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暂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暂行)

附件1:

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暂行)

(征求意见稿)

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检查,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相关附录规定,制定本评定标准。

2、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共计273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4项、主要项目(条款号前加“*”)85项、一般项目(条款号前无“*”)184项。

3、现场检查时,应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逐条进行检查和评定,其中涉及到GSP附录内容的检查项目应结合附录内容进行综合判断。《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未核准的项目,为合理缺项。未达到检查项目要求的,该检查项目为不合格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主要项目不合格为主要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一般项目缺陷率计算公式为:

一般项目缺陷率=

一般缺陷项数

×100%一般项目总数-一般合理

缺项数

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