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通知

《有关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通知》摘要:第八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减排工作进展,第三章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集团节能减排工作,第十七条各子企业应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和培训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制度关于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为切实履行央企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组长杜学泽副组长陈茂、涂建湘成员何其刚、王坤任、彭勇、余明川、陈顺清、巨荣文何开平、任明海、向学忠、吴方明、周良先、卢刚义、胡清焱、彭海松、赖德元、张贺强。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吴方明兼任。
各单位项目部接文后应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节能减排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搞好本单位项目部的节能减排工作。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国资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投资企业和生产单位。
第三条各子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并完成国资委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集团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秦皇岛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秦皇岛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9•【字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秦皇岛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原秦皇岛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秦皇岛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朱浩文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李洪卫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宇骏市政府副市长刘成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高坤元市政府秘书长田鸿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李志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高栋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宝旗市政府副秘书长武秋生市政府副秘书长马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霍兴文市卫生局局长徐宪民市发改委主任杨学功市环保局局长李国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黄汝新市统计局局长柳春青市财政局局长王进勤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崇秋市监察局局长宋占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春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增振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魏连增市水务局局长赵炳强市农业局局长闫树德市商务局局长郑云明市国资委主任张渤市国税局局长王长田市地税局局长于宗明市工商局局长武力国市广电局局长孙立民市林业局局长闫胜市质监局局长杨连军市物价局局长王桂鹏市教育局局长曹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窦运山市安监局局长刘宝荣市工经联秘书长徐守诚人民银行秦皇岛中心支行行长贾金维秦皇岛银监局局长杨学功秦皇岛电力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陈万军兼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涉及节能方面的工作由市发改委为主承担,涉及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为主承担,涉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主承担。
节能减排组织机构

井矿集团元氏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节能减排组织机构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2012年是集团公司管理创新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健全节能减排管理体系为加强对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长:黄子云常务副组长:许威副组长:刘东旭、杜怀胤成员:袁国华、李宏、徐大海、冯会元、任国生、袁英法、温强华、霍志军、张剑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管理部。
办公室主任:袁国华机电管理部为节能管理的专门机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是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煤炭及煤化工行业已列入国家高耗能行业和污染排放严重行业,井矿集团是河北省千家重点节能企业之一,是省节能减排重点监察对象。
集团公司已将节能目标分解到我公司,所以我公司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全员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要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重道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从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入手,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十二五”末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三、重点工作针对我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现状,以下工作需要重点完成:1、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构、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单位、班组每台机(设备)逐级节能目标责任制。
2、加强考核和奖惩;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从精神、物质两方面对节能减排行为加以鼓励,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有企业特色的节能技术体系。
增设奖项,用于奖励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集体、个人、项目组等。
3、完善二、三级计量,各单位实现用能独立计量;加强供用电补偿措施,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发展循环经济。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09•【字号】平政文[2007]102号•【施行日期】2007.05.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政文〔2007〕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员组长:赵顷霖(市长)副组长:吕彩霞(常务副市长)李永胜(副市长)成员: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晏树斌(市发改委主任)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陈聚山(市统计局局长)徐延杰(市建委主任)李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保安(市质监局局长)李庆豪(市农业局局长)张国需(市交通局局长)董发根(市水利局局长)张清林(市商务局局长)宋振京(市监察局局长)刘绍卿(市财政局局长)赵更(市人事局局长)何照伟(市教育局局长)张留成(市广电局局长)王松涛(市科技局局长)李培(市卫生局局长)郭斌献(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韩玉民(市国税局局长)李云生(市地税局局长)陶洪臻(市工商局局长)李红兵(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袁翠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举峰(市煤炭局局长)孙文常(市畜牧局局长)李高建(人行平顶山市申心支行行长)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史长现(市发政委副主任)苏改铭(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卫华(市统计局副局长)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战略;(二)审定全市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规章、政策;(三)部署和监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四)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执行情况。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12.13•【字号】金府发[2007]249号•【施行日期】2007.12.