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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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
• 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 行为。青少年犯罪存在着:结伙作案多,严重犯罪多,突发 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手段的成年化、智能 化和低龄化,及反复性强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 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 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 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 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有 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尚不考虑 1992年起将立案标准上调的因素),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 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间, 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 70%以上,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 但仍维持在65%左右。这中间,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 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 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 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 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案例分析1:为讨工钱实施偷窃 妙龄少女锒铛入狱
李丽和王芳是同班同学,她们来自冀北的边远山区。农 村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在父母的眼里,有没有文化一个样。 小学四年级她们就相继辍学了。 山区的生活是单调、闭塞的,她们不甘心象父辈那样, 祖祖辈辈走不出大山,继续过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她们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也有自己的梦,那是少女五彩斑斓 的梦。她们渴望走出大山,看看外面的世界。 不安分的她们终于盼到了机会。一个初春的早晨,她们 结伴来到城市。几天里,她们四处奔波,终于找到一家私人 洗衣店打工。洗衣店的活并不轻松,她们每天要工作十几个 小时,累得腰酸腿疼,还要帮老板娘带孩子、做饭,稍有不 如意,老板娘还要骂她们。老板怕她们逃跑,把她们的身份 证也扣留了。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发给她们一分钱。农村长 大的姑娘本来挺能吃苦的,可她们没有想到,这种打工妹的 境遇竟是如此的不人道。自从进城后,李丽和王芳相继接到 家里的来信,询问她们打工生活怎么样、老板待她们好不好, 究竟挣到钱没有。姐妹俩欲哭无泪,欲说无言,她们不敢把 自己真实的境遇告诉家人,她们不愿意家里人为她们担心。

转眼快过年了,李丽和王芳想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回家 过年,却遭到老板的拒绝。自感上当受骗的姐妹俩非常气 愤,便私下里商量对付老板的办法:硬向老板要钱吧,她 们担心自己人小力弱,对付不了老板和老板娘;找人帮忙 吧,她们又举目无亲;想要去告老板,又不知道到哪里去 告。姐俩最后决定,用偷的办法对付黑心的老板。她们仔 细留意老板的日常生活,留心观察老板放钱的习惯,终于 摸清楚老板床下有个装钱的铁皮箱。 要过春节了,生意人总有许多应酬,老板一家也不例 外。一天晚上,老板一家人出去应酬,李丽和王芳设法来 到了老板房间,偷走了老板的铁皮钱箱子。乘着夜色,她 俩飞快地跑出来,来到一个路灯下想把箱子打开,把里边 的钱拿出来分一分,无奈两人就是打不开钱箱子。就在她 们手忙脚乱企图砸开箱子时,保安巡逻到此,见她们的行 为可疑,便把她们带到附近的派出所。最后, 李丽和王芳 以盗窃罪被判刑。
