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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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场纠风办、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工作方案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以促进教育系统行风状况的更加好转,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场纠风办、教育局关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有关精神,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巩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成果。
以加强师风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推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为核心,以学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满不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评建结合的方针,坚持行评与规范办学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建设优良学风、教风和校风相结合,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采取逐级负责、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办法,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办泛区家长满意的学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行评工作办公室,(附名单)
投诉电话:(校长室)
三、我校行风评议的基本内容
1、学校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情况;
2、学校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师德师风以及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3、学校招生、收费、教辅资料购置、学生补课等关键环节规范管理的情况;
4、学校领导班子勤政廉政情况。
干部及教职工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
5、校风行风建设和管理纳入到学校工作之中,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管理、同步考核情况。
四、行风评议的步骤、方法以及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行评步骤与方法
按上级要求,学校行风评议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
按照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纠纷办、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学校行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同时拟定、公示学校行风校风承诺书,聘请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员,组织党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赛活动。
2、查找问题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学校组织召开社区及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征求校风行风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家长会宣讲行风评议的主要精神,并组织参与“倾听群众呼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咨询活动。
同时,通过设置公开电话、意见箱、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找准学校行评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教职工中开展个人签署师风教风承诺书活动。
3、个人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9月下旬)暑假期间,全体教职工严格师德自律,认真履行个人承诺,并利用暑期学习集训,结合个人年度考核,针对行评承诺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写出个人总结,学校在此基础上形成行风自纠报告。
在校内组织师德专题演讲交流活动,迎接教育局对场属学校办人民满意学校的检查验收测评。
4、强化整改阶段(9月-11月)结合教师节活动,宣传、表彰校级师德标兵,形成良好师风校风氛围。
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改,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将完成学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上交行评办、教育局。
(二)行风评议结果的运用
1、学校综合各方面对各处室(部门)和每个教职工的评议情况以及签订的“师德师风责任书”落实情况,作为处室、干部和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对个别教职工在师德师风上令行不止,存在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教育形象的严重问题,学校按照场局相关处理办法将要进行严肃处理。
3、在学校行风评议工作中对重点、热点问题解决不力,承诺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搞好学校的行风评议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是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大事。
学校要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征求意见,扎实抓好整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依靠全体教职工,坚持正确处理好行评与学校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以行评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8年学校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纠风办的安排部署,为认真做好2008年行风评议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推进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着力解决学校在办学、招生、收费、校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坚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纠建并举、评建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广辟渠道、广纳群言,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把行风建设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防结合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行业作风明显转变,行业行为明显规范,教育形象明显好转,群众对学校行风状况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考核内容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学校在办学、招生、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08年重点评议考核以下内容:
(一)办学行为情况。
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四独立”规定举办分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举办“民办学校”,是否违反规定举办“校中校”、实行高收费的实验班、特长班等。
(二)招生行为情况。
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许诺优惠条件恶性竞争招生,是否存在违反“三限”政策招生等。
(三)收费行为情况。
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是否存在不提供服务收费或降低服务标准高收费现象;是否存在强制性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是否存在收费不开规定的票据;是否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
(四)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情况。
学校是否实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是否努力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情况;是否发生影响师德师风的重大违规事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是否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校风建设专项活动等。
(五)领导重视情况。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学校行风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主要领导处理群众投诉情况等。
四、组织机构和评议队伍
(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行评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聘请行风评议员。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作为行风评议员,并组织必须的业务培训,积极协助各单位开展工作。
五、评议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0日至7月18日)
1、认真准备。
制订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
学校校长张广中对评议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主管领导,做到责权统一、分工明确。
6月20日前,各年级、各处室将实施方案报送评议工作办公室。
2、征求意见。
采取公布热线电话、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设置评议意见箱和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积极宣传。
通过学校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工作职能,公布服务承诺,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0日至10月)
1、抓好工作重点。
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为重点,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大接访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全面提升环保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新风尚,促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2、做好自查自纠。
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加大政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选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对照评议内容全面进行自查自纠。
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不放,能及时解决纠正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给社会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做好问题整改。
对自查和纠风部门反馈的问题要归纳梳理,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对违反《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十不准”及吃拿卡要报等其它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检查落实。
凡实名举报的,要在20日内向群众反馈查处情况,情况特殊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
9月20
日前,各省辖市环保局、省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报送省环保局监察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要全面回顾本年度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客观、真实、全面查找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列入下一年度行风建设工作重点。
11月5日前,各省辖市环保局要向省环保局监察室报送2008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报告。
省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报送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报道情况和评议工作总结等材料。
(一)学校自评。
各参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评议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评议方案,召开动员会,听取学生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建制,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各参评学校要及时将行风建设材料报送同级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办公室,以便归档管理,作为考评依据。
(二)督导检查。
纠风和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接受群众投诉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个别走访与召开学生座谈会相结合等形式,对学校自评工作进行督导,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效果。
督导活动形成的结论作为考评依据。
(三)组织考核。
各级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学校行风评议工作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力求做到有据可查、客观公正。
1、实行百分考核办法。
在100分制的基础上,实行扣分考核。
同时,对行风建设有创新,受到上级机关肯定或通报表彰的,实行加分。
2、建立评议考核档案。
把每个参评学校有关行风建设的材料实行归档管理,使每项考核都有据可查。
3、主动受理群众举报。
采取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学校行风问题的反映,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组织进行行风测评。
组织学生及家长对各参评学校满意度进行调查,作为考核依据。
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办公室依据省级学校行风评议考核计分实施细则(另行下发),对参评学校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省辖市、县(市、区)评议部门要参照省级学校行风评议考核计分实施细则,结合当地情况,对参评学校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根据考评结果,确定50家学校作为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学校进行表彰。
六、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要运用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
考核、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对排名后三位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暂缓晋升文明单位档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对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其领导班子诫勉谈话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并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学校管理、培育良好师德师风校风、树立学校形象、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的抓好,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抓出成效。
要把评议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督促指导学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评出正气、评出干劲、评出实效。
各行业学校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所辖学校积极参加评议,配合纠风、教育部门开展评议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学校管理,改进学校工作,培育良好师德师风校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评议工作成效的标准。
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作为重点评议单位,抓住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议。
要改进评议方法,创新评议形式,丰富评议载体,注重评议效果。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面对面评议、电视现场直播评议、评议活动进校园活动,集中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
各级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办公室要按照全省评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评议方案实施,避免评议工作的随意性。
评议工作人员、参评学校和评议代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和干扰评议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准借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好处。
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