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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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下面是可爱的编辑帮大家收集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欢迎借鉴。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一参考建议各位财务、人资、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修改调整完善。

重要在于制度的实施流程与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并与岗位职能挂钩,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

可以将制度和办公OA软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结合执行。

一。

总则1 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 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较大化。

3 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3.1 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

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 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3.3 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河南日升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河南日升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河南日升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各类对外投资活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配合投资管理部定期进行投资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最佳现金流量,充分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促进集团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重点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系指中捷控股集团公司(不含各类子公司);子公司系指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公司;二级子公司系指由子公司控制的公司;中捷集团系指集团公司和上述各类子公司。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适用集团总部以及集团所有下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财务管理。

集团公司其他子公司财务管理机构为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通过虚化其他子公司的董事会来实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

作为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对中捷缝纫机股份公司财务管理要符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并通过集团外派专职董(监)事来实现。

集团公司外派专职董(监)事必须及时将股份公司财务相关信息反馈到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集团公司形成意见后由外派专职董(监)事在股份公司董事会出具。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为充分体现以产权为依托的新型母-子公司关系,从维护出资人的资本权益和实现集团公司总体目标出发,同时有利于各类子公司按照公司治理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集团内部实行“会计政策统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的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财务管理均纳入集团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和要求。

第七条职责和权限划分:(一)属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职责权限:1、会计政策和会计信息管理制定中捷集团内部财务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办法,并对各类子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资金管理⑴根据集团各产业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制定和落实稳健的财务政策,并通过合理的财务控制手段和财务杠杆,使公司保持适度的负债水平和合理的现金流量。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清单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清单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清单一、总则1.1 本财务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处理、财务报告、财务控制、财务审计等各项工作。

1.2 投资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规范运行。

1.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二、会计处理2.1 投资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2 公司应及时录入和维护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帐务制度和帐务凭证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流程。

2.4 公司应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造假和篡改。

2.5 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和结账工作,确保财务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财务报告3.1 公司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股东报告。

3.2 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3.3 公司应做好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3.4 公司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股东和相关机构公布财务信息,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财务控制4.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包括财务风险控制、流程控制、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等内容。

4.2 公司应落实财务控制责任,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督促各部门按规定使用资金和资源。

4.3 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和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做好财务资金的保管和监管工作。

4.4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财务审计5.1 公司应每年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5.2 公司应聘请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和独立。

5.3 公司应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和信息。

5.4 公司应及时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对审计结果进行改进和整改。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企业集团含义及其财务特征企业集团这一概念是由日本提出和广泛使用的,它有别于集团公司的概念。

下面是yjbys店铺为您收集整理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懂的可以看看哦!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一般来讲,集团公司对集团内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可分为“集权式”、“分权式”和“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三种。

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是没有的,分散管理模式,他的特点是强调分权基础上的集权,是一种集资金筹集、运用、回收与分配于一体,参与市场竞争,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管理模式。

此模式既能发挥集团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子公司经营风险,有利于克服过分集权或分权的缺陷,有利于综合集权与分权的优势。

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涉及的内容较多、面较广,其主要的内容有:1、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不同于单纯的预算编制,它是将企业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企业内部管理活动或过程的总称。

企业集团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将各成员单位及其内部各个层级和各位员工联合起来,围绕着企业集团的总体目标而运行。

全面预算管理体现了“权力共享前提下的分权”的哲学思想,通过“分散权责,集中监督”促进企业资源有效配置、实现企业目标、提高生产效率。

2、资金管理。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

如何把集团母子公司分散的现金集中起来,降低现金的持有水平,保证集团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是集团财务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集团公司的筹资、集资、融资和集团内部自有资金的分配应由公司决策层根据需要统一调度使用。

3、投资管理。

公司对投资活动应有慎重的'态度、严格的管理程序,提前做好项目的可研性分析并结合当前宏观政策与行业所处的位置加以综合分析。

加大现金流的分析、预测,做好现金流入流出的预测,不仅要编制投资回收预测,而且要编制现金回收预测,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充分考虑投资过程的风险。

