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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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形势下,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这是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科技创新中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是新时期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
一、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形势
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当今世界,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
在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的新形势下,国家间科技、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成为许多国家强化科技能力、增强经济竞争力、提升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其战略地位日益突出。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从国家总体战略出发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战略布局,既是当前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国家间竞争愈益表现为科学技术的竞争,知识产权成为科技竞争的焦点
当前,各国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以及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
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把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以争夺和保持竞争优势。
美国2006年启动了“美国
竞争力计划”,提出了未来10年保持其科技领先地位和竞争力的政策措施;欧盟2000年的“里斯本战略”,日本的“2006~2010年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根本目标都是追赶和争夺科学技术的世界一流水平;英国、俄罗斯、韩国、印度等国均提出了大幅度增加未来5—10年的财政科技预算投入的目标和措施;各国纷纷超前部署战略技术和产业,如美国国家纳米技术计划和氢能研发计划、欧洲科技框架计划和伽利略计划、韩国先导技术研发计划和替代能源计划等,以抢占国际科技竞争的制高点。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各国保持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共同选择。
在经济全球化潮流中,国家间技术先进性的竞争演变成技术垄断性的竞争。
知识产权作为谋取市场独占权的重要手段,成为科技竞争的焦点。
发达国家纷纷着手制定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以夺取和巩固其科技竞争优势。
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即开始推行知识产权战略,通过《拜杜法案》等一系列技术转移法案,鼓励和保护大学、科研机构申请专利和转让技术,强化其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作为贸易和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
日本继1995年《科学技术基本法》提出“科学技术立国”之后,又于2002年颁布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和《知识产权战略大纲》,进一步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
发展中国家科技相对落后,掌握知识产权数量少,在新一轮竞争中面临严峻挑战。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86%的研发投入、90%以上的发明专利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跨国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形成了对世界市场特别是高技术市场的垄断,控制着产业的利益走向,发展中国家则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
韩国、印度、巴西等国家已积极采取相应行动,
制定政策鼓励本国人在国内外申请专利,保护本国的传统资源和优势产业。
国际科技和知识产权竞争进人了一个空前活跃的阶段。
(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迫切需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科技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形成了对世界市场特别是高技术市场的垄断。
我国加入WTO以后,知识产权争夺已不可避免地扩展到国内市场。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缩小与发达国家科学技术的差距和突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壁垒的双重挑战。
面对知识产权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只有通过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掌握产业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技术,才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占据有利地位,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人创新型国家行列”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建设创新型国家,其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明确指出“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就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的
数量和质量,在若干重点领域获得一批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既是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任务,也是支撑和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
创新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科技创新是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来源,自主创新的核心更是集中体现为自主知识产权。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把授予本国人发明专利数作为评价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对我国未来十几年的科学和技术发展做出了全面规划与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实施启动了科技重大专项,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若干领域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进行了重点部署;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及其实施细则,提出了科技投入、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知识产权战略、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扶持措施;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连年增长,2007年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投入366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9%。
同时,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造就了新的追赶和超越机会,在纳米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很多国家处在相近的起点上,后发国家有可能在这些领域实现突破,带动科技的跨越发展和整体科技竞争力的跃升。
上述部署和措施以及世界科技发展的新特点,为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
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进展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面对国际竞争形势和竞争手段的新变化,科技工作及时调整了发展战略,在科技创新中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发明创造、保护创新成果、提升创新层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明确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导向,初步形成了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法规政策体系
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到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等,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逐步丰富和完善。
除各项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法规外,2007年底修订通过的《科学技术进步法》、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明确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目标和重点内容。
为了把知识产权工作切实落实到科技创新的各个方面,“十五”期间,经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批准,在科技发展中实施“专利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政策制定、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奖励、科技评价等各项工作中的战略导向。
国家各类科技发展计划不断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支持力度,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把科技重点领域的专利信息服务作为科研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积极落实知
识产权奖励政策,从而构成了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导向机制。
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数量明显增长。
教育部直属高校2007年申请专利1502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81.9%。
中国科学院1998~2007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2521件,为此前申请总量的8.84倍。
2007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申请专利5525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9166件,70%以上的发明专利为我国内资企业所申请。
2007年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1544件,在全球企业PCT专利申请中跃居第四位。
(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大幅度提升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3年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上述文件明确提出,要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计划实施的重要目标,并在项目申请、立项、评审、执行、验收各环节,规定科技计划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责任;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利益的外,将知识产权授予项目承担者,鼓励科技成果的运用和扩散,解决了多年来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权责不清的问题。
建立知识产权事务费补助制度,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可用于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及项目合同中均增加了知识产权管理内
容,提出了知识产权产出的目标要求。
“十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产出能力明显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863"、“973"、“攻关”、“火炬”、“星火”等主要科技计划的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74.4%,授权量年均增长51.6%。
其中“863'’计划(民用部分)共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l800余项,申请专利2万余项,授权专利60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万项,发明专利授权3500余项,授权专利是前15年总和的3倍。
一些重点领域获得了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如“镁合金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申请发明专利8l项,成为国内镁合金产业化的技术权利支撑。
200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非晶态合金催化剂和磁稳定床反应工艺的创新与集成”,获得中国发明专利26项,国外专利4项。
(三)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运用和实施的机制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专利申请和实施的主体。
对于有应用开发前景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实施。
“十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企业参与的项目达到90%以上,12个重大专项课题中由企业牵头的超过50%。
