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民事权利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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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适用
案例一、1975年,东风生产队和向阳生产队 为耕作方便,互换了20亩耕地,其中东风生 产队土地上栽有20棵梧桐树苗,双方换地时 对树苗的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到了1988年, 因20棵树苗已长成参天大树,具有较大的经 济价值,东风生产队就以当时并未明确商定 树苗归向阳生产队为由,要求向阳生产队承 认这些树木仍归东风生产队,向阳生产队不 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东风生产队遂诉 到法院,请求将20棵梧桐树判归己有。
第三节适用
案例二、1990年8月20日,某材料厂成型车 间班组长刘武生从车间合计员处领会集体统 一办的22张面额20元的定期有奖储蓄券,并 于当天发给本班组工人。因同班组工人王振 林出差未归,刘武生便将自己的一张和应发 给王振林的一张带回家中。这两张有奖储蓄 券的号码分别为:003935,003938。同日, 刘武生之妻刘文秀将在本厂原料车间领取的 同样的有奖储蓄券带回家中,其号码为 002836。
第三编第8章第一节 概述
要求:源自文库事权利客体的主要内容是记忆 一些有关物以及物分类中的基本概念, 并应了解物的种类区别的意义。 一、物的概念 人身之外、有价值、能控制或支配、有 形。物的概念有较大发展。
第一节 概述
二、物的分类 1、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我国物权法第2条中规定,本法所称物,包 括不动产和动产. 不动产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 动的物.土地和定着物.(建筑物.铜像等)
第三节适用
案例四、张轶有祖遗私宅一处。后因子 女多,生活困难,遂在1959年将此宅卖 给张青山。1989年6月,张青山在翻建 房屋时,从地基中挖出铸有乾隆年间的 银元宝30锭,共重32200克。张轶得知 后要求张青山归还银元宝,为此双方发 生争议。张轶诉至法院。
第三节适用
案例五、1991年11月16日,原告杨爱玲的丈 夫武勇因患病住近被告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 医院。在11月27日因败血症、多脏器功能衰 竭而死亡。被告在对武勇治疗期间,曾会同 新疆医学院的专家对武勇病情进行了诊断, 意见不一。原告怀疑被告的诊断有误,要求 被告在有外医院专家参加并有其子在场的情 况下,对武勇的尸体进行解剖,以查明死因。 而被告在没有办理完备的尸检手续的情况下, 由本院医务人员对武勇的尸体进行解剖,并 取出心、肝等脏器留作研究用。次日,原告 得知此事,与被告发生争议,遂诉至某法院。
第三节适用
11月12日,王振林出差返回后向刘武生索要 自己的定期有奖储蓄券,刘武生顺手取出其 妻带回的002836号券交给王振林。当时刘文 秀知道此事,并未提出异议,而且王振林也 不知此储蓄券是刘文秀带回的。11月14日上 午当地工商银行公开摇奖,公布了中奖号码, 其中002836中头奖,奖金为1000元。刘文秀 看过榜示后,就到王振林家,对王讲其夫误 给了储蓄券,要求换回。王当即将002836号 交给刘。
第一节 概述
不动产的类型、动产与不动产区别的意 义。 2、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不流通物) 限制流通物.限制在一定主体范围或一 定地域进行流通的物.如提供天然气\自 来水\食盐\烟草或刀具. 禁止流通物的范围。公有物;公用物;禁 止物 3、特定物与种类物
第一节 概述
了解区分的意义。 4、主物与从物 对一物发挥辅助作用而独立于该物的物. 判断从物与独立物的区别。 5、原物与孳息 孳息是指原物所出的收益;原物是孳 息所出的物. 了解区别的意义. 其他的区别.不可分物\可分物;消费物与不消费物;单 一物\结合物与集合物等. 第二节 有价证券与货币 略。
第三节适用
当天晚上,与刘文秀一起工作的王振林 的妹妹王英将情况告之。王振林特别气 愤,委托王英索回此券。第二天,在刘 向同事显示其中奖券时,王英抢回奖券, 回家交给了其哥。王振林在11月20日到 工商银行领取了1000元奖金。11月21 日刘文秀以自己领取的奖券被丈夫误给 王振林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王返还千 元奖金。而王则反诉奖金应归其所有。
第三节适用
案例三、1986年3月,农民张强要把自有的 黄牛两头出卖。他与某肉联厂口头商定:由 肉联厂将牛宰杀后,按净得的牛肉2。2元每 斤的价格结算;除牛头、牛皮、牛下水归肉 联厂外,再由张强给付宰杀费7元。在宰杀过 程中,肉联厂工人在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 黄70克。肉联厂将此牛黄出售,共得款2100 元。张强得知此事后,认为牛黄应归他所有, 2100元因此也应归其所有。为此,与肉联厂 产生纠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