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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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的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珠海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和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

要统筹规划和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6年8月19日八届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22日起施行。

市长郑人豪2016年9月21日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和改革、国土、交通、水利、建设、住房、环保、文体、市政、教育、卫生、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横琴新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

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各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其审议意见是审批规划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确需对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成果进行修改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组织编制单位提出申请,由组织编制单位充分论证并组织审查后,报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或者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需再次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依法需公示的,应当在审议前进行公示。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第一节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五条市规划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和平衡全市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3•【字号】珠府办函〔2015〕204号•【施行日期】2015.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04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城乡生态空间管控格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珠海市实际市情,制定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工作方案。

一、工作组织与计划(一)领导组织成立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国土、环保、园林林业、交通、海洋农渔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全面统筹和指导,审议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和划定成果,协调解决划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在市领导小组统筹下,设立生态控制线划定专责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本部门至少一名在编技术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专责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协调国土、环保、园林林业、交通、海洋农渔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空间发展意图,促进不同类型环境保护管制区的有效衔接。

原则上,在生态控制线划定期间,专责工作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阶段工作计划,积极协调存在问题,将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二)职责分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建立生态控制线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处理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及管理实施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生态控制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介绍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介绍
内外合作的方式进行。
2019/9/21
3 项目的技术特点-关于专题的选择
为使规划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全面性, 根据珠海市城市发展特有问题和城市发展的需 要,本规划在编制前期进行了22个专题研究, 分别涉及:区域发展与社会经济背景等关于规 划前提条件方面;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城市 环境、城市交通与城市设施等关于规划核心内 容方面;城市景观、城乡关系与海域岛屿等关 于城市本地特征方面;规划管理体制与规划实 施策略等关于规划实施运作方面的研究。
2019/9/21
4 规划内容简介-城市现状 珠海拥有多样化的城市自然人文资源
海洋与口门
近海岛屿
远海岛屿
国际锚地
沙滩
生活岸线
深水岸线
湿地
淡水资源
2019/9/21
山地景观
历史人文景观 现代人文景观
4 规划内容简介-城市现状 珠海同时有着多种的城市设施资源
港口
机场
口岸
快捷道路系统
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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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城市土地发展策略为:
·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重要地区的土地后备
资源; · 建立供给-需求均衡、政府-市场互动的土地资源配
置机制,调整管理体制及开发政策,保障土地市场的规范 化运作;
· 加强土地盘整,消化空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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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内容简介-不确定性分析 本次规划对城市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 了重点分析,认为产生不确定性的原因有:赛车场ຫໍສະໝຸດ 教育4 规划内容简介-规划调查
在规划编制的初始阶段,项目组进行了全 面、深入、细致调查分析工作。其中,在关于 城市用地的调查分析中,我们对城市用地开发 及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对城市土地使用的 历史形成状况、功能状况、权属状况和开发状 况进行了分类调查与分析评价;将上版规划的 用地发展目标同城市土地开发的实际状况进行 了动态比较分析;对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管理体 制进行了剖析。从而理清了城市用地的特征与 存在问题,为合理制定土地开发策略和用地布 局规划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1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珠海市三灶海域)修改方案文本登记表图件(报批稿)-2010-5-14

1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珠海市三灶海域)修改方案文本登记表图件(报批稿)-2010-5-1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 年 8 月 28 日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6、 《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2007 年,国海发[2007]18 号。 7、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国发[2003]13 号。 8、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 年。 9、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国务院,2002 年。 10、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国务院批准,2008 年。
(三) 调整后的主要开发利用方向
2008 年 12 月,国务院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 年)》明确提出“珠海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区位优势,加快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加快建设珠海高 栏港工业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航空产业园区和国际商务休闲旅 游度假区。”同时,国内外航空产业布局调整,特别是中航通飞落户珠海, 为珠海发展航空产业提供了重要契机。《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从开始编 制至今已超过五年,随着珠海市经济的持续迅猛发展,对现有的《广东 省海洋功能区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 修改后的海洋功能分区
(一) 三灶海域自然概况
珠海市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冬季多偏北风、空气干燥;夏季 多东南风,光照充足,春季冷暖气流交替,阴雨多雾。功能区修改的海 域位于珠海三灶岛南部沿岸海域,该区域多年平均气温 21.8°C;年平均 相对湿度 81.6%;多年平均雾日数为 6 天;多年平均降水量 2271.6mm, 多年平均降水日数 153 天;年常风向为 NE,年平均风速为 5.7m/s,以 NE、NNE 为最大。影响三灶海域的海洋自然灾害主要有热带气旋、风暴 潮、赤潮、暴雨和洪涝灾害以及地震等。域)修改方案文本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8届]第27号【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5.09.30【实施日期】2015.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八届]第二十七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经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9月3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2015年9月25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为了保障城乡空间发展和布局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设环境宜居、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和国际宜居城市,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对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一、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是对本市空间发展模式、城市规模、功能结构及城市环境等重大事项作出的长远展望和安排,是引导及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和建设管理的基础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