最新国企财务管理办法

最新国企财务管理办法

市国有投资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为提高市国有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母子公司及代管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规各类收支、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部控制基本规》等有关财经法规,本着“子公司独立核算,集团紧密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各子公司在统一执行集团确定的各类财务规定前提下,要根据自身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的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适用围通过规集团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操作及流程,明确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和费用核销的操作要点,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化、精细化。

本办法适用于国投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及代管财通基金公司。

第二条职责分工财务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集团财务风控部负责财务人员的派出、使用、轮岗、调动、培训、考核等工作。

集团根据各单位业务和规模大小,财务分别实行一、二级管理,并随着各公司业务规模变化及时调整管理级别。

其中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财务实行二级管理,由集团财务风控部派出财务人员开展日常会计核算等工作;财通基金公司、财鑫基金公司、财汇基金公司、农村产权交易公司、财用企业管理公司财务实行一级管理,集团委托财用企业管理公司,对以上五个公司开展代理记账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三条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现金流量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四条公司财务预算以业务预算为基础、完成年度任务为目标、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编制结果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反映。

第五条集团编制财务预算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一)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二) 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三)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六条集团财务预算一般按年编制,与会计年度一致,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集团财务风控部每年11月发起下年度的预算编制,集团各公司负责本单位预算、决算编制,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履行预算编制程序后报集团审核,集团整体预算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出资人审批,待出资人审批后执行。

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2)第二章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管理 (2)第三章会计核算根底工作规定 (3)第四章流动资产核算与管理 (5)第五章长期资产核算与管理 (8)第六章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8)第七章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核算与管理 (10)第八章流动负债核算与管理 (11)第九章长期负债核算与管理 (13)第十章所有者权益核算与管理 (13)第十一章本钱费用核算与管理 (14)第十二章收入与利润分配 (15)第十三章财务分析 (16)第十四章财会工作的检查与监视 (17)第十五章票据管理 (18)第十六章税务管理 (19)第十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19)第十八章附那么 (21)附件目录:附件一:某投资集团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企业的会计核算,优化企业的资产质量,保障企业的资产平安,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改善经营管理、进步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那么?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管理目的是:财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睬计事务,进展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好,做好企业财务收支的核算、控制和分析,实现企业利润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公司,是指***集团,子公司是指所属独立核算的全资法人企业及控股公司。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管理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装备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按部门岗位职责开展日常工作;子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置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详见?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第五条子公司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承受公司的指导和监视,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送真实、完好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财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会计证是财务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只有获得财政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会计证,方可从事会计工作。

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

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

XX城乡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
(2022年4月)
XX交投集团财务管理模式“三统一分”法,指统一财务制度建设、统一财务管理软件、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分级管理独立核算。

一、统一财务制度建设
集团公司由财务审计部组织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工作规范及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监督执行,形成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标准。

二、统一财务管理软件
做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须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议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实现集团与分子公司之间财务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活动的效率,降低内控制度实施的成本。

三、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防范财务风险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要做好集团化财务管理,首先要从资金管理入手,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资金监控,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是集团管控
分子公司最有利的工具之一。

四、分级管理独立核算
集团公司在执行统一财务制度建设、统一财务管理软件、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各级财务机构的作用。

公司财务上级监督下一级,下级对上一级负责,集团财务分级管理、各自独立核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终保证整个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

总之,集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优质服务、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将财务监督融于日常服务之中,在强调财务管理监督职能的同时强化财务服务的职能。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控制风险,提高资金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财务活动,应该符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第三条公司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流程规范、数据准确、报表及时、风险控制到位,通过财务手段保障公司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总经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审批有最终决定权,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年度预算,对于财务预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
(一)制定预算;
(二)审核预算;
(三)审批预算;
(四)执行预算;
(五)调整预算。

第六条公司年度预算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新产品、新项目等实际需要,经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审定。

