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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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推动丽水经济开发区持续、健康建设发展,科学合理指导丽水经济开发区东扩区块的开发建设,进而加快特色制造业基地的形成,实现与中心城区(北城)互动,强化丽水中心城市接受辐射的能力,推动丽水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范围位于丽水市区南部,南至大梁山脚规划中的丽龙高速公路,西邻水阁工业区快速干道,北至南明山脚。
用地范围面积约35平方千米,金丽温高速公路将它分成东北和西南两大片区。
其中东北片区(富岭组团)约10平方千米,西南片区(七百秧工业组团)面积约25平方千米。
第1.0.3条本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及下层规划设计均应符合本文本的规定和要求。
第1.0.4条本文本与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1.0.5条本规划经丽水市政府批准后,解释权属丽水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0.6条本文本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及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丽水市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第1.0.7条规划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6.8)
3.《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40180-93)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9.《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10.丽水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11.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规定
12.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委托书
第1.0.8条以《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为指导,与现状用地条件相结合,与周边区域相协调,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第二章发展规划
第2.0.1条充分利用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发展的有利时机和山区用地优势,以担当丽水经济增长中心为目标,从扩大产业规模和提升产业高度两个方面同时入手,进一步加快南城的发展步伐。
第2.0.2条利用大型区域性基础设施,抓住国际产业和区域产业转移的时机,引导企业落户开发区,促进南城健康发展。
第2.0.3条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管制体制,优化南城软环境,同时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提高对周边城市的产业吸引力和辐射力。
第2.0.4条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南城的可持续发展。
第2.0.5条结合山地地形条件,最大可能减少工程投资。
第2.0.6条适应丽水市城市总体发展的需要,引导第二产业的有序发展,集聚丽水市内外企业,吸引区域产业转移,形成高标准、高起点、具有一定高新技术含量的工业园区,促进丽水第二产业上一个新的台阶,打造丽水特色制造业基地。
第2.0.7条功能定位为浙西南地区工业发展的重要集聚中心,工贸业综合发展与人居环境优越的丽水城市新区。
第三章规划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
第3.1.1条规划形成“一心、二带、二片”的结构与总体布局形式。
其中“一心”:指城市南部地区中心,位于水阁东侧南北向干路和金丽温高速公路之间,七百秧组团(工业区东扩区块)北部,配置有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务等服务与管理设施;“二带”为丽龙高速公路与金丽温高速公路沿线形成的防护景观林带;“二片”指以中一路七百秧组团(工业区东扩区块)及金丽温高速公路为界形成的南、北各一个功能片,其中北侧功能片以富岭组团为主,为居住片;南侧为以七百秧组团(工业区东扩区块)为主,形成工业片。
其中七百秧水库公园以现状七百秧水库为基础,保留主要水体,并加以改造。
仓储区位于交通枢纽东北角,功能独立,结合高速公路接口可作为物流区。
第3.1.2条规划区居住人口17.0万人,就业人口12.3万人。