为了明天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云和中学法制副校长
九种不良行为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案例分析3:糊涂的爱几时休
圆圆两岁时父母便离异了,她从此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母亲因为忙于工作,把她寄养在外婆家。在外公、外婆的心 里,小圆圆从小失去父爱,又没有条件得到母爱,便加倍地 疼爱外孙女。过分的溺爱使圆圆从小就无拘无束,特别任性,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她看来,好玩的东西都应该是属于 自己的。 母亲再婚了,为圆圆找了一个新爸爸,生活相对安宁, 圆圆又回到了母亲身边。几年来,母亲觉得欠孩子的太多, 为了补偿女儿从小失去的爱,母亲对圆圆加倍地溺爱,圆圆 更加任性了。 五岁时,圆圆上了幼儿园,为和小朋友抢玩具,曾经把 小朋友推倒在地,并咬掉人家的手指头;小学一年级,圆圆 也不好好学习,经常和同学打架。无论是幼儿园的老师还是 小学的老师,都曾多次找到圆圆的母亲反映圆圆的情况,可 她母亲总是找理由为女儿搪塞。由于母亲的原因,继父也从 来不过问圆圆的事情,就这样,圆圆更加任性,在家里、学
点评
• 父母爱护自己的子女天经地义,但过分地溺爱, 很可能会害了孩子,圆圆的悲剧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一个孩子的家庭在 全国占相当大的比重,如何教育下一代已是我们 这个年代的父母不能回避的、也必须面对的问题。 圆圆的母亲用“爱”酿造的苦酒给每一个父母敲 醒了警钟:对于自己的孩子,简单的、过度的溺 爱有百害而无一利,教育孩子学会关心他人、独 立生活,才能真正塑造起孩子健康的人格,才是 对孩子真正意义上的爱。
2002年,15岁的圆圆开始在社会上结识一些不三不四 的人,整天和这些所谓的好朋友泡在一起。为了花钱方便, 圆圆和这些社会上的朋友学会了盗窃,渐渐加速了她的质变 过程。这时,母亲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次,母亲并找 圆圆谈话,没等母亲把话讲完,圆圆竟然把她母亲从楼道上 推下来,并用石头将母亲的脚砸伤,造成骨折。 对圆圆,母亲觉得实在管不了,干脆不管了,任由她自 由发展。摆脱了母亲的约束,圆圆更加胆大妄为,常常结伙 打群架并盗窃,直到最后因盗窃被抓获。因盗窃罪,圆圆被 判刑3年。 到这儿,圆圆的人生悲剧还没有完全终结。她的母亲到 少管所看望她时,还总对她说:“在这里,亏咱不能吃,队 长表扬不表扬无所谓……”
案例分析2:黑心老板不给工钱 法盲少年行凶入狱
• 王某出生在东北一个偏远的小山村, 2岁时,母亲因病 离他而去,年幼的王某一直与父亲相依为命。由于家境贫寒, 王某小学三年级时就辍学在家,帮助父亲料理农活。然而, 只靠地里那点微薄的收成,远远改善不了家徒四壁的光景。 随着时光的流逝,王某渐渐长大了。王某思忖着,别人 能出去打工挣钱,我为什么不可以?我也要帮父亲撑起这个 家。那一年3月,16岁的王某来到某市一家铁件厂打工。由 于文化水平不高,他只能干一些粗活,但他从不偷懒耍滑, 老板分配的活,他都尽最大努力去干。他想,只要自己听老 板的话,老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总会得到一份收入。但每 到月底,铁件厂的老板都会找出各种借口推脱搪塞,不发给 王某工资,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之久。在此期间,王某不但 不能给家里的老父亲汇去一分钱,反而不得不从老乡那里借 钱维持生活。王某也清楚,老板并不是没有钱,他几次看到 老板一掷千金,还背着自己的老婆偷偷把女人带到工厂的办 公室鬼混。现实生活使王某无计可施,老板拖欠工资的不良 用心,终于激怒了王某““你不给我工钱,我也不让你好好 活。”他决定报复老板。
点评
• 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违法犯罪必受惩处。 李丽和王芳还未脱掉童年的稚气,她们犯罪让人痛心。 看到这个案例,善良的人们首先痛恨那些黑了心的、为了 赚钱不择手段的个体老板,从心里同情李丽和王芳这两个 天真、迷茫、涉世不深而又盲目追求幸福的小女孩。但是 法律就是法律,它的功能就是惩治犯罪。 俄国诗人莱蒙托夫说过:“我可以一连 20次把自己 的生命孤注一掷,但我绝不出卖自己的自由。” 李丽和 王芳从打工的那一刻起,就失掉了人身的自由。为了取回 她们应该得到的东西,她们采用了犯罪的方法。 青少年 要自我防范,防微杜渐,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 规定的九种不良行为明令禁止,这是从法律的高度在求广 大青少年做到自我规范,避免犯罪 。
点评