预算项目应尽量详细、具体、准确,同时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第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在不超预算额度的前提下,对于预算拨款应严格按照预算的项目和金额进行开支。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预算调整,应按照公司管理程序进行调整。

(一)预算调整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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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营运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体系

国有资产营运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体系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与和监督作用,全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第三条集团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子公司和股东权益.第五条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制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进财务工作质量,讲求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集团公司董事会.各分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第一章聘任与管理第二条所有人员一律由集团公司聘任和管理.第三条所有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第四条各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委派,实行轮岗制度,在每个单位或岗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集团公司视需要续聘留任;在任职期内不称职或因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调动.第五条财会人员的工资统一由集团公司发放,其奖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核发.第六条对被委派的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在任期内经综合评议不合格的,公司予以免职或辞退.第七条被委派的财会人员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集团公司申请调离.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八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第九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十一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第十二条参与所在公司业务计划的制订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与执行,检查计划、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结果.第十三条组织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加强所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保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组织资金调拨与结算.第十五条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尽的其它职责.第四章离任与交接第十七条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接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1、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办理离任审计.2、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后,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办理移动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账表、凭证、印鉴、文件、会计软件、密码及数据磁盘,并将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等与出纳核对一致,在监交人监督下按移交清册内容移交,并对遗留问题和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第十九条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二十条对财务经理工作质量和职责履行考核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财务部进行.同时考核结果报行政部,与其效益工资挂钩.对财务经理的考核采取按季考核、年终综合评价的办法.其他财务人员的考核在各分子公司进行,年终将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财务部.考核内容以所在公司的会计基本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在单位的内在管理水平为主.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及评先挂钩.财务经理的考核办法详见湖南芙蓉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经理考核办法.会计核算管理第一章会计核算原则第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第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第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五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第六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第七条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第八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第二章会计凭证第九条客户签发或内部签发的凭证,其经济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或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真实、合法、印章齐全,要素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第十条自制的记账凭证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填制依据;冲正错账、调整暂收、暂付、扣划款项和费用开支等凭证审批及经手人员签章应齐备.第十一条各种资金存入、划出或账户之间的划转凭证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第十二条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和有关金额应准确,有关签章应齐备、清晰.第十三条物品采购凭证应附有详细的物品清单、物品入库单及批准文件.第三章会计账簿第十四条账簿、账户的使用应正确,账簿的记载应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第十五条总账各科目余额与该科目明细账余额之和应相符.第十六条银行存款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不符款项应查明原因.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资金运营工作.资金管理中心具有管理、监督和服务三重职能,与分子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第二条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不准以任何形式坐支资金.各分子公司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设银行存款帐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多开设银行帐户.第三条日常费用开支采用限额备用金制度,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申报备用金限额,经批准后,在资金管理中心的监督下,各公司在备用金限额内周转使用.第四条货款支付采用集中支付和分批支付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需支付的计划内货款支付前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超计划支付的货款报董事长审批.第五条各分子公司应于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目标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分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综合平衡后,确定各分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定额.第六条资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定额控制各分子公司的资金规模,如遇周转困难需向集团公司借款时,应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有关资金占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七条资金管理中心必须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高效益性、流动性,定期对分子公司的资金库存、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向董事长、董事会专题报告.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天上午九点前将前一天的资金余额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将数据报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如发生漏报或迟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的管理.第一章流动资产管理第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低值易耗品等.第三条现金的收付及保管由经被授权的出纳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收支和管理现金.现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同出纳员、银行票据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①支付薪资、奖金及津贴等.②支付差旅费.③依银行规定和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第五条营业所取得的现金,应由出纳清点并送存银行.任何人不得坐支现金.第六条负责应收帐款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第七条保管银行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第八条负责调整银行存款帐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银行存款帐、现金支出帐、应收款帐、应付款帐.第九条收支现金时,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否合法,数额是否完整,审签手续是否齐备等.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第十条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应置于保险箱柜里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第十一条因工作关系需配备备用金的,需要人应向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公司领导同意,备用金支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出纳人员应对该类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第十二条现金收付款项,均应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交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并应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金额及有关情况经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付手续.第十三条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当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用白条或原始凭证抵库.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与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现金收付都应通过所在公司财务部门入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保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公司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第十五条对超过现金收付范围或限额以上的款项进行收付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禁止化整为零套取现金,禁止利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第十六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在经营业务需要使用银行票据付款时,一律由经办部门填写银行票据申请单,凭合法有效和批准手续齐备的依据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办理银行票据领取手续.