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金府发〔2007〕24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赵福禧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组长:谢峰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建成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沈华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文铁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小弟区机管局局长孙训区文明办主任吴克源区科委主任张弘区规划局局长时德根区建设交通委主任李士权区政研室主任李永革区统计局局长陆水平区农委主任周俭区环保局局长周国忠区质量技监局局长周惟钢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周惠良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柳霞区旅游局局长赵慈文区水务局局长徐虹区教育局局长徐斌区经委主任顾仁忠区房地局局长盛宗耀区财政局局长金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由周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俭、石新一、何忠明、阮火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金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除组长、副组长调整需行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单位分管负责人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建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建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23•【字号】闽政文[2007]230号•【施行日期】2007.07.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建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文[2007]2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对我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现将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小晶省长副组长:李川副省长苏增添副省长成员:庄稼汉省政府副秘书长林宝金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照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XXX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徐钢省经贸委、国资委主任鞠维强省教育厅厅长庄荣文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伦省监察厅厅长马潞生省财政厅厅长丛远东省人事厅厅长黄琪玉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坚飞省建设厅厅长谢兰捷省交通厅厅长卢增荣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庄先省水利厅厅长姜安荣省农业厅厅长黄建兴省林业厅厅长彭照杉省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国瑛省地税局局长马承佳省环保局局长翁星省广电局局长龚守栋省统计局局长姜榕兴省物价局局长詹毅省工商局局长黄序和省质监局局长路平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冬团省委书记叶顺煌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张金水省国税局局长郑宝强福州电监办专员杨维生省气象局局长吴国培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胡渡南省经贸委副主任李卫东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宪培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徐钢同志兼任,副主任马承佳、杨维生、胡渡南同志兼任。
XXX公司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公司
关于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节能监管,促进单位依法用能,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管理,挖掘节能潜力,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单位整体能源消耗,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经研究,决定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现通知如下:
一、节能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审查本单位节能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审定批准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检查督促、改进节能工作。
(四)审定节能技改项目的计划和规划。
(五)结合实际对节能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六)组织职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
(七)及时汇总上报相关节能信息并留存档案。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境部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大节能政策和措施的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战略和规划;负责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公司节能降耗的工作通知

关于节能降耗的工作通知为进一步增强全员的节能意识,推进节约型公司建设,按照精细管控、精准节能的原则,公司决定开展节能减耗工作。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公司节能降耗领导小组1、组织机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部门负责人2、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制定各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计划。
(2)监督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3)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节能制度,对员工进行节能方面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4)对浪费情况及时纠正,对在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奖励。
二、办公区和公共节能降耗措施(一)节电方面1.办公设备节电:减少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开启的次数。
长时间不用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2.照明节电办公场所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鼓励利用自然光照明,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夜间加班后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公共区域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3.空调节电夏季室外温度达30度以上,冬季室外温度达10度以下,才可开启空调。
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8℃,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4.设备节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机具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办公室无人时,应随手关闭电脑、饮水机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电饭锅、电磁炉等等大功率耗电材料。
鼓励员工步行上下楼梯,尽量不乘坐电梯,以降低电能消耗。
(二)节水方面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
2对公共区域水耗超标的洗手设施、洗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
(三)节约办公耗材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4•【字号】延政办发[2007]128号•【施行日期】2007.03.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7〕1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做好我县的节能减排工作,特成立延庆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孙文锴县长常务副组长:胡耀刚常务副县长副组长:于少东副县长徐凤翔副县长李满副县长赵志萍副县长刘玉民副县长成员:张留全县政府办主任王庆彬县发展改革委主任闫广县建委主任孙思升县市政管委主任李宝民县农委主任孙自广县经委主任史绍全县科委主任马铁铃县教委主任孙占林县统计局局长王剑明县旅游局局长张春县商务局局长郑世华县卫生局局长王春燕延庆供电公司经理郭永华县财政局局长刘广明县水务局局长张景军县审计局局长胡春华县环保局局长鲁赵芳县种植中心主任鲁振中县城镇办事处主任王文岳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宗贤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会主任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常设成员单位由县统计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延庆供电公司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庆彬兼任,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学锋兼任。
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节能工作规划,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全县节能工作方案,按照分工方案的职责对各部门节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各部门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能源调查工作,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制定能源消耗量改革方案。
