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税务及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固定资产用途改变的增值税进项该如何处理
营改增后固定资产用途改变的增值税进项该如何处理随着我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固定资产用途改变引发的增值税进项如何处理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供读者参考。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增值税进项。
增值税进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买的物资、办公用品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
对于改变用途的固定资产,原本用于代销的资产转为自用,或原本用于生产经营的资产改为用于非经营性活动,这些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该如何处理?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资产用途发生改变后,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增值税进项:第一,对于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如果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享受了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优惠政策,那么在资产用途发生改变后,企业需要将原先抵扣的增值税金额予以调整。
具体而言,企业需要按照改变资产用途时的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计算,将原先抵扣的增值税金额进行追缴或补缴。
第二,对于固定资产改为非经营性活动使用的情况,如企业将固定资产转为员工福利或个人住房等非经营性用途,这些资产不再产生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增值税进项。
因此,企业在资产用途改变之后,不再享受与该资产相关的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
第三,对于代销类固定资产转为自用的情况,这一情况相对复杂。
根据相关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需要根据资产转用情况重新计算增值税进项抵扣。
具体操作时,企业应将原先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予以追缴或补缴,并对固定资产重新进行计提和抵扣。
尽管存在这些规则和原则,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面临一些困难。
首先是资产用途改变的界定问题。
且不论资产用途改变算发生在何时,展开具体应该如何定性的问题会令企业头痛。
其次是增值税的抵扣计算问题。
企业可能需要支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重新计算,以确定应该追缴或补缴的增值税额度。
此外,税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和培训,以确保企业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税收政策。
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企业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应对:首先,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用途变更的情况,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明确资产用途变更的界定。
固定资产特殊业务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从 20 年 1 l l 09 月 起增值税税收政策 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 , E 即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包括接受捐赠 、 实物投资 ) 或者 自制( 包括改扩 建、 安装 ) 固定 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 , 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 、 海关进 口增 值税专用缴款 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 ,其进项税额 记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 值税( 进项税额 )科 目。对此许多专家 已 ” 对 固定资产取得及处置的一般业务 的会计处理做 了详细 的解析 ,本文 主要对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特殊业务的增值税核算做些探讨 。 固定 资 产 进 项 税 “ 可抵 扣 ” 务 不 业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 o17 2 810 0 号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可以分成以下几种境 况 :1 纳 () 税人外购和 自制的不动产 ( 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 动后会 引起性 质 、 不 形 状改变 的财产 , 包括建筑物 、 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 物。 纳税人新建 、 改 建、 修缮 、 装饰不动产 , 均属于不动产 在建工 程 )( ) ;2 固定资产 用于非 应 税项 目和免税项 目;3 将 固定 资产专用于集体 福利 、 () 个人消费 ;4 非 () 正 常损 失 的 购 进 固 定 资产 ;5 非 正 常损 失 的在 建 固定 资 产所 耗 用 的 购 () 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6 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 的小汽车 、 () 摩托车 、 游艇 ; ()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固定 资产 以及其他无法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 的情况 。消费型增值税下对取得 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予 以扣除 的业务 只 针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 固定 资产 支付 的增 值税依然计人 资产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 :1可 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的固定资产指 的是使用 () 期限超 过 l 月的机器 、 2个 机械 、 输工具 、 运 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设备 、 工 具模具 等 , 房屋及建筑物不纳入抵 扣范围 ;2 允许抵扣 的固定资产进 () 项税 额 , 是指纳税人 2 0 0 9年 1 1日以后 ( 1月 1日) 际发生 , 月 含 实 并 取得 2 0 0 9年 1 1日以后开 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注 明的或 者依据 月 增值税扣税 凭证计算 的增值税税额。在 2 0 0 8年 以前发生固定 资产购进 的, 即使取得了 20 0 9年 1 1日以后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 月 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l 固定 资产 改 变 用 途 “ 项 税 额转 出 ” 、 进 的会 计 处 理 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增 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 细则》 规定 , 于购进 对 固定资产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增值税额 , 计人购进 固定资产成本 中。 对于购进固定资产 时不能直 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但已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额记入 “ 应交税 费——应 交增 值税( 进项税额 )科 目并 已抵扣 的 , ” 购进 以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 目、 免征增值税项 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以及将 固定资产用 于不适 用范 围的机构 ( 如非生产机构 ) 使用 等时 , 在 当月按固定资产净值和适用税率计算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 出 处理 , “ 借记 在建工程 , 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 目, 贷记 “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 )科 目。 ” 不得抵扣 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净值 ×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净值 ,是指纳税 人按 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 固定资产净值 。 例 1 0 9年 6月 3 .0 2 0日, 甲公司将 2 0 0 9年 4月 2 0日购入的生产设 备卡车调拨到与生产经营无 关的基建部门使用 ,卡车原来购人价格为 60 0元 , 00 增值税 1 20元 , 00 并取得 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 甲公司的 固定资 产采用直线折旧法 , 残值率 为 1%, 0 预计使用 l 0年。 按照财税[0 8 7 20 1 0号规定 , 1 上述业务是购人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 值税应税项 目, 其进项税 额不得抵扣 , 应予转出。 甲公 司 的 会 计 处理 : ①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固定资产的累计折 旧 = 0 0 (— 0 ×2÷f0×1)9 0 ̄) 6 0 01 1 %) 1 2= 0 ( 借: 固定资产清理 5 10 9O 累计折 旧 90 0