第3.1.3条规划用地总面积3528.0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619.07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141.34万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411.04万平方米,工业用地1220.57万平方米,物流用地54.30万平方米,市政设施用地58.25万平方米,绿化用地794.04万平方米(含保留山体及边坡绿化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92.59万平方米。
具体见附表。
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3.2.1条规划公共设施分两大片,金丽温高速公路以西,以开发区行政中心为核心,形成一个面向工业园区整体的公共设施中心。
主要安排行政管理中心、开发区商务中心、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休闲设施。
以行政中心广场为核心,结合水系、绿地形成开放空间,并作为丽水南城中心;金丽温高速公路以北,结合富岭居住组团,形成一个公共服务中心,为整个富岭居住组团服务,主要设置商业中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在该中心西侧布置综合
医院、体育中心等大型配套设施,为整个组团服务。
中心布置结合中心公园,形成开放空间,创造公建景观与自然景观的融合,形成整体有序的空间效果。
第3.2.2条在金丽温高速公路西侧布置开发区行政管理中心,占地9.60万平方米,行政管理中心南侧设置行政广场。
第3.2.3条在行政用地周边集中布置商业、金融业用地,形成为开发区服务的公共中心。
第3.2.4条在富岭居住组团两个公共服务中心,布置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包括大型超市等用地。
第3.2.5条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与丽龙高速公路立体交叉东北端,布置一处物流用地。
第3.2.6条结合七百秧水库公园布置两块商业设施用地,面积为4.64万平方米。
第3.2.7条在工业区块中,结合工业邻里中心布置4处商业设施用地,布置商业和企业职工宿舍,总面积16.28万平方米。
第3.2.8条结合行政管理中心、中心广场及公园,在行政用地北侧安排大型游乐用地,占地4.49万平方米。
第3.2.9条在富岭居住组团中部布置综合性医院一所,占地10.48万平方米。
第3.2.10条在医院东部布置一块体育用地,占地7.64万平方米,为整个富岭居住组团提供体育活动场所。
第3.2.11条主要公建项目见表3-1。
主要公建项目一览表
表3-1
第3.2.12条建设控制指标见表3-2。
各类用地主要控制指标
表3-2
第3.2.13条设计引导上,开发区的公共建筑总体风格应体现丽水经济开发区的现代化风貌,形式与功能性质相吻合,体现当代设计理念,标志性建筑及节点建筑要富于变化,创造有机的建筑空间,提高开发区的空间环境效果。
第三节居住用地规划
第3.3.1条居住用地基本集中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以北的富岭居住片,在行政办公用地的周围布置少量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类型为普通城市住区、农村安置住区、高级生态住区、职工宿舍。
不同的居住用地类型形成不同的居住组织结构。
第3.3.2条在富岭居住组团东北部沿绕城公路两侧及七百秧水库周边布置高档住宅和高级公寓,面积为80.06万平方米,高级生态住区的小区或街坊中心布置时应突出休闲设施。
第3.3.3条普通城市住区采用“居住区——街坊或邻里——组团”三级结构组织形式,结合用地规模、城市道路与自然界线,形成五个居住社区。
主要配置商业、金融、宾馆、酒店、娱乐中心、休闲会所等,便于为居民创造、舒适、安全、便捷、优美的环境与空间。
第3.3.4条规划每个居住区由二个以上街坊或邻里组成,街坊或邻里主要配置小学、幼儿园、卫生站、健身馆、便民店、商服设施、会馆等。
第3.3.5条农居安置用地在区内解决,依据就近安置的原则,以公寓式安置为主。
主要包括富岭、大坑口、朱弄、齐村、张垵等村,本着“集中布置,便于管理”的原则,形成几个相对独立的街坊或组团,配套的公建设施采用市场化运作,实现公建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3.3.6条结合工业邻里中心布置职工宿舍,为外来打工人员提供住宿,改变传统的各企业自己配备职工宿舍的状况。
第3.3.7条居住用地构成和分区控制见表3-3、3-4。
居住用地构成
表3-3
居住用地分区控制表
表3-4
第3.3.8条规划布局小学5所,用地面积3.5~4.0万平方米/所,班级规模为36班/所,合计占地18.8万平方米;初中3所,用地面积5.0~6.0万平方米/所,合计占地约15.74万平方米,班级规模为60班/所(共计小学180班,初中180班);普通高中一所,面积为8.82万平方米,规模60班;职业高中一所,面积6.75万平方米,规模60班。
第3.3.9条建设控制指标按表3-5引导。
居住用地控制
表3-5
第3.3.10条环境设计引导:区内居住建筑以多层住宅为主,局部可考虑低层住宅,采用传统住宅建筑风格,屋顶采用坡顶。
小区内部结合水体、绿化、组织各居住组团,营造具有山地特色的居住氛围,通过绿地组织小区游步道系统,创造良好的环境景观效果。
