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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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广播系统
(装置名称/代码:)
(材料编码:)
采购合同
买方: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
卖方合同编号:
2010年8月9日
本采购合同的签订方为下述单位: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学习工程广播系统供货以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合同双方均承诺将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1 合同文件的组成:
1.1 下列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在这些文
件中涉及的内容与本采购合同条款有矛盾时,则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2 本合同
1.3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及8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厂前区
BOSCH广播系统技术附件》
1.4 采购通用条款
1.5 包装运输要求
1.6 检验试验要求
1.7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附表1)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清单(附表2)
1.9 二年用备品备件清单(附表3)
1.10 卖方应提交技术文件、资料清单(见1.3条技术附件相关条款)
2 合同设备名称及数量:
广播系统 1 套
本合同供货还应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软件资料、包装、内陆运输保险和现场安装、调试服务等。
3 合同价格:
3.1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为固定价。
3.2 本合同总价为:¥880000.00(即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3.3 分项价格见下表:
4 支付及支付条件:
4.1 支付货币:人民币。
4.2 支付条件:买方将按照下列条件进行付款。
●本合同签署后七天内,买方在确认收到卖方提供的预付款收据后,买方向卖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
总价10%的款项作为本合同执行的预付款,其金额为:¥88000.00(即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元整)。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运抵国内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开箱检验(硬件设备、材料、软件资料等)
完成并报审监理合格后,或货交现场60天内,以先到日期为准;并且在确认卖方已经按时完成向买方提供了符合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软件资料,包括卖方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入库通知单、货物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单据后,买方将在三十天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70%的款项作本合同的到货款;其金额为:¥616000.00(即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陆仟整)。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买方将在十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
款项作本合同的验收款;其金额为:¥88000.00(即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元整)。
●质保期满(即现场设备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并签发验收证书(FAC)之日起的24个月或卖方最后
一批合同设备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之日起的36个月(以先到之日为准)),买方将在二周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质量保证金,其金额为:¥88000.00(即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元整)。
5 交货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条件及唛头:
5.1 交货期: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必须于2010 年8 月25 日前在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5.2 运输方式:汽车和火车运输。
5.3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5.4 交货地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5.5 唛头标识:
收货单位:
箱件号.:
货物名称:
毛重/净重 : / KG
包装尺寸: MM
目的地:
供货单位:
5.6 包装方式及要求:包装应满足长途运输和多次转运要求。包装质量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包装运输
要求》中所提出的规定。
6 机械保证期及质量保证:
见本合同附件《采购通用条款》及1.3条中技术附件相关条款规定。
7 文件资料的提交:
7.1 卖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向买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详见本合同1.3条技术附件。
7.2 除1.3条技术附件所要求提供配合工程设计所需资料外,对应于每种产品,在产品出厂发运前,
卖方还应根据1.3条技术附件及本合同向买方提供下列的全套资料:
箱件清单6份(4份放在指点箱内,2份寄给买方)
装箱单6份(1份在箱外小盒中,3份在箱内,2份寄给买方)
随机文件目录18 份(16份装在箱内,2 份寄给买方)
随机文件电子版光盘4份(3份装在箱内,1份寄给买方)
工厂检验报告或记录18 份(16 份装在箱内,2 份寄给买方)
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18份(16 份装在箱内,2 份寄给买方)
图纸、资料18 份(16 份装在箱内,2 份寄给买方)
重要材料的理化及机械性能数据表18份(16份装在箱内,2 份寄给买方)
产品合格证正本+副本(1+7)份装在箱内,副本2份寄给买方
所有随机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集中装箱;未安装在主机上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均应系上标签,并说明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在总装图上的序号。
7.3 电子文件的图纸为PDF格式,文本文件为WORD或EXCEL。
7.4 对于上述每种文件资料的分配如下:发往现场的随机文件必须集中单独装箱(注意:防水、防潮),
其它规定数量的文件资料应在产品装箱前提前邮寄给买方;参见《包装运输要求》。
8 其它:
8.1 买方的权利和违约罚金见《采购通用条款》的第14条。
8.2 铭牌:产品铭牌为不锈钢材质,除工厂常规列参数外还应有买方设备位号,铭牌格式合同生效后
十天卖方将铭牌图形交买方确认(参见《采购通用条款》第27条)。
8.3 卖方应在本合同设备具备出厂检验和试验前2周,用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代表能够按
时到达货源地进行检验。在检验期间,卖方应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食宿及交通的方便。
8.4 卖方应免费为业主提供操作培训。应买方需要,卖方将派员赴彭州现场服务,服务人员的差费、
现场住宿、伙食等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参见《采购通用条款》第10条)。
8.5 在合同设备发货后二年内,买方可以按该合同附件所列二年备品备件清单中的单价向卖方一次或
多次采购全部或部分备件,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
8.6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 买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卖方执正本
一份,副本一份。
8.7 本合同签订后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必须经过原双方授权代表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书面补充协议
方实施,签订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8 本合同中未言明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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