增值税转型 对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的影响
年 1月3 前, 2 1日 已经签定固定资产购买合同. 但增值税发
票于20 年 1 1日 09 月 后开具的, 不能够在 20 年享受固定 09 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待遇。 2 . 进项税额的计量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 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 自20 年 1 1日 . 09 月 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
对 固 定 资 产 税 务 处 理 的 影 响
徐 宏 守
20 年 1 月5日. 08 1 国务院第 3 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 4
高纳税服务水平, 缓解征收大厅的申报压力, 将纳税 申报期
限从 1 延长至 1 0日 5日, 推行电子办税服务平台。 六是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 务发生时间、 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的计价、 企业应纳增值税额的确定以及固定资产使 用期内折 旧费用的计提、 损益的计算等一系列问题: 加之我 国目前对增值税的核算在更大程度上是遵从税法而不是会
是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 修订前的
增值税条例规定.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即,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为减轻纳税人负担, 修订后
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际,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 . 提
M ealur c n t l gi alFi ancalAc o i c untn i
项税额 。
借: 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待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贷: 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降至 3 %。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 主 要是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 对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来料加工、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税务及会计处理【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
可抵扣进项税额=31.25×98.75%=30.86(万元)
因此该纳税人 2016年 9 月份可抵扣进项税额=30.86×60%=18.52万元,2017
年 9 月可以再抵扣剩下的 12.34万元.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购置房屋时:
借:固定资产
6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25
贷:银行存款
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 〔2016〕36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 定》规定,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 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656.25
借:固定资产
3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25
每个月计提折旧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73
贷:累计折旧
2.73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52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2.34
贷:固定资产
30.86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 本 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
后语点评: 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 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 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 要求。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 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 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 叶,浅尝辄止。
最全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文艺暖男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四级科目进项税额可按税率设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简易计税金额一般计税金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按税率设出口退税可按税率设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转出多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成本、费用、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已认证金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未当月认证金额贷:银行存款等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购进时:借:成本、费用、资产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税务系统认证处理后借:成本、费用、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购进2016 年5 月1 日后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购进时:借:固定资产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年)可抵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等次年可抵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借:成本、费用、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已认证金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贷:应付账款等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实际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为了更快的与国际会计接轨,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国于2001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颁布了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准则不断的修订。
同时,我国于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胡锦涛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自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会计准则和新的税法都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方面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但是在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会计核算的目的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反应,,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而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要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