第四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3.4.1条与规划发展原则及规划目标相适应,创造富有特色的工业区用地组织结构,并结合自然环境特点布局,形成高品质的环境。
第3.4.2条强调开发强度,在保持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高效利用土地。
第3.4.3条灵活划分工业地块,可分可合,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要求,增加适应性。
第3.4.4条设定产业门槛,严格控制对城市有影响的污染行业进区,提高土地产出率。
第3.4.5条规划布局高新技术工业片区、管委会东部工业片区、七百秧中部工业片区、七百秧东部工业片区、七百秧南部工业片区等五个工业片区。
第3.4.6条高新技术工业片区布置高新技术企业用地和企业研发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24.85万平方米。
第3.4.7条管委会东部工业片区布置一、二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234.69万平方米,主导产业为无污染或少量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第3.4.8条七百秧东部和中部工业片区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七百秧中部工业片区沿南七路布置少量二、三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分别为269.53万平方米和355.34万平方米,该片区主要为服装、日用品加工等二类工业以及少量三类工业。
严格控制耗水型企业及水污染严重企业进区。
第3.4.9条七百秧南侧工业片区布置二、三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236.26万平方米,主要安排机械、轻工等产业。
第3.4.10条结合工业区块设置工业邻里,工业邻里包括绿地、商业服务、市政服务、职工宿舍等用地,配建货车停车场地,并根据保留山体位置作适当调整。
第3.4.11条工业用地的开发与地块划分以分类集中为基本原则,小规模企业集中开发,大规模企业单独成团。
第3.4.12条启动区块的开发可分为地块整体开发和分块出让的两种模式。
第3.4.13条大中型企业,采用400~500m×400~500m左右的地块进行工业单元式的整体开发。
第3.4.14条对地块进行细分出让,可增加下一层次道路,但是划分的地块必须有一面临道路,小地块可以灵活地合并为5~10公顷的大地块进行出让。
第3.4.15条在环境允许的条件下,工业地块内可设置部分行政管理、辅助生产、仓库等建筑,但生产面积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60%。
第3.4.16条工业地块开发控制指标见表3-6。
地块开发控制指标
表3-6
第3.4.17条工业区环境景观设计及建筑布局中,要体现工业的高效、洁净环保及开放,重要景观地段及主要干路建设高质量的工业厂房与标准化厂房,注重厂区绿化的对外开放性,建筑体量上以多层、低层厂房为主。
第3.4.18条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与丽龙高速公路交叉口东北侧布置一处物流用地,主要为丽水城市对外物流及区内工业服务,规划用地54.30万平方米。
第3.4.19条仓储物流用地的开发强度应根据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仓库建筑形式和项目内容,建议按表3-7引导控制。
地块开发控制指标
表3-7
第五节道路交通及相关设施规划
第3.5.1条规划丽水经济开发区道路主次干道框架为“四纵、四横、一环”结构。
其中:
(一)“四横”包括:枫岭街-北三路,红线宽36m;成大街-南二路,红线宽42m;惠民街-南四路,红线宽46m,道路中间8m高压走廊;通济街-南六路,红线宽32~40m,部分路段中间8m高压走廊。
(二)“四纵”包括:缙青路(东三路)红线宽32m;东七路,红线宽42m;东九路,红线宽32~40m,部分路段中间8m高压走廊;迎宾路,红线宽60m,景观大道。
(三)“一环”是指南环快速路,规划红线宽度50m,设计车速60km/h,南环路水阁段采用高架桥形式直接连接水阁大桥,高架桥宽25m,双向6车道。
第3.5.2条南北城间联系道路主要有绿谷大道(溪口大桥),东九路(小水门大桥),新建的(双向六车道)迎宾路(牛岭头大桥),外环快速路(紫金大桥)。
绕城及水东大桥也将承担一定比例的组团间交通量;开发区与四都组团联系道路主要为惠民街(南四路)。
第3.5.3条主干路与次干路布局应该成系统,其线形要好,并宜作为地块平整的分界线。
第3.5.4条支路系统可根据场地利用情况和平整情况进行调整,应具有一定弹性。
第3.5.5条工业用地要求道路线形顺直;居住等性质用地,道路线形可根据地形条件适当调整。
第3.5.6条道路平面规划紧密结合道路竖向规划和场地竖向规划,采取平交、立交、尽端路、两幅路等多种方式,减少工程量。
第3.5.7条道路规划应该与场地平整规划、排水规划紧密结合。
第3.5.8条道路设计技术标准一般指标按表3-8引导控制
各级道路技术标准
表3-8
第3.5.9条平面指标按表3-9引导控制
道路主要设计指标