二、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是本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并用以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的编制。

三、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四、编制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遵循下列程序:(一)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市空间布局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提出编制建议;。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第1章总则 (3)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4)第3章城市性质 (6)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7)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8)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9)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11)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5)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21)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5)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8)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30)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32)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3)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9)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41)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43)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1)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53)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54)第23章附则 (56)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56)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58)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63)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65)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68)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第3章城市性质 (4)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4)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5)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6)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8)第1节城市发展结构 (8)第2节主城区布局 (10)第3节次中心城布局 (10)第4节外围新城布局 (10)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1)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3)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17)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8)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0)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3)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24)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26)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7)第1节城市给水工程 (27)第2节城市排水工程 (28)第3节城市电力工程 (30)第4节城市电信工程 (30)第5节城市信息工程 (31)第6节城市燃气工程 (31)第7节城市环卫设施 (32)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2)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34)第1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34)第2节防洪 (35)第3节消防 (35)第4节人防 (36)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36)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42)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44)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45)第23章附则 (47)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8)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49)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5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52)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53)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55)第1章 总则第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 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精品文档】珠海市城市规划明细

【精品文档】珠海市城市规划明细

目录前言 (1)第一章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 (6)第一节地理位置 (6)第二节自然条件 (6)第三节港口现状 (21)第四节港口现状评价 (25)第二章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32)第一节腹地经济 (32)第二节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42)第三章船型发展预测 (56)第一节到港船型现状 (56)第二节船型发展预测 (58)第四章性质和功能 (63)第五章岸线利用规划 (68)第一节规划原则 (68)第二节岸线利用现状及资源评价 (68)第三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73)第六章总体布局规划 (81)第一节规划原则 (81)第二节陆域布置规划 (81)第三节水域布置规划 (93)第四节港界 (96)第七章配套工程规划 (100)第一节主要集疏运通道规划 (100)第二节供电规划 (104)第三节给排水规划 (105)第四节消防规划 (107)第五节通信导航 (108)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规划 (112)第一节规划港区的环境现状 (112)第二节规划期各阶段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 (113)第三节港区可能出现的生态变化 (115)第四节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规划和治理措施 (116)第五节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118)第九章规划的分期实施 (121)第十章问题和建议 (124)附件:珠海港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报告附图:1. 珠海港地理位置及经济腹地形势图2. 珠海港港口现状图3. 珠海港岸线利用规划图4-1. 高栏港区规划图4-2. 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规划图4-3. 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规划图4-4. 高栏港区黄茅海作业区规划图4-5. 高栏港区虫雷蛛作业区规划图4-6. 高栏港区荷包岛作业区及黄茅海作业区西区规划图5. 万山港区桂山作业区规划图6. 九洲港区规划图7. 香洲港区规划图8. 唐家港区规划图9-1. 洪湾港区洪湾冲作业区规划图9-2. 洪湾港区保税区作业区规划图10-1. 斗门港区斗门作业区规划图10-2. 斗门港区井岸作业区规划图11. 珠海港各港区布置及集疏运通道规划图12. 珠海港水域布置规划图前言一、工作背景珠海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沿海、珠江口西岸、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南缘,濒临南海,东与深圳、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地接连,北距广州约140公里。

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的认识

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的认识

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的认识摘要:随着《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下简称01版总规)实施以来,珠海的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总体规划在其中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外部发展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01版总规的实施存在一些不足,文章结合01版总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与珠海未来发展新形势的不适应,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的认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城市规划;总规编制;实施效果;修改Of the zhuhai city master plan (2001 ~ 2020) modification of cognitionWenLingHuiZhuhai municipal planning and design institute of guangdong zhuhai 519000Pick to: along with the zhuhai city master plan (2001 ~ 2020)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01) total),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zhuhai's social and economic and urban development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the overall plan in which played a good guide, the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policy, changes in the external development conditions and other factors, 01 version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exist some deficiencies, based on the 01 version always rules in the proces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uture development with zhuhai is not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to the zhuhai city master plan (2001 ~ 2020) modificationof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are analyzed.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modify1 01版总规的编制背景1998年3月,珠海市规划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珠海市规划院合作承担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城市规划)珠海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版