同时它也发挥一些调节经济、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还要为方便征收管理考虑。
这就不得不产生差异,下文我们就简单的探讨一下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具体的差异以及为了企业的经利益我们该如何合理的减少我们的纳税成本。
一、差异原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产生了差异,对于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我们有以下两个方面分析:(一)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也就是说,会计核算的目标在于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税务部门只是会计报表使用者的一小部分。
而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要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
同时它也发挥一些调节经济、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还要为方便征收管理考虑。
(二)原则不同。
目的不同导致了二者遵循的原则有很大差异。
1、会计核算原则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5条确认原则相比,虽然都规定了配比原则和相关原则,但其所指的内容却不尽相同。
已抵扣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需要进项税转出吗
已抵扣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需要进项税转出吗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长期使用的资产,用于提供产品、提供劳务或租赁经营等活动,其使用寿命通常较长。
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可以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按照一定比例抵扣相应的增值税。
然而,当已抵扣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时,是否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原则上当固定资产改变用途时,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判断。
首先,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包括以下情况:一是用于自用的固定资产转入无偿使用或者用于自用的固定资产转让用于投资企业,二是用于自用的固定资产出租或者租赁入用于投资企业。
这意味着,当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如果不再用于自用,例如出租给他人或转让给他人用于投资企业,就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其次,对于用于无偿使用或者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固定资产原值和进项税额总额扣除当期折旧额后,未完成抵扣的增值税,应当按照确定的方法全额转出。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无偿使用还是用于投资企业,原值和进项税额总额需要扣除相应的折旧额后进行进项税转出。
需要注意的是,折旧额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确定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是否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判断:第一步,确认固定资产的用途是否发生了变化。
例如,原先用于自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改为出租给他人或转让给他人用于投资企业。
第二步,根据税法规定,判断该变动是否属于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范畴。
如果属于固定资产改变用途,需要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第三步,核算已抵扣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进项税额总额,扣除当期折旧额后,判断是否还有未完成抵扣的增值税。
如果有未完成抵扣的增值税,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总之,已抵扣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通常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判断和核算。
增值税转型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变化解析
增值税转型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变化解析作者:陈娟来源:《财会通讯》2009年第07期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的增值税正式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使得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扣除转变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一次性扣除。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这个切入口,从各个小的方面来研究消费型增值税,系统地了解消费型增值税。
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后,由于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少交了增值税,这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增值税转型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例1]甲公司以自己的存货与乙公司的固定资产A设备进行交换。
乙公司换入的存货作为固定资产。
甲公司换出存货的账面价值是19万元,公允价值为16万元。
乙公司换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公允价值为20万元。
在征收生产型增值税时,首先应考虑该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经计算(4.68/20=23.4%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A设备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00银行存款46800借:主营业务成本190000贷:库存商品190000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250000贷:固定资产——A设备250000借:固定资产160000银行存款46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200贷:固定资产清理234000借:营业外支出16000贷:固定资产清理16000二、增值税转型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例2]甲公司以自己的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固定资产A设备。
乙公司换入的存货作为固定资产。
甲公司换出存货的账面价值是19万元,公允价值为16万元。
乙公司换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公允价值为20万元。
在增值税转型后,即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则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发生变化。
且这种情况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
邓敏 : 我国增值税转型后 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
例 1 甲企 业为一 般纳税 人 , . 购进 一 台不需 安装
产, 增值税转型前 ,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 ; 增值 税转型后 ,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但是销售不 动产 、 不动产在建工程、 转让无形资产等继续征收
营业税 。
的机器设备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不含税价 格为 2000 , 0 0 元 增值税税额 为 3 0元 , 0 0 款项 已 经通 过银行 转账 支付 。
邓 敏
( 武汉科技 学 院 会计 学院 ,湖北 武 :4 07 ) ) 307 X
[ 摘 要] 我国 自20 年 1 1日 在全国所有地 区、 09 月 起, 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 由生产型增 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后, 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核算将发生一些改变。 本文从固定资产购进、 销
借: 固定资产 24 0 3 00 贷: 银行存款 24 0 3 0 0
按 消费 型增 值税 扣税 的会计 处理 :
00 、 0 元 已提减值准备 5 0 0 0 元。 0 在清理过程中, 以 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 4 0 元。甲企业营业税率 0 0
为 5 增值税 率为 1%。有 关账务 处理 如下 : %, 7 1 固定 资产转 入清理 : .