分解节能指标,建立考评制度。
由于以前的统计报表中没有能源消耗指标,要摸清底数,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能源调查,建立起能源指标体系。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9.01•【字号】京卫规划字[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卫规划字[2014]12号)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对本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能源利用效益,降低能源消耗成本,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计生委主管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医管局主管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卫生计生委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公众权益保障处、监察处、机关服务中心,市医管局基础运行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主任由发展规划处处长担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国家、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节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的督促落实;(二)研究提出本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节能减排、节水工作的工作要求;(三)研究审议节能减排、节水工作的重大建议;(四)协调解决节能减排、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本系统节能减排、节水考核任务和责任指标的落实;(二)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及时了解掌握本系统节能节水工作动态;(四)科学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做好相关分工任务督促检查;(五)做好委领导交办的相关节能减排、节水工作。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9月1日。
关于成立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能源消耗管理的需要,经公司领导决策,我们决定成立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以提升公司能源管理水平和保障可持续发展。
一、目的本通知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成立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意义和职责,推动公司能源管理的标准化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环境影响。
二、职责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1. 研究制定公司能源管理的标准化政策、标准和程序,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推动能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基于最佳实践的发展;2. 组织开展能源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员工对节能减排的认识和意识,推动能源管理的落地实施;3. 监督和评估公司各个部门的能源消耗情况,提出节能减排的建议和措施,促进能源利用的优化和效益的提高;4. 分析和总结能源数据,编制能源报告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能源利用情况,提供决策支持和指导;5. 建立和维护能源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方便信息共享和知识管理;6. 指导和支持各部门开展能源管理的自查和内审工作,确保能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三、组成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 主任:由公司领导亲任,全面负责能源管理工作的策划和决策;2. 副主任:由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开展相关工作;3. 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设备维护部门、环保部门等。
四、工作机制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参与者应及时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会议纪要将记录并分发给相关成员,以确保工作的透明和沟通的有效性。
小组工作计划将由主任提出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为确保成立的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顺利工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并主动汇报能源管理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各自成员并落实到位。
上述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谢谢合作!能源标准化领导小组。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9.03.05
•【字号】黔卫发[2009]17号
•【施行日期】2009.03.0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卫发〔2009〕17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节能条例》,根据省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卫生厅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
王建富(厅长)
副组长:
周惠明(副厅长)
XXX(副厅长)
朱征明(副厅长)
花继明(副厅长)
何美(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邵千里(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杨洪(厅党组成员、省委保健办专职常务副主任)
成员:
宋文勇(办公室副主任)
石永忠(人事处处长)
解德沛(规财处处长)
李光毅(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小平(妇社处处长)
阮中健(医政处处长)
张玉琼(疾控处处长)
刘志远(科教处处长)
王惠明(外事办处长)
黄维中(中医药局局长)
王燕(省爱卫办主任)
陈中国(厅直属机关党委办主任)
徐艳军(离退休处处长)
王永强(纪检监察室主任)
徐敬菊(项目办主任)
童亦滨(应急办主任)
钱铭德(农卫处处长)
陈一峰(厅信息中心主任)
省卫生厅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处阮中健处长兼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十政办发[2008]128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十政办发﹝2008﹞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十堰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嗣义市长副组长:涂明安常务副市长彭承志副市长师永学副市长成员:柯尊群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纪童市政府办副主任李君琦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陈新荣市监察局局长顾善远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吴成昌市环保局局长孙守卫市统计局局长严炳洲市科技局局长罗勤市财政局局长高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俟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王晋洪市交通局局长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沈康荣市农业局局长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曾文华市卫生局局长王远发市国资委主任崔光勤市国税局局长黎国平市地税局局长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李建平市质监局局长吴修亭市物价局局长刘兆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严清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汪发明十堰供电公司总经理顾善全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节能减排,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节能降耗方面的工作以市发改委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以市环保局为主承担。