• 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武器和手段。缺 了哪一点,国家都不会稳固。法律是保护人民、惩治犯罪 的武器;道德是教化和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武器。本案中, 老板恶意克扣工钱首先是违法行为,对待违法行为就应该 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令人遗憾的是,王某不懂 法,更不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稀里糊涂地犯了罪, 进了监狱还不知道为什么。这是王某的悲哀,也是不懂法 的悲哀。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进一步完善,法制程度越来 越高,不论你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你的生活、工作处处都 离不开法。这时,如果你是一个不知法、不守法的人,你 将在法治社会中寸步难行。
案例分析4:不健康的影视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温床
• 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书的结尾 写出了这样一句话“……生活里是没有观众的。幕已经揭 开。人们,我是爱你的!你们可要警惕啊!”…… “王宏 春,男: 1987年出生,现年15岁,北疆县城人。2001年 12月18日,因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宏春自 幼生活在这个北方的县城,弟兄俩个,弟弟还小。父母文 化不高,开了个体饭店,店面不大,赢利也不多,日出而 做,夜深而息,小日子过得还算殷实。王宏春从小还算聪 明,上学后,小学三年级以前学习成绩总是排在班级的前 十名。四年级时他迷上了录象片。男孩子天性就是爱舞枪 弄棒,惊险刺激。朦胧中的孩童幻想着自己成为英雄武士 的壮举。香港的黑老大,美国《教父》黑社会的枪战,影 片“赌王”的风采,毒枭贩毒的惊险刺激,这一切一切对 王宏春幼小的心灵形成强烈的冲击。王宏春在校的学习成 绩越来越差,终于书读不下去了,五年级王宏春辍学了。
• 同年8月,王某设计了一个计划。他知道老板每个 周末都要在厂里的办公室睡觉,而且只要是没有女 人在,他晚上睡觉是从来不锁门的。一个周日凌晨 一点,王某悄悄推开老板办公室的门,乘老板熟睡 之机,将电闸开关上的一根电线缠绕在老板的胳膊 上,当他回头准备合上电源开关时,慌乱中碰倒了 一根铁棍。老板惊醒后,立刻叫来人将王某扭送到 派出所。 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直到这时,他才觉 得自己缺了一样东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 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宏春帮家里去卖豆腐,卖了三百元钱。 路过游戏厅门前,香港“赌王”的风采立刻跳进王宏春的脑 海。老虎机,掷色子,大把大把的赌钱那将是何等的刺激! 王宏春把持不住自己,闯进了游戏厅,结果把叁佰元钱全部 输光。如何向家里人交待?王宏春想不出说服父母的理由。 叁佰元对于小本经营的父母是个不小的数字,这要靠劳作许 多天才能赚回来。情急之下,他拿出来拉豆腐的刀子,架在 游戏厅老板娘的脖子上,说:给我点钱!老板娘是个二十三 岁的姑娘,她颤抖着指指抽屉说:你去拿吧。王宏春怕游戏 厅老板娘事后报案,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他凶狠地朝老 板娘后背捅六刀,抢了300元钱就跑,老板娘挣扎着喊他的名 子。听到喊声,王宏春又返回游戏厅朝老板娘补上五刀,面 对着睁着惊恐、惊诧不肯闭上眼睛的老板娘,王宏春说:你 要不认识我就好了。一个二十三岁花际年华的人,就这样含 恨离开了人世。王宏春上午十一点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 案。十一刀,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凶残到 如此地步。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宏春的父母都哭了。
点评
• 青少年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差,无法用正 常的社会标准去衡量好与坏、对与错,而会带有 一定的盲从性和模仿性。在面对渲染暴力、色情 的影视作品、书刊等时,往往缺乏辨别能力,极 易受到影响而染上不良习惯。有学者说,优秀的 文化激励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断自我完善,提高道德修养,而 异质文化、越轨文化则腐蚀人们的思想,毒害人 们的灵魂,引诱人们违法犯罪。 案主王宏春的行为明显是受到了影视作品中不 良情节的负面影响而引起的激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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