抵扣 进项税额 。 值税转 型所 涉及 的固定资产 主要 增 是指 使用 期 限超过 1 月 的机 器 、 械 、 2个 机 运输 工具 以及 其他 与生 产经 营有关 的设 备 、 工具 、 器具等 , 不
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不准予抵扣。 为应对全 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 努力 扩大需求 , 保持我 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 国务院决 定 自 20 09年 1 1日起 , 月 在全 国所 有 地 区 、 行业 全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同意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 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 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退货的, 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 应依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 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经税务机关认证后, 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应当按取得成本, 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 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的税务处理及其改进
□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2012.8上旬□·40·2.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修改如下:3.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格式修改为:4.在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有关合并抵销分录的修改内容如下:(1)关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合并抵销。
期末的合并抵销分录保持不变,而期初合并抵销分录调整如下:借: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被购并方净资产;贷:被购并方期初的净资产。
(2)关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的合并抵销。
在合并当年,其抵销分录修改为:借:投资收益(按合并日持股比例及购并后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少数股东损益(按合并日持股比例及购并后实现的净利润计算),被购并方在购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提取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未分配利润。
而合并比较期的抵销分录只需要在上述分录中减去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损益这两个合并抵销项目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购并各方以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可能不同,在合并时还需要首先统一被合并方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同时,由于合并可能发生在非同一控制下不同会计主体之间,合并时的计价基础常常会因此发生改变,由此被合并方会计报表中资产与负债发生的增减值,如果可以对这些增减值进行追溯计量的话,还需要基于持续经营下的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向前追溯调整相应的报表项目。
笔者认为,由财政部出台的上市公司反向收购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就没有再继续执行的必要了。
因为该补充规定着重解决的问题是收购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该补充规定不仅在实务操作上比较复杂,而且在其合并的财务报表中,股本总数与实际发行在外的股东持股数往往不一致,让投资者及报表使用者难以理解。
主要参考文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中:被合并方在购并前实现的现金净流入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被购并方期初的净资产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的税务处理及其改进【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企业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的税务处理,并针对现行计算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方法规定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
新增值税下原材料改变用途涉税处理探析
新增值税下原材料改变用途涉税处理探析摘要: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一般纳税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改革对外购材料改变用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带来影响,本文着重探析外购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研发支出、集体福利等的涉税处理。
关键词:增值税;原材料;改变用途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1-0-01一、原生产用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建造(一)企业购入作为生产用的原材料,用于建造动产类固定资产动产类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在原实施细则中固定资产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领用原材料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予以转出。
由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允许生产用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而且销售时需计缴销项税额,属于应纳增值税项目,因此应按该部分原材料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对于与该部分原材料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二)企业购入作为生产用的原材料,用于建造不动产类固定资产不动产类固定资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在建工程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企业购入作为生产用的原材料,用于自行建造不动产类固定资产,应按材料成本和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二、原生产用材料用于研发支出(一)企业项目研发的目的是用于技术转让或收取技术服务费企业项目研发的目的是用于技术转让或收取技术服务费的,则研发领用原材料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即营业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附表二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申报表
增值税附表二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申报表【实用版6篇】目录(篇1)1.增值税附表二概述2.增值税附表二与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关系3.增值税附表二填写注意事项4.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处理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申报正文(篇1)一、增值税附表二概述增值税附表二是填写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表格,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用于记录和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进项税额,以便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进行正确抵扣。
二、增值税附表二与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关系增值税附表二与固定资产改变用途之间存在密切关系。
当企业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例如由生产用途改为办公用途,就需要在增值税附表二中填写相关信息,反映这一变化对进项税额的影响。
三、增值税附表二填写注意事项在填写增值税附表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与实际业务相符。
2.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填写相应的栏次。
例如,外贸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的第 9 栏,进项税额应填写在附表二的 24、25 栏。
3.填写销售额时,应按照红字发票的销售额抵减当月销项税额后的数填写。
四、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处理当固定资产改变用途时,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增值税问题。
例如,以旧换新的固定资产,所付增值税可以减免原增值税额的 50%。
此外,只要改变用途,即使没有实际经济价值,也需要支付增值税。
五、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申报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企业需要正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
在填写时,不用调整的,到时账务收入和申报收入有差额时,只要备注就可以了。
总之,增值税附表二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的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都与增值税附表二的填写密切相关。