李君琦兼任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顾善全、刘社林(市环保局副局长)任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十月八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宿政办秘[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政办秘〔201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及碳强度目标任务,经研究,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曙光市政府市长第一副组长:张冬云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罗宏市政府副市长何志中市政府秘书长成员:石文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马鹏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刘翔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管局局长马红钟市政府副秘书长、财金办主任朱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朱豫闽市政府副秘书长牛洪杰市监察局局长梁琦市发展改革委主任XXX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郭德宏市科技局局长王共伟市教育局局长王超英市财政局局长张建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卓传计市环保局局长张存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文利市农委主任李玉宏市水利局局长张忆秋市商务局局长戴泽清市国税局副局长戴国琨市地税局局长王法立市统计局局长左宁市工商局局长张秀川市质监局局长李云新市法制办主任苏兴佳市工商联主席刘萌市总工会主席连琦团市委书记朱敏市妇联主席姚玉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耿志国市旅游局局长黄健市物价局局长张学贤市气象局局长朱守坤埇桥区政府区长韩维礼萧县政府县长朱学亮砀山县政府县长李朝晖灵璧县政府代县长王娟泗县政府县长王宗元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昌淼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行长黄启明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唐朝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程乃跃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梁琦兼任办公室主任。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庆政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庆政发〔200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7〕70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夏立华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李丕龙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宏宇副市长金建国市长助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成员:赵明江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丁喜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姚丽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国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彩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长兴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刘桂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宋彦超市统计局局长单海峰市教育局局长王兴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冯建国市监察局局长李忠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曲殿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武市交通局局长杨一龙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徐国臣市水务局局长楚小平市林业局局长苗春水市商务局局长袁长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国栋市房产管理局局长颜祥森市人事局局长吴洪彬市物价局局长钟永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文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兰英杰市公安局副局长栾福成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侯玺权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行长刘国光市国家税务局局长于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陈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牛玉全共青团大庆市委书记董洪仁市总工会副主席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17•【字号】张政办函[2007]204号•【施行日期】2007.09.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张政办函〔2007〕2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张家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张家界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和张家界市清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负债工作领导小组。
现通知如下:一、张家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小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副组长:邓立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开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贵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白开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姚善军市经委主任褚新年市环保局局长成员:赵群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覃遵江市委宣传部副处级纪检员张银平市农办副主任杨仁春市发改委副主任曾癸银市监察局副局长赵山东市经委副主任王兆杰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运武市教育局副局长谷中元市旅游局副局长李龙兴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德保市公安局副局长周远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葛元香市人事局副调研员杨鄂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龙维务市建设局总工程师金中华市交通局副局长江南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谢军山市农业局副局长覃章志市林业局副调研员罗斯元市卫生局副局长曾昭湘市统计局副局长褚宏伟市文化局纪检组长全汉周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海市工商局副局长肖贝市质监局局长兰国平市国税局副局长龚少雄市地税局副局长黄卫红市国资委副主任赵光荣市商务局副局长姜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工作办公室和减排工作办公室。
节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由姚善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推进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由褚新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公司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XXXXXXX公司关于成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各部门:按照《XX省关于印发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公司于20XX年X月开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现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一)领导小组为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此项工作领导机构沿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成员即为本次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成员。
(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二)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确定公司能源方针、目标、能源管理范围和边界;(2)确定公司能源耗用基准值和能源绩效参数;(3)确定公司节能管理实施方案;(4)负责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批发布;(5)为体系建设提供资源,确保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有效开展。
2.工作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按照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开展各阶段工作;(2)积极协助咨询公司进行现状调研,补充完善并按时提供各类基础台账资料,参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培训,指导涉及部门进行体系建设;(3)讨论公司能源方针、目标、能耗基准值、能源绩效参宿、能源管理范围、边界及节能管理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批;(4)按照咨询公司要求编制能源管理体系各类文件,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5)组织体系的实施,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体系内部审核及模拟评审,并督促落实纠正预防措施;(6)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7)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〇XX年X月X日附件1: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毕子军成员:叶伟洪、肖辉城、韩文坤、谭行武、庄汉光、周锡武、黎兴汉二、推进小组组成成员组长:蒋卫松成员:钟二苑、任承祥、周文爽、黄佳娜、赖俊伊、李隆春、吴春宇、陶富学。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08•【字号】石政办函[2013]113号•【施行日期】2013.10.