第十七条银行票据领用者,必须在银行票据登记簿上写明领用日期、付款内容并签字.第十八条财务部门签发银行票据时,应进行登记并将该票据项目填写齐全.使用支票时,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若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应把付款用途、签发日期写明.第十九条实行计划控制的费用或物资采购,在付款时应同时核实计划.超过计划的部分应在按规定先追补手续.第二十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依本条规定确定专人办理银行票据事宜,并应同时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确保银行票据使用安全.1. 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2. 业务员将收到的票据交给会计,由会计对收到的银行票据进行审核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全称、印章齐全与否.审核后交出纳保管,出纳将票据号码、金额、背书转让等进行登记,然后进帐.出纳进帐后将单据及时交会计入帐.3. 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保管,可到期收款,也可背书转让.4. 银行票据使用时其票面金额、用途、时限应与经批准的内容相符,并随附有关凭证.5. 公司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登记清单,并提前筹划资金,以确保银行能按期支付到期款项.6. 银行票据经办人或结算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外来银行票据并代客承兑,特殊情况下应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审核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账单,如月末有未达账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二条货币资金的清查:1. 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出纳员在场,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实存数,再与其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填制“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2. 银行存款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的方式进行.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 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清查应采取不定期清查的方式,一般每月至少一次.第二十三条所有应收性质的款项,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各类预付款项,均应按季进行帐龄分析,编制帐龄分析表,上报集团公司,并向欠款单位和经办人落实追收工作,规范各类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对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报董事会核销.第二十四条应收款项的清查由财务部和业务经办部门共同负责,一般一年应全面核对一、二次,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应收款项的清理.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存货主要指储存在仓库内的贸易商品、原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材料及其他原辅材料等有形有价物品,房地产开发中未销售的房产按存货处理.第二十六条存货购入与领用和销售的计价与管理采用“先进先出法”.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存货定额.对存货不同类别要根据经营业务的要求,分别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限量,以此防止积压或不能保证业务需要的情况出现.2. 实行存货验收制度.购进的各项物品应履行验收入库程序.对数量、质量同时进行验收.保管责任人应在验收凭证上签章.3. 建立健全存货保管制度.对库存的各项物品,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保管制度,并设置有数量与金额的辅助明细账,以供核算与查对.4. 健全存货出库制度.严格按仓库管理的制度办理出库手续,保管人员凭手续齐备的出库单发货.5. 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保管人员对库存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以防止物品的损坏霉烂变质和成本变动.6. 勤进快销,压缩库存.对货源供应正常的物品尽可能勤进快销,降低库存以加速资金周转.7. 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物品,对近保质期或将要变质的物品要及早发现并依程序处理.第二十七条存货的清查:由财务部、各公司仓储部共同负责,对原材料、库存商品进行清查.每月的定期盘点一般由会计人员和对应的仓管人员配合进行,年度清查或重点清查,一般由各方组成清查小组配合进行.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清查日期,由财务部结出帐面余额.2. 检查存货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特别要注意有无损坏变质的和储存数量较大且长期没有领用或很少领用的存货.发现后应查明原因,以便及时处理.3. 对盘盈、盘亏和超储的存货,必须进行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八条低值易耗品为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工具、量具、办公家具及用具.第二十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单,按程序和权限报批后,由所在公司行政部或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报经财务部门备案后交合同原件一份再行购置.第三十条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年至少在年终前清查一次,清查后应编制“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规定.第三十二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其他物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统一调剂有偿使用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相关事宜,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主要工具用具及其他物品五大类.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依如下情况确定:1.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费用计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从国外进口的,其进价还包括所支付关税及附加税.2. 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资产评估后并经投资各方商定的价格计价.3.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和建筑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也可按市场评估计价.4. 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值.5.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应按原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入账后固定资产价值不得随意变动,属下列情况方可进行账务调整:1.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工程.2. 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3.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折余价值.4. 发现原有固定资产计价有错误.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资产重新评估.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1. 固定资产统一按直线折旧法进行折旧,不计提残值,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折旧.2. 折旧方法经确定,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严格按照此方法进行折旧,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经公司财务部门报经董事长决定,并应在财务报表中予以说明.3.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不计提大修理基金,发生的日常修理维护费用直接计入当月成本.第三十八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资产管理部门:为本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购置、处置和报废.并按固定资产类别和责任人建立实物台账和卡片,详细记录单台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价值、存放地点、使用人、转移或报废等情况. 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资产的具体操作人使用人负责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要追究责任,酌情赔偿,对保管不妥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经济处罚.资产核算部门:为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购建、验收入库、领用、转移、报废等财务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从价值方面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1. 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行政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2.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超权限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3. 由行政部门责任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4. 由行政部门、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组成资产验收小组,进行严格的验收、鉴定、签章手续,由行政部门填写资产验收单,与申请报告、采购合同原件一起交财务部入帐,并建立新资产的台账和卡片,进行定物、定人管理.5. 销售货款抵债换回的设备、车辆、房屋等,首先由营销公司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再签署货物抵款协议,在办理资产的接交手续时,必须将合格票据与移交单一并办理.财务凭申请报告、货物抵款协议、合格票据及移交单的原件进行账务处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据,应有详细说明文件,经分管领导、董事长签字认可.有关票据的借用必须有交接人员签字.第四十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1.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和行政部门批准.2.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内部移动手续,并经移入移出资产的部门和资产的使用人双方签字认可,若资产转移手续不全,造成资产损失,其责任由原管理部门和原使用人负责赔偿.3. 行政部门对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门接到通知的当月进行账务调整.第四十一条固定资定的出借、出租:1. 任何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2. 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申请报经批准,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按合约及时收回其固定资产.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清理、盘存:由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主要抓好以几点:1. 查物点数,核对账目,财务人员要深入现场逐项清查.2. 检查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及维护情况.3. 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报废要认真记录,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制度规定报经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1. 对于长期闲置不需用、不能用或使用成本超过其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的报废或处理申请,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报废理由.。