表3-9
第3.5.10条竖向指标按下列控制:最大纵坡:机动车5%,非机动车3%;最小坡长:机动车170~290米;最大坡长:机动车400~600米,非机动车200米。
第3.5.11条规划南环路作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50m,主要交叉口应采取立交形式,具体参见重要节点规划。
第3.5.12条规划形成“两横三纵”主干路网,“两横”分别为枫岭街——北三路、惠民街——南四路;“三纵”分别为东七路、东九路、迎宾路,主干路红线宽30~60米,间距为800~1800米。
并在主要交叉口设展宽段。
第3.5.13条次干路:结合主干路网,合理布置次干路网。
次干路红线宽度24~42米,道路间距500米~800米,其中七百秧组团(工业区东扩区块)的道路间距略大于富岭组团。
工业区次干路与生活区次干路应采取不同的断面形式。
并在主要交叉口设展宽段。
第3.5.14条在干道网基础上,根据用地性质和需求,合理加密支路网。
支路宽度16~28米,道路间距300~500米。
第3.5.15条规划道路各项指标按表3-10引导控制。
规划道路一览表表3-10
第3.5.16条南环路水阁段高架桥规划
规划南环快速路经水阁时采用高架桥的形式,一直到水阁大桥。
高架道路布置为3来3去(总宽25米)的断面,总宽25m为0.5m(防撞栏杆)+0.5m(路缘带)+3.75m(大车道)+3.5m×2(两个小车道)+0.5m(路缘带)+0.5m (中央防撞分隔带)+0.5m(路缘带)+3.5m×2(两个小车道)+3.75m(大车道)+0.5m(路缘带)+0.5m(防撞栏杆)。
第3.5.17条立交节点形式按表3-11引导。
立交节点规划表
表3-11
第3.5.18条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相交形式按表3-12引导。
道路与高速公路相交形式规划
表3-12
第3.5.19条规划新建跨大溪的水阁大桥和牛岭头大桥(暂名)。
其中牛岭头大桥上跨南环路,梁底高程为63.8m(满足通航及防洪要求),控制引桥坡度不超过3%。
二桥梁规划控制标高按表3-13引导。
规划桥梁控制一览表
表3-13 单位:米
说明:1.各桥位设计频率洪水位参照《丽水市碧湖区块城市水利综合规划》,《丽水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并内插法估算桥位的设计洪水位。
2.由于缺乏通航水位资料,最高通航水位按10%洪水频率估算,估计通航水位应低于10%频率水位。
3.桥梁总结构层按2.0米估计(桥梁高加铺装层厚度);通航净高按照4.5米估计。
4.本表数据仅供规划阶段参考,具体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确定。
第3.5.20条规划在行政中心和居住区中心结合休闲、文娱、集散等功能设置两个广场。
广场的布局和规模按表3-14引导,并设配套停车设施。
广场规划一览表
表3-14
第3.5.21条在富岭互通出口东侧规划建设长途汽车南站,面积约5.05万平方米。
第3.5.22条规划在公共活动中心、长途汽车站、公交换乘枢纽、工业服务中心、城市出入口布置合适规模的停车场,共安排停车场8个。
详见表3-16。
社会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表3-16
第3.5.23条规划在金丽温高速公路小叶分离南侧布置面积约为5.24万平方米的公交停保场,在长途客运站附近布置面积为2.92万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
第3.5.24条规划加油站五处,分别位于A-09、C-03、F-03、H-08、I-11地块,以小型站为主,每处用地规模按1500~2500平方米控制,其中H-08地块的加油站为中型站,规模按3000~5000平方米控制。
第六节绿地系统规划
第3.6.1条结合自然条件,以普遍绿化为基础,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布置各类绿地;结合道路、河道与居住社区布局,形成与用地穿插关系,同时与步行、景观道路系统和公共空间系统相结合。
第3.6.2条规划绿地系统由外围绿色区块、公园、滨河绿带、道路绿化组成。
第3.6.3条外围绿色区块系指区块外围大梁山、南明山体植被。
第3.6.4条滨河绿带系指依托“一纵三横”的河道,建设带状绿地,使生态绿地融入工业组团内部,创造良好的环境景观效果。
第3.6.5条道路绿化是指对园区内的道路按不同等级配置相应的道路绿化带。
第3.6.6条规划公园绿地由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工业区公园和街头绿地组成。
第3.6.7条规划公园位置、规模及类别按《主要公园一览表》执行。
第3.6.8条沿金丽温高速公路与市政廊道相结合,在道路北侧布置100米,南侧布置50米绿化带形成东西向主要生态廊道。
第3.6.9条沿丽龙高速公路、南环快速路与市政廊道相结合,在道路两侧各布置50米绿化带。
第3.6.10条沿东七路、东九路、迎宾路、北三路、南四路等主干道两侧各设置20米宽绿化带。
第3.6.11条沿东三路、南二路、南五路、东十一路、南六路、南三路、东十二路等次干道两侧各设置10~15米宽绿化带。
主要公园一览表
表3-17
第3.6.12条区块内绿化覆盖率确定为40%以上,绿地率为30%以上,规划绿地面积794.04万m2,其中公园绿地167.51万平方米,占绿地总面积的21.10%。