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财政监督,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石政办函〔2013〕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通知如下:一、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亮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组长: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树志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程凯市委常委、副市长XXX红副市长郭运兴副市长张业副市长李晋宇副市长王韶华副市长、正定县委书记、正定新区工委书记郝竹山副市长蒋文红副市长、高新区工委书记成员:赵新朝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建设局局长罗二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吴时茂市政府党组成员、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孟胜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裴晓青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蒲国良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郎金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明亮市政府副秘书长高庆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立市政府副秘书长于胜永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文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周立新市财政局局长张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吴飞市工信局局长闫纯锴市教育局局长刘吉广市监察局局长卢建新市城管委主任李耀峰市文广新局局长张兰格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晓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徐拥政市统计局局长毕拉祥市国资委主任田嘉一市商务局局长王雁南市科技局局长张军卫市农业局局长吕军英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杨建秋市林业局局长李志宏市卫生局局长刘桂江市审计局局长赵俊芳市旅游局局长孙玉山市国税局局长马提福市地税局局长张秉祥市气象局局长侯洪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曹新华市工商局局长郑国良市法制办主任武瑞琪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霍国林市物价局局长贾东旭市能源办主任赵春来市服务业办主任赵亮石家庄供电公司总经理吕军正定新区管委会主任高新城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董晓航平山县县长高玉柱藁城市市长彭敬捷高邑县县长李志勇新乐市市长周永会鹿泉市市长杨立中正定县县长周雪军灵寿县县长陈宝京无极县县长赵路新元氏县县长苏志超井陉县县长张佐英晋州市市长冯立业赞皇县县长王彦芳行唐县县长张敏周赵县县长刘玉渭栾城县县长张少华深泽县县长栾建英井陉矿区区长韩学军新华区区长常志卷裕华区区长张晋桥西区区长刘建芳桥东区区长马文刚长安区区长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办公室副主任蒲国良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周立新市财政局局长赵文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决定成 立浙江省

国家电监会浙江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文件浙电监发〔2011〕74号关于成立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谢国兴 浙江电监办党组书记、专员副组长:周志明 浙江电监办党组成员、副专员孙玮恒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海翔 浙江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郭昌林 浙江电监办党组成员、综合处长成员:颜世刚 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顾志恩 国华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志明 华电集团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李继红 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主任王冬明 浙江电网电力交易中心主任吴常苗 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副院长蔡 信 杭州市电力局副局长孙志能 宁波电业局副局长姚水秋 嘉兴电力局副局长蒋仁林 湖州电力局副局长何文其 绍兴电力局副局长黄宏和 衢州电力局副局长陈振新 金华电业局副局长张仁敏 温州电力局副局长陈吉平 台州电业局副局长徐奕强 丽水电业局副局长黄 炯 舟山电力局副局长方通球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戚屯锋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利根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玮明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柯文石 华能玉环电厂副厂长吕一农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桑如波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华芳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为民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国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东禹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章良利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御风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袁海波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牟文彪 台州发电厂副厂长吴 斌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中海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滕卫明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颜 磷 萧山发电厂副厂长孔庆甫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育斌 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夏清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王美树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傅洪军 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叶 青 浙江浙能钱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毛双华 浙江巨宏热电有限公司副厂长、浙江巨化热电厂副厂长叶金木 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副厂长黄 伟 杭州琥珀蓝天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俊辉 浙江琥珀德能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倪晋兵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施学军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俞宏群 富春江水力发电厂总工程师李建华 新安江水力发电厂副厂长袁志航 紧水滩水力发电厂副厂长王建义 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厂副厂长刘仙玉 珊溪水力发电厂厂长应华泉 浙江电监办稽查处副处长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浙江电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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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履行央企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组长杜学泽副组长陈茂、涂建湘成员何其刚、王坤任、彭勇、余明川、陈顺清、巨荣文何开平、任明海、向学忠、吴方明、周良先、卢刚义、胡清焱、彭海松、赖德元、张贺强。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吴方明兼任。
各单位项目部接文后应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节能减排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搞好本单位项目部的节能减排工作。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国资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投资企业和生产单位。
第三条各子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并完成国资委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集团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三确立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建立责任制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
四开展对子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审计工作建立问责制度。
五负责集团公司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监测工作。
六按照规定定期向国资委上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节能减排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等重要事项。