投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x

投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x

投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x投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与参股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财务管理基础和目标........................................................................... 1 第三章财务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 (2)第四章财务核算规定 (5)第五章资金管理………………………………………………………………………… 5 第六章筹资管理……………………………………………………………………………………6 第七章投资管理…………………………………………………………………………………… 6 第八章对外借款、担保行为管理........................................................................ 7 第九章资产管理 (7)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 8 第十一章财务预算管理....................................................................................... 9 第十二章价格管理.......................................................................................... 10 第十三章信息管理.......................................................................................... 10 第十四章中介机构聘用管理........................................................................... 10 第十五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 第十六章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管理.................................................................. 11 第十七章财务制度与政策.............................................................................. 12 第十八章检查与监督....................................................................................... 14 第十九章罚则................................................................................................ 14 第二十章附则 (14)财务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其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后管理工作,规范外派财务人员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整体水平,保证日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降低本公司投资风险。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集团化发展战略和专业化经营管理的要求,按照诚信、互利和市场化原则,为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资产保值增值。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促进集团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财务管理的重点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三条 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为了体现以产权为依托的母子公司关系,集团内部实行“会计政策统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凡由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及有实际控制权的掺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均纳入集体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和要求。

第五条 职责和权限划分  (一)属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权限: 1. 制定集团统一的财务会计政策; 2. 资金管理 ⑴审批、控制直属企业的资金占用规模和贷款额度; ⑵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余缺调剂; ⑶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统一办理直属企业的对外结算和资金运筹; ⑷为符合条件的直属企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3.投资管理 ⑴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集中在集团公司。