目录(篇2)1.增值税附表二概述2.增值税附表二的填写规定3.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处理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申报5.总结正文(篇2)一、增值税附表二概述增值税附表二是我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填写纳税人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相关成本费⽤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相关成本费⽤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成本费⽤时,按应付或实际⽀付的⾦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程施⼯”等科⽬,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存款”等科⽬。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规模纳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程施⼯”等科⽬。
2.⾦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融商品实际转让⽉末,如产⽣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贷记“应交税费——转让⾦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如产⽣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贷记“投资收益”等科⽬。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年末,本科⽬如有借⽅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贷记“应交税费——转让⾦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
(四)出⼝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出⼝货物应收取的出⼝退税款,设置“应收出⼝退税款”科⽬,该科⽬借⽅反映销售出⼝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反映实际收到的出⼝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期末借⽅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免、抵、退”办法的⼀般纳税⼈出⼝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退税额,借记“应收出⼝退税款”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退税)”科⽬,收到出⼝退税时,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应收出⼝退税款”科⽬;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
工业企业外购原材料改变用途后增值税如何处理的探讨
工业企业外购原材料改变用途后增值税如何处理的探讨作者:谢敏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2期摘要:工业企业外购原材料在一般情况下都会用于产品生产,本文从原材料购入后改变用途及后续生产的产品改变用途的角度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关键词:原材料;改变用途;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视同销售一、工业企业外购原材料增值税可抵扣的相关会计规定工业企业外购原材料一般情况下都会用于产品生产,其在购进环节产生的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二、原材料购进环节的增值税已抵扣后又改变用途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原材料产生的增值税符合上述规定,按要求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但后来原材料改变用途,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或是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将外购原材料用于企业内部非应税项目、职工福利或免税项目等。
第二种: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
这两种应将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转出。
第三种:将外购原材料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赠送他人等。
此种情况应视同销售来处理。
(一)原材料用于企业内部非应税项目、职工福利或免税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转出。
增值税附表二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申报表
增值税附表二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申报表摘要:一、增值税附表二概述二、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处理1.适用范围2.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求3.具体操作流程三、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填写特殊事项1.销售额填写2.进项税额填写3.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填写四、注意事项正文:一、增值税附表二概述增值税附表二,主要用于填写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时,红字发票的销项税额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以下简称附表一)中反映填列,而非填写在附表二。
在填写附表一时,发票份数和销售额应按照实际填写,包括红字发票份数。
红字发票的销售额可以抵减当月销项税额。
二、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处理1.适用范围当企业固定资产改变用途时,如由生产用途改为办公用途等,需要支付增值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旧换新的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减免原增值税额的50%。
此外,即使改变用途后没有实际经济价值,也需要支付增值税。
2.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求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原增值税额应填写在附表二的24(本期认证相附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和25(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两栏。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26栏也可以填写,但一般不填也可以通过,所以较少有人填写。
3.具体操作流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并在填写时注意遵循相关规定。
在办理退税时,不需要减掉累计的数额,也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三、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填写特殊事项1.销售额填写外贸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的第9(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会自动生成在第8(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
同时,附表一的第十六栏(开具普通发票)也需要填写销售额。
2.进项税额填写外贸企业在填写进项税额时,应填写在附表二的24、25两栏。
具体的填写数额可根据栏次的汉字要求进行填写。
3.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填写主表第七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填写的,外贸企业不需要填写。
四、注意事项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税务及会计处理
案例:A企业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份购买了一栋房屋用于员工食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31.25万元,不含税价款625万元,折旧年限20年无残值,6月份进行勾选认证、申报抵扣并做了进项税转出处理。
2016年8月因公司经营需要将该房屋改做生产车间,其进项税如何进行抵扣?
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为确保不属于抵扣范围,或不符合抵扣凭证管理规定的税额不进入抵扣链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对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相关进项税额的处理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但与财税〔2016〕36号规定有所差异,特别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分析:营改增纳税人未抵扣资产改用于可抵扣项目其进项税还可以转入抵扣。
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本案例中购买的不动产6月、7月、8月需要计提折旧,则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折旧额-残值=656.25-[656.25÷(20×12)]×3-0=648.05(万元)不动产净值率=648.05÷656.25×100%=98.75%
可抵扣进项税额=31.25×98.75%=30.86(万元)
因此该纳税人2016年9月份可抵扣进项税额=30.86×60%=18.52万元,2017年9月可以再抵扣剩下的12.34万元。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购置房屋时:
借:固定资产 6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25
贷:银行存款 656.25
借:固定资产 3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25
每个月计提折旧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73
贷:累计折旧 2.73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52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2.34
贷:固定资产 30.86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