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提名要求候选人在本学科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实践能力,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初选阶段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候选人在教学、科研、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和表现,确定入围名单。

终审阶段由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入围名单进行终审评议,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并享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支持和培训机会。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旨在发现和肯定优秀教师的成绩和贡献,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希望全市各校教育机构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为市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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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高级中学关于评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年级)组:
2013-2015年度总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学校级骨干教师任期已于2015年9月终止,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根据总校发【2015】93号文件精神、《总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及《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7年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总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及《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二、总校分配推荐名额和程序
总校分配推荐名额:校级骨干教师35名,其中推荐总校级骨干教师候选人10名。

推荐程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教职工或教师代表民主推荐考评推荐小组认定学校班子会确定校级骨干人选、推荐产生总校级骨干人选,公示上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审认定工作的领导,根据总校要求,学校拟成立骨干教师考评推荐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考评推荐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7人),成员包括校领导、中层主任等人员,请各组于2015年9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综合办(各组推荐时请尽量考虑把打算不申报骨干教师且办事公正、群众信任的老师推荐上来)。

监督小组:(共5人)(成员书记和4名教师代表组成,各组要推荐4名教师代表名单)资格审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玉厚
组员:刘兴伟李云鹏胥顺林刘宏伟李青兰刘强赵德学刘俊峰
四、报送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人选请于9月11日(周五)下午下班前点前将填写好的《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达标申请表》(含电子版)一份,《第二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打分表》(含电子版)一份,申请人获奖证书、评优评先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统一交综合办公室刘俊峰老师处。

各类获奖成果时间截止2015年8月底。

五、注意事项
1、如果对《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有不同意见,请在2015年9月11日下午上班前一并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学校将组织教师代表会议、班子会议讨论研究。

2、评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处室、教研(年级)组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真正将师德高尚、技能精湛、业绩突出、群众信服,能够切实履行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职责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3、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各处室、教研(年级)组要严格对照《总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和《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评选条件,对相关证件要认真审核,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推选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4、要求申报校级骨干、总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教师,请认真对照《总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及《第二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填写《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达标申请表》、《第二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打分表》,在规定时间上交。

5、相关文件、表格已上传到学校QQ群,请下载使用。

第二高级中学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骨干教师评选日程安排表
1、2015年9月11日上午下发通知,自愿申报骨干教师开始填写《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达标申请表》、《第二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打分表》。

2、2015年9月11日下午下班前各处室、各教研组上报考评小组、监督小组成员。

3、2015年9月11日下午下班之前,自愿申报骨干教师的教师将填写好的《第二高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达标申请表》(含电子版)一份,《第二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打分表》(含电子版)一份,申请人获奖证书、评优评先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用档案袋装好),统一交综合办公室刘俊峰老师处。

4、2015年9月12日上午10点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推荐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名单。

(考虑到9月12日为休息日,学校将在QQ群公示,请注意查看)
5、2015年9月13日,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6、2015年9月14日下午5:10召开学校考评推荐小组会议,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7、2015年9月15日下午5点,由各教研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教师会议,就初步确定候选人进行教职工民主推荐,下班前将民主推荐结果报综合办公室。

8、2015年9月17日(周四)下午5点分别召开学校考评推荐小组会议、班子会议,确定校级骨干人选。

9、2015年9月18日上午校内公示骨干人选。

10、各类人员填写《推荐总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达标情况表》(含电子版);综合办公室填写《学校评选、推荐骨干教师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整理推荐候选人获奖证书、评优评先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1、2015年9月18日整理上报《推荐总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达标情况表》(含电子版)一份,《学校评选、推荐骨干教师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一份,推荐候选人获奖证书、评优评先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报总校审核后即退回)。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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