第七节景观规划
第3.7.1条规划将经济开发区景观系统分为绿地景观系统、人工景观系统和人文景观系统。
第3.7.2条景观系统由“一纵、三横、五片、七点”构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布局。
(一)“一纵、三横”指依托规划形成的“一纵三横”水系两侧绿地,形成滨水休闲生态景观带,为创造优美的景观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岸线两侧尽量采用软质界面,保持较好的生态效果。
(二)“五片”指区块由北至南形成的富岭居住片景观区、管委会中心景观区、管委会东部工业景观区、七百秧工业景观区、七百秧南部工业景观区。
其中富岭居住片景观区应注重居住建筑景观与水系绿色景观相互渗透与融合,将建筑景观、户外空间、自然山水景观有机结合,创造和谐、融洽、宜居的社区氛围;管委会中心景观区是该区块的核心景观区域,包括管理、商业、娱乐、居住等多功能城市生活,其南部公园绿地为本区提供了开阔的视觉景观,与其它区域形成强烈的对比;管委会南部工业区景观区、七百秧工业景观区、七百秧南部工业景观区均为工业园区
景观区,规划将不同类型的工业园区构筑成不同特征、建筑形式丰富多彩的园区风格。
(三)“七点”指七个景观节点:管委会管理中心景观节点、七百秧水库公园景观节点、胡村水库公园景观节点、富岭居住社区西部中心景观节点、富岭居住社区中部中心景观节点、富岭居住社区东部中心景观节点、水厂景观节点。
第3.7.3条城市中心区是由不同性质公共设施形成的风格各异的建筑景观风貌区。
该区为开发区内最具有地方特色的核心景观区,其规划设计既要体现各类设施的个性,又要保持中心区景观的协调性和整体性。
第3.7.4条富岭居住区景观应注重居住建筑景观与山丘地形和绿色景观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将建筑景观、户外空间、自然山水景观有机结合,创造和谐融洽、宜居的社区氛围。
第3.7.5条工业园区景观应体现现代化的工业园区风貌,将不同类型的工业园区构筑成不同特性、建筑形式丰富多彩的园区风貌,同时,应通过有秩序的布局和人性化的建筑设计,创建园林式、人性化的园区景观。
第3.7.6条城市街道应根据其交通性和生活性不同功能特点,通过绿化、街道界面,形成各具特色、反映街道功能的景观。
步行道路景观应通过宜人的街道尺度、地面铺装及环境小品,形成环境优美,亲切宜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景观。
第3.7.7条城市广场是城市的“起居室”,广场景观应反映城市的性质、环境和规模特点,成为反映地区功能和文化特色的城市重要景观节点。
第3.7.8条景观视廊是观赏城市景观风貌、沟通城市景观的视觉廊道。
规划建设应按图则规定留出景观视廊。
第3.7.9条金丽温高速公路和丽龙高速公路为城市边缘景观的视觉走廊,本规划重点处理沿该视觉廊道的城市天际线景观,构筑本区依山傍水,具有现代感、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
第3.7.10条城市建设应搞好地标和城市景观节点的建设,提高城市的可识别性。
第四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排水规划
第4.1.1条最高日用水量为20万m3/d。
第4.1.2条给水由水阁水厂中压供水区供水;在七百秧水库东北保留山体上设加压泵站,流量7000m3/h,压力4kg/cm2,加压泵站地面标高110~120米左右,占地3公顷。
第4.1.3条供水设中压供水管网和高压供水管网。
第4.1.4条消防系统采用低压制,与城市供水同系统,每隔120米给水管道上设一个室外消火栓。
第4.1.5条近期水阁水厂未建成前由水阁现状供水管接入本区,必要时增设临时加压设备。
第4.1.6条住宅小区建设时,有条件的应推广直饮水工程。
第4.1.7条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第4.1.8条最高日污水量16万m3/d,平均日污水量12.3万m3/d。
第4.1.9条七百秧和富岭区块的污水排入七百秧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大溪。
近期污水接入水阁的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和排放,即七百秧区块南部的污水排水阁,中北部和富岭区块污水自流排七百秧污水处理厂。
第4.1.10条以水阁工业区中二路东沿伸段和金丽温高速公路为界,将整个区块分为三个排水分区。
(一)中七百秧南分区为金丽温高速公路西、中二路东沿伸段以南,总面积约9.6km2,污水量估算为5万M3/日,主要为工业污水、废水,污水向西排水阁污水处理厂。
(二)七百秧北分区为金丽温高速公路西、中二路东沿伸段以北,总面积约5.5km2,污水量估算为3万M3/日,主要为生活污水,该区块建议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进入。
污水向北排七百秧污水处理厂。
(三)富岭分区为金丽温高速公路以东,总面积约7.9km2,污水量估算为4万M3/日,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向北排七百秧污水处理厂。
第4.1.11条雨水由暗管收集,就近排放水体,水体情况详见水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