同时,科技部以国家科技计划为引导,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建立了第三代移动通信战略联盟、电动汽车战略联盟、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由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牵头,吸引同行业企业加盟,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向成员开放和共享,加速了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进程。
为了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机制,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以
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了以成果转化为目标的“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推动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面向经济建设主市场,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和扶持技术交易所、技术产权交易所发展,允许国有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等,促进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运用、转化、扩散。
我国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成交总量连年持续稳步增长,2007年全国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220868项,成交技术合同总金额2226.5亿元。
(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服务,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从“三五”普法开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即纳入全国科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近年来在中组部与科技部共同举办的地方党政领导科技培训班、科研院所长培训班、西部科技人才培训班中开设了知识产权专题讲座。
科技部面向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高了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为了掌握和跟踪相关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国际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形成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对策,“十五”期间,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选择了高清晰电视、电动汽车、功能基因组、节水、奶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了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工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信息支撑。
专利文献作为科技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还不强,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突出表现为发明专利少,国内企业
专利少,核心领域专利更少;产业技术的一些关键领域存在着较大的对外技术依赖。
我国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亟待提高。
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多数企业尚未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能力,创新的组织机制也不完善。
全国2万多家大中型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仅占25%,有研发活动的仅占3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仅为0.56%,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也只占销售额的o.7l%,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机制和扶持措施仍显不足。
科技管理和评价中仍然存在重论文、轻知识产权的倾向;鼓励科技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全面形成;对专利发明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酬政策、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转让风险担保等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还不到位。
三是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普遍不高。
目前我国科研单位、大学、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仍不够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专业管理人才缺乏,管理经验不足,未能主动地将知识产权战略切实纳入科研和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四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
我国虽然在中国中医药专利、农药、电动汽车等领域建立了专题化数据库,但大部分领域还是空白,主要依赖于国外的公共数据库和商业化的专业数据库,其检索费用较高。
同时,我国高水平的、能够提供专利战略分析和服务的中介服
务队伍严重缺乏,科研开发和生产经营中运用知识产权信息的能力不足。
我们必须从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在科技工作中更加突出知识产权战略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贯穿于科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
三、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科技创新的强大需求,面对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差距和突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壁垒的双重挑战,我国的科技创新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实施,从事关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在科技创新中全面而深人地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把掌握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目标,大幅度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与思路
到2020年,我国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显著增强,形成基本满足自主创新需求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形成能够支撑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进人世界前5位,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相适应。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国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思路是:强化一个导向,提升两个能力,实现三个突破,坚持四个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效支撑。
强化一个导向,就是进一步强化科技工作的知识产权导向,将知识产权战略与自主创新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将知识产权理念融人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
提升两个能力,就是要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大力提高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让创新成果尽快进入市场,实现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
实现三个突破,就是要在发明专利数量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企业发明专利数量、关键领域的发明专利数量方面取得突破。
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相结合,在注重知识产权创造的同时,注重将研发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坚持计划引导与市场环境建设相结合,在科技计划支持和弓I导推动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同时,制定政策法规,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制度环境和市场氛围;三是坚持创新能力建设与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在重视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网络、公共服务平台、中介服务体系、人才队伍等支撑条件建设;四是坚持突出企业主体与支持产学研联合相结合,在坚持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幅度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能力的同时,鼓励科研机构、大学与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机制,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
创新活动。
(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任务
根据上述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我国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建设。
组织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加强国家科研基地知识产权创造和扩散能力建设。
——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
抓紧制定和认真落实激励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改革完善科技评价制度和奖励制度,为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管理的知识产权战略导向,明确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实施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战略的职责,指导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健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在各项科技政策和管理措施中,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形成激励创新、加速创新成果扩散和应用的体制、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面向全社会、支撑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查新、分析和预测队伍,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在科技界广泛宣传和弘扬自主创新精神,培育重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文化。
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措施
在科技创新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按照掌握核心技术及其知
识产权的目标,实现相关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技创新活动的纵深部署,使科技创新活动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要在各项科技政策和管理措施中,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形成激励创新、加速创新成果扩散和应用的体制、机制。
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市场开拓、对外合作等各个环节,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确立自主知识产权导向,营造有利于创造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落实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中有关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
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把知识产权纳入科技人才、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科研机构、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增加对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
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相关实施办法的修订研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和产业化。
研究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依法保护我国特有的人类遗传资源,为提升我国生命科学自主创新能力和实现医药产业跨越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保护和激励职务发明创造、鼓励和支持民间发明创造的政策措施。
建立科技、经济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互动机制,强化激励和保护自主创新、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导向。
推动实施区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跨区域的创新合作和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为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