对外投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⑵直属企业所有投资行为须按有关管理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超过公司章程所授予董事会投资决策权的投资项目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投资行为包括直接投资如联营、设立分、子公司等,以及间接投资如委托贷款,买卖股票、债券、期货等;  4.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

直属企业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直属企业间也不得相互担保。

  5.对外赞助、捐赠  集团公司对外赞助、捐赠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理人统一审批,直属企业对外赞助、捐赠须经所在企业股东会同意。

投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针对投资集团的经营管理需要,特制定此财务管理制度,目的是规范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合规、提高财务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

本制度适用于投资集团及其所属公司所有具体实施财务管理的岗位人员。

2. 财务管理组织投资集团设立财务部,由财务总监领导,下设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内部控制、资金管理、税务管理等职能部门,每个部门设立专业的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3. 会计核算3.1 会计准则投资集团及其所属公司采用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3.2 会计核算职责会计部门负责编制和审核各类财务报表、核算各类账务。

各部门应按规定向会计部门提交各类凭证和报表,会计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进行审核。

3.3 会计核算流程会计核算流程应该包括以下环节:凭证的填制、审核和登记;原始凭证的归档;日常账务处理;月末结账;年度结账。

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应有明确规定。

3.4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应定期编制并报送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于对集团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4. 财务分析财务分析部门应分析财务报表,并根据需要编制相应的分析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财务分析工作应当注重以下方面:4.1 财务预算管理财务分析部门应按照领导的决策和集团的战略目标,预测业务的收入和支出,并编制相应的预算报告,以预留充足的经费,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4.2 经济运行分析财务分析部门应按照财务报表数据,结合行业发展状况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对公司经营状态、盈利能力、业务结构、市场竞争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4.3 资产负债管理财务分析部门应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分析,并定期进行资产评估,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提供决策支持。

5.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集团内部各部门的业务流程和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具体控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5.1 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部门应对公司资产的使用、保管、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规范运营管理。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制度管理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制度管理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制度管理一、总则为规范集团旗下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发展,特制定本《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制度管理》。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各项财务活动,促进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三、组织架构1. 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主要职责是:落实公司财务制度、规章,保障公司财务合规运作。

2. 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主要职责是:落实公司财务制度、规章,保障子公司财务合规运作。

3. 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财务活动合规性和规范性。

四、资金管理1.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流动预测、资金计划、资金审批权限、资金使用范围等。

2. 集团公司应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3. 集团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并根据需要向集团领导汇报。

五、会计核算1. 集团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报表审核机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分析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审计监督1.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结果报告等。

2. 集团公司应定期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七、风险管理1.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等。

2. 集团公司应定期对公司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公司在风险控制范围内运营。

八、遵守法律法规1. 集团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集团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投资公司及其下属各投资企业。

第三条集团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投资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组织实施财务计划;2. 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3.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4.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5.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税务申报;6. 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7. 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集团投资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第七条资金筹集: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第八条资金运用:公司应合理运用资金,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资金支付:公司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 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符合公司经营需要;4. 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条资金监督: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一条集团投资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公司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3. 符合风险控制要求;4. 符合投资回报要求。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集团投资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1]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1]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1. 前言本《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旨在规范公司总部财务审批权限的行使,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风险的控制,加强财务管理的效能和透明度,提高公司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准确性。

2. 背景针对公司财务审批流程的合理管理,为了提高财务审批效率和减少潜在风险,特制定本规定,明确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具体范围和行使方式。

3. 财务审批权限的分类根据公司层级和职责划分,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分为以下四个级别:3.1 一级审批权限一级审批权限是指由总公司高层领导层行使的审批权限,适用于涉及大额资金、战略性合作和风险高的财务决策事项。

一级审批权限的具体范围如下:•批准总公司的重大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批准总公司的战略性合作项目;•批准总公司的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置;•批准总公司的财务借款行为;•审定总公司财务合同和重大合同;•批准总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措施。

