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室工作制度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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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中心卫生院
煎药室管理制度
目录
1、煎药室工作制度
2、中药煎药室工作流程
3、中药煎药机操作流程
4、煎药室工作人员职责
5、煎药室清洁消毒制度
6、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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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地址、电话、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在收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2、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冲服、烊化、包煎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3、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煎药锅和装药袋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可由护士验收签字领取。药渣应保存24小时备查。
4、煎药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格区分。
5、对急重病人的药剂(急煎中药),应即领、即煎、即送,全过程不超过2小时且要保证质量。
6、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7、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保持室内及个人清洁卫生。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其他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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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煎药室工作流程
1、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前认真核对煎药凭证,进行登记。
2、把要煎煮的饮片放入容器中,用冷水浸泡30分钟。
3、清洗煎药机,打开排液阀门,放干净水,关闭排废液阀门,把浸泡透的饮片放入药锅,加入浸泡的液体和水(加水量一般应浸过药面2-5cm,花草类药物或煎药时间较长的酌情加水)。
4、煎药机内放入饮片和水后,盖上锅盖,旋紧手柄,将该药煎药凭证放于煎药机手柄上,设定好煎药时间和温度,机器自动加热,到达设定温度自动转入文火,到达设定时间后,自动停止加热。
5、药煎好后,打开排液阀门,药液通过排液软管注入包装机药罐内自动包装。排药液过程中,同时使用工具挤压药包,挤出药包中的残余药液。
6、药液排完后,关闭电源,将药渣取出。加入适量清水,清除锅底沉积杂物,打开排污阀,排除污水。
7、核对煎药凭证及药袋数后,装入包装袋交给病人或护士站核对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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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煎药机操作流程
一、使用条件
1、电源符合机器要求。
2、操作者须经过专业培训。
二、操作规程
中药的打包放置——混合浸泡——接通电源——设置好煎熬时间和各项技术参数——开始煎熬(自动)——包装——结束。
1、将所煎熬的中药封装放置在一次性滤袋中,放置在煎药槽中备用。
2、将中药和清水充分混合,混合比例为一付中药为800ML清水,混合后浸泡为半小时。
3、接通电源,打开总开关,打开煎药开关。
4、根据中药的多少和种类设置好煎熬时间和其他参数。
5、按“启动”键开始煎药,煎药结束后煎药机自动关机。
6、根据医嘱设置好包装的规格,种类等各项参数。
7、包装完毕后,对机器的煎药槽进行清水冲洗,关闭开关,断开电源。
三、注意事项
1、开机前需认真检查机器的各项装置是否完好。
2、中药煎熬过程中禁止加入冷水。
3、定期检查和清除包装压轮上的污垢。
4、包装后的第一袋丢弃,包装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漏药,注意包装药液烫手。
5、煎药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值守。
6、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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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药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医院领导下,在药剂科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时上下班,仪表仪容符合规范,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了解特殊中药煎药方法,掌握煎药机使用及保养方法。
四、负责领取药物、煎药、装袋、送药。
五、建立煎药发药登记本,记录收药、煎药、发药时间,与取药患者双签字。
六、每日清洁煎药机、煎药室并及时记录。
七、急煎药应在2小时煎出(除特殊药物外),并及时登记。
八、煎好的中药外包装必须有标贴“科室、姓名、煎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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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药室清洁消毒制度
一、煎药室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二、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煎药室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应每天开工前消毒煎药室工作区域。
三、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四、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使用前必须要消毒,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五、煎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六、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煎药时戴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