(城市规划)珠海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版

(城市规划)珠海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1总则2第二部分城市用地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3居住用地174公共设施235工业用地336仓储用地357城市绿地37第三部分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8城市设计的一般原则429建筑物的退让控制4710建筑物的间距控制5011城市地下空间利用54第四部分道路交通与市政工程设施12交通设施5813给水工程6814污水工程7415雨水工程7716电力工程7917通信工程8518燃气工程8919管线综合92第五部分其它设施20环境卫生9721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101第六部分附录附录A建筑间距的计算111附录B建筑高度的计算112附录C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114附录D居住建筑面宽控制118附录E沿路一般建筑高度控制119附录F居住建筑间距图示120附录G珠海市主要道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表123附录H干道交叉口建筑红线退让范围130附录I名词解释131附录J本标准用词说明135第一部分总则1总则1.1为实现现代化城市的建设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1.2本标准与准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经济发达地区同类城市的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珠海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珠海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标准与准则执行。

1.4珠海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5本标准与准则解释权属珠海市规划局。

1.6本标准与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第二部分城市用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居住用地3公共设施4工业用地5仓储用地6城市绿地7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1城市用地分类2.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及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08•【字号】粤府函〔2023〕242号•【施行日期】202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珠府〔2023〕2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珠海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珠海市建设民生幸福样板城市、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珠海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连接港澳的枢纽城市、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滨海旅游城市。

发挥比较优势,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参与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增强澳门—珠海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重要极点功能。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珠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06平方公里(8.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54平方公里(7.2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94.63平方公里(29.1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25.16平方公里(78.77万亩)以内。

附表6规划编制单元属性一览表

附表6规划编制单元属性一览表

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规划发展目标 ................................................................................................. - 2 -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 - 2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 - 3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 5 -第六章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 - 5 -第七章城市设计指引 ................................................................................................. - 6 -第八章竖向规划 ......................................................................................................... - 7 -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 - 7 -第十章空间管制规划 ................................................................................................. - 8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规定 ........................................................................................... - 10 -第十二章附则 ........................................................................................................... - 10 -附录一名词解释和技术规定 ................................................................................... - 11 -附录二文本用词说明 ............................................................................................... - 12 -附表1: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 - 13 -附表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 - 14 -附表3:道路标准断面一览表 .................................................................................. - 15 -附表4:道路交通设施一览表: ................................................................................. - 16 -附表5:部分用地与建设项目兼容性一览表........................................................... - 17 -附表6:规划编制单元属性一览表 ........................................................................... - 18 -附表7:规划管理单元属性一览表 ........................................................................... - 19 -I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编制目的为适应大万山岛的开发建设要求,更好地落实《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等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大万山岛开发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保证大万山岛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序地开展,特编制本规划。

2016年11月13日起实施《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修订内容

2016年11月13日起实施《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修订内容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修订内容)关于《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第2章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规划对于第2.1.3.4条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的规定修改如下:第一条A21图书展览用地的内容调整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

第二条A33用地类别名称调整为中学用地;内容调整为中学用地。

第三条特殊教育用地类别代码调整为A35。

第四条科研用地类别代码调整为A36。

第五条B41的类别名称调整为加油加气用地,内容为零售加油、加气等用地。

第六条调整W物流仓储用地的中类构成,详见下表:新增以下内容:第七条新增R4中类用地,类别名称为四类居住用地,其他详见下表。

第八条新增A34小类用地,类别名称为小学用地;内容为小学用地。

第九条将B14旅馆用地从B1商业用地中剥离出来,增加中类用地B6;类别名称为旅馆用地;内容为宾馆、旅馆、招待所等用地。

第十条新增B42小类用地,类别名称为充电站用地,内容为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用地。

第十一条新增中类用地B7;类别名称为会展用地;内容为各类商业会议展览、商品展销等场所和设施用地。

对于第2.2.4 建设用地适建性规定新增以下内容:第十二条新增旅馆用地、会展用地、物流用地的适建范围表,调整新型产业用地的适建范围表。

将表中原有的一、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一、二、三类仓储用地。

详见下表:对于第2.4.6条各类用地基准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指标按表2-8新增以下内容:第十三条新增会展用地的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第3章公共设施对于第3.4.2条新镇、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的设臵,应结合居住人口规模按表3-2的规定执行的修改如下:第十四条调整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的项目名称为社区市民艺术中心。

第十五条调整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社会福利设施的配臵标准详见下表:第十六条调整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臵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

