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泰安市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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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泰安市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泰安市2011年度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将于12月下旬召开,届时将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为充分发挥评优树先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现特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作如下通知,望严格贯彻执行。
一、关于先进单位的申报
泰安市教育局分配我市各类先进学校的推荐指标是:小学标准化学校9处、特色学校8处、“学生喜欢的学校”6处;初中创新学校4处、个性发展学校4处、“学生喜欢的学校”4处;高中先进学校3处、“学生喜欢的学校”1处;学前教育先进单位2处、“学生喜欢的幼儿园”8处。申报要求是:
1、“小学标准化学校”、“小学特色鲜明学校”、“初中创新学校”、“初中个性发展学校”:具备泰安市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资格,在新泰市2011年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均可申报。按照泰安市教育局要求,上述荣誉称号三年内不重复表彰。
2、小学、初中“学生喜欢的学校”:具备泰安市级及以上规
范化学校资格,在新泰市2011年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均可申报。其它学校,如果在“办学生喜欢的学校”主题活动中成绩显著,可自愿申报。
3、高中“先进学校”、“学生喜欢的学校”:各高中学校自愿申报。
4、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学生喜欢的幼儿园”:省级规范化幼儿园、省级示范化幼儿园、2011年参加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认定的均可申报。
5、凡申报学校必须在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学校名单报教研室(学前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小学李贵莲、初中陈立清、高中常培琪、学前时恭明。
二、关于先进个人的申报及评选
泰安市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表彰的先进个人有四类:管理先进个人、先进班主任、先进教师、先进教研员。具体评选要求是:
1、管理先进个人:市直学校从校级班子和中层干部中推荐;乡镇从教办管理人员和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中推荐产生。
2、先进班主任:必须从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优秀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中,按量化考核成绩推荐产生。
3、先进教师:必须是现任教学一线教师(学校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如果担任主课可按一线教师对待),师德高尚,成绩突出。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根据量化考核成绩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如果不按规定产生,有举报经查实,该单位所
有指标作废。
4、先进教研员从市教研室的专职教研员中产生。
5、学前教育管理先进个人、先进班主任、先进教师:必须是具备教师资格的现任学前教育管理干部和在泰安市级以上规范化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师德高尚,保教工作突出。
6、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务必于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11:00前报教研室(学前办)。
三、各类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小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2011.12.14
初中先进个人分配表2011.12.14
注:初中管理先进个人的分配原则是,2011年全市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受到表彰的先进初中学校各1人。
20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