3.2 二级审批权限二级审批权限是指总公司运营管理层行使的审批权限,适用于一般性的财务决策事项,包括日常运营、投资和费用控制等。

二级审批权限的具体范围如下:•批准总公司日常运营费用预算和费用报销;•批准总公司非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置;•批准总公司一般性的内部交易;•批准总公司授予员工的福利和奖励;•批准总公司内部资金调配和划拨;•批准总公司日常运营激励计划。

3.3 三级审批权限三级审批权限是指总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使的审批权限,适用于各部门内部的财务决策事项。

三级审批权限的具体范围如下:•批准部门内日常运营费用预算和费用报销;•批准部门内非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置;•批准部门内一般性的内部交易;•批准部门内员工的福利和奖励;•批准部门内资金调配和划拨。

3.4 四级审批权限四级审批权限是指总公司各岗位员工行使的审批权限,适用于日常性的财务决策事项。

四级审批权限的具体范围如下:•批准部门内小额费用的预算和费用报销;•批准部门内小额资产的购置和处置;•批准部门内日常运营的小额内部交易;•批准部门内员工的小额福利和奖励;•批准部门内小额资金的调配和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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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上网——从天财会计导航(h t t p://w w w.k j968.c n)开始!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管理 (4)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7)第四章流动资产核算与管理 (10)第五章长期资产核算与管理 (16)第六章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18)第七章无形资产核算与管理 (22)第八章流动负债核算与管理 (23)第九章长期负债核算与管理 (26)第十章所有者权益核算与管理 (27)第十一章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 (29)第十二章收入与利润分配 (31)第十三章财务分析 (32)第十四章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5)第十五章票据管理 (37)第十六章税务管理 (38)第十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39)第十八章附则 (42)附件目录:附件一: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优化企业的资产质量,保障企业的资产安全,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做好企业财务收支的核算、控制和分析,实现企业利润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公司,是指***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所属独立核算的全资法人企业及控股公司。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管理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配备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按部门岗位职责开展日常工作;子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置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详见《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第五条子公司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送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财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会计证是财务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只有取得财政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会计证,方可从事会计工作。

公司严禁聘用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作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二次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

第二节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第八条财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九条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条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制度、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和子公司应当定期检查财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财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七条移交人对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未办妥会计资料、凭证档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项的说明而造成手续不清、帐务混乱,甚至经济损失,监交人和接交人均应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二)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等有关资料、实物的内容。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财务分管领导负责监交;子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子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部派人共同监交。

第二十一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

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对会计电算化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二条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二十三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数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监交人一份,本公司财务档案保管人存一份。

第二十五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财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

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依此规定办理。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第二十八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设置会计科目及编码,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子公司的会计科目设置及编码,原则上应与公司一致。

第二十九条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非人民币经济业务,在登记原币的同时按规定的记帐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反映。

汇率以年初国家公布的汇率为基准,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年内基本保持不变,若有重大变化,视具体情况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可进行调整。

第三十三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公司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三十五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国家《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和深圳市有关财务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一律使用印有“深圳市财政局监制章”的统一格式。

设于外地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视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统一格式。

第三十七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经审核生成明细分类帐及总分类帐。

(二)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第三十八条记帐规则:(一)记帐必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

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附上合法的原始凭证。

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科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会计科目的设置,公司及子公司应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科目的代码、层次等,对常规科目要求上下一致,对因行业不同而可能存在的科目差异,应有预见性,留出足够的空间供添加。

(三)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

(四)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应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

第三十九条对帐:(一)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和银行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相核对。

(二)帐帐核对:是指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

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相核对等,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三)帐实核对:第一类是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是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第四十条按照国家有关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报送时间为月度终了10日内。

(一)会计报表应当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二)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主管领导、单位领导人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正确使用会计软件,使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章流动资产核算与管理第四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四十四条现金的核算与管理:(一)现金支付范围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及各类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转帐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支付各种劳保福利开支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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