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语言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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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从有限的话语中学到的是一套完整的语法知识,用有 限 的手段 表达无限的思想。语言的这种“创造性”决不 可能靠“刺激-反应”产生出。然而,先天论过分看重了儿 童的天赋,忽视后天环境的作用,忽视反复操练养成习惯 的必要性。先天论与行为主义是两个极端的理论。
3)认知论
代表人物皮亚杰
认知论把语言习得的发展看作是学习者的内在机制与语言 输入或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只有学习者和他的对话者相 互努力,语言习得的质量才能保证。
习得母语的儿童是要检验语言的。
母语习得对语言本质的揭示
1、关于普遍语法的理论表明,某些音位和语法项目是基 本的,是一切语言都用得到的。母语中的这些项目一般都 习得较早。边缘性的,个别语言所具有的项目一般都是有 标记的,习得娇晚。
2、母语不必正式学习,儿童通过积极地与母语环境接触 即可。
母语习得对语言教学的启示
皮亚杰关于儿童语言习得的观点:
1、人类有一种先天的认知机制,但这种先天的认知机制不 是乔姆斯基所说的由普遍语法构成的语言能力(即天赋固 有的核)。
2、儿童并没有特殊的语言学习能力。 儿童的语言能力只是 一般人类认知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LAD) 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关于语言普遍现象的信息,儿童一开始就编制于大脑。随着认知能力 的发展,能帮助他们理解周围越来越多的语言。
各种语法现象中有的是符合语言的普遍现象的,同样有些项目是不符 合的语言普遍现象的。一切语言有两组项目:一个核心组,是语言普 遍现象在具体语言中的体现;一个外围组,是只用于语言的项目。
儿童把编制与大脑的普遍语法原则,用于别人说的话和自己随便听 到的语言,便开始不自觉辨认母语中的规则,这是一个逐渐辨认的过 程。
学习:指在学校环境中,有意识地掌握第 二语言的过程和方式,它注重语言形式, 过程由自觉到不自觉,我们常说第二语言 学习。
1.第一语言习得的过程
习得过程大体上分五个阶段
(1)喃语阶段:又叫语前阶段,6个月到1岁,牙牙学语,模仿大人的 话,能听懂一些词和句子,能用特定的声音来表示一定的意义。
(2)单词句阶段:1岁至1岁半,真正学话,一个词、单词话语。
第一语言习得的理论研究
1)后天环境论
20世纪40年代50年代
主要代表人物是Bloomfield和Skinner。
行为主义认为儿童的大脑原本是一块白板,儿童是通过 刺激-反应-强化的模式养成习惯而学会母语的。这种理论 把儿童看成是一个完全由环境来改造的对象,过分强调了 环境的作用,强调后天通过刺激-反应养成习惯,忽视认知 能力的作用。它不能解释语言的抽象本质、语言的创造性 使用以及语言意义的习得。
(3)双词句阶段:1岁半,两个词语在一起(一为轴心词,一为开放 词)。
(4)电报句阶段:2岁半左右,实词句阶段,只用实词,不用虚词。 逐渐开始使用代词、介词、连词、动词词尾、助动词等。
(5)成人句阶段:3岁半至5岁,初级阶段基本完成。能意识到有一个 规则体系,并能重复使用。开始了解并掌握语言的社会功能。
普遍语法→语言习得机制
这种机制有一套抽象的,全人类共有的语法系统和类似于 语言学家一样的语言分析能力。儿童语言学习并不是一个 完全被动的过程,而是主动充满床在的过程。儿童接触到 一定数量的承认语言后,LAD就会被激活,儿童就会利用 LAD对这些语言进行分析,并从中概括出具体的语法规则 。这些于语法规则最为一些具体的语言参数,赋值到与生 俱来的、抽象的、人类普遍语法系统上。
语言普遍现象
儿童普遍天生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这种能力决不仅仅只针对某 一种个别语言,而是针对所有语言。由此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儿童倾 向于能够掌握任何语言,那么世界上的一切语言一定存在着置于普遍 规则之下的某种共性。这种共性即为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普遍现象。 普遍语法包含“语言普遍现象的核心成分:即一切语言所共有的结构 和音位特质。
1、如果语言普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可使识别,那么第 二语言中的这种普遍成分似乎首先教给学习者,让他们操 练。
2、既然习得母语的儿童是通过积极参与交往而习得语言 的,那么我们应该考虑,是否从一开始就让第二语言学习 者时常有机会练习已得第一语言时就是把 听到的语言“搬来”就用。这种说 法对吗?如果不对,那么第一语言 如何学到的?