七负责集团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使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工作。
八负责集团公司并购、新建、改建、扩建等投资活动的评审决策确保投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和标准。
九开展节能减排的培训、交流和宣传工作。
第二章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要求第五条各子企业应将节能减排工作列为企业的重要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将节能减排贯穿在企业改革、结构优化调整、技术创新、加强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
第六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体系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
第七条各子企业应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节能减排考核与奖惩制度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和目标实施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作为相
关领导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减排工作进展。
第九条各子企业应把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工作紧密结合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第十条各子企业应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重要手段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力度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带头推广运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第十一条各子企业应定期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实现企业设备和工艺的现代化、规模化全面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
第十二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健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提高资源忧患意识构建节约型企业文化。
第三章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集团节能减排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科技部。
第十四条各子企业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节能减排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研究决策企业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领导机构组长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各子企业要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节能减排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在主管部门中设置专职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专业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企业的二级内部核算单位、控股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等均应明确节能减排工作分管负责人明确专业管理部门并设置专兼职管理岗位配备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各子企业应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和培训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八条各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领导逐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统筹节能减排和企业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三大体系探索先进的节能减排管理方式。
第十九条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主管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节能减排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分析评价企业节能减排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对节能减排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二十条企业其他负责人应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节能减排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节能减排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子企业应层层分解节能减排目标建立节能减排工作岗位职责并实施问责制。
第四章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第二十二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
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监测加强节能减排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第二十三条各子企业应夯实节能减排定额、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
法对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定期汇总、定期分析。
第二十四条各子企业应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完整和准确通过企业自我检查、第三方检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对节能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和核定。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
一各子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节能减排工作逐级汇总上报制度。
二各子企业应定期将本企业节能减排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每半年度上报集团公司半年报告于次月15日前上报年度报告前次年1月15日前报报送。
三子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本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节能减排管理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六条各子企业应将本企业节能减排年度实施方案、重大举措、重要科研成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节能减排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集团公司。
第五章节能减排考核、监督与奖惩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将子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作为对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节能减排实行统一考核、重点监督的方法进行监督管理。
对建筑类建设施工企业、水电、风电投资企业等原则上考核企业综合性能耗指标对火电厂等企业重点监控除考核综合性能耗指标外还考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第二十九条子企业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每年度初确定各子企业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一每年度末各子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总结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
二集团公司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审核子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分析报告、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子企业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三集团公司将子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奖惩情况与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一并公布。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对子企业年度节能减排考核的主要内容有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节能减排目标分解与责任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节能基础管理工作等。
第三十一条子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视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者对责任企业和个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一未完成核定的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二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子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定期评选节能减排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在集团范围内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