广东省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珠海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3)一、规划目的 (3)二、规划原则 (3)三、规划任务 (4)四、规划依据 (6)第二章规划背景 (8)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8)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8)三、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4)一、土地利用战略 (14)二、土地利用目标 (14)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7)一、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的原则 (17)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8)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3)一、耕地保护 (23)二、基本农田保护 (25)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26)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8)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28)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28)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与区域调控 (31)一、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1)二、土地利用功能区 (34)三、各区主要用地调控指标 (38)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39)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2)一、规划控制范围与规划期限 (42)二、空间发展战略与布局 (42)三、土地用途分区 (44)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47)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建设 (48)一、25°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 (48)二、现代标准农田建设 (49)三、“三旧”改造 (50)四、土地复垦 (52)五、围填海开发利用 (53)第十章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55)一、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55)二、能源设施建设项目 (56)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56)四、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56)五、旅游休闲建设项目 (56)六、其他重点项目建设 (57)第十一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58)一、稳定生态用地规模 (58)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空间体系 (58)三、生态环境整治与产业生态转型 (62)第十二章近期规划 (64)一、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64)二、近期土地利用目标 (64)三、近期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65)四、近期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66)第十三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8)一、行政保障措施 (68)二、经济保障措施 (70)三、技术保障措施 (72)四、社会保障措施 (72)附表 (74)附图 (83)前言《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修编,是根据国家、广东省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与部署,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和《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而开展的。

富山工业园整体控规新编及修编项目

富山工业园整体控规新编及修编项目

富山工业园整体控规新编及修编项目任务书一、项目背景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西部,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园区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珠海市政府将原富山工业区、三村工业区、龙山工业区合并为富山工业园,于2009年3月2日挂牌成立。

目前,园区致力于打造成为新型工业道路的临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生物医药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五大产业集群。

2015年,富山工业园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珠江口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战略部署,努力构建“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倾力打造产业高地、加快建设富山产业新城。

与此同时,珠海市委、市政府极为重视富山工业园的园区配套情况,对富山工业园的园区配套提出了诸多新的要求。

目前,富山工业园尚未实现控规全覆盖,无法有效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另外,已批复的控规尚未和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以及新编的富山新城总体规划进行有效对接;再者新的规划理念如:产城融合、海绵城市等需要进行有效的落实。

综上,为完善富山工业园相关片区的道路交通、用地布局、市政管线、排水防洪等系统,保证该片区城市建设依法进行,需要及时编制富山工业园C302c、C302d、C303a、C303b、C303c、C303d、C303e、C303f、C304a、C305a、C305b、C305c 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富山工业园范围为15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0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工作涵盖富山工业园整个可建设区域。

根据富山工业园的实际发展情况,本次规划涉及到C302c、C302d、C303a、C303c、C303d、C303e、C303f、C305a、C305c、C305d等编制单元的控规新编工作以及C303b、C304a、C305b等编制单元的控规修改工作。

其中,控规新编项目的总用地面积约40.18平方公里,控规修改项目用地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附图。

独立型旅游度假区建设规模

独立型旅游度假区建设规模

独立型旅游度假区建设规模探讨[摘要] 独立型旅游度假区因其功能的相对独立性,在规划建设中有其特殊性,本文从度假区的旅游人口着手,分析测算度假区的规划建设规模,并通过一系列规划指标进行环境容量验证,最终确定度假区的适宜建设规模。

[关键字]独立型旅游度假区旅游人口规模环境容量引言独立型旅游度假区,顾名思义,就是与城市主体功能区有一定间隔,服务功能相对独立且较少依赖主城的旅游度假区。

正因为独立型旅游度假区与城市有一定距离,一般生态环境良好,景观资源独特,因此,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在某些地方,旅游休闲度假及其相关的服务业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产业,给当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但同时其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开发建设规模成为最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过度的旅游开发不仅影响游人的度假感受,同时对度假区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另一方面,过低的旅游开发又造成了对良好景观资源的浪费。

伴随着独立型旅游度假区的发展,不少专家学者都在总结着度假区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将其应用于城市规划实践中,指导旅游度假区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型旅游度假区的特点旅游度假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单元,有其自身的特点:常住人口较少,旅游人口较多独立型旅游度假区一般规模相对较小,远离城市,保持着郊野特色,居住人口较少,也正因为这个特点,吸引了大量的城市居民前往度假,旅游人口一般较多。

景观资源独特,生态环境脆弱作为旅游度假区,必然有其独到之处,或者环境优美,或者景观独特,再或者人文底蕴浓厚,另一方面,旅游度假区具有独立型,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环境破坏后较修复。

与城区相隔较远,功能相对独立正因为距离的原因,独立型旅游度假区一般基本能满足生活的需要,在功能上一般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珠海市东澳岛在规划建设规模方面的实践珠海市东澳岛概况东澳岛位于万山群岛中南部,在万山列岛的西北部,珠江入海口以南的伶仃洋上,毗邻港澳,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西北距珠海市区19海里(约一个小时船程),距澳门17海里,东北距香港29海里,西距桂山岛7.7海里,南距大万山岛1.8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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