学习vs习得
习得:儿童不自觉地自然地掌握母语的过 程和方法,通过大量接触语言在交际中掌 握语言,没有人专门教他,也没有人刻意 地纠正他的错误,不注重语言形式而注重 意义,语言规律的掌握是无意识的,习得 过程是由不自觉到自觉。我们常说第一语 言习得,儿童母语的习得。
2)先天决定论
它首先是一种基于对刺激—反应论猛烈批判立场 上建立 起的理论,是基于理性主义的理论。
代表人物是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卡茨,心理学家米勒与马 克奈尔。
先天论认为:人类生来就具有一套语言知识,这套语言知 识必定含有世界上所有自然语言的共同特征,即具有普遍 性。Chomsky 称这种语法为“普遍语法 ”(Universal Grammar)。”
3)认知论
代表人物皮亚杰
认知论把语言习得的发展看作是学习者的内在机制与语言 输入或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只有学习者和他的对话者相 互努力,语言习得的质量才能保证。
习得母语的儿童是要检验语言的。
母语习得对语言本质的揭示
1、关于普遍语法的理论表明,某些音位和语法项目是基 本的,是一切语言都用得到的。母语中的这些项目一般都 习得较早。边缘性的,个别语言所具有的项目一般都是有 标记的,习得娇晚。
2、母语不必正式学习,儿童通过积极地与母语环境接触 即可。
母语习得对语言教学的启示
皮亚杰关于儿童语言习得的观点:
1、人类有一种先天的认知机制,但这种先天的认知机制不 是乔姆斯基所说的由普遍语法构成的语言能力(即天赋固 有的核)。
2、儿童并没有特殊的语言学习能力。 儿童的语言能力只是 一般人类认知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LAD) 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关于语言普遍现象的信息,儿童一开始就编制于大脑。随着认知能力 的发展,能帮助他们理解周围越来越多的语言。
各种语法现象中有的是符合语言的普遍现象的,同样有些项目是不符 合的语言普遍现象的。一切语言有两组项目:一个核心组,是语言普 遍现象在具体语言中的体现;一个外围组,是只用于语言的项目。
儿童把编制与大脑的普遍语法原则,用于别人说的话和自己随便听 到的语言,便开始不自觉辨认母语中的规则,这是一个逐渐辨认的过 程。
学习:指在学校环境中,有意识地掌握第 二语言的过程和方式,它注重语言形式, 过程由自觉到不自觉,我们常说第二语言 学习。
1.第一语言习得的过程
习得过程大体上分五个阶段
(1)喃语阶段:又叫语前阶段,6个月到1岁,牙牙学语,模仿大人的 话,能听懂一些词和句子,能用特定的声音来表示一定的意义。
(2)单词句阶段:1岁至1岁半,真正学话,一个词、单词话语。
第一语言习得的理论研究
1)后天环境论
20世纪40年代50年代
主要代表人物是Bloomfield和Skinner。
行为主义认为儿童的大脑原本是一块白板,儿童是通过 刺激-反应-强化的模式养成习惯而学会母语的。这种理论 把儿童看成是一个完全由环境来改造的对象,过分强调了 环境的作用,强调后天通过刺激-反应养成习惯,忽视认知 能力的作用。它不能解释语言的抽象本质、语言的创造性 使用以及语言意义的习得。
(3)双词句阶段:1岁半,两个词语在一起(一为轴心词,一为开放 词)。
(4)电报句阶段:2岁半左右,实词句阶段,只用实词,不用虚词。 逐渐开始使用代词、介词、连词、动词词尾、助动词等。
(5)成人句阶段:3岁半至5岁,初级阶段基本完成。能意识到有一个 规则体系,并能重复使用。开始了解并掌握语言的社会功能。
普遍语法→语言习得机制
这种机制有一套抽象的,全人类共有的语法系统和类似于 语言学家一样的语言分析能力。儿童语言学习并不是一个 完全被动的过程,而是主动充满床在的过程。儿童接触到 一定数量的承认语言后,LAD就会被激活,儿童就会利用 LAD对这些语言进行分析,并从中概括出具体的语法规则 。这些于语法规则最为一些具体的语言参数,赋值到与生 俱来的、抽象的、人类普遍语法系统上。
语言普遍现象
儿童普遍天生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这种能力决不仅仅只针对某 一种个别语言,而是针对所有语言。由此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儿童倾 向于能够掌握任何语言,那么世界上的一切语言一定存在着置于普遍 规则之下的某种共性。这种共性即为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普遍现象。 普遍语法包含“语言普遍现象的核心成分:即一切语言所共有的结构 和音位特质。
1、如果语言普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可使识别,那么第 二语言中的这种普遍成分似乎首先教给学习者,让他们操 练。
2、既然习得母语的儿童是通过积极参与交往而习得语言 的,那么我们应该考虑,是否从一开始就让第二语言学习 者时常有机会练习已得第一语言时就是把 听到的语言“搬来”就用。这种说 法对吗?如果不对,那么第一语言 如何学到的?
学习vs习得
习得:儿童不自觉地自然地掌握母语的过 程和方法,通过大量接触语言在交际中掌 握语言,没有人专门教他,也没有人刻意 地纠正他的错误,不注重语言形式而注重 意义,语言规律的掌握是无意识的,习得 过程是由不自觉到自觉。我们常说第一语 言习得,儿童母语的习得。
2)先天决定论
它首先是一种基于对刺激—反应论猛烈批判立场 上建立 起的理论,是基于理性主义的理论。
代表人物是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卡茨,心理学家米勒与马 克奈尔。
先天论认为:人类生来就具有一套语言知识,这套语言知 识必定含有世界上所有自然语言的共同特征,即具有普遍 性。Chomsky 称这种语法为“普遍语法 ”(Universal Gram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